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主张中国文“用白话体裁,混入寻常谈话中用惯之文言;有时需用学术上术语,即混入外国原名,亦无不可”。这个主张很有道理,很合于现在之用。惟玄同之意,以为此等办法可即从小学校实行起。白话和谈话中用惯之文言,都是现在的中国人嘴里讲惯的,耳朵里听惯的;写了出来是人人可以懂得的。一切适用于现世界的新学问,是西洋人先我而发明的;其中术语,是西洋人已经有了定名的。我们研究新学,若要深求,非看西文书籍不可。在小学校时,即知其原名,则后来看西书要容易得多。若但求普通智识,亦以识得西文原字为宜。名词术语,愈能统一则愈好。西文名称,在英、法、德大致相同。日本从前虽然一一翻译,近则更用假名拼了西音,注于译名之旁,或专写拼音不用汉字,或简直把西字嵌入,连假名拼音都不用,是亦渐渐与西洋趋于一致。中国人亦何妨竟直用西名?先生谓“能力”“作用”等字,以为原文为宜;则如化学元素之类,特造许多“金字”旁之新字者,自然更是多事,简直采用拉丁原字,最为善法。至于有人以为此种新式文字“不三不四,非驴非马”,斥为“苟且”,我则绝对不以为然。请问现在世界上哪一国文字是纯粹国风,不杂一个别国字的?且纯粹国风的文字,又有什么好处?我以为文字者,不过语言事物的记号而已。甲国此语无记号,乙国有之,就该采乙国的记号来补阙。若说外来语侵入足以破坏国粹,则惟有厉行闭关政策不与世界交通,学内山苗蛮之办法而已。至于Esperanto,虽非旦夕间遽能实行,然我辈亦何妨于改良汉文之余暇,提倡提倡呢?先生“对于改良文字之观念,完全就功效一方面着想”,我也很赞同,但既以Esperanto为“我辈所要求的最善文字”,又说“研究这问题,似非二十世纪东方人之责任,而且万万非我辈之责任”,此说玄同尚不敢苟同。中国人(书中之“东方人”,似是专指中国人言,若日本则虽未至欧美已非中国人所能企及也。)现在百事不如人,应该急起直追,灌输正当的科学文艺,自是正办;但谓世界事业绝不配我们中国人去管,持论似稍偏激。未知高明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