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深

书辑

前代书家之论著,洋洋乎何其备也!大抵文过其质,寡要约焉。予之辑此也,㧛百代之菁华,示一艺之途辙,庶使后来求方圆于规矩,将由下学而上达也。顾微辞奥义,猎取牵联,既已成篇,似为己出,不几于掠乎?若夫一章之中,毕还众善,则今古迭形,难以伦序,尤乖𬄩括之体。今故会萃诸家,首条品目,庶几博洽之士,知所由来云尔。云间陆深子渊题。周礼史记」、「西汉书」、东汉书三国志晋书」、「南史」、「北史」、「隋书」、「唐书」、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南唐书。秦李斯笔法。汉萧何书埶。扬雄法言训纂篇。许慎说文。班固滂喜。蔡邕笔论。魏钟繇笔说。晋卫夫人笔阵图王羲之笔埶传书说论书卫恒四体书埶。书埶、能书录。

宋王愔古今文字志目。

羊欣古来能书人名。齐王僧虔书赋。论书笔意赞梁武帝评书答陶隐居论书。虞和论书表。法书目录。庾元威论书。陶弘景论书启。袁昂古今书评庾肩吾书品论。傅昭书法目录。萧纶书评。后魏江式论书表。古今文字。隋王最能书录、善书人名状。唐太宗评书论。笔法。虞世南笔论。欧阳询八诀传善奴诀。褚遂良论书。何延之兰亭记。武平一法书记,徐浩古迹记。论书,

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贾耽说文字源序,

颜元干禄字书序,窦暨述书赋张怀瓘六体书论,书估十体书断、论书、评书药石论,古贤能书论,朱禹善书人品录,李阳冰论古篆,韦续墨薮韩方明授笔说,李华论书,卢隽临池诀,林韫拨镫序,张彦远法书要录李嗣真书后品蔡希综法书论,吕总续书评,孙过庭书谱,释知果心成颂,释亚栖论书,韦荣宗论书。南唐李后主书述

后蜀林罕字源偏旁小说,宋太宗评书,欧阳修集古录评书,蔡襄评书,苏轼评书,米芾书史,黄庭坚评书,欧阳榧集古目录,吕大临考古图洪适隶释、续隶释,赵诚明金石录姜夔续书谱徐锴通释,张有复古编薛尚功钟鼎韵。款识法帖,夏竦古文四声韵,王子韶字解,桑世昌兰亭考俞松续兰亭考,郑侨书衡,徽宗评书,宣和书谱黄伯思东观余论、王球啸堂集古录

王珦篆书正字要略释适之金壶记。陈思书苑菁华、高宗翰墨志、绍兴秘阁书画目。」董史宋书董逌广川书跋、郑昂书史赵希鹄洞天清录张邦基墨庄漫录,戴侗六书故,郑寅、包蒙、郑樵六书略。金刘祁归潜志、张天锡草书韵会。元吾衍学古编陈绎曾翰林要诀杜本书原、字原

周伯琦六书正讹、说文字原、陈旅题署书记袁裒书学纂要、郑杓衍极。吴文贵书谱。盛熙明法书考、皇朝洪武正韵陶宗仪书史会要辍耕录。应在指南歌述通:

夫存教化,传礼乐,所以行远及微,功与造化侔者,文字是也。

依类象形之谓「文」,形声相益之谓字,著于竹帛之谓书。书,心画也。心画形,君子小人见矣。

伏羲命朱襄氏造六书。周礼保氏以六书教国子,一曰象形,二曰指事,三曰谐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

夫自苍颉以降,书凡五变:曰「古文」,曰「籀」,曰「篆」,曰「隶」,曰「草」。秦灭古文,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初以六体书试吏,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书」,四曰「隶书」,五曰「缪篆」,六曰「虫书」。王莽使甄丰校文字部,改定古文为六书,大抵袭汉故,惟以孔壁藏书为古文,以隶书为佐书,以「虫书」为「鸟书」。唐六典:校书郎刊正文字,其体有五:一曰「古文」,废而不用。二曰「大篆」,三曰「小篆」,四曰「虫书」,五曰「隶书」。张怀瓘以十体断书:一曰古文,二曰大篆,三曰籀文,四曰小篆,五曰八分,六曰隶书,七曰章草,八曰行书,九曰飞白,十曰草书。唐元度之十体,则曰「古文」,曰「大篆」,曰「小篆」,曰「八分」,曰「飞白」,曰「薤叶」,曰「悬针」,曰「垂露」,曰「鸟书」,曰「连珠」。宋郑昂论文字之大变有八:一曰古文,二曰大篆,三曰小篆,四曰隶书,五曰八分,六曰行书,七曰飞白,八曰草书。复有十三体之书:曰「殳书」,曰「传信鸟书」,曰「刻符书」,曰「萧抽」,曰「署书」,曰「鹤头书」,曰「偃波书」,曰「转宿书」,曰「蚕书」,曰「芝英书」,曰「气候直时书」。小篆之体亦复有八:曰「鼎小篆」,曰「薤叶」,曰「垂露」,曰「悬针」,曰「缨珞」,曰「柳叶」,曰「剪刀」,曰「外国胡书」。

