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0月12日)

据合众社所传纽约“素来可靠”之日人方面所称“并未破裂”之美日谈话内容,日本希望美国(一)至少承认“满洲国”及日本在华北特殊利益;(二)同意商订新基本协定,以代替去年所废止之互惠及航运条约;(三)保证日本得在东南亚洲及其他市场取得均等之原料。对于这种不可能的大量让步,日本所提供美国的交换条件却是:

一、“结束对华战事”

“日本愿以‘南京’及重庆互相解决为根据,尽速终止对华战事。”-- 中日战事是否可以用这种荒谬方式解决姑且不论,“结束对华战事”本来是日方四年来求之不得的愿望,现在却以此作为对美“让步”的条件,真是妙不可言。

二、“保证不参加欧战”

“日本愿限制一己对德意之合作,保证不参加欧战”--日本加入轴心,本来不过为便利自己的发展,并非真愿以自己不堪一击的实力去协助盟友作战,现在一面保证“不参加欧战”,一面却不限制自己在太平洋方面之活动,好聪明的想头!

三、“逐渐撤退在华军队”

“日本愿渐次将军队撤出中国,并以诚恳努力使中日在平等原则上互相合作”--撤退在华军队是逐渐的,几年,几十年,几百年,都没一定。至于此种情形下的“中日合作”,究竟将使美国从此安心呢,抑或感到加倍的威胁,则非吾人所知矣。

四、“保证军部极端分子服从”

“日本愿提供满意保证,允诺日本军部及极端派分子将对美日协定无论在精神上及文字上均予以遵从”--这一点我们全不怀疑,因为“协定”内容倘果如上述,纯然是为了日本单方面的利益而缔结,那么即使是更“极端”的分子,也会欣然首肯而毫无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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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谓“内容”,自然是日方的片面相思,但由此也更可看出美国对日实无谈判余地。日方所谓“谈判未至破裂”以至于“仍有成功可能”,其理由只是他们觉得现在还未至“破裂”的适当时机。美国如不愿给人愚弄,那么现在就该迅速宣布谈判的终了,好决定进一步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