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海开美的书店
这是一九二六年与一九二七年的事了,我因在北京大学教了四五年书,照例可请假与照领薪水到外国再行游学一二年,但当我到上海不久,大贼头张作霖打入北京,派了刘哲为北大校长,宣布一切教职员欠薪截止给发,一切蔡元培校长在北大的规制都被推翻了。我只好留在上海与友人合资开了美的书店(1)。说起来真好笑:这间书店的资本只有二千元,除了租金与布置门面外,全部资本已将用完。店中尚雇用女店员四五人,我那位出资最多的友人谢蕴如就任为经理,我只充为总编辑,拉拢临时编辑三四位。若过一二个月书卖不出,只好关门,因为资本是不能再有加多可以移用了。
幸而初开张时,门庭若市。所出书籍即时卖空。那么,你们定要问这些书是什么宝贝,能够这样引诱人?是《性史》吗?是新式的淫书吗?这些都不是的。我们当时所出的,就是上记所说蔼理士的各种性的问题。他每段落的原文不长,每一问题译述出来,大都不过一二万字。我们的书本是普通装式,定价仅值二毫。各种讨论都是具有科学根据,自然在国人看来甚觉新奇可喜,价又便宜,所以买者极见踊跃。或者还有一件新奇的号召,即于书面上都印上了一个裸体女像(是巴黎公开出版的裸体女像,只有艺术性,当然无所谓有淫形之类),或者尚有一种商业广告术的影响吧(2):即是我们的店员都是女性的而且是少年,也有些漂亮。在那时的上海商店,都无雇用女店员,只有一间外国人杂货店有一二女店员吧。也许与我的名字有些关系,因为《性史》出版后,社会对我自然有许多好奇心了。这间小小的书店,位在那时所叫的“四马路”;这是书店区,左近那些大书店如中华、商务等,若与我们这间美的书店的门市一比,还是输却一筹,这个就引起书店老板们许多妒忌心了。可惜我们当时不知此中底蕴,以致后来一败涂地。黑幕是那时在上海的书店业,都属江苏人的势力圈,凡非江苏籍要在上海开大书店,注定是不能成功的,或许老板不是此地势力中人,也当请“他们”为经理,同时当加入他们的“书业公会”(3),才能站得住。我们店里的经理谢君是潮州人,而且是一个书呆子。我本人不必说,更是书呆子的书呆子了。一味只知做我们的生意,与他们这班“书店土霸”,毫无往来。在后来被他们摧残到大势不能收拾时,始知他们的阴谋,定要将美的书店消灭,然后甘休。他们的方法,就在勾结当地警局,诬控我们书店所出书籍都是淫书,屡次由警局向法院起诉。他们凭借其势力,当然是得胜的。每当一次以“淫书”起诉得胜后,他们巡警就开来一大货车,把所有店内书籍一卷而空。这样有了六七次,你想怎么书店不关门呢?况且他们在报上大行咒骂,到后来连邮局也寄不出书籍到外埠去,这样更加速关门的命运了!
二、法院控告我著淫书
我写此时,并不为自己辩护。我今就举出事实给大家看吧。既然美的书店所出的是“淫书”,怎样开张了将近一年多之久,出书已数十种,门市上已卖出了几十万本,外埠的已寄去数十万本,为什么在那时间不检查?不起诉?而待到这些都米已成饭后,始行叫救呢?又有一件证据就是:末了,巡警中人叫我们编辑去说:“你们出的书(指译述蔼理士的性心理丛书)可以照常出版,只要把书名改成为心理教育丛书之类。又将书面的裸体相片勿用。但每月需要奉上本局手续费一千大洋……”在我们一经商量之下,以为书店已摧残到这样地步,势难继续支持,每月奉敬一千元,在当时生意衰落之下,是非将所获得的净利,全数交还他们不可。那么,我们的生意尚有什么可发展呢?因是,我们不接受巡警局的条件,只好听他们继续摧残,至于关门倒闭的境地罢了!
