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张包洋布来的纸上,看见一首好诗,今抄录于下:

“要把酒字免了去,若要请客不能把席成。要把色字免了去,男女不能把后留,逢年过节谁把坟来上。要把财字免了去,国家无钱买卖不周流。要把气字免了去,众位神仙成不能。吃酒不醉真君子,贪色不迷是英豪。”

这首诗当然是布店里的朋友所写,如不是他的著作,也必定是他所爱读的作品。我看了发生两种感想,第一是关于民众文学的形式的,第二是关于他的思想的。

我们看这一首,与许多的剧本山歌相同,都是以七言为基本,因此多成为拙笨单调的东西。他们仿佛从诗(而且是七言的)直接变化出来,不曾得到词曲的自由句调的好影响。但是有一种特色,便是不要叶韵,也不限定两句一联,可以随意少多。这虽然只是据了这一首而言,但在别种山歌等等中间一定也有同样的例可以寻到。

我们或者可以替他分辩,说这是由于民众诗人的设想措词的不完密,但直捷了当的说“我是要吃酒……的”,实在要比委曲的疏解更要容易,不过中国的民众诗人没有这个胆力,——或者也没有这个欲得的决心。倘如有威权出来一喝,说“不行!”我恐怕他将酒色财气的需要也都放弃了,去与威权的意志妥协,因为中国的人看得生活太冷淡,又将生活与习惯并合了,所以无怪他们好像奉了极端的现世主义生活着,而实际上却不曾真挚热烈的生活过一天。

其次这诗里所说的话,实在足以代表中国极大多数的人的思想。妥协,顺从,对于生活没有热烈的爱着,也便没有真挚的抗辩。他辨护酒色财气的必要,只是从习惯上着眼,这是习惯以为必要,并不是他个人以为必要了。

但是无论形式思想怎样的不能使我们满足,对于民众艺术内所表现的心情,我们不能不引起一种同情与体察。太田君在《食后之歌》的序里说,“尝异香之酒,一面耽想那种鄙俗的但是充满眼泪的江户平民艺术以为乐”,这实在是我们想了解民众文学的人所应取的态度。

(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