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之先生在上海演说,说中国还容忍人力车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国。胡先生的演说连《顺天时报》的日本人都佩服了,其不错盖无疑了,但我怀疑,人力车真是这样的野蛮,不文明么?工业的血汗榨取,肉眼看不出,也就算了,卖淫,似乎也不比拉人力车文明罢,大家却都容许,甚至不容许人力车的文明国还特别容许这种事业,这是怎的?常见北京报载妇人因贫拉洋车,附以慨叹,但对于妇女去卖淫并不觉得诧异,在替敝国维持礼教的日本《顺天时报》第五板上还天天登着什么“倾国倾城多情多义之红喜”等文字,可见卖淫又是与圣道相合——不,至少是不相冲突了。这一点可真叫人胡涂住了,我希望胡先生能够赐以解决。

江浙党狱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传闻的罗织与拷打或者是“共党”的造谣,但杀人之多总是确实的了。以我贫弱的记忆所及,《青天白日报》记者二名与逃兵一同斩决,清党委员到甬斩决共党二名,上海枪决五名姓名不宣布,又枪决十名内有共党六名,广州捕共党一百十二人其中十三名即枪决,……清法着实不少,枪毙之外还有斩首:不知胡先生以为文明否?我仿佛记得斩决这一种刑法是大清朝所用的,到了清末假维新的时候似乎也已废除,——这有点记不大清楚,但在孙中山先生所创造的民国,这种野蛮的刑法总是绝对没有,我是可以保证的。我想,人力车固然应废,首亦大可以不斩;即使斩首不算不文明,也未必足以表示文明罢。昔托尔斯泰在巴黎见犯人身首异处的刹那,痛感一切杀人之非,胡先生当世明哲,亦当有同感,唯惜杀人虽常有,究不如人力车之多,随时随地皆是耳,故胡先生出去只见不文明的人力车而不见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斩首,此吾辈不能不甚以为遗恨者也。

尤奇者,去年一月中吴稚晖先生因为孙传芳以赤化罪名斩决江阴教员周刚直,大动其公愤,写了《恐不赤,染血成之欤?》一文,登在北京报上;这回,吴先生却沉默了。我想他老先生或者未必全然赞成这种杀法罢?大约因为调解劳资的公事太忙,没有工夫再来管这些闲事罢?——然而奇矣。

(十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