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耳丹》(Arden of Feversham) 不是一出怎样了不起的戏,可是有荣誉叫我们向它的历史的地位纳头便拜。这是今天戏剧文学保存下来的最早的实事剧,和莎士比亚同时,作者是一个无名氏,大约在十六世纪末几年,莎翁红遍了半片子天,常常就有一些可怜虫为了推广销路起见,硬借他的名姓使用,所以不知怎么一下子,想必是那时候和中国差不了许多,版权没有保障,《阿耳丹》这出戏就进了莎翁的戏剧集,后来经学者仔细一搞,又把它剔(或者踢) 出来了。可是,赶不上莎翁,也不见得就坏,学者根据了一些天晓得是什么东西的风格的比较研究,又把它归到另一位同代大作家基德 (Thomas Hyd) 的账上。像一个小皮球,扔过来扔过去,两边全不收,《阿耳丹》只好以无名氏和我们见面了。

假如两位老人家肯收,倒也光荣,至少抢先了法国十八世纪狄德罗 (Diderot) 一步,从古代帝王的神龛把悲剧请到民间,脱去蟒袍,换上便服,也在戏台露脸。这不是一件容易事。不遵守传统的典训,不顾同代风气的趋向,一个自悄没声地往前赶了一步,老实说,这不容易。狄德罗直到十八世纪才提出他的革命性的理论,这时候中产阶级已经在法国站稳了,路易十六没有多少年就上了断头台。中产阶级要有自己的生活的戏,社会环境有了,阵势摆好了,狄德罗水到渠成,以他的文坛的地位,一言九鼎,成功并不太难,虽然他也得写好些篇文章来阐扬他的道理。可是英国十六世纪的《阿耳丹》的无名作者,拿四十年前的真事写成戏,写成历史悠久自成一格的悲剧,不仅打开现代悲剧之门,却也需要一些勇气。何况他真有一手儿,经得起人读。

“现实”两个字的分量在这里并不沉重。因为,这是实事剧,作者的用意是把一个故事说好,说好,他就算尽了责,没有更大的野心,如我们所有的问题剧的作家。在“尾声”里面,他借人物点破他的谦虚的能力:

先生们,我们希望你们原谅这出赤裸裸的悲剧,生硬的地方照样还有,不好听,也不顺眼; 因为简单的真理就够可爱了,用不着涂一层别的材料眩耀。

他没有从外头涂抹,但是他曾经尽他的可能往里掘发。他不是一位大艺术家,如托尔斯泰,写《黑暗之势力》,把良心和生活配匀整了,以一种完美的形式传达出来。但是,十六世纪的无名氏居然把托翁的戏剧可能也薰染给我们看,这比中国的实事剧的作家深厚多了。

实事剧在中国一向盛行。北京的《春阿氏》,上海的《闰瑞生》,现下已经过时了,往年曾经和罪案一样轰动。实事剧总是根据一件有名的罪案编写出来的,开头大都和生意经有直接的关联。剧本编的不好,罪案的热劲儿一过,自然而然,就在遗忘之中死去了。平剧里面有些实事剧,仰仗演员的工力,一直脍炙人口,然而没有优秀的演技,我担心也就活不久的。《双钉记》大概就是一出。至于同型的《串珠记》,罪案的背景也在山西太谷,或者《双铃记》,背景是北京,都是清末的奸杀案,也都是梆子好戏,泼辣旦的撒手锏。

说也奇怪,《阿耳丹》就是这样一出奸杀案。正如《黑暗之势力》也是。阿耳丹是一个商人,不是坏人,自然具有一般商人的通病,贪图不义之财。他仗势占了一块穷人的地,后来奸夫淫妇把他杀死,无意之中,恰好丢在那块有血腥气息的田地。淫妇叫做阿丽丝,姘上了原先缝补衣服后来爬上去做了贵人的管家的毛司比。当着丈夫,阿丽丝比蜜还要甜,可是背着丈夫,狠到比响尾蛇还要毒。毛司比就怕她,几次三番想和她反脸,甚至于已经破口,还是跑下坡路做了杀人犯。作者始终没有放松犯罪的心理的描绘,也正是这一点使它在本质上高过于我们的《双钉记》: 我们这类平剧的心理过程只有几分钟,还要靠着路三宝小翠花的演技才能够出来。阿丽丝和毛司比最初并不亲自动手,雇了几个无赖在暗中行凶。《阿耳丹》这出戏的紧张完全集中在几次暗杀的垂成将败之间,有时太贫气,那是因为我们的眼眶子如今已经抬高了。想想看,一直暗杀了五大幕,最后才算阿耳丹自己糊涂,回到家门送死。

这里头难免有些命运的色彩。可是那也难怪,本身既是刑事,报应昭张的观念自然而然也就伏在里面。这类实事剧的根据是小市民心理,假如没有命运的成分,除非作者如托翁是大艺术家,否则倒真可惊了。

三月八日

(载1947年3月13日《文汇报·笔会》第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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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署名“刘西渭”。——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