通省按巡道所属共筹设习艺所三区

刑部奏准,通行各省设立罪犯习艺所,应由督抚体察情形奏明办理。皖省通计六十州县,于三巡道属各筹设习艺所一区。省城一区已于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开办,专收安庐滁和[道]属十六州县罪犯。按,安庐滁和道现经裁改,原定三巡道,名称已有所不符。所有各省编发来皖安置各犯,应否免其杆礅枷号,或照新章监禁,均视其犯事在新章前后分别办理。刑部奏定章程内开:嗣后,各省徒罪人犯毋庸发配,概行收入习艺所,按照所犯徒罪年限责令工作,限满释放。遣军、流罪各犯,如系强盗抢夺、会匪棍徒等项,仍照例发配。军犯到配加监禁十年,流犯到配加监禁五年。其例应锁带杆、礅之犯,免其锁带杆、礅,应加枷号者并免其枷号。俟监禁限满,概行收入习艺所,皆令身带重镣充当折磨苦工。遣军以二十年为限,流犯以十年为限,限满分拨各州县安置。其非上项致罪而为常赦所不原者,无论军、流,亦照定例发配,到配一律收所习艺。流二千里者限工作六年,流二千五百里者限工作八年,流三千里者限工作十年。军犯照满流年限科断,限满即行释放,若为常赦所得原者,无论军、流,俱毋庸发配,即在本省收所习艺,军、流工作年限亦照前科断,限满即行释放,等因。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奏准。

又,刑部续定章程内开:强盗抢夺、会匪棍徒等项事犯,在新章以前者,毋庸补行监禁,一律收所工作。其原带杆、礅、枷号未满之犯,俟满日再行收所工作。若事犯在新章以前、到配在后者,亦免其监禁,应否锁带杆、礅、枷号,仍照旧例办理,均俟满日收所工作。其事犯在新章以后者,即由配所按照奏定章程分别监禁,免其杆、礅、枷号,俟监禁限满,再行收所工作。至原犯得免解配之犯,无论事犯在新章前后,但有未经起解者,即由犯事地方收所习艺工作,等因。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奏准。

又,法部咨:据皖抚恩咨称,罪犯在配年久,或娶有妻室,或小贸营生,已于限满释放自谋生计者,情无二致,若再一律收所工作,亦与重科无异,未免涉于误会。应再申明定章,嗣后遣军、流罪等犯,所有到配已逾工作年限者,自勿庸再行收所从新习艺。其未满工作年限者,亦应扣除历过年月。系强盗抢夺、会匪棍徒,即按未满之限收所,身带重镣接充折磨苦工。系寻常军、流,亦均一律扣限补行工作,以示体恤。据司卷。

省城习艺所之建设及规则

建设所内分重罪监、轻罪监两处。凡各州县内结拟军、流、徒三项人犯,非常赦所不原及犯罪已定监禁年限,并外省发配定地本属者,均收入重罪监。如地痞、恶丐及无业游民,或年轻子弟不遵父兄教训,由地方官及警局送所拘禁者,一律收入,应列为轻罪监。至原有之自新习艺善堂各犯归并入所者,多系小窃之类,亦收隶轻罪监。

又,所内附设讲习所,于罪犯习艺之余,教以识字明理,学习算术。间日分班授课,除宣讲、教字、教算、习字外,别无他课。据习艺所卷。

规则所内设正提调一员,以怀宁县充之。其下,则帮提调一员,典守一员,稽查一员,会计一员,监工一员,案牍一员,医官一员,司事三人,书吏二人,门役一名,更夫四名。又,讲习所管理员一员,教员一员,宣讲员一员,工役一名。至医师、看役名数多寡,及厨役、水夫、火夫,皆随时酌用。此系据原定章程,与后表互有详略。

又,罪犯来所时,当先查其监禁年限远近。近则开释期速,当授以易成工艺,俟速见效,出所即可谋生。远则开释日迟,宜授较难工艺,日久可精其业。如此办理,皆不至功废半途,虚糜经费。至非监禁年限之犯,准其自择一艺,报明注册。倘不胜任,由匠师另派别习一艺。余皆由委员度其性质相近者,分授艺事,责令匠师悉心教导。其谨守规则、勤于力作,能三月不怠者,给与赏牌。得赏四次者,酌减监禁年限。其有过者,或罚直立,或罚苦工,或减食粮,或入暗室,视其过之轻重,以定等级。惟作苦工不过两日,减粮不过一日,锁暗室不过五日。

又,续定管理工犯规条内载:本所既无苦工可作,又乏黑屋幽闭,犯人纵恣,动辄恃众要挟。现拟实行北洋办法,轻则分罚立钟点之久暂,减饭日期之多寡;重则扣资,自一二百至二三千。虽无苦工可作,或罚扫地,或罚伺工厂各犯茶水。