在此尚有一件趣味的事实,可写出来给大家一笑。我当时在这书店附出月刊名《新文化》(4)者,有一期我申论“茶花女”的“处女膜”的生理与风俗观念的意义。大意是说,只要男女彼此情感和好就好了;纵然发现其妻的处女膜已破,于初夜时未见“落红”,那于他有什么意义呢?在她未识他之前,她对他有什么责任与道德?在结婚后,她能一心一意爱她的丈夫,便是好妻子,她的前事又何必去根究呢。我曾举卢梭的情妇供招她因在少年时被人一时的引诱而至于破身,对卢梭不敢再行献身的故事。卢梭当此际对她说:“我的爱人呵!我所求于你的是今后,并不是先前的事情……”这是达观者的话。就我们当时在巴黎所知道的女子,到了十五六岁后,极少,也可说几无一人不破身的。那么就可说巴黎女子无一个人可成为真正有情感去爱她结婚后的丈夫么?我进一步说:处女膜是一种生理的机构,常有一些女子虽无与男子性交,而处女膜已经破裂,当然可无初次“落红”的事实。又有一种女子的处女膜特别构造,每次交媾都可“落红”,但处女膜依旧存在,那又用什么证据考验她是否真是处女呢?这个文章又被巡警局向法院以淫书提起诉讼了。到开审时,那位中国法官,年纪五十余岁,向巡警局代表说,这篇文章是极合理,并非淫书,凭良心说,不能判决处罚。那时巡警代表的地位是“检察长”,硬要法官照他意见判断。那位法官断然不肯,彼此在庭中拍桌互骂大闹一场。到后,那日的陪审官是日本副领事(那时上海租界法庭,是国际性的)出面调停,只好将此案上诉。所谓上诉的法庭,也是这个法庭所组织,到底仍然以淫书处罚结案。
这是事后由我们的编辑代表我出庭的报告,我当时极想与这位老法官认识认识,多谢他主持公道。说及当时的“把戏”,真是使人啼笑皆非。大约合共在法庭起诉美的书店所出的淫书案有六七次,照当时的法律,只有罚款与没收书籍。但一二次后,那个巡警局代表定要把我拘禁,说只罚款,是使我不怕的。可是屡次被法官拒绝,只用罚款了事,当时的法官都是中国人,可见尚能遵守法律,不致为外势力所屈服。
可是,他们巡警局也终于白费心血。假使通过把我拘禁的公文到了法租界时我已扬长而去了。因为我当时住在法租界,国际法庭不能直接派警拘捕我的。至于每次控诉,当然我本人不愿出庭,照例可派代表(由一位极聪明的编辑彭兆良做我代表),那么当案结束后,我的代表在短时间可告诉我逃避了。或者当时的法租界巡警局中许多法国人对我尚表同情,纵然拘捕的移文到达,恐怕他们也为我拒绝呢。
三、许多漂亮的女店员
我在当时对这些案件是取什么态度呢?每当代表回来时说及已处罚若干(大约每次要二三百大洋),我只好付诸一笑。我说钱银是傥来物,有钱给他们也是便宜事。又想到书店最多不过关闭罢了,一年来宣传性学,也已相当达到目的。处在他人势力之下,他们不原谅,只好以此下场,虽要抵抗于势也所不能。故我遇一次判罚时,上海报虽大登特登(大都是由巡警局发稿的),我不但不畏惧,而且极乐观,照常译述,照常与友人大饮特饮,简直是看这些案件为儿戏罢了,为一种有恶意的摧残罢了!
有一次开庭时,我们的代表反驳巡警局代表说,你说这本是淫书,但我们是照蔼理士原文一字不易而译出的。他这本书在世界为公开本,即在上海大马路的书局也可买到。那么你怎样说它是淫书呢?他说,原文是英文,英国人有程度可看这本书;你们中国人是无程度不配看的。我的代表再反驳说,不错,我们中国人的智识程度不及英国人,但那些人会看我们的译书,也算有相当程度了,也可看此不生毛病了。那位巡警代表终于无话可说。可是他们终于得胜,对我们不免罚款了案!我在此再郑重声明,在美的书店所出各书,绝对无《性史》那一类。连蔼理士原书所附的性史,也一字不敢介绍。只是介绍他的正题,纯粹是一种科学的研究。但因为中间多少书店老板有意怂恿巡警局必要把美的书店关闭,然后甘休。我们又不识时势,未能与巡警局及时疏通,以致结局到了不可收拾!
