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虫大约古已有之。考之古籍,无所谓臭虫,而有所谓猖蝨(又作虱,作蚤,三字通。)或者虱就可包括臭虫,所以不另造一字。但是古之所谓虱,似多是跳蚤,见人身上者,可以入赋,入诗,入文,而床上臭虫则少有吟咏之者。如王猛扪虱而谈,明明是在身上捉来,王荆公入朝“御览”的虱,也是正爬在荆公须上,所以可邀御览,“上顾而笑”。据阮籍说,则虱系处“裈中”,不敢离缝际,“犹君子之自以为得绳墨”(见《论语》第一期)。抱朴子屡言虱,然既言“夫虱生于我,我非虱之父母,虱非我之子孙”,可见也是指人身跳虱的一种。韩非子的虱,是生在豕上开辩论会,料与人身之虱,大同小异。淮南言“汤沐具而虮虱相吊”,也是指人身上的虱而言。至于王充谓“人生天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更明白是身上之虱,而非床上之臭虫。虱之见于床上者,比较的少,如苏隐闻被下有数人齐念《阿房宫赋》声,急而开被视之,惟得虱十余枚,其大如豆(见《清异志》)。最早恐怕还是宋朝朱敦儒(卒时约一一七五年)。《樵歌》中有“饥蚊饿蚤不相容,一夜何曾做梦”之句,颇近臭虫,或是可以假定便是臭虫。至郑板桥“九九八十一,穷人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虱虫出。”这已经是十八世纪乾隆时代了。且被中之虱,扰眠之虱,皆不能证明确是臭虫,而非跳虱。惟李商隐《虱赋》,谓其“回臭而多,跖香而绝”,似虱可有臭味,或可指臭虫。总之,臭虫在古代之有无,无明证。

所以我们可以放开远代。而讨论今日臭虫之有无。关于此问题,个人因有读书涵养,所以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报端席上,每每听人议论,却觉得各种意见都有——由于极右派之辜鸿铭,张宗昌,至于道士,和尚,中外学者如胡适之,罗素,所及最左倾的党部人员,都有他的意见。这些意见,很值得研究,培根曾谓人之思想,受各种偏见“偶像”所蔽囿,如“酋族的偶像”,“穴洞的偶像”,“市井的偶像”,“戏台的偶像”(指种族的偏见,个人的偏见,俗套的偏见,哲理的偏见)。我们可由对这繁难解决的问题各方的态度,看出这各种偶像形形色色的表示。

为避免空论起见,假定在某高等华人寓中的中西士女宴会席上,忽有一只臭虫,明目张胆地,由雪白洁亮的沙发套出席。这种事情,是在各国人家都可有的,无论英美法意俄,但是我们不妨假定是中国人家,因为我们在中国,有一位善操英语的高等华人首先发见,为爱国观念所冲动,决心去坐在沙发上,碰一碰造化,或者可用屁股之力硬把这臭虫压死,不然便只好(这比较可能)为争国家体面而秘密受这臭虫的咀嚼。可是祸不单行,一只出来,另一只,成群结队,蠕蠕而动,由是女主人面红耳赤,全场动容,而我们可以充分证明:在中国某城之某一人家有臭虫的铁案。于是我们可以听见以下关于中国究有臭虫否的意见,大约可分为以下十类。

(第一类),(辜鸿铭)“中国有臭虫,固然,但是这正足证明中国之精神文明。只有精神文明的民族,才不沐浴,不顾物质环境。”按,依此说,用扬州马桶者,比用抽水马桶者精神文明。

(第二类):(爱国者)“中国有臭虫便如何?纽约,伦敦,维也纳,蒲达配司脱也有臭虫。其实,这几城中有的臭虫很着名。这不算什么耻辱。”这是“东方文化家”,“神州国光家”,“国粹家”及“亚洲大同盟家”的态度。张宗昌曾在日本温泉发见臭虫,大喜,从此与人谈时,每以此为中国文明高尚之证。

(第三类):(哥伦比亚博士)“哥伦比亚大学也有臭虫。所以中国若没有臭虫,便是野蛮民族。不但此也,美国臭虫的身段色泽都比中国臭虫好。所以应该捉一只,尤其是加尼福尼亚产的,带回放在中国床上传种。”

(第四类):(帝国主义者)“什么,中国有奥虫?我们英国没有臭虫。我要求治外法权。”

(第五类):(西方教士)“中国每省每城家家户户都有臭虫。我亲眼看见的。所以你们应该捐款让我到中国用耶稣的道理替他们灭虱。”

(第六类):(中国外交官如朱兆莘之流)“什么?胡说!中国没有臭虫,我以我的名誉为誓告诉你。这些都是谣传,神经作用。”按朱兆莘会在日内瓦宣称中国鸦片绝种已经十年。我们不能怪他,因为他在奉行外交的职务。英法各国代表所为,也是如此。

(第七类):(党部)“不要提起这件事。谁敢提起,我们便给他一个警告。他不爱国。”

(第八类):(道士,和尚)“不要扰我的清眠,或是不要误我的禅机。如果我受臭虫咬而能仍然快乐,甚至悟禅证道。管他做甚?”罗素听了,倒也点头微笑。朱希真在樵歌早已坚决表示此态度了:

穷后常如囚系,老来半似心风。

饥蚊饿蚤不相容,一夜何曾做梦?

被我不扇不捉,廓然才是虚空。

寺钟宫角任西东,别弄些儿古董!

第九类:(胡适之及自由主义者)“捉臭虫!再看有没有?”西方自由主义者也齐声附和唱道:“是的,有臭虫,就得捉,不论国籍,性别,宗教,信仰。”

第十类:(论语派中人)“你看这里一只硕大肥美的臭虫,你看他养得多好!太太,昨夜他吮的是不是你的血?我们大家来捉臭虫,捉到大的,肥的,把他摄死,真好玩!”

这时我的女主人,最多只能答道:“林先生,你长这么大了,也不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