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佚名 撰

修律大臣会议禁止娶妾问题,有赞成者,有反对者。而其结果,当必以娶妾为是,禁止者为非。惟女界开通中之个人,闻此消息,欣然赞成。特派传单,柬请一班闺秀,开大会议,研究此问题。届时赴会者数千万人,异常踊跃,公举自由女为临时主席。先由会长宣布开会理由毕,主席登坛,略谓婚姻之制,定自羲皇,不过一夫一妇,并无妾媵名词。厥后唐尧以娥皇女英下嫁有鳏,遂为二妻之祖。然当时平体相待,亦无所谓妾也。夏殷德衰,人主流于逸欲,遂以女戎贾祸,已开御妻妃嫔之阶。周代尚文,其制益烂然大备。朝廷倡之于上,草野自行之于下,于是嫡庶分而名分严。历久相沿,成为习惯。始尚藉口于嗣续,继,惟贪恋于欢娱。左拥南威,右抱西子,在男子乐则乐矣,其如不平等何!今国家有禁妾问题,实行与否,虽未可知,正宜乘此时机,要求政府尊重女子之人格。上相有调燮阴阳之责任,当不敢恝然置之也。故请各姊妹到来,一为研究等语,兹将议案录下:

一、禁妾问题,不独于大妇有益,于侍妾亦大有益。盖侍妾平日备受大妇之苛待,已属屈郁不平。一旦汤網宏开,正如非洲之放奴,各寻生路,不必受他人气。可否将此意宣布为人妾者知悉,使有赞成,而无反对。请公议,众议应速行宣布。

一、大妇赞成禁妾,并非因吃醋问题,盖存一点慈爱之心,尊重女子人格起见。同胞姊妹,宜认定此宗旨,庶外界不能以蜚言中伤。众赞成。

一、凡事高以下基,洪由纤起。各姊妹赞成此举,自当设一禁妾会,箝束丈夫,不得再行娶妾,以身作则。然后人多乐从。众赞成。

一、此举事体重大,当联络女界,要求政府,以达目的。众赞成。(电文如下)北京宪政馆王大臣修律大臣钧鉴:阅报,知朝廷拟定禁妾律,女界会议。赞颂王大臣文明,请速定切盼。自由女等电禀。各人议毕,茶会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