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仪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四日,司天监言:「冬官正韩显符造铜浑仪成。」诏移入龙图阁,令显符选学生中可教者传授其业。

十一月三日,召辅臣至阁观铜仪。其制为天轮二,一平一侧,各分三百六十二度。又为黄赤道,立管于侧轮中,以测日月星辰行度皆无差。

仁宗庆历八年十二月,命翰林学士钱明逸检阅浑仪制度以闻。

皇佑初,仁宗有命,日官舒易简、于渊、周宗等参用淳风、令瓒之制,改铸黄浑仪。

三月,御延和殿,召辅臣观新造浑仪木样。

八月,又召辅臣于崇政殿观浑仪图。

三年十二〔月〕八日,司天夏官正李用晦言:「复位浑仪,铸造已成。欲乞依唐朝李淳风、一行旧制,纪以年月,以永将来。」从之。

英宗治平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天章阁待制孙思恭言:「奉诏看详翰林天文院浑仪,如已合得汉唐古法,即依法制造浑仪。虽依唐梁令瓒法,其环固重大,黄道运转 滞,经久未便。其司天监浑仪游规运转却且依常,其黄道铸定不动。」思恭素有历学,故特命之。寻使大辽,乃改差官。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一日,提举司天监公事陈绎等言:「亲诣本监浑仪台检视旧仪损 ,昨据同提举沈括言,乞修造浑仪、

浮漏,蒙下本所详定。权判司天监丁洵等定以为当造到浑仪、浮漏小样。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 谬,不可行用,须当改造外,司天监天文院浑仪各有舛戾。必欲考正星历,亦须改制新仪。若只因旧器,粗为增损,虽可假借施用,大体不免 谬。今具节略事目:一、司天监见用浑仪尺度与《法要》不合,二极、赤道四分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游仪重 难运,黄道映蔽横箫,游规璺裂,黄道不合天体,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游规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游规无莹璺裂,其余仍旧。一、天文院见用浑仪尺度及二极、赤道四分各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三辰游仪重 难运,黄道天常环、月道映蔽横箫,及月道不与天合,天常环相攻难转,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三辰游仪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天常环、月道不蔽横箫,其余仍旧。一、新定浑仪改用古尺均赋辰度,规环轻利,黄赤道天常环并侧置,以北际当天度,省去月道,今不蔽横箫。增天枢为二度半,以纳极星。规环二极各设环枢,以便游运。」诏令依新样造,于司天监安置,测验比较 密。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以新定浑仪进呈。上召辅臣观之,数问括。括具对所以改更之理。二十五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言:「先准诏依新样造浮漏、浑仪,于司天监测验比较 密,及候木样成,集本监官及诸人看详。今集判监丁洵以

下,称别无可比较。」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

八年闰四月壬寅,右正言、知制诰沈括上《熙宁奉元历》,诏进括一官,司天监吏进官赐银绢有差。先是,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奏成,故赏之。

《天文志》:熙宁七年七月,沈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

《浑仪议》曰:「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见匿,求其次舍经劘之会,其法一寓于日。冬至之日,(月)[日]之端南者也。日行周天而复集于表锐,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几一,而谓之岁。周天之体,日别之谓之度。度之离,其数有二:日行则舒则疾,会而均,别之曰赤道之度;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别之曰黄道之度。度不可见,其可见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而谓之舍。舍所以玹度,度所以生数也。度在天者也,为之玑衡,则度在器。度在器,则日月五星可抟乎器中,而天无所豫也。天无所豫,则在〔天〕者不为难知也。

自汉以前,为历者必有玑衡以自验迹。其后虽有玑衡,而不为历作;为历者亦不复以器自考,(器)[气]朔星纬,皆莫能知其必当之数。至唐僧一行改《大衍历法》,始复用浑仪参(贯)[实],故其术所得,比诸家为多。

臣尝历考古今仪象之法,《虞书》所谓璇玑玉衡,唯郑康成粗记其法;至洛下闳制圆仪,贾逵又加黄道,其详皆不存于书。其后张衡为铜仪于密室中,以水转之,盖所〔谓〕浑象,非古之玑衡也。吴孙氏时王蕃、陆绩

皆尝为仪及象,其说以谓旧以二分为一度,而患星辰稠;张衡改用四分,而复椎重难运。故蕃以三分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黄赤道焉。绩之说以天形如鸟卵小椭,而黄赤道短长相害,不能应法。至刘曜时,南阳孔定制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有时规,斜络天腹以候赤道;南北植干,以法二极;其中乃为游规、窥管,刘曜太史令晁崇、斛兰皆尝为铁仪,其规有六,四常定四: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一象地,一象(亦)[赤]道,其二象二极,乃是定所谓双规者也。其制与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双规;下有纵衡水平,以银错星度,小变旧法。而皆不言有黄道,疑其失传也。唐李淳风为圆仪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次曰三辰,转于六合之内,圆径八尺,有璇玑规、月游规,所谓璇玑者,黄、赤道属焉;又次曰四游,南北为天枢,中为游筩可以升降游转,别为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一行以为难用,而其法亦亡。其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更以木为游仪,因淳风之法而稍附新意,诏与一行杂校得失,改铸铜仪,古今称其详确。至道中,初铸浑天仪于司天监,多因斛兰、晁崇之法。皇佑中,改铸铜仪于天文院,姑用令瓒、一行之论,而去取交有失得。

臣今辑古今之说以求数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旧说以谓今中国于地为东南,当令西北望极星,置天

