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天爱人极论

泾阳 王征 葵心父著

武进 郑鄤 峚阳父评

畏天爱人极论题解

《畏天爱人极论》是作于崇祯元年(1628)的天主教护教著作,作者王征,郑鄤 作序并评,书后有王征作的“畏天爱人极论记言”。王征字良甫,号葵心,又号了一道人、支离叟,门人谥曰端节,乾隆时追谥曰忠节。生于1571年,陕西泾阳鲁镇人。二十四岁中举人,五十二岁(1622)中进士,大约在四十五岁时受洗,教名斐理伯Phillippe,卒于1644年。他研究宗教二十余年,先是佛教,后是道教,后来受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写的《七克》一书影响,接受了天主教。1621年,为杨廷筠的《代疑篇》作序。1626年,他协助金尼阁完成《西儒耳目资》(中国第一本研究用罗马字母为汉字注音的书)。1627年,他译绘《远西奇器图说》。(中国第一本介绍西洋物理学和机械工程学的书)这两本书本书都曾提及,被作者目为“器书”。王征接受天主教后,根据自己的体会,将教义精华归纳为“畏天爱人”四字。其后半生所作的文字中,常常以此四字自励励人。《畏天爱人极论》可谓是作者的“义理全书”。今底本为景教堂手抄本,共110面,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藏有五部,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6868号。

《畏天爱人极论》的中心思想就是为了论述“天主不可不畏,人之不可不爱。”作者认为“凡学圣贤者,畏天爱人之切必不可少也。”无“邪说充塞”、“真心沉埋”,世人不认人之大父母,不知畏天爱人之旨。因此,作者“反覆极论,以破其积习,以开其暗惑,以拨动其夙具之真心,而指之还家之路。”以使“吾四海兄弟,人人认得元初真父母,共尽昭事之道,以期偕归本乡”,使“人人皆知天,时时皆能畏天,事事皆可以对天。”

《畏天爱人极论》是以问答的形式写成。作者针对一位宾客的问题,介绍了自己信仰的探索历程,和他所了解的天主和天学,说明天主可畏而不可悖逆,人人当事奉天主,而佛则是天主叛臣。其次,作者论证了天堂地狱的真实性,介绍了天主教对于天堂地狱的描述,阐明了天主以天堂地狱赏善罚恶的观点。再次,作者还论述了有关人的灵魂与禽兽不同的观点和人魂不散不灭的道理。最后,作者简单地介绍了天主教的基本教义和畏天爱人的精髓,以此劝人除恶进善,畏天爱人,以共登天堂。

畏天爱人极论目录

畏天爱人极论题解 449

畏天爱人极论目录 451

序:圣贤以敬天教人 454

二、天非玄微幽渺 454

三、天非理 454

四、王征以事天为要 454

五、不必以西学为疑 454

六、著书的目的和意义 454

七、王征知行合一 454

八、上古以敬天为常谈 454

第一节 论天主与畏天学 456

一、问答之序 456

二、客人质疑 456

三、作者弃旧从新之迹 457

四、作者从游于庞子 458

五、庞子论天主与原祖 458

六、天主十诫教人敬天爱人 460

七、天主之名辨折 460

八、不用上帝之名释疑 460

九、觉悟天命不爽可畏 460

十、天上有天主可畏 461

十一、悖逆天主之罪不可祷 462

十二、天上之主尤不可篡 463

十三、当事奉天主 465

第二节 佛之善恶辩 466

一、客以佛、神仙为天主之臣 466

二、天主不待世人代司其职 467

三、佛惟尊一己非天主之臣 467

四、不可为佛宽假 467

五、事佛者是附逆奸佞 467

第三节 天堂地狱辩 467

一、佛氏窃天堂地狱之说 467

二、天堂地狱赏善罚之理 468

三、天堂真境之乐 472

四、以孔子之言论天堂地狱 474

五、地狱真境之苦 474

六、天主赏罚在后世 475

七、惟天主赏罚不爽 475

八、释天堂地狱之报 476

九、不可因轮回而疑天堂地狱 477

第四节 天堂地狱释疑 477

一、有天主必有天堂地狱 477

二、死后相信天堂地狱无益 478

三、灵才可明天堂地狱之理 478

四、不因无知而免地狱之罚 478

第五节 来世利害释疑 478

一、来世利害为真利害 478

二、世利有限 479

三、来世之利至大至真 479

四、来世之利有助王化 479

五、天主以天堂酬善人 479

第六节 灵魂不灭 479

一、人魂不灭异于禽兽 479

二、魂有三品 480

三、灵魂与生觉二魂之别、二魂有灭 480

四、以形神二性证灵魂为神 481

五、灵魂不灭的证明 482

六、人以德罪饰灵魂 482

第七节 登天之路 482

一、守天主诫命可升天堂 483

二、领洗归依天主为第一 483

三、先去恶而后能致善 483

四、当勇于克己以进德 483

五、当省察深悔己恶 484

六、众德以仁为要 484

七、仁兼爱天主与爱人 484

八、爱天主与爱人之意 484

九、畏天爱人者必升天堂 485

十、作者以畏天爱人劝人 485

十一、人当致力于畏天爱人 485

十二、天学言圣贤欲言之道 485

第八节 客以西学为圣贤之学 485

附:畏天爱人极论记言 486

一、畏天爱人合乎天理良心 486

二、信邪说而不认真父母 486

三、极论畏天爱人以引人认主 486

四、作者极尽畏天爱人之心 486

序:圣贤以敬天教人

《尚书》之汤诰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武王曰:“天地,万物父母。”此皆汤武当军旅之际,告谕臣民之时。而其言如此,则三代以上圣人之教,概可知矣。吾夫子以天命立教,其最明切者曰:“君子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君子小人间不容发,其关在此。自汉儒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后来愈析愈精。

二、天非玄微幽渺

若以天为玄微幽渺,非圣贤不可许知天,非谈学者不许称事天,则三代之教荒矣。夫“上帝临女”,“昭事上帝”,明乎其有,以临之事之也。

三、天非理

后乃曰:“天即理也。”然则祭天乃所以祭理欤,言不几於不顺乎?嗟乎!此学术之所以不古若也。

四、王征以事天为要

王子《畏天爱人极论》,直揭天以诏世人,反覆若干万言。君平《道德指归》而后,说之闳畅,未有若此者也。其言天主亦犹之帝也云尔,或者谓道无诤诤乎哉?夫王子直为事天之心不可以二,故总其纷纷而要诸至一也。

五、不必以西学为疑

或者又以西说为疑。夫说亦何西东之有?且王子诚有取尔也。

六、著书的目的和意义

诚使人人皆知天,时时皆能畏天,事事皆可以对天,是则王子之心也已。苟能是,则三代何不可还?故其说不可以不存也。

七、王征知行合一

王子经济大手,别所结撰多奇绝。王子一不自有,而独以此为日用之课。

八、上古以敬天为常谈

既极论之,又命予评点以传。予尝论三代以上之人材,其功业皆还之天。三代以下之人材,多欺天以自为功。惟韩中献有言:“某生平,实天扶持之。”盖天者,古之常谈,今之绝学。夫《诗》、《书》之所睹记,有目者皆得而见之。读者其即是而反之。《六经》之大道,无作爰居之骇也。

崇祯元年七月之望

昆陵年弟郑鄤峚阳氏敬题

第一节 论天主与畏天学

一、问答之序

客有爱余者,顾而言曰:“闻吾子有志学圣贤人也,乃今异乎吾之闻。请得正言而无隐,可乎?”余曰:“嘻!余小子不敏,自束发来,解读圣贤书,便欲觅天之所以命我者,以求不负乎人之名,而不可即得,於今正皇皇也。敢云学圣贤乎哉?先生俨然诏我以正乎,敢不敬承大君子之休命?”

二、客人质疑

1、弃旧从新学之疑

客曰:“天命匪遥,人道伊迩,子顾远且难焉求之。响闻子曾求之瞿昙氏矣,一切征心见性之义幡动钟鸣之解,靡不证合,一时诸老宿咸谓善知识无两也。亡何,乃竟弃去不问,旋且转而问之黄老?於是黄老之书又靡不寻览,且依古本手订《周易参同契》注《百字牌》等书。己且自为《辩道篇》及《元真人传》与《下学了心丹》诸作。缙绅先生见之者,谓似类古之得道者然。乃子沉涵於是业,廿余年所矣。顾今又弃去不问,独笃信西儒所说天主之教。子何轻弃其所已学而信未学,弃旧学而信新学,弃近学而信远学之若是哉?恐圣贤无此异教,学圣贤者无此异学矣。

2、坚信广传之疑

“而且尽置向之所崇信者,而独钦崇一天主在万物之上。朝夕起居若时时临汝,而虔事之不少怠。每每揄扬其说,无问人之喜与不喜,而强聒之。甚且一家非之弗顾,一国非之弗顾,天下非之弗顾。人咸惜子之狂惑不解,而子乃执拗自是;反若见之独定,知之独真,信之独坚,而好之更愈甚。抑何偏耶?

