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和先生:本志三卷六号,有先生给独秀先生的信,对于玄同提倡Esperanto,加以驳难。这是玄同最欢迎的。玄同以为中国人对于Esperanto,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提倡的是上海一班无聊的人物。他所说的学了Esperanto的好处,就是能够和各国的人通信;我以为若是Esperanto的用处只有这一件,那么Esperanto真是要不得的东西。
反对的,是洋翰林。他是不喜欢用ABCD组成的文字有如此容易学的一种;因为学ABCD愈难,他那读了十年“外国八股”造成的洋翰林的身份,愈觉名贵。
先生的反对Esperanto,按之有故,言之成理,自然不可与洋翰林同年而语。即玄同之提倡Esperanto,自谓亦有几分可资讨论的理由,决不是专想学了Esperanto和外国人通信。
玄同要答复大札之语,有为独秀所已说者,有为独秀所未说者,现在一一述之如下:
(1)先生谓各国语言有民族性,Esperanto为人造的,无民族性(此櫽括大札之意,不列举原文之语,谅之),以此判其优劣。关于此层之答复,玄同与独秀之意全同:即钞独秀之言曰:“Esperanto(原文作世界语,今改)为人类之语言,各国语乃各民族之语言,以民族之寿命与人类较长短,知其不及矣。”又曰:“重历史的遗物,而轻人造的理想,是进化之障也。”
(2)先生谓将来之世界,必趋于大同。今日之科学思想,及他日人类之利益,皆无国家可言;惟绝不能以唯一之言语表出之。关于此层之意,玄同最不敢苟同。玄同以为文字者,不过一种记号;记号愈简单,愈统一,则使用之者愈便利。且学习简易文字之时间,必较学习艰深文字之时间能缩短;假如学习艰深文字,非十年不能毕业,而学习简易文字,则仅需四年而已足。如此,则人类舍却艰深文字而学简易文字,便可少费六年之时间。苟人人以此六年之时间,在社会上做公益之事业,与人人以此六年之时间劳精疲神于记诵干躁无味之生字,两者相较,其利害得失,固不待言而可喻。科学与人类利益既无国界可言,则人人皆知学问应为公有,人类必当互助;公心既如此发达,则狭隘之民族心理及国民性,自必渐归消灭,此一定之理也。玄同以为世界上苟无人造的公用文字,则各国文字断难统一;因无论何国皆不肯舍己从人;无论何国文字,皆决无统一世界之资格也。若舍己国私有之历史的文字,而改用人类公有之人造的文字,则有世界思想者,殆无不乐从;因此实为适当之改良,与被征服于他种文字者绝异也。
(3)先生以Esperanto中多采英法德意之语,而绝不及东方之文字,因谓不足以当“世界语”之名。玄同以为“世界语”之名词,本非Esperanto原字中所有之义,乃是日本人转译之名。十年前吴稚晖、李石曾诸君在法国所办之《新世纪》周报,又译为“万国新语”。要之“世界语”与“万国新语”皆非适当之名词,我们不过随便取用便了。言其正称,直当曰Esperanto而已。——倘曰“爱斯不难读”,则真荒谬绝伦之名称矣。——但“世界语”三字之意义,大概是说世界公用的语言,并非说此种语言尽括世界各种历史的语言在内。故此三字之名词,亦未必便是绝对的不适当。——惟终不如直称原名之善,故玄同自此信始,即改称为Esperanto。——至于不采东方文字,而云可为世界公用的语言,此则骤看似有未合;然玄同个人之意见,以为此事并无不合,东方之语言,实无采入Esperanto之资格。所谓东方语言,自以中国为主;中国之字形,不消说得,自然不能搀入于拼音文字之内;中国之字义,函胡游移,难得其确当之意义,不逮欧洲远甚,自亦不能采用;中国之字音,则为单音语,同音之字,多且过百,此与拼音文字最不适宜者。