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华东之行,如前所叙于“九一八”前一天返抵洛阳,即可算结束。在洛阳晤卫司令长官(立煌)谈两度之后,即到西安。在西安晤蒋主席(鼎文)谈话,并托八路军办事处发电其前方将领,致谢沿途照料。10月3日由西安飞成都。

我到成都这一天,赶巧是蒋公以自兼四川主席,飞成都准备就职的一天。我因亦留成都,就便晋谒。“双十节”后的一天,承约便饭,就将战地经历大致报告。又特将山东敌情,省政府情形,八路军情形分别报告。蒋公于如何处置山东事,颇有指示。此时谈话已甚长,党派问题尚未及提出,请示时日再度奉谒。蒋公约于回渝再谈。

我回四川的意思,原以党派问题尖锐严重,推想大后方必然迫切要求解决,是我努力贡献意见的机会。所以准备分向三方面洽谈:一是国民党方面,二是共产党方面,三是第三方面。所谓第三方面,意指两大党以外的各党各派以至无党无派的人物。我自己亦属于第三方面,平素所往还最熟的亦在此,因而最先洽谈者亦在此。此时在成都的有黄炎培、晏阳初、李璜诸先生,于是连续聚会有所谈商。

我大致报告我所见党派问题尖锐严重情形(其中包括山东问题及河北问题,未经叙出于本文者),认为近则妨碍抗战,远则重演内战,非想解决办法不可。

第三方面于此,无所逃责。而零零散散,谁亦尽不上力量,故第三方面联合起来,共同努力,为当前第一事。黄、晏、李诸先生都十分赞成,相约到重庆再多觅朋友商量进行。

10月23日 我飞返重庆。此时蒋公恰赴桂林,又转湖南前方,不获见面。而中共方面的参政员如陈绍禹、秦邦宪、林祖涵、吴玉章、董必武等各位先生,正于参政会开罢,尚未离渝。26日晚间访晤于曾家岩五十号,上述诸位全在座同谈。

我谈话,先从战地见闻谈起。所有八路军如何行动不对以及我的学生如何被他们杀害,皆爽直说出。秦(邦宪)先生一面听我谈,一面笔之于纸,但他们诸位对于这些事不甚表示意见。其意似谓你既历历有见有闻,而我们见闻不及,又无其他报告,无从判断其是非,既不能否认,亦不便遽皆承认。我接着就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进而提出我所主张的解决办法,特别置重于军队必须脱离党派,统一于国家。所有这许多话,秦先生亦全记下来。然后由陈、秦二位先开口作答,以次及于林、吴、董诸老。他们答复我的话,大致是说:你的理论和我们的理论是有出入的,但你的结论都和我们的结论颇相合。至于军队统一国家,在道理上自是如此,周恩来同志在廿五年“双十二”时节,且曾对外说出过这个话。不过事实上,必要国民党同样办理,我们方可照办。——这一方面的表示,就是如此。

在重庆的朋友,那时正忙于宪政运动。因9月间刚将宪政案通过于参政会,政府原答应于“双十节”作一宣布,而届时未实行,谓将候11月初间的国民党中央全会之决议,所以在野党派为促成宪政,无任其久延,吃紧努力。

我于那次参政会是没有出席的。那时我方在豫北太行山麓朱怀冰军长的军部中,略听到消息而已。好在会罢不久,我即到渝,于当时提案讨论通过各情形尚能闻知大概。据我所知,当时各方提案最初动机,□□□□□□,而争求各党派合法地位,俾有公开活动的自由。乃从这一问题,转到早施宪政。恰好此时,汪精卫组织伪政府,以施行宪政为号召,遂以间接促动此提案之通过。论时机实不成熟。

照我个人所见,应以团结统一为急。即如各党派□□□□(我亦在其中),我认为亦宜从团结统一中得其解除,而且只有从团结统一中得其解除,不能从宪政得之(料定宪政不会实现)。在大家亦并未忘了统一,大家意思求宪政即是求统一,未尝有二;我则认为要从统一到宪政,而不能从宪政到统一,所以我对于宪政运动不如对于统一运动之热心。统一运动入手处,在先谋第三方面之联合,我专志于此,宪政运动便没有参加。

好在大家并不怪我的偏执。而且对于第三方面之联合,早有此意,不待我发动,已在洽商中。经彼此聚议好多次之后,一面确定这一组织的名称为“统一建国同志会”,一面通过本会信约十二条文。原文照录于次:

【2标@】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

一、吾人以诚意接受三民主义为抗战建国最高原则,以全力赞助其彻底实行,并强调“国家至上,民族至上”。

二、吾人以最纯洁的心情,拥护蒋先生为中华民国领袖,并力促其领袖地位之法律化。

三、吾人认定:中国今后唯需以建设完成革命,从进步达到平等,一切国内之暴力斗争及破坏行动,无复必要,在所反对。

四、吾人相信:中国今后需为有方针有计划之建设。此建设包括新政治、新经济乃至整个新社会文化建设而言,且彼此间须为有机地配合。

五、吾人承认今日较之以前已进于统一;但为对外抗战,对内建设,吾人要求为更进一步之统一。今日之统一,非出于武力,而为国人抗日要求之一致所形成。今后仍应本此方向以求之;务于国人之意志集中,意志统一上,求得国家之统一。