3、西书不足为奇

即就子所译刻《西儒耳目资》一书,尚谓多所创见。及今所译《绘远西奇器图说》,其中洵亦有此中所未之前闻者,然亦祗可备文人学士与工匠技艺流之采择云耳,讵遂可为希世之宝?而子辄诧为不世出焉,见亦边矣。犹曰:‘此各人之边见,好奇之过也。’

4、天堂地狱之疑

“至聆子所谭天主之教,犹然多述天堂地狱之赏罚,此与佛氏之谬何异?固向也吾儒所不道者,而吾子反执以为美谈,是岂学圣贤者之所宜有哉?

5、畏天爱人之疑

“绎其旨要,则又总不出乎,畏天爱人之常说。夫畏天爱人之说,吾圣贤久已言之。此中人谁不知之,而又劳吾子之阐译为?”

三、作者弃旧从新之迹

余曰:“嘻!余过矣,余过矣。余惟求天之所以命我者而不得,故屡学之而屡更端,总期得其至当不易之实理云耳。

1、不识释典指归

“乃释典尽费参究,而迄不见其要归。人虽谬云解悟,而反之此中,殊未了了,敢自欺乎?

2、养生家言不慊人心

“故不得已寻养生家言,以为此或修真之正路也。维时钻研日久颇获的传。亦复识其作料孔冗,殚力行持,似亦稍有微验,顾形身非不快适。而心神辄复走放,亦无茫无巴鼻,此中犹弗慊也。

3、俯仰无愧是壮神之法

“偶读孟子《三乐书》,而忽有省於:‘仰不愧天,俯不怍人’之旨。作而叹曰:‘微矣哉!此吾圣贤千古壮神法也。’夫不愧於天,不怍於人,此其心神何如畅满?孔颜乐处宁讵外是顾,安所得不愧不怍,而坦然於俯仰天人之际,令此心毫不走放也耶?

4、读《七克》而醒悟

“适友人惠我《七克》一部,读之见其种种会心,且语语剌骨,私喜跃曰:‘是所由不愧不怍之准绳乎哉?’方欲卒业,而余病矣,病且廿余日不下一粒。於是追惟从前所作,不但原未解悟者祗觉虚幻,即稍有微验者,仍属影向而止。有可愧可怍之罪愆,明明印诸方寸,展转弗能脱。则始悔半生功力,竟不能寻得天命所在。而今已矣。空负人之名焉耳矣。乌可追?乌可追?徼有天幸得不死,病少愈,遂日取《七克》置床头展玩,然恨未遽镜其原也。

四、作者从游于庞子

1、西书令人应接不电暇

“亡何,复诣都门,及晤《七克》作者之庞子。因细扣之,庞子笑曰:‘此吾辈下学於畏天爱人中,各审择其病痛,而自施针砭克治之小策耳。子奚所见而爱之?’因遍示邸寓所携来诸书,简帙重大,盈几满架,令人应接不暇,恍如入百宝园,身游万花谷矣。初若另开眼界,心目顿豁已。复目绚心疑,骇河汉之无极也。

2、西书以昭事上帝为要

“庞子爰为予陈其梗概,曰:‘吾西学从古以来,所阐发天命人心,凡切身心、性命与天载、声臭至理者,不下七余部。而其最切大者,则人人能诵读焉。部盖二十有四,撮其大旨,要亦不过令举世之人认得起初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一大主,尊其命而无渝越、无干犯、无弃逆,於以尽昭事之诚,於以体其爱人之心以相爱,於以共游於天乡云耳。’

3、西学可束人心神

“予於是日似喜得一巴鼻焉者。随与庞子时时过从相与,极究天人之旨。窃谓果得一主以周旋,自可束我心神,不致走放,可驯至不愧、不怍无难也。

五、庞子论天主与原祖

“乃庞子肃然引余瞻礼天主圣像,见其像俨然人也。而手抚天地一圆仪。

1、天主是天地间主宰

“余徐问所以,曰:‘此吾西国自国王以至士庶,无问尊卑、大小,即妇人女子,人人所共敬事之陡斯也。陡斯者,大主之译。盖为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一真正大主宰云。天地间,凡物无不有一主宰,而非其大。喻如一人之身有一主焉,心神是也,所以统领五官、四体而纲维乎百为者,悉此焉宰之。

2、天主唯一

“推而言之,一家有一家之主,家人之严君是;一国有一国之主,一国之君王是;天下有天下之主,一世之总王是。主而至一世之总王,亦大矣。然果能如心神之宰一身者乎?不能也,则必有一大主默宰其间。

3、天主全知全能

“举四海、万国之大,视同弹丸,若运旋一掌之内,无所不照临,无所不安养,无所不震摄而提扶。而且无远弗届,无微弗入,无隐弗烛;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天上地下总皆临莅之区,逞古来今浑囿一视之中。盖心神之宰一身之易之妙,犹未足彷佛其万一耳。此非生天、生地、生人、生物原初之陡斯,其畴足以当此?

4、天主创造天地人物

“吾西国有史,能誌开辟之初,当未有天地人物之先,有一全能者罢德肋化成天地,创造人物。爰生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厄袜,以为我人类之祖。罢德肋译言父也,即陡斯之谓。

5、天主造万物以养人

“盖陡斯之造天,所以覆我人;造地,所以载我人,造万物,所以养我人;故造成天地、万物,总为我人类而设。而人独灵於万物,感其覆载、生全、安养之恩,莫能报谢。爰总呼之为罢德肋,云罢德肋之全能。既於无中化成天地万物,辄於其中搏一泥土,付之灵性,曰亚尼玛。即成亚当,为男。又取亚当一肋付之亚尼玛,即成厄袜,为女。

6、天主造天神以引人

“又造无数天神,大小尊卑共有九等。一则随从陡斯侍卫於十二重之永静不动天,以为役使;一则暗偕我人,为我照获引治,以为当身之谙若。

7、天主与人立约

“史载陡斯造成天地、神人、万物之功,甫及七日而毕。於是置亚当、厄袜夫妇二人於美囿良和之隩,名曰地堂。令之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无疾病、苦楚、患害,一切禽兽虫畜之类蔑不服顺。祗示一命,俾其敬遵弗违,约期至日,还归天乡,永享福乐。此之为恩,又何如其洪大也?

8、原祖悖逆诫命受罚

“无奈二祖偶为傲神露祭弗尔所诱,乃犯逆陡斯诫命。故从兹以后,致干天怒,而天之降罚,世日以重也。’

六、天主十诫教人敬天爱人

“因出天主十诫示余。诫之条有十,总归二者而已,曰: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曰:爱人如己。且曰:此在天主降谕,令普世遵守。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随地狱加刑。”

七、天主之名辨折

余曰:“‘所称天主即陡斯乎?’曰:‘然。’曰:‘奚不仍称陡斯,而胡易以天主之名为?’曰:‘此中难明陡斯之义,不得不借天地、人物之主而从其大者,约言之耳。’其实吾西国原无是称,此中不尝曰:‘帝者,天之主宰乎?’单言天。非不可。但恐人错认此苍苍者之天。而不寻认其所以主宰是天者,似涉於泛。故於天加一主字,以明示一尊更无两大之意。且主者,视父尊严,专操赏罚之大权,不独偏施生全安养之恩而已也。

八、不用上帝之名释疑

“曰:此正与吾书所言:‘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其义适相吻合,可以窥赏罚之大指矣。然即易之以上帝之称,似无不可。而胡必欲名之天主以骇人之听闻?曰:‘初意亦以上帝之号甚当也。比见此中庙貌甚多,称上帝者甚夥。余以为上帝之庙貌也,窃喜此中人知敬天矣。乃徐察之,则率以人神而谬拟之,如玄天上帝之类,不可枚举,私又惧其混也。以人侪天,故卒不敢以亵吾陡斯之尊称。要之,果真知其为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主宰,而畏之,而爱之,而昭事之,则谓之天也可,天主也可,陡斯也可,上帝也亦可,而奚拘拘於名号之异同哉?’

