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王居贞者,下第归洛之颍阳。出京,与一道士同行。道士尽日不食。云:“我咽气术也。”

  每至居贞睡后灯灭,即开一布囊,取一皮,披之而去;五更复来。他日,居贞佯寝,急夺其囊。道士叩头乞。居贞曰:“言之即还汝。”

  遂言:“吾非人,衣者,虎皮也。夜即求食于村鄙中,衣其皮,即夜可驰五百里。”

  居贞以离家多时,甚思归,曰:“吾可披乎?”

  曰:“可也。”

  居贞去家犹百余里,遂披之暂归。夜深,不可入其门,乃见一猪立于门外,擒而食之。逡巡,回,乃还道士皮。及至家,云:“居贞之次子夜出,为虎所食。”

  问其日,乃居贞同日,自后一两日甚饱,并不食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