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护府至浚仪大岳台纔六千里,而北极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讵知极星之不直人上也 臣尝读黄帝《素书》:立于午而面子,立于子而面午,至于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面。立于卯而负酉,立于酉而负卯,至于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则皆曰南面。臣始不谕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为北也。常以天中为北,则盖以极星常居天中也。《素问》尤为善言天者。今南北纔五百里,则北极辄差一度以上;而东西南北数千里间,日分之时候之,日未尝不出于卯半而入于酉半,则又知天枢既中,则日之所出者定为东,日之所入者定为西,天 极不,当中北。又曰:『天常倾西北,极星不得居中。』臣谓以中国规观之,天常北倚可也,谓极星偏西则不然。所谓东西南北者,何从而得之 岂不以日之所出者为东,日之所入者为西乎 臣(极)[枢]则常为北无疑矣。以衡(规)[窥]之,日分之时,以浑仪抵极星以候日之出没,则常在卯酉之半少北。此殆放乎四海而同者,何从而知中国之为东南也 彼徒见中国东南皆际海而为是说也。臣以谓极星之果中,(中)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几千万里之外邪 今直当据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为法;不足为法者,宜置而勿议可也。

其二

曰:纮平设以象地体,今浑仪置于崇台之上,下瞰日月之所出,则纮不与地际相当者。臣详此说虽粗有理,然天地之广大,不为一台之高下有所推迁。盖浑仪考天地之体,有实数,有准数。所谓实者,此数即彼数也,此移赤彼亦移赤之谓也。所谓准者,以此准彼,此之一分,则准彼之几千里之谓也。今台之高下乃所谓实数,一台之高不过数丈,彼之所差者亦不过此,天地之大岂数丈足累其高下 若衡之低昂,则所谓准数者也。衡移一分,则彼不知几千里,则衡之低昂当审,而台之高下非所当恤也。

其三曰:月行之道,过交则入黄道六度而稍却,复交则出于黄道之南亦如之。月行周于黄道,如绳之绕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阴,则日为之亏,入蚀法而不亏者,行日之阳也。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周有奇然后复会。今月道既不能环绕黄道,又退交之渐当每日差池,今必月终(日)[而]顿移,亦终不能符会天度,当省去月环。其候月之出入,专以历法步之。

其四,衡上下二端皆径一度有半,用日之径也。若衡端不能全容日月之体,则无由审日月定次。欲日月正满上衡之端,不可动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为法也。下端亦一度有半,则不然。若人目迫下端之东以窥上端之西,则差几三度。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之(星)[星]正当穿之中心。今两端既等,则人目游动,无因知其正中无: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今以钩股法求之,下径三分,上径一度有半,则两窍相覆,大小略等。人目不摇,则所察自正。

其五,前世皆以极〔星〕为天中,自祖 以玑衡窥考天极不动处,乃在极星之末犹一度有余。今铜仪天枢内径一度有半,乃谬以衡端之度为率。若玑衡端平,则极星常游天枢之外;玑衡小偏,则极星乍出乍入。令瓒旧法,天枢乃径二度有半,盖欲使极星游于枢中也枢:原作「天」,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臣考验极星更三月三:原作「文」,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而后知天中不动处远极星乃三度有余,则祖 窥考犹为未审。今当为天枢径七度,使人目切南枢望之,星正循北极枢里周,常见不隐,天体方正。

其六,令瓒以辰刻、十干、八卦皆刻于纮,然纮正平而黄道斜运,当子午之间,则日径度而道促;卯酉之际,则日迤行而道舒。如此,辰刻不能无谬。新铜仪则移刻于纬,四游均平,辰刻不失。然令瓒天中单环,直中国人顶之上,而新铜仪纬斜络南北极之中,与赤道相直。旧法设之无用,新仪移之为是。然当侧窥如车轮之牙,而不当衡规如鼓陶,其旁迫狭,难赋辰刻,而又蔽映星度。

其七,司天铜仪,黄赤〔道〕与纮合铸,不可转移,虽与天运不符,至于窥测之时,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复运游仪抵本宿度,乃求出入黄道与去极度,所得无以异于令瓒之术。其法本于晁崇、斛兰之旧制,虽不甚精缛,而颇为简易。李淳风尝谓斛兰所作铁仪,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以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减十度。此正谓直以赤道候月行,其差如此。今黄赤道度,再运游仪抵所舍

宿度求之,而月行则以月历每日去极度算率之,不可谓之(谬)[胶]也。新法定宿而变黄道,此定黄道而变宿,但可赋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余分,此其为略也。

其八,令瓒旧法,黄道设于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而玑最处其下。每月移交,则黄赤道辄变。今当省去月道,徙玑于赤道之上,而黄道居赤道之下,则二道与衡端相迫,而星度易审。

其九,旧法规环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银丁。所以施银丁者,夜候天晦,不可目察,则以手切之也。古之人以璇为之,璇者珠之属也。今司天监三辰仪,设齿于环背,不与横箫会,当移列两旁,以便参察。

其十,旧法重玑皆广四寸,厚四分。其它规轴,椎重朴拙,不可旋运。今小损其制,使之轻利。

其十一,古之人知黄道岁易,不知赤道之因变也。黄道之度,与赤道之度相偶者也。黄道徙而西,则赤道不得独胶。今当变赤道与黄道同法。

其十二,旧法黄赤道平设,正当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其后乃别加钻孔,尤为拙谬。今当侧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际之外,自不凌蔽。

其十三,旧法地纮正络天经之半,凡候三辰出入,则地际正为地纮所伏。今当徙纮稍下,使地际与纮之上际相直。候三辰伏见,专以纮际为率,自当默与天合。」

又言浑仪制器曰:「浑仪之为器,其属有三三:原作「二」,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相因为用。其在外者曰体,以立四方上下之定位;其次曰象,以法天之运行,常与天随;其在内玑衡,玑以察

纬,衡以察经。求天地端极三明匿见者,体为之用;察黄道降陟辰刻运徙者,象为之用;四方上下无所不属者,玑衡为之用。

体之为器,为圆规者四。其规之别:一曰(径)[经],(径)[经]之规二并峙,正抵子午,若车轮之植。二规相距四寸,夹规为齿,以别去极之度。北极出纮之上三十有四度十分度之八强;南极下纮亦如之。对衔二釭,联二规以为一,釭中容枢。二曰纬,纬之规一,与(径)[经]交于二极之中,若车轮之倚倚:原作「中」,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南北距极皆九十一度强。夹规为齿,以别周天之度。三曰纮,纮之规一,上际当(径)[经]之半,若车轮之仆,以考地际,周赋十二辰,以定八方。纮之下有趺,从一衡一,刻沟受水以为平。中沟为地,以受注水。四末建趺,为升龙四以负纮。凡浑仪之属皆属焉。龙吭为纲维之四揵以为固。