伏羲画八卦,而文字昉矣。时有龙瑞,作龙书。神农感嘉禾之瑞,作穗书。黄帝作云书。苍颉作古文书,而文字盛矣。高阳有科斗之书。高辛作仙人书。或曰:「尧作龟书,禹作钟鼎书,务光者作倒薤之书。周文王之史佚,感驺虞而作虎书。感𬸚𬸦、赤雀、火乌而作鸟书,感白鱼而作鱼书。史籀为大篆之祖。周媒氏作填书,以书男女纳采之文。保氏以六书教,而文字备矣。孔子之弟子感麟作麒麟书。秋胡之妻作蚕书。唐终作蛇书」。宋景时有转宿之书。战国僭伪,而异体文字兴矣,有芝英书,有鸟迹书、款识书。

秦兴,同天下之书,而李斯遂为。世宗时则赵高、胡母敬改省籀篆,同谓之「小篆」。程邈所上,务趋便捷,谓之「隶书」。王次仲分取篆、隶之间,谓之「八分」。自邈以降,谓之「秦隶」。贾鲂三仓、蔡邕石经诸作,谓之「汉隶」。钟、王变体,谓之「今隶」。合秦汉,谓之「古隶」。庾元威造为「散隶」。羲、献复变新奇,别以今隶,谓之「楷法」。黄庭、乐毅,谓之「小楷」。史游解散隶体,谓之「章草」。张伯英之法,谓之「草书」。卫瓘复采芝法,兼乎行书,谓之「稿草」。羲、献之书,谓之「今草」。构结微眇者,谓之「小草」。复有所谓「游丝之草」。宋蔡襄为飞草,谓之「散草」。刘伯升小变楷法,谓之「行书」。兼真,谓之「真行」;带草谓之「草行」。蔡邕所作轻微大字,谓之「飞白」。自余诸体,以类生矣。

晋元帝为凤尾诺之书。王羲之为龙爪之书。齐武帝为花草之书。河东山胤为云霞之书,梁孔敬通为反左之书,唐韦陟为五云之书,吕向为连緜之书,李后主为撮襟之书、金错刀之书,宋徽宗瘦金之书,陈尧佐堆墨之书。自有书契以来,帝王御世,忠质、文之递迁,其犹诸书乎?八卦,尚忠也;古文,尚质也;籀,尚文也;篆,则王降而霸矣。隶,其秦之法令书乎?古隶,隶之古文也;八分,隶之籀也;楷法,隶之篆也;飞白,八分之流也;行,楷之行也;草,楷之走也。隶以规为方,草则圆其规,而六书之道散矣。典通:

「书者,散也。散怀抱,任情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凡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沈密神采,如对至尊,蔑不善矣。

凡书,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岂易多得?必也心忘于笔,手忘于书,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虽然,当复由积习耳。

凡书在心正,在气和。夫心不正,笔则欹斜;气不和,书必颠仆。故曰:「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大则风神生。」通乎道也。

凡书有五合:神怡务闲,一合也;感物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反是则乖矣。故曰:「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又曰:「心不厌精,手不忘熟。」

凡书通即变。晋唐名书,各变其体以传世,若徒执法,终非自立之体也。必也旁通点画之情,博究始终之理。

夫书埶法犹若登阵,变通并在腕前,文武遣于笔下,出没须有倚伏,开阖藉于阴阳。每欲书字,豫如下营,稳审思之,方可落笔。且笔者,心也,墨者手也,言者意也。故王右军曰:「纸者阵也,笔者,刀槊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副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之次,吉凶之兆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

凡书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必资心悟,不可以目取也。释通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曲,「日」、「月」之类是也。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之类是也。

谐声者,以形示意,取声相成,「江」、「河」之类是也。更定。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之类是也。

转注者,转其音以注为别字,「令」、「长」之类是也。更定。

假借者,不转音而借为别用,「能」、「朋」之类是也。更定。

右六书有子母相生之义,有文字相间之辨。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谐声,字也;转注、假借,文字俱也。象形、指事,一也,象形别出为指事。谐声、转注,一也,谐声别出为转注。二母为会意,一子一母为谐声。

夫六书者,以象形为本,形不可象则属诸事,事不可指则属诸意,意不可会则属诸声,声则无不谐矣。五不足而后假借生焉。

「古文」者,苍颉观三才之文,博采众美,合而成字,即今说文偏旁是也,凡五百四十字,许慎分居每部之首。亦曰「科斗书」,画文象之科斗,今之「虾蟆子」是也。上古未有笔墨,以竹筳点漆书竹简上,竹硬漆腻,画不能行,故首粗尾细,自然成象。后人巧拟形状,失本意矣。鲁恭王坏孔子旧宅,于壁中得古文尚书等,皆科斗文字。滕公石椁之铭,叔孙通读之曰:「此古文科斗书也」,亦曰奇字。

