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左传》      

【题解】

公元前632年,晋国和楚国大战于城濮,结果楚国大败,晋国的霸业完成。在城濮之战中,郑国曾协助楚国一起攻打晋国,而且晋文公年轻时流亡到郑国,受到冷遇,所以文公把新仇旧怨加到一块,于两年后联合秦国讨伐郑国。郑伯闻讯后,派烛之武面见秦穆公,劝他退兵。烛之武不负所托,劝退了秦师。烛之武之所以能说退秦师,依靠的就是四个字:利害关系。

【原文】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1],秦军氾南[2]。佚之狐言于郑伯曰[3]:“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4]。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郑亡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5]。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6]。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7],共其乏困[8],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9],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10],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

秦伯说[11],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12],乃还。子犯请击之[13]。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14]。因人之力而敝之[15],不仁;失其所与[16],不知[17];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注释】

[1]函陵:地名,在今河南新郑县北。

[2]氾(fàn)南:氾水之南。

[3]佚之狐:人名,郑大夫。

[4]缒(zhuì):系在绳上放下去。

[5]执事:指代秦穆公。

[6]薄:削弱。

[7]行李:外交使者。

[8]共:通“供”。

[9]封:疆界。

[10]阙:损害。

[11]说:通“悦”。

[12]杞子、逢孙、杨孙:三人都是秦国大夫。

[13]子犯:晋国大夫。

[14]微:非。夫人:指秦穆公。

[15]敝:损害。

[16]所与:盟国。

[17]知:通“智”。

【翻译】

晋文公和秦穆公联合围攻郑国,因为郑国曾对晋文公无礼,并且对晋国有二心,暗地里依附了楚国。晋军驻扎在函陵,秦军驻扎在氾南。佚之狐对郑文公说:“郑国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能派烛之武去见秦穆公,那么前来征讨的军队一定能撤走。”郑伯听从了他的建议。可是烛之武却推辞说:“臣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别人;现在老了,做不成什么了。”郑文公说:“我没有能及早地任用你,如今形势危急才来求你,这是我的过错。然而郑国灭亡了,对你也有不利的地方啊!”烛之武于是答应了。

当天夜里就用绳子将烛之武从城上吊下去,(烛之武)进见秦穆公说:“秦国和晋国前来围攻郑国,郑国已经知道要灭亡了。如果郑国的灭亡对您有好处,那就烦劳您手下的人把郑国灭掉。隔着别国而想把远方的土地作为自己的领土,您知道这是难以办到的,何必要灭掉郑国而增加邻邦晋国的土地呢?邻邦的国力雄厚了,您的国力也就相对削弱了。假如放弃灭郑的打算而让其作为您东方路上的主人,秦国使者往来,郑国可以供给他们所缺乏的东西,对您也没有什么害处。况且您曾有恩于晋君,他答应过把焦、瑕二地给您作为报答,然而,他早上渡河回到了晋国,晚上就在那里修起了城墙,这您是知道的。晋国哪有满足的时候?等它在东边把疆土扩大到了郑国,就会想扩张西边的疆土。如果不侵损秦国,如何能取得土地?秦国受损而晋国受益,请您仔细斟酌吧。”

秦穆公听了很高兴,就与郑国订立了盟约。并派杞子、逢孙、杨孙驻守郑国,自己率领大军回国去了。子犯请求晋文公下令攻击秦军。晋文公说:“不行。假如没有那个人的支持,我到不了今天。借助了别人的力量而又去损害他,这是不仁;失掉自己的同盟国,这是不智;以混乱代替联合一致,这是不武。我们还是回去吧!”于是晋军也撤离了郑国。

【解读】

烛之武的话可分作两层:一层是以“亡郑以陪邻”的道理告诉秦伯灭郑不仅对秦国无益,反而有害,这是晓以利害;二层是追忆秦、晋多年来的恩怨,指出二者之间的矛盾。更难得的是,烛之武在文中八次提到“君”,好像是处处为秦国着想,增强了语言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拉近了自己跟秦伯的关系,这是一种十分高明的攻心之术,难怪秦伯听后会“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