象之为器,为圆规者四。其规之别:一曰玑,玑之规二并峙,相距如(径)[经]之度。夹规为齿,对衔二釭,釭中容枢,皆如(径)[经]之率。设之亦如(径)[经],其异者(径)[经]胶而玑可旋。二曰赤道,赤道之规一,刻玑十分寸之三以衔赤道。赤道设之如纬,其异者纬胶于(径)[经],而赤道衔于玑,有时而移,度穿一窍,以移岁差。三曰黄道,黄道之规一,刻赤道十分寸之二以衔黄道,其南出赤道之北际二十有四度,其北入赤道亦如之。交于奎、角,度穿一窍;以铜编属于赤道。岁差盈度,则并赤道徙而西。黄赤道夹规为齿,以别均迤之度。

玑衡之为器,为圆规二,曰玑,对(齿)[峙],相

距如象玑之度,夹规为齿,皆如象玑。其异者,象玑对衔二釭,而玑对衔二枢,贯于象玑天(径)[经]之釭中。三物相重,不相胶,为间十分寸之三,无使相切,所以利旋也。为横箫二,两〔端〕夹枢,属于玑,其中挟衡为横一,栖于横箫之间。中衡为鵳,以贯横箫,两末入于玑之罅而可旋。玑可以左右,以察四方之祥;衡可以低昂,以察上下之祥。」

《浮漏议》曰:「播水之壶三,而受水之壶一。曰求壶、废壶,方中皆围尺有八寸,尺有四寸五分以深,其食二斛,为积分四百六十六万六千四百六十。曰复壶,如求壶之度,中离以为二,元一斛介八斗,而中有达。曰建壶,方尺植三尺有五寸,其食斛有半。求壶之水,复壶之所求也。壶盈则水驶,壶虚则水凝。复壸之 为枝渠,以为水节。求壶进水暴,则流怒以摇复壶,又折以为介。复为枝渠,达其滥溢。枝渠之委,所谓废壶也,以受废水。三壶皆所以播水,为水制也。自复壶之介,以玉权酾于建壶,建壶所以受水为刻者也。建壶一易箭,则发土室以泻之。求、复、建壶之泄,皆欲迫下,水所趣也。玉权下水之 寸,矫而上之然后发,则水挠而不躁也。复壶之达半求壶之注,玉权半复壶之达。枝渠博皆分,高如其博,平方如砥,以为水 。壶皆为之幂,无使秽游,则水道不慧。求壶之幂龙纽,以其出水不穷也。复壶士纽,士所以生法者,复壶制法之器也。废壶鲵纽,止水之渖,鲵所伏也。铜史令刻,

执漏政也。冬设燎,以泽凝也。注水以龙噣直颈附于壶体,直则易浚,附于壶体则难败。复壸玉为之喙,衔于龙噣,

谓之权,所以权其盈虚也。建壶之窒,涂而弥之以重帛,窒则不吐也。管之善利者,水所溲也,非玉则不能坚良以久。权之所出高则源轻,源轻则其委不悍而溲物不利。箭不效于玑衡,则易权、洗箭而改画,覆以玑衡,谓之常不弊之术。今之下漏者,始尝甚密,久复先天者管泐也。管泐而器皆弊者,无权也。弊而不可复寿者,术固也。察日之晷以玑衡,而制箭以日之晷迹,一刻之度,以赋余刻,刻有不均者,建壶有眚也建壶: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赘者磨之,创者补之,百刻一度,其壶乃善。昼夜已复,而箭有余才者,权鄙也。昼夜未复,而壶吐者,权(汰)[沃]也。如是,则调其权,此制器之法也。

下漏必用甘泉,恶其之为壶眚也。必用一源,泉之冽者,权之而重,重则敏于行,而为箭之情慓;泉之卤者,权之而轻,轻则椎于行椎:原作「权」,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而为箭之情驽。一井不可他汲,数汲则泉浊。陈水不可再注,再注则行利。此下漏之法也。

箭一如建壶之长,广寸有五分,三分去二以为之厚,其阳为百刻,为十二辰。博牍二十有一,如箭之长,广五分,去半以为之厚。阳为五更,为二十有五筹;阴刻消长之衰。三分箭之广,其中刻契以容牍。夜算差一刻,则因箭而易牍。镣匏,箭舟也。其虚五升,重一镒有半。锻而赤柔者金之美者也。然后渍而不〔墨〕,墨者其久必蚀。银之有

铜则墨,铜之有锡则屑,特铜久则腹败而饮,皆工之所不材也。」

《景表议》曰:「步景之法,惟定南北为难。古法置执木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此句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极星不当天中,而候景之法取晨夕景之最长者规之,两表相去中折以参,最短之景为日中。然测景之地,百里之间,地之高下东西不能无偏;其间又有邑屋山林之蔽,倘在人目之外,则与浊氛相杂,莫能知其所蔽;而浊氛又系其日之明晦风雨,人间烟气尘坌变作不常。臣在本局候景,入浊出浊之节,日日不同,此又不足以考见出没之实,则晨夕景之短长未能得其极数。

参考旧闻,别立新术。候景之表三,其崇八尺,博三寸三分,杀一以为厚。圭首剡其南使偏锐。其趺方厚各二尺,环趺刻渠受水以为准。以铜为之。表四方志墨以为中刻之,缀四绳,垂以铜丸;各当一方之墨。先约定四方,以三表南北相重,令趺相切,表别相去二尺,各使端直。四绳皆附墨,三表相去左右上下以度量之,令相重如一。自日初出,则量西景三表相去之度,又量三表之端景之所至,各别记之。至日欲入,候东景亦如之景亦:原作「候相」,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长短同,相去之 密又同,则以东西景端随表景规之,半折以求最短之景。五者皆合,则半折最短之景为北,表南墨之下为南,东西景端为东西。五候一有不合惟:原作「为」,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未足以为正。既得四方,则惟设一表「则半析最短」以下一段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方首,表下为石席,以水平之,植表于席之南端。席广三尺,长如九服冬至之景,自表趺刻以为分,分积为寸,寸

