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原文的命意,和半农的译笔,自然都是很好的,用不着我这外行人来加上什么“命意深远”、“译笔雅健”这些可笑的批语。
但是我看了这篇文章,却引起我对于中国译书界的两层感想:<
第一 无论译什么书,都是要把他国的思想学术输到己国来,决不是拿己国的思想学术做个标准,别国与此相合的,就称赞一番,不相合的,就痛骂一番:这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中国的思想学术,事事都落人后;翻译外国书籍,碰着与国人思想见解不相合的,更该虚心去研究,决不可妄自尊大,动不动说别人国里道德不好。可叹近来一班做“某生”“某翁”文体的小说家,和与别人对译哈葛德、迭更司等人的小说的大文豪,当其择译外国小说之时,每每说:西人无五伦,不如中国社会之文明;自由结婚男女恋爱之说流毒无穷;中国女人重贞节,其道德为万国之冠;这种笑得死人的谬论,真所谓“坐井观天”、“目光如豆”了。即如此篇,如使大文豪辈见之,其对于穆理之评判,必曰:“夫也不良,遇人不淑,而能逆来顺受,始终不渝;非娴于古圣人三从四德之教,子舆氏以顺为正之训者,乌克臻此?”其对于医生之评判,必曰:“观此医欲拯人之妻而谋毙其夫,可知西人不明纲常名教之精理。”其对于迪克之评判,必曰:“自自由平等之说兴,于是乱臣贼子乃明目张胆而为犯上作乱之事。近年以来,欧洲工人,罢工抗税,时有所闻;迪克之轰矿,亦由是也。纪纲凌夷,下陵其上,致社会呈扰攘不宁之现象。君子观于此,不禁怒为伤之矣。”这并非我的过于形容。阅者不信,请至书坊店里,翻一翻什么《小说丛书》、《小说杂志》和“封面上画美人的《新小说》”,便可知道。
第二 文字里的符号是最不可少的,在小说和戏剧里,符号之用尤大;有些地方,用了符号,很能传神;改为文字,便索然寡味:像本篇中“什么东西?”如改为“汝试观之此何物耶”;“迪克?”如改为“汝殆迪克乎”;“我说不相干!”如改为“以予思之实与汝无涉。”又像“好——好——好一个丈夫!”如不用“——”“!”符号,则必于句下加注曰:“医生言时甚愤,用力跌宕而去之”;“先生!他是我的丈夫!”如不用“!”符号,则必于句下加注曰:“言时声音凄惨,令人不忍卒听”,——或再加一恶滥套语曰:“如三更鹃泣,巫峡猿啼”,——如其这样做法,岂非全失说话的神气吗?然而如大文豪辈,方且日倡以古文笔法译书,严禁西文式样输入中国;恨不得叫外国人都变了蒲松龄,外国的小说都变了《飞燕外传》、《杂事秘辛》,他才快心。——若更能进而上之,变成“某生”“某翁”文体的小说,那就更快活得了不得。
玄同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