九、觉悟天命不爽可畏

“余於是洗然若有以自新也,洒然若有以自适也,而又愀然若无以自容也。曰:‘嗟乎!今而后,余始知天命之有在矣,余始知天命之果不爽矣,余始知天命之真可畏矣。向者诵吾孔子之言,曰:‘君子有三畏。’以为此学者摄心法耳,而孰知千古作圣之心法也。

1、不知天不可谓畏天

“夫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固未有不希天而可作圣者。然,焉有不畏天而可希天?又焉有不知天命而能畏天?故既而惕之曰:‘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2、天命难知可畏

“夫既读圣贤书矣,畴肯自甘于小人?然试一问:‘其能畏天乎?’则或敢即应之曰:‘畏。’试又转问:‘其知天命乎?’则或者弗敢直任以为知也。何者?天命,果易知乎?将孔子天纵之圣,必先知之蚤矣,胡以自言‘五十而知天命?’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也,天命不易知矣!夫天下事,苟欲知之,未有不留心究彻而遽能晓然也者。况天命何事,有未曾一留心焉而能即知者乎?

3、君子畏天主赏罚

“夫不知而胡以曰:‘畏也?’不畏而胡以自免于小人、君子?小人只在一念畏、不畏分途,此其际不甚严哉?然谓君子小人,止以定人之品,犹就是非论也。固有不顾是非而肆无忌惮者,亦何所畏?谁知降祥降殃、天命赫赫、不可祷之赏罚?即於此畏、不畏时定之,故知命君子怀刑与怀德之念并急。怀刑者,不但畏世主之赏罚,实以畏天主之赏罚而怀天刑之念,正其畏天命之实功耳。

4、天命威灵可畏

“孔子折王孙贾奥灶之问,明明以天之威命灵爽不可祷者,慑服小人之胆。而解者乃谓天即理也,权奸宁知畏理乎哉?只以天言,说理得,说道得,说苍苍亦得。天而系之以命,则律令灵威有以所命之者,则必有所以出是命者。所谓主也,有不敢不畏者在矣。试问瞻宫阙则起敬,入公门则起敬,过君位则起敬,有明知天子俨然在,位天威只尺,赏罚森严,而敢不畏焉者乎?

十、天上有天主可畏

“嘻!世之人止知地上有主,而不知天上有主;止知地上主赏罚可畏,而不知天上主更有真正大赏罚之更可畏。

1、天命非自然当然

“惟其不知天上有主,故谬为之说,有指天为积气者,有指天地为气机之自动、自然而然者。因不知主,并不知有赏罚,遂指一切福善祸淫之应与灾祥之示,率诿之天行、天运、天数之适然。或且妄谓并天不自由,而皆出於天命之自然、当然,其势不得不然,而莫测其所以然。一似苍苍之表,冥然空虚,全无一主宰之者。长天下后世无忌惮之习,皆此说恣之也。识者自可察其谬妄无足深辩。

2、天非气机自然而动

“今第约略言之。使天果积气乎气,即积久亦未有不散者,胡为乎?万古恒如斯。且日月星辰之昭垂者,胡其布置位列,毫发不爽?从无一日、一时之散乱错动也邪。就使为气机所动,自然而然。借问起初使之自然而动者为谁?今人见凮鸢凌空而起,乘凮而动,以为是气机所使自然而然乎?然谁制凮鸢?谁提线索?谁促之乘凮而动也耶?则必有所以使之者矣,不可谓无主人翁也。嗟夫!睹门庭之巍焕、窥堂奥之静深,与夫钟鼓器具之森列,虽未目击主人翁之仪容乎,谅无不信有主人翁在。乃今,天如此其高明也,地如此其博厚也,日月、星辰、山川、草木如此其照曜而克?郁也。畴为开此,畴为辟此,畴为生养而安全此?

3、知天主必畏天命

“信非生天、生地、生人、生物起初之陡斯,决无能辨此者。而反疑穹窿之上祗苍苍之积气,而无一主宰之者。噫!亦愚甚矣。果明知其有主,则一切灾祥祸福宁可漫付之运数哉?故明乎天之有命,明乎天命之出于天主,明乎天主之命之无不善,无可违无所祷,则虽欲不畏,乌乎敢?

十一、悖逆天主之罪不可祷

1、天主至尊无二

“盖天既有主,则不得徒视为形色。苍苍之天主,而冠之以天,则一尊而更无两大。讵但一人、一家、一国之主莫之敢并,即一世之共主、千万世之共主,莫不在其统领纲维中,同受其赏罚也者。纵生知安行之圣,出有入无之神,亦不过全能中所造万类之一类,第出乎其类焉耳。而岂可以皎火比太阳、蹄涔拟沧海乎?彼媚佛、媚仙、媚神鬼者,正奥灶之故习也,正吾孔子之圣所谓获罪於天者,又安可踵而行之哉?况不知有真主,而漫焉不畏者,其罪犹小;乃明背真主,而反媚篡弑之强臣以为主,此其罪可祷邪不可祷邪?

2、人心皆知有天主

“吾中国自伏羲、尧、舜而后,代有正统,主维一真。迄周未之季,十二侯王各相雄长,几不知有周天子也者。然周天王虽徒拥虚器乎,而诸侯王有能朝周知尊、奉正朔者,则诸国莫不相与推为盟主。其臣能使厥辟尊周无贰者,天下后世犹咸美其王佐之才。盖人心虽当式微凌夷之际,隐隐一念犹咸知有真主在也。迨至战国而澌灭极矣,乱臣贼子、杨墨邪说遂充塞乎仁义。孟轲氏辞而距之。而其功不在禹下。

3、附逆之罪不可免

“然而,篡逆者踵相接谬,认篡逆为主,甘心事贼者,亦踵相接也。夫身为篡逆,僭窃真主之权,假其名号而自立,罪固不容於尧舜之世矣。明知篡逆之非真主,徒怵於恐喝之威福,又或迫於附和之胁从,甚或殚精竭力反排抑正人,诛锄忠良,蔑弃真主之伦常,称颂篡逆之功德,以自附于股肱心膂,此其罪能容於尧舜之世乎哉?

4、附逆即获罪于天

“彼贸贸无知之氓,相率从逆,无足深责。独怪读圣贤书,翻为篡逆之忠臣乎。於篡逆名忠,於真主必为贼至无上、至无等也。孔子所云‘获罪於天无所祷’者,正指乎此。倘一扪心,应自咋舌,奚俟余言之谆谆?

十二、天上之主尤不可篡

“夫世上主不可篡,天上之主可篡乎?篡世主者罪不容,篡天上主者可容乎?事篡世者,罪不可祷,岂事篡天之主者,福独可徼乎?甚矣!他媚者之惑也。

1、佛氏惟我独尊悖逆天主

“佛氏哆云:‘天上地下,惟我独尊。’为之徒者,尊而信之,位於诸天之上。且谬谓此苍苍之天,乃四天下之一天云耳。此外一天下积而数之,至於千,乃为小千世界。又从一小千积而数之,至於千乃为中千世界。又从一中千积而数之至於千,始为大千世界。佛乃独超三界之外。而三界亿万诸天,皆拱立於梵王之侧;梵王於佛,犹在弟子行。则佛视诸天之主,如周天王之视八百诸候犹不啻也。

2、颂佛之词谬僭不伦

“间有读吾圣贤书者,亦复淡泊吾圣贤畏天、爱人之说,以为常,而反信其虚恢之谭。以为佛之尊,不但在诸圣之上,抑且在诸天之上,遂亦相率尊而信之;谓为圣中之圣、天外之天、坚不可破云。夫‘圣中圣、天外天’此两言者,聊以表天主之德也则可;而乃以之佞佛,谬甚矣,僭甚矣,不伦甚矣!

3、佛傲然自尊非圣

姑无论傲为凶德,一傲而诸德尽丧。佛氏之傲然自尊,正与圣不自圣者相反。试观从古帝王贤圣,有一不尊天者乎?佛不但敢於不尊天,而且自尊於诸天之上,若视天甚卑甚小,不敢仰望焉者,世有此等圣人乎?若者不第不得名圣,且必为诸圣所弃逐,矧敢云圣中之圣乎哉?矧可称之曰天,且尊称之为天外天耶?