积为尺。为密室以栖表,当极为溜,以下午景使当表端。副表并趺崇四寸,趺博二寸,厚五分,方首,剡其南,以铜为之。凡景表景薄不可辨,即以小表副之,则景墨而易度。」

元丰五年正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王安礼言:「详定浑仪官欧阳发言,至道、皇佑之器皆差而无据,今造浑仪、浮漏木样,准诏进呈。及欧阳发具新器之变、旧器之失。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 谬不可用,乞依新样改造外,至道、皇佑之器及影表各有差谬,欲依欧阳发条奏施行。」从之。

【宋会要】

定制造水运浑天仪所奏据下文,此条当元佑初事。宋以火德王天下,所造浑仪其名水运,甚非吉兆。乞更水名,以避刑 火德之忌。』案张衡谓之刻漏仪,一行谓之水运俯视图,张思训所造,太宗皇帝赐名太平浑仪,名称并各不一。今新制备二器而三用,乞特赐名,以称朝廷制作之意。」诏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 :「局直长齐良状:『伏

元佑三年四月八日,翰林学士许将等言:「详定元佑浑天仪象所先被旨制造水运浑仪木样,如试验候天不差,即别造铜器。今臣等(画)[昼]夜校验,与天道已参合不差。」诏以铜造,仍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其后将等又言:「前所谓浑天仪者,其外形圆,其内则有玑有衡。其外形圆,即可 布星度;其内有玑有衡,即可仰窥天象。若仪象则兼二器有之仪象:原作「浑天仪」,文意不属。据本类下文所引将奏改。,同为一器。然

既言浑天,则其为象可知。而于浑象中设玑衡,使人内窥天象,以占测为主,故可总谓之浑天仪。今所建仪象别为二器「建」下原衍「运」字,据文意删。,而浑仪占测天度之真数,又以浑象置之密室,自为天运,与仪参合。若并为一器,即象为仪,以同正天度,则浑天仪象两得之矣。此亦本朝备具典礼之一法也。乞更作浑天仪。」从之。

六年,新作浑仪。其制:筑台,其上设浑仪以铜,于黄、赤道窥管测日度三百六十四度四分度之一。其次浑天,其制如大锅,以木为之,面设星象,随天轮运转。置人于中候之,对窍视星。其次刻漏(其次刻漏),其次以三铜池,以水转轮,每刻木人击钲以为准。左相三十年经营其一,左丞苏公并其一。王沇之监领,于太师府置局,司天监亦迁就焉。其台四,存其旧者,比较日久,乃取拾。浑仪造已多年,此更一年可成。自今用木架楼引水,定漏测日。

七年四月二日,诏尚书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

六月十四日,元佑浑天仪象成,诏三省、枢密院官阅之。

绍圣元年十月十六日,诏礼部、秘书省就详定制造浑天仪象所以新旧浑仪令判局以下同测验,择取其候望精密、可久施用者,具应用官吏数申尚书省。

三年六月十三日,元佑浑仪所言:「今欲修写《仪象制度》、《法略》各一部,申纳尚书省并秘阁。」从之。

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七日,知亳州林希上撰到《浑天仪象碑文》,诏送浑天仪象所立石。希先为吏部尚书,被旨撰文,至是来上。

徽宗宣和六年七月二十

九日,诏置讨论制造玑衡所,以宰相王黼总领,内(符)[侍]师成副之。先是,黼奏得方士玑衡之书,造小样验之,与天运合,如唐一行之制,乞命有司置局,如样制造。手诏赐黼曰:「朕惟帝尧命羲和以授四时,然后厘百工,熙庶绩;逮大舜在玑衡以齐七政,然后类上帝,禋六宗。肆朕纂承,常患观天之器,未详垂象之原。乃得元儒,有明往制。卿顺考古道,博极 书,详《洪范》之陈,得妙极之数。受至言于方士,出盛物(于)之次,具存制样,若合契符。成百代不易之仪,正诸家相驳之说,究观审核,嘉孍不忘。」元佑间苏颂更作者,上寘浑仪,中设浑象,旁设昏晓更筹,激水以运之,三器一机,合躔度,最为奇巧。宣和间又(常)[尝]更作之,而此五仪者悉归于金。中兴更谋制作。

高宗绍兴二年十一月二日「年」上原脱「二」字,「月」下原衍「二」字,据本类后文所引补删。,工部员外郎袁正功言:「制度,浑仪安立非子午之正「安」上原衍「法要」二字,据本类后文所引删。,即有差错。今浑仪器象将欲安立,定测枢极,合要定子午正局官二员,乞下太史局差取。」诏测验官差李继宗,定正官差赵旗。俟造毕进呈日同参详指说制度。乃召苏颂子携取颂遗书子:原作「之」,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考质旧法,而携亦不能通也。至十四年,乃命宰臣秦桧提举铸浑仪,而以内侍邵谔专领其事领:原作「令」,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久而仪成。

三十二年,始出其二置太史局,而高宗先自为一仪寘诸宫中,以测天象测:原作「则」,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其制差小,而谔所铸盖祖是焉。后在锺鼓院者是也。

