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韩愈      

【题解】

韩愈欣赏李贺的才学,鼓励他参加进士考试。但是因为李贺父亲之名为晋肃,其中“晋”跟进士的“进”同音,所以有人说李贺参加进士考试会触犯名讳,阻止他考试。韩愈遂写下这篇《讳辩》来进行反驳。韩愈先是引用《礼记》中的“二名律”和“嫌名律”对反对者的话进行还击;然后又考证避讳的历史,从反面证明这么做是没有历史根据的;最后斥责了反对之人,说他们的做法很像是“宦官宫妾”之举,讽刺了对方的荒谬。

【原文】

愈与李贺书[1],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2]:“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3]。”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邱’与‘’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1]李贺: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

[2]皇甫湜(shí):字持正,唐代文学家,曾跟从韩愈学习古文。

[3]嫌名:指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

【翻译】

我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李贺要考应该能考中,但与他争名的人攻击他,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对的,劝李贺的参加科考的人错了。”听到这话的人也不加以考察,便都随声附和,俨然形成了一致的论调。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事说清楚,你和李贺都是罪责难逃啊。”我说:“是这样啊。”《礼记》上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人说:“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如果说‘征’则不说‘在’,说‘在’而不说‘征’那样。”

《礼记》上又说:“人名所用的字,声音相近的不避讳。”解释的人说:“就像说‘禹’和‘雨’、‘丘’和‘’一类的字。”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违反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礼法呢?还是犯了名字声音相近的不避讳的礼法?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得做人了吗?

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百姓的,不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时不避讳,两个字的名字,孔子只避讳其中的一个字。《春秋》对于人名声音相近是不避讳的,不加以讥讽。周康王名钊,他的孙子,谥号昭王。曾参的父亲名皙,曾子不避讳“昔”字。周朝有叫骐期的,汉朝有叫杜度的,那他们的儿子应当如何避讳?是为了避讳与名同音的字,连姓也改了吗?还是不避讳与名同音的字呢?汉朝因为避讳汉武帝的名,所以改“彻”为“通”,可也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车辙”的“辙”改成别的字;又避讳吕后的名“雉”,所以将“雉”改为野鸡,但都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治理天下的“治”改成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书,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机”一类字的。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把这当作是触犯天子。士人君子著书行事,应该遵守怎样的法则呢?今天我们从经籍中考察,在典律中探究核对,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侍奉父母能像曾参那样的,便无可指责。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的,就算是做到极致了。当今的士人,不效法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而在避讳亲长的名字上却要超过他们,这也能看出他们的糊涂了。那周公、孔子、曾参,终究是不能超过的。在避讳上超过周公、孔子、曾参,那就是将自己与宦官、宫女相比了。那么宦官、宫女孝顺亲长父母,能胜于周公、孔子、曾参吗?

【解读】

文章紧紧围绕一个“讳”字展开,由于韩愈要反驳的是世俗舆论,他必须找出强有力的依据作支撑,所以文中引了很多历史掌故。另外,本文还用了对比手法,在列举出古贤不避讳的事例后,又说“宦官宫妾”害怕说错话而处处避讳。古贤和“宦官宫妾”两类人的形象一正一反,从而证明了君子不应该避讳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