4、佛非圣是魔

“如果为圣中之圣,则读圣贤书者,既知有此至圣矣,胡不师佛而乃师孔子?果不止尊如天,且为天外天,则帝王相传,胡不曰‘奉佛承运’,而必曰‘奉天承运’?岂其所尊信在彼,而所崇奉顾在此耶?不亦不情之甚乎哉?夫以千古帝王贤圣从来所尊事之天,敢於卑小视之,以极拟一己之尊大,此固露祭弗尔之傲态乎。天上主应自有诛篡法,吾不敢知。

5、佞佛不合圣贤之道

“即彼为之徒者,崇信其说而推尊之,犹无足怪。独怪夫读圣贤书者,舍吾圣贤帝王所尊事之天不畏,而反佞佛、媚佛若此也。不知出吾圣贤何书乎?

6、圣贤笔诛叛臣贼子

“故新莽篡汉,一时称功颂德者四十八万七千余人,史不之书也。而紫阳纲目独於剧、秦、美、新之人,笔之曰:‘莽大夫杨雄死其所。’以诛乱臣贼子之於读圣贤书者,最深且严。

7、叛天主即叛臣贼子

“嗟夫!人流之抗罔,无罪不犯。巧夺人世,犹未餍足,至敢於图僭天主之位,而欲越居其上。而聪明才智之儒,又为之吹其唇而助其焰,不顾叛我圣贤帝王所昭事之真主,而反作彼之忠臣,吾不知视莽大夫有异乎不也?

十三、当事奉天主

1、不事天主不可为人

“夫人知事其父母,而不知天主之为大父母;人知国家有正统,而不知天主统天之为大正统也。不事亲,不可为子;不识正统,不可为臣;不事天主,不可为人。

2、不事天主为无君无父

“试观今之世,小吏聊能阿好其民,便称父母,建祠立像布满郡县,而佛殿、神宫遍市弥山不止也。岂其天主至尊,无一微坛以瞻礼敬事之乎?以化生天地万物大公之父,又时时主宰安养无上之共君,群世人而莫之仰、莫之奉也,不将无父、无君,至无孝、至无忠乎?忠孝蔑有,尚存何德哉?

3、不事天主于心难安

“夫天主化成天地万物以养我人,而人无一物奉天主,乃并天主所赋一点灵心不归向天主,而反归向乎莫知为谁之傲魔。试一反之,此中能安邪?不能安邪?

4、世人信耳目而疑天主

“疑之者,谓天漠漠耳、苍苍耳,无头、无腹、无手、无足,其高广不知其几千万里之大也,而谓俨然一人像而手抚天地,谁其见之?谁则信之?吾侪抬头见天,祗知拜天而已。今又於天之上猥云有主,不但此中从所未见,亦从所未闻也。而一旦欲其信从而无疑,不亦难乎?噫嘻!世之人信耳目而不信心也久矣,辄以耳所习闻者为常,以所不习闻者为怪;以目所习见为有,以所不见者谓为必无。故谓天为漠漠然,无与世人之殃祥、善恶也者。亵天、弃天而甚且逆天无足论矣。

5、事天非事有色之天

“闻有良心不昧,夫亦知事天矣。乃徒知事苍苍有色之天,而不知天之上更有主也。

⑴愚民拜宫殿之喻

“何异远方之氓,忽至长安道上,惊见皇宫殿宇巍峨岌嶪,则施礼而拜。曰:‘吾拜吾君’是以宫阙为其主也。讵知宫阙之内固自有真主在乎?

⑵百姓难见君王

“夫真主深居大内,原非人人可得习见。彼宰臣侍从始得目睹清光,亲被宠盼;下此而追随簪绂、鸳鹭之班联者,亦或窃幸快睹其睟穆。海滨草野之愚民,委难见也。

⑶百姓不可不信君王

“虽则不见,岂可不信其有乎?不信其有,必至犯法干令。直待断罪於阙下,然后信其有,悔其罪乎,晚矣!晚矣!

6、智者独钦崇天主

“惟智者不信耳目而信心,乃能推见至隐。视此天地高广之形,而遂知有天主主宰其间。故肃心持志而独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

第二节 佛之善恶辩

一、客以佛、神仙为天主之臣

客曰:“平治庸理,惟竟於一,故贤圣劝臣以忠。忠也者,无二之谓也。五伦甲乎君,君臣为三纲之首。夫正义之士此明此行在。值世之乱,群雄分争,真主未决,怀义者,莫不深察正统所在,则奉身殉之,罔或与易也。邦国有主,天地宁容无主?国统於一,天地宁容有二主乎?天上有主,智者固深信而无疑矣。然天下万国、九州之广,或天主分委此等佛、菩萨、神仙诸名圣保固各方;如天子宅中,而遣官布政於九州百郡然者,亦未可知。何吾子辟之之深也?”

二、天主不待世人代司其职

曰:“主既惟一,教岂有二?天主非若地主,但居一方,不遣人分任,即不能兼治它方者也。彼其知能无限无外,无为而成,无所不在。所御九天万国,体用造化,比吾示掌犹易。奚待彼流人代司之哉?

三、佛惟尊一己非天主之臣

“且理无二是,敬天主之教是,则它教非矣。设它教是,则天主之教非矣。朝廷设官分职咸奉一君,无异礼乐,无异法令。彼佛氏之教不尊天主,惟尊一己焉耳,已自昧於大原大本,所宣诲谕大非天主之制具,可谓猖狂自任,岂天主委任之乎?

四、不可为佛宽假

“黄老神仙之属,窃天地之机,盗造化之精,以自养其身形。虽未合乎大道为公之旨,然犹每每尊天而弗敢自尊。故君子亦不概为深罪,独怪夫佛之猖狂自任,政不奉朝廷之正朔者也。有忠义之心者,方将声罪致讨之不暇,宁肯借朝廷之名器,为之宽假乎哉?

五、事佛者是附逆奸佞

“盖择主而事,良臣之哲;从违一判,忠佞立分。彼佞佛之切而自以为至善利者,不犹事篡逆者,弥竭其忠,弥显其奸佞乎?此正善恶分途之最关切处,故不得不三致意云。”

第三节 天堂地狱辩

客曰:“若然,则天主之与佛教信熏,犹之不可同器语矣。乃天主之教,胡亦窃彼天堂地狱之诞言乎?吾圣贤书中何独无此天堂地狱之说?

一、佛氏窃天堂地狱之说

曰:“谁窃谁耶?佛氏西窃天堂地狱之大旨,而又妄附之以闭他卧剌谬语,增以轮回六道,妄言以鼓动世人。其所以能鼓动世人之信从者,正此天堂地狱之说,有以欣发其良心耳。然徒知其名,似而实未灼见其真境。故其所说,仍复狂诞不根,令有识者转滋疑眩。乃今至疑天主之教窃彼诞言乎,是齐丘子翻诮景升盗我化书也,不亦可笑乎哉?

二、天堂地狱赏善罚之理

“姑先定赏善罚恶之定理,而后略述天堂地狱之真境,以破世儒之惑,於以明吾圣贤承天持世之大权。

1、论证当以理为主

⑴人以灵才异于禽兽

“凡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无大乎天赋之灵才。灵才者,能辨是非别真伪,而难欺之, 以理之所无者也。彼禽兽之愚,虽有知觉运动差同於人,而不能明达先后内外之理。惟人,则超拔万类,内禀灵才,外通物理;察其未,而知其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故能不辞现世苦劳,以专精修道,图身后万世之安乐也。

⑵君子以理为主

“灵才所显,不能强之以殉夫不真。凡理所真,是我不能不以为真;是理所伪,诞我不能不以为伪。诞舍灵才所是之理,而殉他人之所传,无异遮日光而持灯独也。《语》云:‘鸟得羽翼以翔山林,人禀义理以穷事物。’故事物之折衷,论惟尚理焉耳。理之体用广甚,虽圣贤亦有所不知焉。一人不能知,一国或能知之;一国之人不能知,千国之人,或能知之。君子以理为主,理在,则顺理;不在,则咈其谁得而强之。

2、天堂地狱为赏罚之所

⑴世界圣凡杂处

“今兹世人所现居之界,名曰蒙铎。蒙铎者,善恶未分之总称,乃圣凡杂处、污洁并涵、忧乐交萃之所也。

⑵天堂为圣贤居所

“蒙铎而上天,则高广不知其几千万里。大略九重,最上一重名曰‘明光天’,乃天上主临莅之国,与原初所造九品天神,及诸后来畏天爱人修德纯备,升受天福之贤圣所居也,即世所称天堂者是。

⑶地狱为罪犯之所

“蒙铎而下地,则厚深约三万余里。其中心最深暗处一窖,名曰‘万苦聚’,乃天上主所罚傲魔露祭佛尔与原初从恶之魔侣,及诸后来欺天害人、作恶贯盈、堕受天罚之罪犯所居也,即世之所称地狱者是。此自开辟天地、安立世界之初,即创置之若此矣。

3、天主操天堂地狱赏罚之权

⑴天主立十诫以定赏罚

“而天主所立十诫之后,又明明云:‘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其所从来久远,为何?