清台之仪,后其

一在秘书省。按仪制度按:原作「撰」,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表里凡三重:其第一重曰六合仪,阳经径四尺九寸六分,阔三寸二分,厚五分。南北正位位:原作「立」,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两面各列周天度数,南北极出入地皆三十一度少,度阔三分。阴纬单环纬:原作「为」,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大小如阳经,阔三寸二分,厚一寸八分。上置水平池,阔九分,深四分,沿环通流,亦如旧制。内外八干,十二枝,画艮、巽、坤、干卦于四维。第二重曰三辰仪,径四尺三分,阔二寸二分,厚五分。釭钏刻画如阳经。赤道单环,径四尺一寸四分,阔一寸二分,上列二十八宿,均天度数,阔二分七厘。黄道单环环: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径四尺一寸四分,阔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七十二候,均分卦策,与赤道相交,出入各二十四度弱。百刻单环,径四尺五寸六分,阔一寸一分,厚五分,上列昼夜刻数。第三重曰四游仪,径三尺九寸,阔一寸九分,厚五分。釭钏刻画如璇玑,度阔二分半,望筩长三尺六寸五分,内员外方,中通孔窍,四面阔一寸四分七厘,窥眼阔三分,夹窥径五尺三分。鳌云以负龙柱,各高五尺二寸。十字平水台高一尺一寸七分,长五尺七寸,阔五寸二分。水槽阔七分,深一寸二分。(深一寸二分)若水运之法与夫浑象,则不复设。其后朱熹家有浑仪,颇考水运制度,卒不可得。苏颂之书虽在,大抵于浑象为详,而其尺寸多不载,是以难遽复云。旧制有白道仪以考月行,在望筩之旁。自熙宁沈括以为无益而去之,南渡更造,亦不复设焉。

极度。极星之在紫垣,为七曜、三垣、二十八宿众星所拱,是谓北极,为天之正中。而自唐以来,历家以仪象考测,则中国南北极之正,实去极星之北一度有半,此盖中原地势之度数也。中兴更造浑仪,而太史令丁师仁乃言:「临安府地势向南,于北极高下当量行移易。」局官吕璨言:「浑天无量行更易之制,若用于临安与天参合,移之他往必有差忒。」遂罢议。后十余年邵谔铸仪,则果用临安北极高下为之。以清台仪校之,实去极星四度有奇也。

正月十六日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此条为绍兴三年事,当移至上文该年十一月条前。,太史局参详指说制度浑仪丁师仁等言:「省记昨东京浑仪四座,至道仪一座,测验浑仪刻漏所安设皇佑仪一座,翰林天文局安设熙宁仪一座,太史局天文院安设元佑仪一座,合台安设,每约重二万余斤。今若制造折半浑仪一座,约度合用赤铜一万余斤。左右司覆实用赤铜八千四百八斤二两。昨元佑间制造浑仪真器,当时系两府提举。」诏合用物料令户部收买应副,其工匠下临安府和雇。仍令工部长贰专一提举。

七年夏,资中士人张大 以木为盖天,言可备军幕中候验,献诸朝。

十三年十月庚寅,诏制浑天仪。《高宗纪》。

十四年四月五日,太史局言:「制作浑仪,乞依旧例差官提举。」宰臣秦桧奏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晓。」上曰:「此实阙典,朕已令就宫中制造,范制虽小,可用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盖枢星中也。非久降出,用以为式,但当广其尺寸耳。」于是

命桧提举修制浑仪。

先是,工部员外郎谢伋伋:原作「汲」,据《宋史》卷八一《律历一四》改。言:「臣职赞共工之事,尝询浑仪之法,太史官生论议法制不同,几成聚讼,铸作之工,今尚阙焉。臣愚以为所费既多,事体亦大,宜先询考制度,敷求通晓天文历数之学,如汉之贾逵、张衡,本朝之苏颂者,参订是非,决 疑而合古制,传之永久。望博访而审择之。苏颂之子携近得旨赴阙,乞就携访求颂之遗书,考质制度,必有所补。」至是,命秦桧提举修制。其后委内侍邵谔专主之。后浑仪虽成,至绍兴三十二年谔亦罢职,遂以浑仪付太史局安设焉。

孝宗干道三年正月,诏令太史局将太上皇帝昨降下浑仪一副就本局置台安设,测验七政行度,演造新历。

庆元四年七月,秘省筑浑仪台成。

《玉海》:元佑浑天仪象:「吏部尚书臣苏颂先准元佑元年冬十一月诏旨,定夺新旧浑仪。对得新仪系至道、皇佑年制造,并堪行用。旧浑仪系熙宁中所造,环器怯薄,怯:原作「法」,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所引改。,水趺低垫趺:原作,「跌」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难以行使。臣切以仪象之法,度数备存,而日官所以互有论诉者,盖以器未合古,名亦不正,至于测候,须人运动,人手有高下,故躔度亦从而移转。是故两竞,各指得失,终无定论。盖古人测候天数,其法有二:一曰浑天仪,规天矩地天矩:原脱《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机隐于内,上布经躔,以考日星行度、寒暑进退,如张衡浑天、开元水运铜浑是也;二曰铜候仪,(令)[今]新旧浑仪翰林天文院与太史局所有是也。又案吴中常侍王蕃云,浑

天仪者,羲和之旧器,积代相传,谓之机衡。其为用也,以察三光,以分度宿者也。又有浑天象者,以着天体,以布星辰。二者以考于天盖密矣。详此浑天仪、铜候仪之外,又有浑天象,凡三器也。浑天象历代罕传,其制惟书志称梁武密府有之,云是宋元嘉中所造者。由是而言,古人候天,具此三器,乃能尽妙。今唯一法,诚恐未得亲密。然则张衡之制,史失其传;开元旧器,唐世已亡。国朝太平兴国初,巴蜀人张思训首创其式以献,太宗皇帝召工造于禁中,踰年而成,诏置文明殿今文德殿是也。东鼓楼下,题曰太平浑仪。自思训死,机绳断坏,无复知其法制者。臣昨访得吏部守当官韩公廉通《九章算术》,常以钩股法推考天度。臣思古人言:天有周髀之术,其说曰:髀,股也;股,表也。日行周径里数各依算术,用勾股二里差推晷影极游,以为远近之数,皆得表股。周人受之,故曰周髀。若通此术,则天数从可知也。因说与张衡、一行、梁令瓒、张思训法式大纲,问其可以寻究依仿制造否 其人称若据算术,案器象,亦可成就。既而撰到《九章钩股测验浑天书》一卷,并造到木样机轮一座。臣观其器范,虽不尽如古人之说,然以水运轮,亦有巧思,若今造作,必有可取,遂具奏陈,乞先创木样进呈,差官试样。如候果有准,即别造铜器。奉二年八月十六日诏,如臣所讲,置局差官及专作材料等,遂奏差寿州州学教授王沇之

