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函

前奉尊函征询已故张公耀曾生平各事项,当即向张公表弟郑天挺教授(现任天津南开大学历史学系主任,曾为张公任秘书五年),又张公之第四女张丽珠教授(现任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妇科教研组主任),共同商量各就所知汇集具答如次:

(一)家世张公字镕西,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人。清光绪十一年即公元1885年生于北京。祖父某清季官湖南衡永兵备道,后告老还乡,有子十三人而成进士者三人。父士于兄弟辈中次居第十二,清季以进士官内阁中书。光绪二十八年即1902年病故。盖仅及中年云。母陆氏嘉年字祖庚,广西桂林人,能诗文,1903年随亦病故,其时公年方十九。

(二)学历公于1903年考入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4年经学部选派赴日本留学,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四年毕业,升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肄业,中间曾因病休学。1911年(辛亥)国内革命爆发,被云南本省革命政府推派为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回国,因而再度缀学。1913年即民国二年任国会议员期间,因袁世凯违法解散国会,乃再往日本帝大复学而得卒业。

(三)经历在日本留学期间值孙中山先生在东京组织中国革命同盟会,即与同乡李根源、吕志伊等一同参加。辛亥革命既起,孙先生回国,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公布临时约法,组织临时参议院。公被本省革命政府推派为代表之一而参加。在同盟会议员党团中被推为本党院内总干事兼评议部议长。继而参议院随政府北迁,各省议员又经一度改选,公被选如初,并在议院内被选为法制委员长。1913年即民国二年正式国会成立,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在院内复被选为全院委员长。此时同盟会联合其他党团改组成立国民党,公任党内总干事并政务研究会主任。国会为起草宪法共选出起草委员五人,在党派间五人各有所代表。公代表国民党参预其事,又负执笔之责,即世所称“天坛宪草”者。袁世凯强行干预不得逞,遣散国会,公即东渡复学,完成学业。1914年回国受北京大学教授之聘,为法科主任。值教育部设暑期讲习会,公讲“国家与国民”一题,反对袁世凯帝制阴谋。1915年夏为参加西南倒袁运动与蔡锷先后秘密离京入滇,是有西南护国之役。袁毙,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黎元洪继任大总统,组成南北统一的政府,公代表西南入阁,任职司法总长,时为1916年,公只三十二岁耳。

当国会被袁解散时,制宪大业未得完成,有识之士深以误于党派成见之斗争为悔。1916年国会恢复,遂趋向于固有党派之屏除,一同积极于制宪。但议员们事实上又不可免地各就熟友形成一些小集体,一时就有“宪法研究会”“宪法商榷会”“宪法讨论会”以及“丙辰俱乐部”“益友社”等组织出现。张公暨其熟友百数人则集合起来组成“政学会”;此后数十年间流行于政界的“研究系”“政学系”的称呼即由此延续而来。

“政学会”成员百分之九十多皆是两院议员或由议员而入政府者,公被推为会长,而李根源、钮永建、谷钟秀三人为副会长;三人皆年长于公而久负资望于世者,彼此难分高下乃以会务之责付托于公耳。然此办见公之为人有其邀信任者在也。

1917年府院之间不和,政局不安,公力不能救,即辞职离京。黎既逐段,又误引张勋入京而复辟清帝。黎自动去职,段引兵驱张之后,不复遵行原有法统,于此南方各省有护法之役,形成南北对立之局。北方更有直皖之间、直奉之间诸战役。全国陷入军阀混战中。1922年北方总统徐世昌下野,公从法律上解释应由黎元洪复任大总统职,并恢复旧国会。公再出任司法总长,旋辞职。改任法权讨论会委员长(此会为收回治外法权而设)。1924年11月黄郛代理总理摄行总统,公再出任司法总长,旋辞职。1927年即民国十六年六月辞却法权讨论会委员长;计公在职凡五年,聘请专家张志让等多人,将中国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等均各译成英文法文出版,用使各国人士晓然于吾国极重法制情形。公又曾与沈家彝、戴修瓒等司法界人士偕往上海、汉口以及张家口、绥远等地参观各法院和监狱,写成《考察司法记》及《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出版。1928年即民国十七年,公移居上海执行律师业务,每为重大诉讼出席法庭辩护,辄倾动旁听,轰传社会。例如为上海某公司答辩三井洋行的控诉,卒致其控诉被驳回。又如去苏州为救国会沈钧儒等辩护,旁听席上掌声雷动,南京政府为之惊慌。公如是以律师服务于社会者终其身。

1937年日寇入侵,国民政府特于国防最高会议内设置参议会,征辟社会贤达、在野名流共图御敌之策,公与沈钧儒、黄炎培、胡适、蒋方震、梁漱溟等同受邀聘。公草一意见书数千言,以所知日本国内军阀暨党派情况为贡献。政府西迁武汉而公遂病逝于沪矣,形寿五十四。

(中略)38

以上谨就来函征询各节缕缕奉答,即希公鉴。此复近代史研究所。

梁漱溟手复

197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