⑵天主操赏罚之大权

“如夫此蒙铎世界,不能有善而无恶也,则自不得不有赏而有罚也势也,理也,谁谓非至当不易之法则哉?顾现前之赏罚,小则官长操之、大则国君操之。然而非其至也。真正大赏罚,则惟天上主得而操之。即世所称操赏罚之人,皆其所并受赏罚之人也。

⑶惟天主可当仁者

“故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盖惟天上主,始可当仁者耳。不然孔子既圣矣,何以云:‘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而则天之尧,始仅仅称其仁如天也耶夫。世之人,总好人,总恶人,而不能直遂其好恶之情之实者,往往而是试观孔子,大圣人也,而未操赏罚之权,再四陈请,欲讨一陈恒而不能,则其他可知。夫大夫能荐人於诸侯,而不能必其为大夫;诸侯能荐人於天子,而不能必其为诸侯,则其他又可知。矧推其极爱之情,欲其生而不能;推其极恶之情,欲其死而不能。不但不能,而反为惑矣。然则世之好人、恶人者多,而能好人、能恶人者固不数数见也。其惟仁者乎?其惟上帝之至仁者乎?

⑷天主以天堂地狱赏罚

“《书》云:‘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真正永远大赏大罚之权舆也。而厥赏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明光之天堂在;厥罚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万苦之地狱在。夫好恶少辟,且不能齐。一家赏罚不当,且不能行。一旅舍彰善瘅恶之典,而欲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圣哲不能也。而谓宰制六合之大主,独无所操赏罚於其上,岂理也哉?

⑸圣贤论天主赏罚之证

“理之所在,万古不易。虽圣贤未言,圣贤弗能违天也。况吾圣贤隐意微言,亦自有不尽泯者乎?圣贤之教在经传,其劝善必以赏,其沮恶必用罚也。《舜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又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皋陶谟》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益稷谟》曰:‘迪朕德,时乃功,惟叙。皋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盘庚》曰:‘无有远迩用罪罚厥死,用德彰厥善。’《泰誓》曰:‘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康诰》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多士》曰:‘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於尔躬。’《多方》曰:‘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则推尔多方探天之威,我则致天之罚,离逖此土。’此皆二帝三代所传语也,则无不人人言赏罚矣。

4、天堂地狱之证

⑴天堂地狱合理

“夫曰赏曰罚,岂其别无分疏安顿之处?故都俞吁咈於一堂,赓歌喜起,其诸圣贤聚乐,天堂之景象乎。显戮殄灭,代有刑人之所,其诸罪恶聚苦,地狱之景象乎。第天堂之乐,更全、更大、更真,不但如世福之仅有其影。而地狱之苦,视人世之刑戮极严、极备、极永,尤可畏耳。今试就世法论之,小而郡邑,大而邦国,无不设立礼贤之馆、刑罪之囹圄,而谓天上主宰治六合之大,反无一安顿善、不善之处所耶?则天堂地狱,乃上帝陟善於明、黜恶於幽,最切、最公之第一义也。圣贤即未言,可谓圣贤之缺典,胡可以明明不易之理,特因圣贤未言,而弗信乎哉?

⑵圣贤论天堂之证

“况地狱之说,吾圣贤书中虽未显见,而天堂之意义则固有明载焉者。第读者急在文,缓在意,弗及细思之耳。《诗》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云:‘世有哲王,三后在天。’《召诰》云:‘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金滕》云:‘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之谓其何欤?而况明明言上帝之有庭,乃命於帝庭耶?

⑶以天堂证地狱之实

“夫既有天堂,则自然有地狱。二者不能相无,其理一也。如真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则桀纣、盗跖必在地狱下矣。行异则受不同,理之常,何容疑哉?

⑷以善恶之报论证天堂地狱

“况颜贫夭,跖富寿,令不天堂、不地狱也,而可乎?大德受命,受命而德施弥溥,报以苍梧伐木削迹之身,两楹奠而素王终。即血食万世,浪得身后荣,圣人不起而享也。报在子孙乎?丹朱傲外,丙仲壬殇,伯邑考醢奚报焉?惟是衍圣之爵,延世顾易世,而子孙之面目、名号、贤愚、好丑,悉不可知,以代圣人受赏,此足以厚圣人乎?不天堂,又不可也。

⑸不可因经黄未载而生疑

“说者谓秦焰酷,而其义弗存,故吾圣贤书中不具载。然,政不得因其不载而有疑。不然,彼轮回六道之诞言,凡出佛书无理之谈,悉吾圣贤书中所不载。且皆有识之儒所力辟者,何世之人反信之而不疑耶?

⑹以世人觖望之情论证天堂

“吾且就世人觖望之情,而益征天堂之必有。凡物类各有本性所向,必至是而定止焉。得此,则无复他望矣。人类亦必有止。

①人心不以本世为足

“然观人之常情,未有以本世之事为足者,则其心之所止,不在本世也明矣!不在本世,非在后世天堂欤?

②人心向往天堂全福

“盖人心之所向,惟在全福。全福备处,是谓天堂。是以人情未迄,於是未免有冀望焉。

③世界无全福

“全福之内,万寿无疆。人世之寿,虽欲信天、地、人三皇,及楚之冥灵,上古大椿,其寿终有界限,则现世信有缺也。故世人往往呼本世为缺欠世界,所谓世界无全福彼善於此,则有之。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焉。非人心之果无厌足也,现在原人之侨寓焉耳。

④全福在天堂

“无限之乐,无疆之寿,悉在本乡天堂。故一蚊之小,不足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实太仓。古圣有悟此理者,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实生吾人辈於尔,惟尔国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讵能安足哉。?’

三、天堂真境之乐

“《经》:‘曰天堂之乐,天主所备,以待仁人者,目所未见,耳所未闻,人心所未及忖度者也。’

1、以世界证天堂之美善

“夫欲度天堂光景,且当纵目观兹蒙铎世界。见在奇丽之景,多有令人叹息无已者。曰:‘嗟乎!吾主为我此贱躯与以多且大恩赐,一至於此。如天地气海晦明寒暑霜雪雨露鸟兽鱼鳖草木至备矣。所备於天境圣贤面尔之所,又何如?圈牢中若此多且厚,帝庭当何如?涕谷若此,大乐诸乐之真境更何如?今所并赐仇者、友者?若此丰隆,身后特赐友者更何如?不信尔言,不从尔道,赐享天地间诸福已若此;所预备以报信尔言、尊尔命、从尔道者,岂不尤盛大而无比乎?

2、天堂之美善言不能释

“必也!常为暄春无寒暑之迭垒,常见光明无暮夜之屡更,其人常快乐无忧怒哀哭之苦,常舒泰无危陷。韶华之容,常驻不变;岁年往来,大寿无减,周旋左右於上帝。世俗之人,乌能达之,乌能言释之哉?

3、拘於耳目则不明天堂美善

“吾辈拘於目所恒睹,不明未见之理。比如囚妇怀胎产子暗狱,其子至长而未知日月之光、山水人物之嘉,只以大烛为日、小烛为月,以狱内人物为齐整,无以尚也。则不觉狱中之苦,殆以为乐不思出矣。若其母语之以日月之光辉、贵显之妆饰、天地境界之文章,广大数万里,高亿万丈,而后知容光之细、桎梏之苦、囹圄之窄秽,则不肯复安为家矣。乃始昼夜图脱其手足之桎梏,而出寻朋友亲戚之乐矣。世人不信有天堂也,因不信有身后无穷之真乐,而遂以现在之若世恬然为乐地也。悲哉囚子之见也。

4、天堂之六福

“夫经中称天堂之景,有曰:‘居彼之处,一切圣神具无六祸,此世中无人无其一;具有六福,此世中无人有其一。六者云何?一谓圣城,则无过而有全德也;二谓太平域,则无危惧而恒恬淡也;三谓乐地,则无忧苦而有永乐也;四谓天乡,则无冀望而皆充满也;五谓定吉界,则无更变而常定於祥也;六谓寿无疆山,则人均不死而常生也。寿无疆,则并前诸福俱永久不灭,此天主切答仁人之情也。其详悉具《畸人篇》内。