六、吾人主张宪法颁布后,立即实施宪政,成立宪政政府。凡一切抵触宪法之设施,应即中止,一切抵触宪法之法令,应即宣告无效。

七、凡遵守宪法之各党派,一律以平等地位公开存在;但各单位间应有一联系之组织,以共同努力为国是国策之决定与推行。

八、一切军队属于国家;统一指挥,统一编制,并主张切实整军,以充实国防实力。

九、吾人不赞成以政权或武力推行党务,并严格反对一切内战。

十、吾人要求吏治之清明,而以铲除贪污节约浪费为其最低条件。

十一、吾人主张现役军人宜专心国防,一般事务官吏宜尽瘁职务,在学青年宜笃志学业,均不宜令其参与政党活动。

十二、吾人主张尊重思想学术之自由。

(此十二条宜与后来民主政团同盟纲领十条对勘,而参求其异同所在。)

此十二条文,最初起草的有章乃器、左舜生诸先生。左先生并负汇集各方意见之责。我于其中,亦参加一些意见,并于末后与沈钧儒先生、左先生等共负审查之责。经大家通过后,即作定。

这一组织,口头说明(文字上不便规定)是中间性的,是第三者地位。国民党和共产党当然不请他参加,但间或有国民党籍,而实际另属一派的,如沈老先生和张申府先生等,则在内。又参加的非必代表一党一派,无党无派的个人,如张表方先生(澜)、光明甫先生(昇)等各位,亦都参加。又参加的,固以参政员居多数,而非参政员的亦正有其人,如章乃器先生便是。以党派而论,则凡在参政会中有人的,全在内。不过国家社会党的罗隆基、胡石青、罗文干三先生参加,而张君劢先生却没有在内。

组织确定,为免滋误会起见,同人咸主以本会信约十二条,托王世杰、张岳军两先生代为转呈最高当局,并推定黄炎培先生和我两个人代表面陈一切。黄先生将文件手交王、张二公,请其代约谒见日期。隔多日,蒋公约去见面时,则黄先生已因公赴泸州,只得我一个人去见。

我见蒋公时,张岳军、王世杰两先生皆陪座。我说明本会成立动机,是受党派问题刺激,而以求大局好转自任。蒋先生屡次要我们说公道话,而不知道我们说话甚难。我们说一句话批评到政府,则被人指为接近共产党或站在某一边了;我们说一句话指摘到共产党,又被人指为接近政府,或为国民党利用,仿佛我们就没有我们的立场,只能以人家的立场为立场,这是非常痛苦的。这样将全国人逼成两面相对,于大局极不好。于大局极不利的,即于政府不利。我们联合起来,就是在形成第三方面的立场。蒋公既以说公道话相期勉,先要给我们说公道话的地位,那就是许可我们有此一联合组织。

蒋先生没有留难即表示谅许,大约是先经研究决定了。只问我,参加的是哪些人。我大致数数,数到沈老先生和邹韬奋先生时,□□□□□□□□□□□□□□□□□□□!我答,以我所知他们两位并没有成见的;与其让他们在这一组织的外面,还不如约在里面。蒋公点头,亦以为然。谈话大致即此为止。这是廿八年(1939年)11月29日。

我出蒋邸,王世杰先生以车送我回青年会。在车中,他问我道,你们这是一政党了。我答不是。这是为了当前问题的一种联合而已。当前问题有分裂内战的危险,我们誓本国民立场,坚决反对;“统一建国”的标题正由此而来。现在参加的,各方面人都有。彼此间,还有不少距离,须得慢慢增进彼此间的了解。纵有人想组党,现在亦说不上。在我个人则根本不承认中国的多党制是合理。说得激烈一点,我反对欧美式的宪政。王先生于匆促间听不明白我的话,他误会我反对中国行宪政。他竟转问我道:你是否认为中国永不需要宪政呢?大概他亦想我是开倒车的人罢!

12月间会中,同人拟出版刊物,推余家菊先生主编,曾集资若干,并指定各人撰稿。后来却没有出版,其情不详,因那时我离渝了。转过年来,到廿九年上半年,同人皆不断聚会。临近参政会开会之前,到的人亦多,聚会亦多。同人曾商量共同提案,属我起草。我草出后,大家讨论。意见互有出入。最后仍作为我个人提案,愿联署者联署,此事另记于后。

参政会开罢,同人多离去。接着到了5月大轰炸期,在重庆更不能住。同人几有失去联系之势,幸而周士观先生(宁夏参政员)寓舍宜于避空袭,他不离渝,乃公推他照料会务。每次同人入渝,与他接头,于必要时通知开会。

八路军新四军问题,由来已久,而以何(应钦)、白(崇禧)皓电(9月19日)促其紧张。皓电以前,我们为关心大局,每于开会时,约中共驻渝代表秦邦宪先生出席,请他报告他一方面的情形和他与政府交涉的情形(当时一切交涉皆由秦与何)。政府方面亦间接地以消息和材料供给我们。后来秦先生回陕北,周恩来先生则来渝,常亦被约预会。十八集团军参谋长叶剑英,为了愿意我们清楚前方军队情形,屡以各色新绘地图拿给我们看。所以由两方面的问题,不知不觉形成第三方地位的重要。虽然这一个会很可怜的,并无甚势力,然而除了这一个会之外,更向哪里寻得第三方?

问题愈到后来愈紧,转过年来1月初间,就发生皖南新四军事件。接着就有中共的抗议,而不出席参政会。同志会于此,当然不能坐视大局之僵持,于是就有本年2、3月间奔走的一段经过。

说2、3月间奔走的是同志会亦可,说是民主政团同盟亦可,因为表面上都没有以团体名义出面,而实际上同志会已改组为同盟了。同盟以同志会为前身,组成分子还是那些人,只少了救国会一派朋友(再则多了一位张君劢先生)。至于其组织加强,纲领有异,自应于时势需要而来,此处不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