充专监造作,太史局夏官正周日严、秋官正于太古、冬官正张仲宣等与韩公廉同充制(官度)[度官],局生袁惟几、苗景、张端节、刘仲景,学生候允和、于汤臣验晷景、刻漏等。至三年先造成小样,有旨赴都堂呈验,造大木样。至十二月工毕,闰十二月二日甲辰,得旨置于集英殿。臣谨案历代天文之器,制范颇多,法亦小异。至于激水运机,其用则一。盖天者运行不息,水者注之不竭;以不竭之流,逐不息之运,苟注挹均调,则参校旋转之势无有差舛也。故张衡浑天则云:室中以漏水转之,令司之者闭户唱之,以告灵台之观天者,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始中,某今没,皆如符合。唐开元中,诏浮图一行与率府兵曹梁令瓒及诸术士更造铸铜浑,为之员天之象,上具列宿及周天度数,注水激轮,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二轮,络在天外,缀以日月,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匝,日正东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畸。凡二十九转而日月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令仪半在地下。又立二木偶人于地平之前,置锺鼓,使木人自然撞击,以候辰刻,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既成,置武成殿前以下原衍重文廿九字,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所引删。,以示百官。梁朝浑象以木为之,其员如丸, 体布二十八宿、三家星,黄赤道及天河等别为横规环以绕其外,上下半之,

以象地。张思训浑仪为楼数层,高丈余,中有轮轴阙柱,激水以轮。又有神直摇铃、扣锺、击鼓,每一夜周而复始。又有十二神,各直一时,以定昼夜之长短。至冬至水凝,则以水银代之,故无差舛。按旧法,日月行度皆人所运,新制成于自然,尤为精妙。然则据上所造,张衡所谓灵台之璇玑者,兼浑仪、候仪之法也。置(蜜)[密]室中者浑象也,故洪云:张平子、陆公纪之徒,咸以为推步七曜之运,以度历象昏明之证候;校以三八之气,考以刻漏之分,占晷景之往来,求形验于事情,莫密于浑象也。开元水运俯视图亦浑象也,思训准开元之法,而上以盖为紫宫,旁周天度而正东西,转出其新意也。今则兼采诸家之说,备仪象之器,共置一台,有二隔,浑仪置于上,浑象置于下,枢机轮轴隐于中,锺鼓时刻司辰运于轮上。木阁五层蔽于前,司辰击鼓摇铃执牌出没于阁内。以水激轮,轮转而仪象咸动。此兼用诸家法。浑仪则上候三辰之行度,增黄道为单环,环中日见半体,使望筒常指日月,体常在筒窍中。天西行一周,日东移一度。此出新意也。浑象则列紫宫于北顶北:原作「此」,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改。,布中外官星、二十八舍、周天度、赤黄道、天河 于天体,此用王蕃及《隋志》所说也。二器皆出一机。以水激之,不由人力力:原脱,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改。补。。校之前古,法之 密未易知,而器度算数亦彷佛其遗象也。《虞书》称舜在璇玑,以齐七政,盖观四七之中星,以知节候之早晚。《考灵曜》

曰:观玉仪之游,昏明主时,乃命中星者。璇玑中而星未中为急,急则日过其度,月不及其宿。璇玑未中而星中为舒「为急」至「未中」十七字原脱,据《新仪象法要》卷上补。,舒则日不及其度,月遇其宿;璇玑中而星中为调均,则风雨时,庶草繁芜而五谷登,万事康。由是言之,观璇玑中,不独视天时而布政令,抑欲察灾祥、省得失也。《易》曰:『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此之谓也。今依《月令》创为《四时中星图》,以晓昏之度附于后卷,将以上备圣主南面之省观,此仪象之大用也。」

又上论:「浑天仪、铜候仪、浑天象三器不同,古人之说亦有所未尽。陈苗谓张衡所造盖亦止在浑象七曜,而何承天莫辨仪象之异。若但以一名命之,则不能尽其妙用也。今新制备二器而通三用,当总谓之浑天。恭候圣鉴,以正其名《新仪象法要》卷上载颂奏止此,无以下文字。。臣切详《周官》冯相氏掌十有二辰、十日曰:原作「月」,据《周礼 春官 冯相氏》改。、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运动,辨其吉凶,以诏救正。盖岁月辰日星皆有方位,知其位之所在,则知其时数之常然,可考而着之于历,此冯相氏之所掌也。若有变动非常,有(击)其象,而诏其占,则保章氏掌之。盖冯相氏考其常,所以正时而颁庶事;保章氏司其变,则决之于象而诏救正。先正分其职以为之之意也。今太史局治历、瞻候合为一司,缘历术有 密,天文有常变,治历或 ,则不足以(之)[知]其常;瞻候或(隋)惰,则不足以得其变。瞻候之家,苟欲合其历,奏报候薄,遂容不实。近者局生讼

奏报之妄,草泽斥历算之 ,究其所因,弊或在是。近令礼部、秘书省官定新旧仪亲密者一座行使,臣已行定验。今相度且欲存留旧仪,令历生筭步治历,得以参验。其新造两台仪象(制)制度精巧,兼得张衡、李淳风、张思训之制,以之瞻候,允为准的。今欲别为浑天仪象所,以隶太史,仍差官专一提举。因命颂提举。每日别行奏报,以此关互,无容苟简,则朝廷可以坐知象纬之实,因以参酌中失,而图其旧政,庶几不失先王冯相、保章分职之意。」

本所乞更重作浑天仪,从之。哲宗元佑时,太史局创水运仪二象,与旧仪为三,欲废其一,局生交讼不决。中书舍人林希言:「新仪精密,乃司天之法器。然旧仪用久,宜两存之。」诏宰相临视,皆以为然,由是新旧两存不废。