且所谓兼采各国语者,谓其寻常日用之字耳;若现代学术上之专名,则本非东方所有,即在东方文字中,亦以采用西名为当:如章行严君主张论理学当称“逻辑”,经济学当称“依康老密”之类,此则在Esperanto中更无采中国语之理。夫寻常日用之语,中国语既以字义函胡,字音混同而不能采;现代学术上之专名中国语又以本无此名而无从采。故鄙意Esperanto中不采中国文字,并无不合。然中国文字,却有一小部分应该加入Esperanto中者,则古代历史学术之名词是也。此等字,与人名地名相同,随时可加,加亦不难,——因其总是译音也——一旦在中国之Esperanto发达,有用Esperanto译述之中国历史书、中国哲学书,则此等名词,在Esperanto中自然完备矣。除此一部分以外,只有中国文中应采入之欧语,并无Esperanto中应采入之中国语也。
(4)先生谓文人哲士之伟著,读其译本,终不若读其原书。此说固然不错;然此与Esperanto之提倡并无冲突。假使一旦世界人类各将其本国文字完全废弃,共操Esperanto则无论何人所著,无论科学、哲学、文学之书,皆用Esperanto写出,Esperanto即其原文,固无问题可生。若在共操Esperanto之后,而读语言未统一以前之书,则浅尝者即读Esperanto之译本,亦可得其大概;欲深求者,则各国原文之书具在,学其原文,自能得之。盖彼时应用之语言文字虽为Esperanto,而今日英、法、德、俄、中国、日本之文字,彼时自必有学问专家去研求;犹今日欧洲各国之课希腊、拉丁,中国之讲求小学也。
(5)先生谓各国之地名人名,应依其国之书法读法。律以“名从主人”之义,此说固无可驳。然在事实上,恐已有做不到之处。因欲此例完全实行,则如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俄罗斯、契丹、女真、蒙古、西藏等之地名人名,亦宜各书其原字,方为允当。写以中国之译音字,及欧洲某一国国语中所用之名称,固然不合。即用罗马字母拼其原音,亦已非其本真。顾此写原文之事,必难一一做到:即使可以做到;然读书者势必不能尽识各种文字,则反为窒碍矣。玄同以为人名地名,本是一种无意识之记号,非如学术上之名词,尚有确当不确当之可言,但求统一,便算了事。此统一之事,不能以其原文为标准;非今人以最通行之字体,最通行之音读拼法统一之不可。故谓比利时当作Belgujo,希腊当作Grekujo。玄同之意,且以为即改中华为Hinujo,孔夫子为Konfucio,亦无不可。
以上所说,知先生阅之,必多不以为然之处。祈再赐教,幸甚幸甚。
写到这里,重把先生的信,和这封复信读了一遍,觉玄同与先生根本上不同之点:即先生以为文字不能由人为的创造,世界语言文字不求其统一。玄同则反是,以为进化之文字,必有赖乎人为,而世界语言,必当渐渐统一;因玄同对于文字之观念,以为与度量衡、纪年、货币等等相同,符号愈统一,则愈可少劳脑筋也。
然玄同亟亟提倡Esperanto之意见,尚不在此。玄同之意,以为中国文字,断非新时代所适用。无论其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足与欧西诸国之拼音文字立于同等之地位;即使一旦改用罗马字拼中国音,而废现行之汉文字体;然近世之学术名词,多为我国所无,即普通应用之新事物,其新定之名词,亦多不通;——如自来火、洋灯、大菜之类,——诚欲保存国语,非将欧洲文字大大搀入不可;惟搀入之欧洲文字当采用何国乎?是一至难解决之问题也。鄙意Esperanto中之学术名词,其语根即出于欧洲各国,而拼法简易,发音有定则;谓宜采入国语,以资应用。此为玄同提倡Esperanto唯一之目的。先生于此事,或更不以为然乎?俟得明教,当再详论。
钱玄同。
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