5、居天堂者之尊荣

“又试略述升天堂者,尊荣之旨焉。

⑴肉身无待无碍

“盖升天堂之人,灵神既饱饫於真福,其光辉吉乐因达於肉身。肉身之福,据其本性,亦罔不备,姑以世所谓福者略喻之。夫人精神强固,百疾不侵;气度舒和体貌精美;神心睿智,事物之理澄然融会,视听、言动,绝无欲牵,充积於德,大定於善。又加富足、尊贵、显荣、安乐,此皆世俗所谓身中、身外之吉祥者。但此诸种种福,在此尘世,则暂福也;居世之人,又仅获其纤毫。惟是永居天堂者,始得其真且全。盖肉身跻此,百体固强,无受损害,常生不死,四肢协称,无余无亏,放有光明七倍於日。周旋六合,不待俄顷,速如心目;透山入石,竟无留碍。非若今日之肉身,饥思食、渴思饮、寒思衣、劳思逸,必有待而然者也。

⑵灵神定善不易

“其灵神亲见天主无穷能性,悉得洞晓无复疑滞。大定於善,无复更易。此时寓居静天。静天之境高峰华丽,固非世主珍宝玩好、瑗宫瑶宇所可彷佛其万一。所伴侣者,天神与万世之圣神相为昆弟,相亲相爱如一身心,共是共非、共爱共恶。其人之所愿,惟天主之所愿,而分外无复有。愿凡所愿,巨细无一不遂。凡所欲为,赖天主之全能,无不能为。此其富足安逸无以复加,此皆天主钟爱之子、天神契悦之友也。尊荣孰大於是?诸人还想此等光景否?

四、以孔子之言论天堂地狱

1、上下为天堂地 狱定界

“吾夫子云:‘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夫上达者,其即上达此天堂乎?不然孔子一生周流困苦,既叹莫我知矣。何以又云:‘知我其天也耶?’他日又云:‘君子上达小人下达。’上下悬隔,宁非天堂地狱之定界欤?

2、天堂地狱分别善恶

何者?天堂非他,乃古今仁义之人所聚光明之宇;地狱亦非他,乃古今罪恶之人所流秽污之域。彼既升天堂者,已安其心乎?善不能易矣!其既堕地狱者,已定其心乎?恶不克改也!

3、当以望畏之心修德

“今吾中处,乌可不定心於德?乌可不速改其不善?乌可不长近仁义之君子?乌可不远避罪恶之小人?乌可不时时望尝天上之永福?乌可不刻刻惧堕地中之永殃?夫吾辈不知天命、不知真正大主之可畏,即妄自谓我为善,而不为恶也,我不敢信。乃既知有天命之可畏矣,而悠悠忽忽、日复一日,为善不诚且不坚,去恶不猛且不力者,正不知此身后天堂地狱,上无所望,下无所畏焉耳。倘诚真知其必有,即不望天堂乎?宁能不畏地狱也耶?

五、地狱真境之苦

1、地狱之苦非口舌能言

“夫地狱与天堂正相反者也,天堂安於静天九重天之上,最为清朗;地狱置於地中最下之处,最污暗也。其苦难之态,固非口舌可罄其万一者。凡天上主所自造之物,如天、如地、如海,皆甚大甚备,皆足显无涯之智能也。地狱之苦及甚盛,义怒刑罚亦必显其无量之智能,即其甚大甚备,可想见矣。盖本世之患,有息有终;地狱之苦,无穷无间。

2、地狱有觉、失二苦

“厥苦多种,总归於二:一谓觉苦、一谓失苦。

⑴觉苦

“觉苦者,寒火、饥渴、臭秽、暗冥、忧懑与凡一切能致痛楚之刑。此类之苦,地狱甚备甚大。凡世间所谓苦者,以是苦视之,悉不为苦,正如画物与真物也。是为外患。

⑵失苦

“失苦者,则失天主。罔失天上诸庆福,永不复得之悲忧也,是为内祻。两苦并大,失苦更深。罪人所伤痛,尤莫深乎所失之巨福也。故常哀哭自悔曰:‘悲哉!吾生前为淫乐之微,失无穷之福,而溺於此万苦之聚谷乎?今欲改过免此而已迟,欲死而毕命以脱此而不得。’

3、地狱之苦永不得脱

“盖此非改过之时,乃天主公法。所使以刑具,苦痛其人,不令毁灭其体,而以悠久受殃者也。此处之掌戮,则鬼魔也。其恶剧大,甚强有力,酷虐无比。其恨我人类最深,无丝发慈愍。凡所能加,惟力是视。其所加苦难,又孰尚乎?夫世苦虽大,或有他慰。即无他慰,尚有有限之慰。地狱之苦既猛且大,而又无限,入者知不能出。故悉无复脱之慰,而有永永不能脱之苦忧。吁可畏哉!

六、天主赏罚在后世

“世人或见罪人犯科,不见即受罚。将曰:‘造化茫茫,原无主宰,善未必荣,恶未必罚。修德何益?为恶何损?’又或见柄世权者,赏罚偏私,则以省疑造物主原弗理视世事。或又解之曰:‘此天之未定焉。’噫!岂知造物主之定赏、定罚,固在此身后哉?

七、惟天主赏罚不爽

1、世上赏罚惟凭耳目

“鸣呼!柄世权者之赏罚,纵不偏私而公平乎。其所褒贬功绩与否,亦维耳目是凭信耳。无审据者,弗克洞烛也。

2、民情爱憎泯善扬恶

“民之庸情有所妒憎,则泯其善、扬其恶,壅蔽莫达;有所亲爱者反是。则在上者时或不能周悉其人之功罪,何能尽得法意?

3、人掩己德罪

“岂惟人乎?己亦掩己矣。隽德之精,多含於内,不露於外。发外者德之余耳,非其人易粉饰焉。善者弥诚,弥隐己德,不但曰隐也,且不有其德也。人与己不知之,则畴从而褒之。恶慝之恨,素酿於心,不泄於外。见外者,慝之未耳。诈善者,不难文藏焉。恶者滋熟,滋匿己匿。岂但曰匿也,且不觉为匿矣。人与己弗达,又谁从而贬之?

4、惟天主明威神鉴

“夫己自蕴蓄,已不有之同类之人。又覆盖之,秉法君臣不及尽知之,非天上主明威神鉴,岂得按审无爽也哉?

八、释天堂地狱之报

1、驳行善不望天报

“乃世之儒者侈为高远之谈,曰:‘行善而望天报。’此非德,乃利也。尔行德不望天报,不尤精美乎?此言似高远,似乎引人进於至德,而其实使人怠於修德,诱人恣行诸恶者也。何者?行德为德,此物此志洵美矣。第非圣人,弗及此也。即圣人之行德也,其大意悉为上帝,为德美,特不汲汲望世报耳,亦何尝不希望於身后之天报,况众人乎?非望福,安能策怠励行德之苦,谢随世之乐?非畏害,安能去恶、克己乎哉?今信有主有报,犹多自欺、自恕、自纵、自怠,难於精修,况去主报欤?

2、驳善恶所在子孙

“又有拘儒狃於成说,曰:‘善恶必报,信矣。’第在本世,或不於其身,於其子孙耳,何必言天堂地狱?

⑴福不足以报善

“岂知本世之报甚微,不足以克人心之欲,又不足以尽偿诚德之功,且不足以显上帝赏善之力量也。公相之位,极重之酬矣,若以偿德之价,犹为万不偿一。天下固无可以偿德之价者也。修德者虽不望报,上帝之尊,岂有不报之尽满者乎?王者酬臣之功,赏以三公至足矣。上帝之酬,而於是止乎?人之短於量也如是。

⑵无子孙者不得报

“夫世之仁者、不仁者,皆屡有无嗣焉者。其善恶何如报也?

⑶报在子孙不公平

“我自为我,子孙自为子孙,夫我所亲行善恶,尽以还之子孙,其可为公乎?

⑷当报其身而非子孙

“且问天主既能报人善恶,何能报其子孙而不能报及其躬?苟能报及其躬,又何为远俟其子孙?且其子孙又有子孙之善恶,何以为报?亦将俟其子孙之子孙以酬之欤?