木样成,又命翰林学士许将详定。元佑四年己巳岁。三月八日己卯,将言:「与周日严、苗景昼夜交验,与天道合。」诏以铜造,始制以木,观于集英,验之不差,乃以铜(造)造。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将乞正名「浑天仪」,从。时太史局直长赵齐良奏:「宋以火德王,名水运,非吉兆,乞更名。」诏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置于国之西南。

七年壬申岁。四月二日,诏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颂》,又图其形制,着为成书上之,诏藏秘阁。

六月十四日,仪象成,召辅臣阅之。今其法不传。

《通略》:初,吏部尚书苏颂请别制浑仪,因命颂提举。颂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善算术,有巧思,乃奏用之,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一作候仪,中设一作置浑象,下设一作布司辰,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告星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

明皆可推见。元佑四年三月,木样成,前此未有也。诏翰林学士许将等详定。己卯,将等言:「昼夜校验,与天道已参合。」乃诏以铜造,仍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其后将等又言:「前所谓浑天仪者,其外形员,即可 布星度,其内有玑衡,即可仰窥天象。若仪象则兼二器有之,同为一器。今所建仪象别为二器仪:原作「浑」,据本类前文引将奏改。,而浑仪占测天度之真数,又以浑象置之密室置:原作「制」,据本类前文引将奏改。改。,自为天运,与仪参合。若并为一器,即象为仪,以同正天度,则两得之。请更作浑天仪。」从之。颂因其家所藏小样而悟于心,令公廉布筭,数年而器成,大如人体,人居其中,有如笼象。因星凿窍如星此句疑有误。,以备激轮旋转之势,中星昏晚,应时皆见于窍中。星官、历翁,聚观骇孍,盖古未尝有也。绍圣中欲毁之,林希为言,得不废。

绍圣三年六月十三日,写《仪象制度》仪:原脱,据本类前文该年条补。、《法略》各一部,纳尚书省、秘阁。规天矩地,机轮隐中,以察三光,验寒暑,是之谓仪。其圆如丸,其大数围,以布列宿,着天体,是之谓象。三器,司天之要法也。纵以天经,横以地浑,金蚪夹绕,鳌云上承,三辰四游,运转不息。激水卬流,验之密室,横箫所望,曰星其中,司辰告刻,应以鼓锺。曰象仰观,曰仪俯观。人位乎间,天外地内。

宣和六年七月甲辰,二十九日。诏置玑衡所,以宰臣领之。得方氏玑衡之书,造小样验之,与天运合,如唐一行之制,请置局制造。唐一行作历,梁令瓒作黄道游仪,测知毕觜参鬼四宿、赤道宿度,与

旧不同。皇佑初,诏造黄道浑仪,铸铜为之。自后测验赤道宿度又十四宿与一行所测不同。两朝志。自建隆迄治平,五正历象,作为铜仪,经法具于所司。

绍兴浑天仪。盖天二年壬子岁九月甲子,诏太史局令丁师仁等造浑天仪,后不果成。

三年正月辛未六日,工部郎袁正功献浑仪木式。是月壬戌进呈。十六日,太史令丁师仁等请折半制造,许之。用铜一万斤。先是二年十一月二日,正功言浑仪安立非子午之正则有差,诏李继宗等测验定正。

初,东京浑仪凡四:至道仪在刻漏所,皇佑仪在翰林天文院,熙宁仪在太史局,元佑仪在合台。每座约用二万斤,城破皆为(肤)[虏]所索。扬州之陷也,吕颐浩得浑仪(去)[法]物二事献诸朝,至是折半,但用铜八千四百八斤有奇,卒不就。

五月丙辰,命工部侍郎李擢提举制浑仪。

十一月甲戌,工部郎谢伋言:「宜先询考制度,敷求通晓天文历数之学如汉贾逵、张衡、本朝之苏颂者,参访是非,然后可作。望下温州访求苏颂遗书,考质制度。」初,师仁等言:「若往他州,则临时定北极高下,量行移易。」有吕璨者言:「师仁等所募工不知铸法,况浑天无量行更易之制。若用于临安,与天参合,移往他州,必有差忒。」诏别听(旨)指挥。

十四年四月丙戌,五日命太师秦桧提举制造浑仪,秘书省修制。诏有司求苏颂遗法上来。上曰:「宫中制成小范可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枢星,中星也。非久降出,用以为式,但广其尺寸耳。」遂命内侍邵谔主其事,久之乃

成。三十二年,授太史局。

干道三年正月,诏太史局置台设浑仪,测验七政行度,演造新历。

庆元四年七月,秘省筑浑仪台,高二丈一尺。

资中士人张大 以木为盖天,言可备军幕中候验。绍兴七年夏制,使席易献诸朝。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节候

节候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十八日立秋,风从坤位上来。干道元年八月八日秋分,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立秋,十一月十四日冬至,五年七月六日立秋,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九年八月六日秋分,并如之。

八月五日秋分,风从艮位上来。十一月八日冬至,隆兴元年二月十日春分,三月二十六日立夏,五月十三日夏至,二年正月一日,二月二十二日春分,四月八日立夏,五月二十四日夏至,干道元年正月一日,二月三日春分,(一)[二]年正月一日,三年正月一日,八日立春,七月十四日立秋,十二月十九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五月八日夏至,十二月三十日立春,五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九日夏至,六年正月一日,十一日立春,二月二十七日春分,七年二月八日春分,八年正月一日,五月二十二日夏至,九年正月一日,十四日立春,三月十七日立夏,并如之。

九月二十一日立冬,风从干位上来。十二月二十四日立春,隆兴元年正月一日,八月十六日秋分,十一月十八日冬至,二年正月五日立春,七月十一日立秋,八月二十六日秋分,十月十三日立冬,十二月十六日立春,干道元年三月十八日立夏,九月二十四日立冬,十一月十一日冬至,二年二月十三日春分,五月十六日夏至,八月二十日秋

