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美人凯奈,前因私运军火进口案被逮,曾由美公堂预审,经美检察官胡萨提起公诉,控以违犯一八五八年及一九〇三年中美条约之罪,十四日下午在美按察使署开审,胡检官控氏于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与停泊吴淞之俄难民舰队司令施德克上将及梅易,霍维兹等,互相勾结,买卖军火,违背中美条约,并于同时以此项军火售与杜海军司令,在南京交货,嗣后此项军火,闻有为临城土匪等所得者,凯氏至少曾以四万元付给施德克上将,有天津盐业银行支票四张,然此仅系实价之一部分,此外尚有米勒炸弹九百枚,及其他小件军火,由俄难民在吴淞及崇明售与华人云。”(见《大晚报》)

这类消息与事实,在中国要算是司空见惯毫不稀奇;中国的土匪与军阀本是外国帝国主义一手所造成也不稀奇;只是临案后外国帝国主义提出共管铁路的护路案,国人至今一声不响,倒是稀奇!

(载《向导》第40期,署名“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