这真可惜!假使美的书店能继续好好多开二三年,我就能把若干年来的热望付在介绍译述“世界名著”有系统的丛书了。这真可惜!他们摧残这个书店的财富尚不足惜,可惜是在廿余年前,若我们这个世界名著的介绍能够实现,定于我国人智慧上有重要帮助。我的计划是从各种科学及艺术与技术选数十种,合中国译出后的文字,约二百本,每本仅约数万字(一本未完的,就有三四种),以通俗化的外国文本为标准,而又带有哲学性及艺术性者。译文则取粗浅有趣味,做到深入浅出,务使普通人能看得懂。而且价钱便宜,使群众能买得起。当美的书店已进入兴旺时代,我正在想组织这样的编辑部,搜罗这样编辑人才。可是天不从人愿!骤然一次又一次被那时的巡警当局摧残到净尽了。在月刊《新文化》时我已发表这个计划,并批评当时的大书店如商务、中华等,都不知道这种发扬群众文化的方法。到后来,商务印书馆似要从这方面入手,但它的传统业务观念太深,只重古老学法,只好拉杂集合些已出版书籍,东拖西凑,集合成为一些什么“丛书”,究与我所主张的系统计划根本不同。
我在若干年来常对人说,如我忽然死去,一概都使我不遗恨,只有这个世界名著有系统的介绍未能实现,使我真死不瞑目呵!因为在美的书店倒闭后,不久我再到法国,遇一机会已可实现这个计划了,忽然又出了阻碍,这待以后再说吧。
现在,必有人要问在我这个时期有一年余将及二年久的时间,美的书店那样兴旺,我的收入也那样丰裕(实则我每月仅支二百元的编辑费),书店雇员有许多女性,又相当漂亮的。而在社会上,我又以“性博士”著名,那么,我对于女子必有许多浪漫的故事了。实则,说起来真奇怪,连我自己在后来想起来也觉奇怪。在这个时间一二年之久,我竟“守身如玉”,未曾一次与女性发生肉体关系。这是任何人不肯相信的。可是事实是如此。我为写出自己的真实传记,有就说有,无的不能捏造为有呢。
四、深夜里她娇声喊肚痛
这是什么缘故呢?我在后检讨出来,此中有一大缘故,就是我的情妇褚某(5),忽然离开我去寻觅她的旧情人,放下一个只二三岁的小孩,啼啼哭哭使我在此时对于女性的无常,生起了极大的恶感。又我为总编辑,那时所聘的编辑,对于英文的翻译,尚未十分高明,必须由我多方改订;且我兼任一切校对之责,所以自早到夜,无时休暇。且费用充足,我是极好客的,每餐固然是便菜饭,但客桌常满。每日来客甚多,使我应接不暇,这些都使我减少对于女性的冲动。我家也常常请女店员会餐,但我都取长者的态度,对她们视如自己的女儿一样,未敢有非礼的想头。有一次由彭编辑介绍来一位大学生的女友,在我家时常餐饭。她常问我小孩的保姆(张妈,四五十岁,甚好人,对我如家人一样诚实),是否我已有十万元的家当,张妈警诫我切不可接近此女,因为她是为谋取我财富而来的,我也甚轻视她。她有一次于晚餐后说她肚痛,要在我家过夜。我只好让出自己在楼下的睡床给她,自己到楼上去睡。在夜深时,她常常叫起肚痛,但其声音甚娇柔,谁也能察出她是有意假装,目的在挑拨我去接近她的,我也只好装作认她确实有病,在她床前安慰一番,就离开去不管什么了。她的计划结果是完全失败了。又有一次,接到一封信夹一戏票,说她是高等的女子,极想与我认识,约我到戏台去,在某坐椅与一种标记,可以寻得她的。我只好付诸一笑,把戏票丢去。在末后时间,我登报聘请一位高等女子为我儿教师。有人介绍一位女高师毕业生刘女士,在我家住一些时候,人品尚不错,学问也过得去,夜间帮助我校对出版的文件,我就对她表示愿娶她,她也表示愿意。但我想性交,须在与她行正式结婚后。有一夜,已是更深了,彼此二人畅谈之下,我的性欲勃发,将她裤子脱下。但我一时想到尚非其时。一转念间,仍然彼此无事分头去睡。到了后来,她说要到北京去见母亲,然后决定婚事。我们离别时,在我固然黯然销魂!但她去后,情感转变。美的书店也已在走下坡,所以我此后未再见她一面,我对她的情爱也就从此结束了。你们看上述三四件事,觉得我在这时的性欲真是变态出乎离奇。但在我事后回想,我觉得应该这样做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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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的书店位于上海四马路510号,1927年5月开业。
(2) 鲁迅曾在1930年《萌芽月刊》第1卷第2期发表《书籍和财色》一文,对该书店的商业促销手段颇为不满:“最露骨的是张竞生博士所开的‘美的书店’,曾经对面呆站着两个年青脸白的女店员,给买主可以问她‘《第三种水》出了没有?’等类,一举两得,有玉有书。”
(3) 上海地区书业自筹自建,以维护同业公益、矫正行业弊病为活动宗旨的同业公会组织。该组织活动于1905—1958年,在书业有广泛影响。
(4) 1927年元旦创刊,由新文化社编辑,张竞生任主编,1927年11月被迫停刊,共出版六期。
(5) 即褚松雪(1895—1994),笔名褚问鹃,浙江嘉善人,张竞生的第二任妻子,两人在20世纪20年代相识同居,几年后分手。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习经历,热衷政治活动,曾任国民党上海市妇女部部长一职,后辗转香港,携儿子张应杰至台湾定居。著有三卷本自传体小说《花落春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