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吾友:
两年以来我很主张写中国字应该照写西洋字的样子,改直行为横行。我所以主张改革的理由,有三层:——
(1)今后的中文书里,必定常常要嵌进西文。那人名、地名,是不消说了。此外凡有译不正确的名词,如Logic、Bolsheviki、Democracy等字,译义为“论理学”、“过激派”(或广义派)、“民本主义”,既嫌他意义不正确;译音为“逻辑”、“布尔札维克”、“德莫克拉西”,写上许多笔画复杂、意义不连贯、声音又似是而非的汉字,又觉得麻烦讨厌,难于记忆。我以为这都应该老老实实写西方原字的。既然中文里常常要嵌进西文,西文既不能改为直行,则惟有把中文改为横行之一法。否则一行里面,要是嵌进了五六个西文,写的时候,看的时候,要把书本直搬横搬,手也吃力,眼睛也眩乱,嘴里又不能一口气读将下去,毫无理由,白白吃苦,真正冤枉极了。<
(2)中文字形是整方的,本来可横可直,在不写西文的文章里,似乎直行也未尝不可。但是中文写法,还有一层不便之处,则自右而左是也。因为自右而左,所以写第二行的时候,手腕就碰在第一行上;要是遇到不容易吸墨的纸,则第一行未干的墨迹,都要印在手腕上了。若改用自右而左为自上而下,则可免此病。——有人说:“这是你写字不会悬腕的缘故。要是你会悬腕,那未干的墨迹,怎会印在腕上呢?”我说:写字会悬腕的,只有书法家;普通的人,恐怕都和我一样,不会悬腕的。我对于研究书法的人,虽不至如傅孟真君说的“吃饱饭,没事干,闲扯谈”(见《新潮》第一卷第三九五页),可是决不提倡这个,说是人人都该写好字,人人都该会悬腕写字。——有人说:“那么,何不单改自右而左为自左而右呢?何必牵连到横行直行上去呢?要知道字形整方的文字,虽然可横可直,但是中文因为自来习惯是直行的,所以写行书草书时,笔势的连贯是自上而下的,如‘日’字、‘言’字之类,要是改了横行,恐怕写行草时有不便利。”我说:照第一层理由看来,横行实在比直行便利,实在是非改不可的。若讲到写行草,难道行草的笔势是不可改变的吗?那行草里遇到“日”字旁,“言”字旁的字,写“日”字,“言”字的笔势,就自左而右了。改用横行以后,单写“日”字,“言”字的时候,也可以仿照“日”字旁,“言”字旁的写法,这有什么为难呢?总而言之,写直行的时候,笔势当然是自上而下,改用横行,笔势当然是要改为自左而右。这是毫无疑义的,改改也毫不困难。
(3)我们既然主张今后的中文非加标点符号不可,那就应该晓得,在印刷方面,排横行加标点符号,比排直行加标点符号要便利。试举两例:(A)横行在每逗之后排“,”“;”等号,其后即接排文字,两逗之间,约空每字三分之一地位排“,”“;”等号,最为醒目。若排直行,或如《新青年》,于两逗之间不空,将“,”“;”等号排在字的右旁,则排时若稍有移动,此号当属某字之下即不能明了;或如《每周评论》,将“、”号置于两逗之间,也占他一个字的地位,又未免太空,且未免占篇幅太多了。(B)如照《新青年》的款式,还有一层困难,即每句每逗的末了一个字,如是私名,或是书名,则此字之右旁既要排“——”“ ”等号,又要排“,”“。”等号,两号在同一地位,不能并容。所以《新青年》自从第四卷革新符号以来,遇到这个地方,两号必缺其一。因此,我们别想一法,今年春天,和适之、启明两君商酌,把私名号、书名号搬到字的左旁,期与句号逗号不相冲突,《新青年》从六卷五号起就照此改排了。但是我觉得这个办法,终究不大好:第一层,是一个字的笔势,大都是自左而右,写完一个字,在右旁加符号,是很便利的;如倒过去,在左旁加私名号、书名号,再在右旁加句号、逗号,实在不甚便利。第二层,将来注音字母推行以后,必有许多书籍要在字的右旁加注音字母的,遇到每句每逗的末了一个字,那就注音字母和句号、逗号又要冲突了。如其改为横行,则句号、逗号在字的右旁,私名号、书名号在字的底下,注音字母在字的上面,毫无冲突。
以上三层,是我主张改中文为横行的理由。这些理由,纯粹是就应用一方面说的。记得今年春天,你曾经对我说:“就生理学方面研究起来,看横行比较看直行要不费力。”这是根据学理立论,理由一定更为充足。现在我要请你就生理证明看横比看直便利的道理详详细细的告诉我,想来你总可以允许我这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