又,犯人初送来时,须由本所检验体格。如有老病残废不能习艺者,即行退回。所中制办货物,以本轻易销者为上。察看本地土产分别储备,并添置缝衣、打绳、织布、织带、剪皮、制靴各种小机器,分给学习。其工作钟点,春秋冬季,早上自七点钟起至十二点钟止,夏季早上自六点钟起至十一点钟止,均休息一点钟再上午工,至晚六点钟一律停止。该犯中有娴习手艺工作果佳者,即令展转传授,仍照匠师工食发给一半。至重罪监犯,身带镣铐有碍工作,应由稽查官眼同暂为松解,收工时仍将原镣带上。

又,巡抚冯批示:巡警局暨首县所送人犯,有一两月即行提回,艺未学成,出所后仍不能谋生。应立定期限,至少以一年为度,非限满不准提出。其有即须开释之犯,该局县不得送所,免违定章。以上均据习艺所卷。

省城习艺所常年经费均有定款。其开支一切,如制货、购料、补修机器、添造工程等项,皆无定数,应随时请款。兹将按年应领及额支、活支各款列表如左。据习艺所光绪三十四年预算表。

按年入款表

款项银数单位一钱牙厘局漕平银34000筹议公所漕平银33000支应局典息漕平银8058习艺洲芦鱼课钱折漕平银遇灾减半2368统计77426

按月发银薪工表

名目员额、名额每名薪水银数单位一钱帮提调140典守130会计130监工120案牍120稽查120管账司事110管料司事110管货司事110东厂管工司事110西厂管工司事110统计11210

按月发银圆工资表

名目名额每名工资

单位一元合计

单位一元东布厂匠师188毛巾匠师11717漂染匠师188机器缝衣匠师166成衣剪裁匠师2612西式草帽匠师11212西式靴鞋匠师22040衣包等货匠师11010织毯匠师166中式操靴掌刀匠师2510操靴缝底匠师3515操靴剪贴匠师2510修整机器匠师11212统计19166

右表银圆共一百六十六圆,折漕平银一百十五两八钱六分八厘。

按月发钱工资表

名目名额每名工资

单位钱一百文合计

单位钱一百文各货帮匠师1020200司书260120巡兵2430720号役23060杂夫32060续表

东西号看役630180更夫430120厨役430120厨房打杂815120水夫620120茶炉夫22040号头8864工长284112统计1072036

右表钱数共二百零三千六百文[二十万三千六百文],折漕平银一百二十八两二钱六分八厘。按,所中号舍八间,每间用号头一名。犯人众多,每十人举工长一名,即以犯人之明白稳妥者充之。至各货帮匠师,则以艺徒之学成者充之。以上三表全年共支漕平银五千四百四十九两六钱三分六厘。

按月伙食表

名目员额、名额每名伙食

单位钱一文合计

单位钱一文员司11360039600匠师18300054000仆夫7300021000司书230006000号房230006000巡兵24300072000看役6300018000更夫4300012000杂夫330009000

续表

厨役4300012000厨房打杂8300024000水夫、茶炉夫8300024000艺徒20300060000犯人2802700756000统计3971113600

右表钱数共一千一百十三千六百文[一百一十一万三千六百文],折漕平银七百零一两五钱六分八厘。全年共支漕平银八千四百十八两八钱一分六厘。

按年杂用表

名目银圆用数

单位一角折合银数

单位一厘柴炭油茶笔墨纸张9900691020巡兵草帽号衣包巾操靴2052143229万寿年节酒食犒赏及医药、衣被、芦棚、芦壁等费1122283295统计231741617724

右表银圆二千三百十七圆四角,折漕平银一千六百十七两七钱二分四厘。

以上各表,共岁入银七千七百四十二两六钱,岁出银一万五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七分六厘,入不敷出,待筹的款。

附:艺徒习艺

原定章程内载:本所禀明招诚实子弟二十名作为艺徒,为振兴实业、开通民智起见。光绪三十二年,巡抚冯煦在藩司任内示谕:城厢内外贫民甚多,拟于省城习艺所内稍事扩充,并责成各段巡警,遇有游手行乞年在十二三以上、四十以下者,领送该所俾充艺徒,约以三百名为额。就其性之所近授以一艺,即以该所学成者为之师。其推广经费,由司库闲款项下筹措银五千两举办。如有安分良民自愿入所习艺,即觅保径赴该所报名,分班学习亦可。三十三年,冯抚札:以无罪贫民不能一并习艺甚为非计,兼收并蓄额设三百人,此尤得教养贫民之本旨。惟原额不足,亟宜议补。查省垣市中无业贫民及幼孩之无依者,所在多有。该所应迅即照章兼收此项贫民,先以百名为率,再议增加。

又,艺徒在厂学艺,当听匠师指教。如不求上进,不守规则,饬令其父兄算缴伙食,率领出厂。艺徒习艺六个月后,学有心得者,当以所知转教新收艺徒、新收罪犯,不许隐秘。如习艺一年后者,工业果有进步,由厂员查验每日出货多寡,酌给工资,以资鼓励。艺徒入厂限以三年为期,限内当遵规则,限外亦应留厂工作一年,视其手艺高低,定给薪水丰俭,以尽义务。限内遇有大故准其请假。否则,未满三年遽求出厂,凡该徒所得工资固当追缴,即伙食一切亦当逐日算还。艺徒学成后,果能精心改良制造,使功业日盛,当于应得工资外从优奖励。据习艺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