分,十月五日立冬,三年九月十七日立冬,十一月二日冬至,四年八月十一日秋分,九月二十八日立冬,五年二月十六日春分,四月二日立夏,八月二十二日秋分,十月九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六年八月四日秋分,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一月六日冬至,十二月二十三日立春,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立夏,八月十四日秋分,十月一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八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二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九年九月二十六日立冬,并如之。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立秋,风从巽位上来。十月三日立冬,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干道元年五月五日夏至,六月二十二日立秋,十二月二十六日立春,二年三月三十日立夏,七月三日立秋,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春分,四月十一日立夏,五月二十七日夏至,八月一日秋分,四年二月五日春分,三月二十一日立夏,六年四月十四日立夏,五月二十九日夏至,六月十六日立秋,干道七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一日夏至,八年正月四日立春,四月六日立夏,七月八日立秋,九年二月一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并如之。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戌风紧大。干道二年正月六日,四月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年闰七月十五日,十六日,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十二日,干道四年正月二

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九日,干道五年二月十六日,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一日,九月十九日,十二月十日,干道七年三月八日,十月十四日,十一月四日,干道九年正月二十八日,亦如之。

干道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丑风紧大。八月十八日同。

三年七月十三日,艮风紧大。五年七月十六日,巳风紧大。十月十六日,午风紧大。十一月十二日,申风紧大,十二月四日同。

淳熙元年五月十五日夏至,风从离位上来。既而九年五月十三日夏至,十年七月十一日立秋,亦如之。

十月三日,干风紧大。十一月六日同。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冬至,风从坎位上来。既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冬至,八年闰三月十五日立夏,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亦如之。

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春分,风从震位上来。

九年八月十六日秋分,风从兑位上来。

淳熙十六年正月一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既而十一日立春,十一月六日冬至,绍熙元年正月一日正朔,三月二十五日立夏,二年正月一日正朔,三年正月一日正朔,十二月二十五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正朔,二月十二日春分,四年八月十七日秋分,五年正月一日正朔,六日立春,亦如之。

五月三十日夏至,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既而八月三日秋分,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春,绍熙元年

八月十四日秋分,九月三十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二年正月三日立春,二月十九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一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三年正月十四日立春,八月六日秋分,九月二十三日立冬,四年五月十五日夏至,十月四日立冬,十一月二十日冬至,五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八日秋分,十月五日立冬,十一月一日冬至,十二月十七日立春,亦如之。

六月十七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既而绍熙元年五月十一日夏至,二年七月九日立秋,三年三月十七日立夏,十一月八日冬至,四年七月二日立秋,五年四月九日立夏,七月十二日立秋,亦如之。

绍熙元年二月九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既而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二年四月七日立夏,五月二十三日夏至,三年正月三十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立夏,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夏至,亦如之。

绍熙五年八月二十三日甲寅,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十五日壬寅,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一日戊午,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庆元元年正月一日丁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月三日己未,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日乙巳,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五月六日庚寅,其日

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辛巳,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一日庚戌,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二十七日己丑,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八日癸丑,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乙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二日乙卯,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二十七日庚午,其日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九月十八日戊午,其日立冬,风从正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五日甲辰,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四年正月二日己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四日辛酉,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二十六日壬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七月二十八日癸亥,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五年正月一日癸巳,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日甲午,其日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九日戊辰,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六日甲辰,其日冬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年正月一日戊子,其日正朔,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三日庚子,其日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十六日辛未,其日立夏,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九月二十一日甲戌,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嘉泰元年正月

一日壬午,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十六日癸巳,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二日己卯,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丁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十一日癸丑,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八月十四日己亥,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十三日甲申,其日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辛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坤位上来。

三月十八日丁亥,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午,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丑,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六日乙未,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二日丙辰,其日冬至,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开禧元年正月一日己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日丙寅,其日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日丁酉,其日立夏,风从正南方离位上来。

七月十五日戊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癸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一日壬寅,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十四日甲戌,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九月二十七日乙巳,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丁丑,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五日己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八月二十二日乙丑,其日秋分,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月八日庚戌,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五日丙申,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嘉定元年正月一日辛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四日癸丑,其日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十六日甲申,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三日庚午,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九月十九日丙辰,其日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一月五日辛丑,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乙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五月十二日甲辰,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二十八日庚寅,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二月三十日丙子,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庚寅,其日正朔,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八月二十五日庚辰,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月十一日丙寅,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八日壬子,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三日丁酉,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月三十日癸未,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闰二月二十四日丁未,其日风势

紧大。

五月三日甲寅,其日夏至,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五年正月一日己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七日甲戌,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一日乙巳,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四日丙子,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六(月)[年]正月一日癸卯,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十一日庚戌,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八月二十八日丙申,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九月十五日壬午,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一日丁卯,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七年正月一日丁卯,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月四日己亥,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十九日甲申,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九日辛丑,其日秋分,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嘉定八年正月一日辛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一日庚寅,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五月十七日乙亥,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四日辛酉,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九年正月一日乙卯,其日正朔,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四日戊辰,其日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二月二十六日己酉,其日春分,风从西北方

干位上来。

九月十七日丁酉,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四日癸未,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二月二十一日己巳,其日立春,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年正月一日己卯,其日正朔,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二月七日甲寅,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五月十日丙戌,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二十五日辛未,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一年正月一日癸酉,其日正朔,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七月八日丁丑,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二十三日壬戌,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月十日戊申,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二十三日戊午,其夜风势暴大。

十一月二十六日甲午,其日冬至,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二年正月一日戊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闰三月十六日辛亥,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六月十九日壬午,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九月二十一日癸丑,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三年正月一日壬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六日丙辰,其日立夏,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六月二十九日丁亥,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四年正月一日丙戌,其日正朔,风

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五日辛卯,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十日壬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十四日甲子,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五年正月一日庚戌,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七日丙寅,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戌,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九月二十四日己巳,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六年正月一日甲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九日壬申,其日立夏,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七月二日癸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七年正月一日戊戌,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一日丁丑,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五月二十六日壬戌,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十日丙寅,其夜风势暴大。

七月二日癸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禁火

禁火

【宋会要】

禁火乃周之旧制,唐及宋朝清明日赐新火,亦周人出火之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公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