顷有仕人为畿尉傲,常任贼曹。有一贼系械,狱未具。此官独坐厅上,忽告曰:"某非贼,颇非常辈。公若脱我之罪,奉报有日。"此公视状貌不群,词采挺拔,意已许之,佯为不诺。

  夜后,密呼狱吏放之,仍令狱吏逃窜。既明,狱中失囚,狱吏又走,府司谴罚而已。后官满,数年客游,亦甚羁旅。

  至一县,忽闻县令与所放囚姓名同,往谒之,令通姓字。此宰惊惧,遂出迎拜,即所放者也。因留厅中,与对榻而寝。欢洽旬余,其宰不入宅。忽一日归宅,此客遂如厕。厕与令宅,唯隔一墙。客于厕室,闻宰妻问曰:“公有何客,轻于十日不入?”

  宰曰:“某得此人大恩,性命昔在他手,乃至今日,未知何报。”

  妻曰:“公岂不闻,大恩不报,何不看时机为?”

  令不语,久之乃曰:“君言是矣。”

  此客闻已,归告奴仆,乘马便走,衣服悉弃于厅中。

  至夜,已行五六十里,出县界,止宿村店。仆从但怪奔走,不知何故。此人歇定,乃言此贼负心之状,言讫吁嗟,奴仆悉涕泣之次,忽床下一人,持匕首出立。此客大惧。乃曰:“我义士也,宰使我来取君头。适闻说,方知此宰负心,不然,枉杀贤士。吾义不舍此人也,公且勿睡,少顷与君取此宰头,以雪公冤。”

  此人怕惧愧谢,此客持剑出门如飞。二更已至,呼曰:“贼首至!”

  命火观之,乃令头也。剑客辞诀,不知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