⑸报在子孙不仁不义

“我为善,子孙为恶,则将举我所当享之赏而尽加诸其为恶之身乎,可为义乎?我为恶,子孙为善,则将举我所当受之刑而尽施诸其为善之躬乎,可为仁乎?非但王者,即霸者之法,罪不及胄。天主舍其本身而惟胄是报耶,则信哉?天堂地狱之赏罚,为天主至公、至仁、至义之大典,毫无可疑焉者。

九、不可因轮回而疑天堂地狱

“倘必执佛氏六道轮回之说,而概疑天堂地狱为诞言,且出自佛言,反久相信从;出自西儒天主之教,反执不相入;是许劫盗杀人,而不许士师之杀人也,不亦惑乎?”

第四节 天堂地狱释疑

客曰:“吾子已曾见有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有。”

一、有天主必有天堂地狱

曰:“世之儒已曾见无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无。夫死后无永报,必天壤间无主也。果有天地人物之真主,身后必有善恶之永报矣。

二、死后相信天堂地狱无益

“倘曰必待死后,既亲见吾则信焉,则先失天堂之永福,堕地狱之永苦而后始信实有天堂地狱,岂不甚晚?纵信,将何益耶?

三、灵才可明天堂地狱之理

“常见聪明智慧之儒,灵才所具,亦既实见至理,深信天堂地狱之必有矣。

四、不因无知而免地狱之罚

“而狃於俗情,不肯急迁其善、急涤其恶,谬自宽解曰:‘天主之教固甚精美矣,第吾侪儒也,姑不从信。不知者,或不罪乎。’夫朝廷设立大法,原欲人人遵奉。岂惟是知法犯法者方罪,而乡愚无知之人,可以其未曾读律知法,辄纵容其劫盗杀人之罪,而不之罪耶?噫!宁独天不可欺,想自心亦不能自欺。掩耳盗铃,知必嘿然而自笑也。”

第五节 来世利害释疑

客曰:“行善以致现世之利,远现世之害,君子犹且非之。吾子何谆谆论来世之利害为?

一、来世利害为真利害

曰:“来世之利害甚真,大非今世所可比也。吾今所见者,利害之影耳。

1、今世如戏声

“故今世之事,或吉或凶,俱不足言也。吾闻师之喻曰:‘人生世间,如俳优在戏场;所为俗业,如搬演杂剧;诸帝王、宰官、士人、奴隶、后妃、婢媵,皆一时妆饰之耳。则其所衣,衣非其衣;所逢利害,不及其躬。搬演既毕,解去妆饰,漫然不复相关。故俳优不以分位高卑长短为忧喜,惟扮所承脚色,虽丐子,亦真切为之,以中主人之意而已。盖分位在他,克位在我。

2、今世为暂时

“吾曾在於兹世,虽百岁之久,较之后世万祀之无穷,乌足以当冬之一日乎?

3、世利非真

“所得财物假贷,为用非我,为之真主,何徒以增为悦、以减而愁?不论君子小人,咸赤身空出,赤身空返。临终而去,虽遗金千笈,积在库内,不带一毫,奚必以是为留意哉?今世伪事已终,即后世之真情起矣。而后,乃各取其所应得之贵贱也。

二、世利有限

“夫世利最小,非他人贫,我不得富;非多人贫,我不得独富。不取之此,不得予彼。世之利也,如是耳矣。

三、来世之利至大至真

“吾所指来世之利,至大也,至真也,而实无相碍。纵尽人得之,莫相夺也。

四、来世之利有助王化

“以此为利,王欲利其国,大夫欲利其家,士庶欲利其身。上下争先,天下方安,方治矣。重来世之利者,必轻现世之利。轻现世之利而好犯上争夺,未之闻也。使民皆望后世之利,於为政乎何?

五、天主以天堂酬善人

“有先贤谓世界无全福,且无真福?盖真福,惟善人得而有之;世界之福,善与恶均受焉,甚且恶者反享福利,而善人弗得享也。则谁谓世福之果真哉?然则长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信非身后之天堂,天主无以酬善人矣。”

第六节 灵魂不灭

客曰:“常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人所欲无大於是。第吾儒谓人死之后,魄归於土,魂则无不之也,终归散灭而已。则纵有真福,谁其得而享之?”

一、人魂不灭异于禽兽

曰:“为此说者,是未知人魂之灵异,将等之於禽兽、草木之魂,而概归之散灭也。人有魂魄,两者全而生焉。死则其魄化散归土,而魂则常在不灭。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尽归散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二、魂有三品

“夫世界之魂有三品:

1、下品曰生魂

“下品名曰生魂,即草木之魂是也。此魂附草木以生长,草木枯萎,魂亦消灭。

2、中品曰觉魂

“中品名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此魂附禽兽以长育,而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嗅,以肢体觉物情。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魂亦灭焉。

3、上品曰灵魂

“上品名曰灵魂,即人魂也。此兼生魂、觉魂,能附人长养,及使人知觉物情,而又使之能推论事物、明辨理义。人身虽死,而魂非死。盖永存不灭者焉。

三、灵魂与生觉二魂之别、二魂有灭

1、灵魂不灭

“凡知觉之事,倚赖身形。身形死散,则觉魂无所用之。故草木、禽兽之魂依身为本。情身殁,而情魂随之以殒。若推论明辨之事,则不必倚据於身形,而其灵自在。身虽没,形虽涣,其灵魂仍复能用之也,神故也。故人与草木、禽兽迥不同也。

2、觉魂倚赖身形

“盖长育身体之事,无身体,则无所长育矣。视之以目司焉,听之以耳司焉,知觉物情之以四肢知觉焉。然而色不置目前,则不见色矣;声不近於耳,则声不闻矣。嗅近於鼻,则能辨;远,则不辨也。味之咸、酸、甘、苦,入口则知;不入,则不知也。冷热硬懦合於身,我方觉之;远之,则不觉也。况声同一耳也,聋者不闻;色同一目也,瞽者不见。故曰:‘觉魂赖乎身,身死而随熄也。’

3、灵魂为身之主

“若夫灵魂之本,用则不恃乎身焉。盖恃身,则为身所役,不能择其是非。如禽兽一见可食之物,即欲食,不能自己,岂复能明其是非?人当饥饿之时,若义不可食,立志不食,虽有美味当前,不屑食矣。又如人身虽出游在数千百里外,而此心一点默忆家乡,则山川里社景物,靡不色色宛现目前。则此明理之魂,赖身为用乎哉?有夫形之魂不能为身之主,独人之魂能为身主,而随志之所纵止。故志有专向,力即从焉。虽有私欲,岂能违公理所令乎?则灵魂信专,一身之权属於神者也,不与有形者埒也。

四、以形神二性证灵魂为神

1、人有二心二性

“盖物之生一物,惟得一心。若人之生,则兼有二心,兽心人心是也;则亦有二性:一乃形性,一乃神性也。人之过一事也,且同一时也,而有两念并兴,两相悖逆。如吾或惑酒色,既似迷恋欲从,忽又虑其非理矢不肯从。彼谓之兽心,与禽兽无别;不从彼谓之人心,与天神相肖也。

2、两悖之情由两悖之心性

“夫人止一心乎?一时一事,不得两情相悖并立。如目也,不能一时睹一物,而并不睹之也。如耳也,不能一时听一声,而并不听之也。是以两相悖之情,必由两相悖之心;两相悖之心,必由两相悖之性。

3、人性兼有形与无形

“故着形之性,惟着形之事为爱恶;而超形之性,则恒以无形之事为爱恶。彼禽兽所贪娱者,惟味色四肢安佚耳已;所惊骇者,惟饥劳四肢伤残耳已。是以断曰:‘此诸类之性不神,乃着形之性也。’若人之所爱恶虽亦有有形之事,然德善罪恶之事为甚,皆无形者也。是以断曰:‘人之性兼得有形、无形两端者也,此灵魂之为神也。’

五、灵魂不灭的证明

1、以人心至神证灵魂不灭

“全如人观百雉之城,可置之於方寸之心。非人心至神,何以方寸之地能容百雉之城?能神所受者,自非神也,未之有也。形则有灭,神则乌得而散灭哉?

2、以人爱善名证灵魂不灭

“今夫人心皆欲传播善名而忌遗恶声,是故行事期胁公评,以邀人称赏。或立功业,或辑书册,或谋术艺,或致身命,凡以求令闻广誉於后世,虽捐生不惜。此心人大概皆有之,而愚者则无。愈愚则愈无焉。试问死后,吾闻知吾所遗声名否?如以形论则骨肉归土,未免朽化,何为能闻?维有灵魂常在不灭,所遗声名善恶,实与我生无异。若谓灵魂随死销灭,尚劳心以求休誉。譬或置妙画以己既盲时看焉,或备美乐以己既聋时听焉。此声名何与於我,而人人求之至死不休?.

