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不可不看。在报上不但可以看到虔修功德如念念阿弥陀佛,选拔国士如征求飞檐走壁之类的“善”文,还可以随时长许多见识。譬如说杀人,以前只知道有斫头绞颈子,现在却知道还有吃人肉,而且还有“以夷制夷”,“以华制华”等等的分别。经明眼人一说,是越想越觉得不错的。

尤其是“以华制华”,那样的手段真是越想越觉得多的。原因是人太多了,华对华并不会亲热;而且为了自身的利害要坐大交椅,当然非解决别人不可。所以那“制”是,无论如何要“制”的。假如因为制人而能得到好处,或是因为制人而能讨得上头的欢心,那自然更其起劲。这心理,夷人就很善于利用,从侵略土地到卖卖肥皂,都是用的这“华人”善于“制华”的美点。然而,华人对华人,其实也很会利用这种方法,而且非常巧妙。

双方不必明言,彼此心照,各得其所;旁人看来,不露痕迹。据说那被利用的人便是哈吧狗,即走狗。但细细甄别起来,倒并不只是哈吧狗一种,另外还有一种是警犬。

做哈吧狗与做警犬,当然都是“以华制华”,但其中也不无分别。哈吧狗只能听主人吩咐,向仇人摇摇尾,狂吠几声。他知道他是什幺样的身分。警犬则不然:老于世故者往往如此。他只认定自己是一个好汉,是一个权威,是一个执大义以绳天下者。在那门庭间的方寸之地上,只有他可以彷徨彷徨,呐喊呐喊。他的威风没有人敢冒犯,和哈吧狗比较起来,哈吧狗真是浅薄得可怜。但何以也是“以华制华”呢?那是因为虽然老于世故,也不免露出破绽。破绽是:他俨若嫉恶如仇,平时蹲在地上冷眼旁观,一看到有类乎“可杀”的情形时,就踪身向前,猛咬一口;可是,他决不是乱咬,他早已看得分明,凡在他寄身的地段上的(他当然不能不有一个寄身的地方),他决不伤害,有了也只当不看见,以免引起“不便”。他咬,是咬圈子外头的,尤其是,圈子外头最碍眼的仇人。这便是勇,这便是执大义,同时,既可显出自己的权威,又可博得主人底欢心:因为,他所咬的,往往会是他和他东家的共同的敌人。主人对于他所痛恨,自己是并不明白表示意见的,只给你一些供养和地位,叫你自己去咬去。因此有接二连三的奋勇,和吹毛求疵的找机会。旁观者不免有点不明白,觉得这仇太深,却不知道这正是老于世故者的做人之道,所谓向恶社会“搏战”“周旋”是也。那样的用心,真是很苦!

所可哀者,为了要挣扎在替天行道的大旗之下,竟然不惜受员外府君之类的供奉,把那旗子斜插在庄院的门楼边,暂且作个“江湖一应水碗不得骚扰”的招贴纸儿。也可见得做中国人的不容易,和“以华制华”的效劳,虽贤者亦不免焉。

——二二,四,二一。

四月二十二日,《大晚报》副刊《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