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1月21日)

东条内阁这次召集特别议会,本来希望议员诸公百依百顺地接受政府方面所提的任何法案,故在开幕式中,即请出天皇陛下来作一番特别训示:“朕命令国务大臣向议会提出补充预算法案及其他应付时局所必须之立法案,汝等应尽汝等之所能,依照朕之意旨处理此项事物“。各种法案既然是由天皇命令政府提出的,在日本的传统之下,自然没有反对的余地。

可是偏偏有宫泽其人者,不知道议会是只“会”而不“议”的,居然发表了一篇为我们所无法获知其内容的演说,致引起“议会同寅之纠纷”,宫泽乃自动撤回演说,“大政翼赞会”决议劝告众院纪律委员会授意宫泽辞职,“大政翼赞会”会员已有十九人“引咎”辞职,据说该会或将因此事而重行改组。宫泽不知谨闭乃口,引起如此严重的事象,真是“罪不容诛”!

合众社说“大政翼赞会”会员十九人的辞职,是对宫泽表示同情,这恐怕是外国人不明了日本情形的缘故。宫泽居然敢对天皇的谕旨发出异议,已经是大逆不道,倘再有人因为对他同情而破坏了“团结”,那不是造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