3、以事祖证灵魂不灭

“彼孝子慈孙,四季修其祖庙,设其裳衣,荐其时食,以悦考妣。使其形神尽亡,不能听吾告哀、视吾稽款,知吾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心,则固非。自国君至于庶人之大礼,毋乃童子之空戏也欤夫?

六、人以德罪饰灵魂

“灵魂者,正前所云天生造成亚当、厄袜之身,而赐之以亚尼玛者也。灵性一赋,常存不散。第善者,藏心以德,似美饰之;恶者,藏心以罪,似丑污之。如兼金然,或以之造祭神之爵,或以之造藏秽之盘,皆我自为之耳。然其藏秽盘,独非兼金乎?增光於心,则卒腾天上之大光;增瞑於心,则卒降地下之大瞑,谁能排此理之大端哉?”

第七节 登天之路

客曰:“吁!今吾方知人所异於禽兽者,非几希也。灵魂不灭之理,甚至、甚明矣。夫夫也!弗信天堂之永福,因弗信地狱之永苦,而实先自今同于禽兽草木也。而可乎?然必何如而后可望天上之永福,可免地下之永苦,惟吾子昌言之。”

一、守天主诫命可升天堂

曰:“至大也,至难也,而实至平、至易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吾圣贤固常言之矣。今亦无他说,祗予前所常言畏天爱人四字而已,四字总括天主十诫之义。十诫云何?一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而设发虚誓。三,守瞻礼之日。此三者,爱敬天主之事也。四,孝敬父母。五,毋杀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盗。八,毋妄证。九,毋愿他人妻。十,毋贪他人财物。此七者,皆推广爱天主之心以爱人事也。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慕天主万物之上,与夫爱人如己。此在昔天主降谕,令普世遵守。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此教要也,其详另有专书备论。

二、领洗归依天主为第一

“其工夫下手,则在先以圣水洗其习染之污,而以净心归诚於天主。痛悔其过,而迁善焉。尝譬此工如治囿然。先缮地,拔其野草,去其荆棘,除其瓦石,注其泥水於沟壑,而后艺嘉种也。

三、先去恶而后能致善

“学者先去恶,而后能致善,所谓有所不为,方能有为焉。夫天堂无穷之真福,世间绝无能比之美好也。故诚欲见此美好,先宜瞽;欲闻此美好,先宜聋;欲论此美好,先宜喑;欲得此美好,先宜失;欲尝此美好之味,先宜不知味。何以故不绝世见,不能见此美好;不绝世闻,不能闻此美好;不绝世论,不能论此美好;不绝世得,不能得此美好;不绝世味,不能尝此美好。

四、当勇于克己以进德

“当其未学之初,习心横肆,其恶根固深透乎心。抽使去之,可不力乎?勇者,克己之谓也,既已知学矣,尚迷乎色欲,则何以建於勇毅?尚骄傲自满欺人,则何以进乎谦德?尚惑非义之财物,不返其主,则何以秉廉?尚溺乎荣显功名,则何以超於道德?尚将怨天尤人,则何以立於仁义?秬盈以醯醢,不能斟之郁鬯矣。知己之恶者,见善之倪,而易入於德路者也。

五、当省察深悔己恶

“欲剪诸恶之根而兴己於善,须逐日再次省察。凡已半日间所思、所言、所行善恶,有善者,自劝继之;有恶者,自惩绝之。久用此功,虽无师保之责,亦不患有大过。然勤修之至,恒习见天主於心目。俨如对越至尊不离於心,枉念自不萌起。不须他功,其身莫之禁,而自不适於非义矣。故改恶之要,惟在深悔。悔其昔之已犯,自誓弗敢再蹈。心之既沐,德之宝服可衣焉。

六、众德以仁为要

“夫德之品众矣,不能具论。论其纲,则仁为要焉。得其纲,则余者随之。《易》云:‘元者,善之长。’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七、仁兼爱天主与爱人

“夫仁之说,可约而以二言穷之。曰:‘爱天主,而天主无以尚。而为天主者,爱人如己也。’行斯二者,百行全备矣。然二亦一而已。笃爱一人,则并爱其所爱者矣。天主爱人,吾真爱天主者,有不爱人者乎?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故曰:‘仁,天之尊爵也。’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乃皆由我心中一念,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人人知爱,人人相爱,止一转念间即是,孰谓不至平、至易乎哉?

八、爱天主与爱人之意

1、爱天主由畏敬而生

“然真爱天主者,必由畏起敬,由敬起爱,必显其功德,扬其声教,传其圣道。

2、爱天主以爱人为效

“其爱天主之效,又莫诚乎爱人也。所谓仁者爱人,不爱人,何以验其诚敬上帝欤?

3、十四哀矜为爱人之实

“爱人非虚爱,必将渠饥则食之,渴则饮之,无衣则衣之,无屋则舍之,忧患则恤之,慰之愚蒙则诲之,罪过则谏之,侮我则恕之。故经有形神哀矜之十四端,以着其爱人之实。

九、畏天爱人者必升天堂

“果能畏天爱人,而实尽其道乎,无论异日者,必升天堂,必不堕地狱。即今在生一日,将天之所以与我者,庶几不失,而於仰不愧天,俯不怍人之乐,不亦快然有契乎哉?

十、作者以畏天爱人劝人

“此予小子日夜汲汲,宁弃其所已学旧学、近学,而不顾好奇、喜新之讥。且逢人举似,不厌谆复,不惮强聒,而每每阐译之者,职此故耳。

十一、人当致力于畏天爱人

“如谓畏天、爱人,吾圣贤久已言之,此中谁不知之,不必复事阐译乎。夫圣贤固已言之,然非徒言之而已也,亦非徒令人知之而已也,固欲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

十二、天学言圣贤欲言之道

“倘果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真不必复事阐译。若犹未也,圣贤救世之念,迄今犹未满也。即反覆阐译,庸何伤?况亦有圣贤所欲言而未尝言者乎?稍有其书,稍有其言,便谓已足,则尧舜之后,安用孔孟真法?尧舜孔孟者,必不据尧舜孔孟未尽之言,而讵人千里之外也。”

第八节 客以西学为圣贤之学

客於是洗然嘉叹曰:“嗟呼,悲哉!世人不为二氏所诞误,则荡荡如无牧之群,直以苦世为乐地天堂耳。今聆吾子反覆数百千言,句句依理而谈,强於利刃,剖我心疑多矣,且明论昭然。钦崇一主,既开世人归元之路;而力排邪说,极证人魂不灭,与夫真正大赏罚之不爽,令人既有所望,又有所畏,此仁人之用心欤!今而后,予盖弥信吾子为真善学圣贤人矣。请於异日齐沐,再叩相与,尽穷西儒未尽之奥旨。”

余曰:“嘻!有是哉?先生之虚也。辄肯不鄙余言之迂腐,而翻然改听之若此。余

不敏,虽不能尽窥西儒之奥乎,敢不罄竭愚衷,唯明问之是听。”

附:畏天爱人极论记言

一、畏天爱人合乎天理良心

《畏天爱人极论》者,所以论天之不可不畏,人之不可不爱。而凡学圣贤者,畏天爱人之功必不可少也。然论焉足矣,而必曰极者何?盖畏天爱人,本人人原具之良心,亦愚夫愚妇所可与知、与能之平常事。而实千古希贤、希圣、希天者之真功用,祗在吾人一提醒转念间耳。

二、信邪说而不认真父母

奈之何邪说充塞已甚,真心沉埋已深,错认他人为本生父母者已久,反遇本生父母而不认也。

三、极论畏天爱人以引人认主

间有畏天命悲人穷者,非不时为提醒,其如习念之猝不可转。何征不自揣思,欲解人之嘲,辄因毕己之愚。爰为之反覆极论,以破其积习,以开其暗惑,以拨动其夙具之真心,而指之还家之路。故理所创闻,虽为举世所震骇,而实为天地间之必不可无者,则不得不极论其是。理所伪诞,虽为举世所惶惑信向,而实为天地间之必不可有者,则不得不极论其非是。总之,欲吾四海兄弟,人人认得元初真父母,共尽昭事之道,以期偕归本乡云耳,无他肠也。

四、作者极尽畏天爱人之心

纵高明君子诮其狂,诮其迂腐,诮其蔓延僻俚而无当乎,吾惟尽吾畏天爱人一点不容已之心焉耳矣。知我、罪我,夫奚恤。

时崇祯元年孟秋,十有五日

书于景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