「大篆」者,史籀取苍颉形意,损益古文,或同或异,转相配合,加之铦利钩杀,为大篆十五篇。以其名显,故谓之「籀书」;以其官名,故谓之「史书」;以别小篆,故谓之「大篆」,今之「石鼓文」是也。因而重复之,则谓之「复篆」。「复篆」者,汉武帝以题建章阙云。

「小篆」者,李斯省篆籀之文,著苍颉篇九章,本曰「秦篆」,世谓之「玉箸篆」,又谓之「八分小篆」,盖比籀文十存其八云。

「刻符」者,其形鸟首云脚,用题印玺。

虫书者,为虫鸟之形,施于幡信,又曰「虫书」,亦曰「传信鸟迹书」。「摹印」者,屈曲其体,施于印章,亦曰「缪篆」。

署书者,宫殿题署是也。萧何作未央殿成,用秃笔题额,时谓之萧籀。又题苍龙、白虎二观,此署书之始也。按,题署之法,至唐而人多忌讳矣。其点画分毫末来去,各立名字,应之以阴阳,象之以五行,法之以六神。屋之大小,字之尺寸,各有程限。察人平生祸福,占其喜怒休咎之祥,年月远近之应,可考而知,古未必然也。

殳书者,书于殳也。殳体八觚,随其埶而书之。又曰:「文记笏,武记殳,因而制之铭。」

隶书者,程邈以文牍繁多,难于用篆,因减小篆,取便于隶佐,故谓之隶书,亦曰佐书,秦之权量所刻是也。故不为体势,与汉款识篆文相类,非有挑法之隶也。

八分者,王次仲增广隶书为之。盖起于狱官多事,苟趋简易,故无点画俯仰之势。按,蔡琰言:「臣父八分书,割程隶字八分,取二分,去李小篆二分。」又曰:「皆似八字,埶有偃波。」大抵比秦隶则易识,比汉隶则类篆,以篆笔作汉隶,即得之。虽然,必有辨焉。分之不可为隶,犹楷之不可为分也。

章草者,史游为急就章一篇,解散隶体,简略书之,大抵损隶之规矩,存字之梗槩,汉俗所尚,遂以流传。本草创之义,谓之行草。取篇名以别今草,谓之章草。世以为章帝书者,误矣。章草之法,必分波磔,纵任奔逸,字字区别,非此特谓之草耳,亦犹古隶之生今正书也。

行书者,正书之小变,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钟繇谓之行押。初,颍川刘德升因隶法扫地,而真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于两间者,不真不草,行书是也。

草书者,张芝变章草为之。字之体埶,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则气候映带,通其隔行,使动无穷,极其姿态,所谓约文该思,应旨宣言者也。

飞白者,蔡邕见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之书。盖创法于八分,穷微于小篆者也。按王隐、王愔曰:「飞白,变楷制也。」王僧虔曰:「飞白,八分之轻者,本是宫殿题署埶,既寻文字,宜轻微不满,故曰飞白。」梁武帝复有白而不飞,飞而不白之论。又按宋仁宗至和中,待诏李唐卿撰飞白三百点以进,自谓穷尽物象,仁宗特为清净二字以赐,六点奇妙,又出三百点之外。

鹤头书、仿佛鹤头,汉初诏版所用,谓之尺一简。

偃波书、状若连波,即诏版下鹤头纤乱者。

蚊脚书、字体纤垂,有似蚊脚,尚书诏版用之。蚕书、象蚕。

「转宿书」,象莲花未开,司马子韦感荧惑退舍而作。

「芝英书」,汉武帝时产芝于宣房,因以纪瑞。

「气候直时书」,司马相如采日辰之虫,屈伸其体,升降其埶,以象四时之气云。又后汉东阳公徐安子搜诸史籀,得十二时书,盖象神形云。

「剪刀篆」、韦诞作,象形。

「薤叶篆」,曹喜本务光之法。垂枝浓直,以小篆书之。「垂露篆」、点缀轻盈,象露之垂。喜以书章表。

「悬针篆」。字之垂脚,势若针锋。「柳叶篆」,始于卫瓘。

「璎珞篆」,始于刘德升,观星象为之。

「凤尾诺」。始于元帝,用之。批答。本于章草字之有尾者。

「龙爪书」、羲之游天台,还会稽,上洞庭,题柱为一「飞」字,有龙爪之形。

「花草书」,始于齐武帝,睹落英茂木为之。「虎爪书」、王僧虔以拟龙爪,加之萦婉,兼以棱角,有虎爪之势。

「反左书」、庾亮呼为众中清闲法。

连緜书、一笔环写百字,若萦发然。

撮襟书、不用笔,卷帛书之。金错刀、笔势颤掣。

「瘦金书」。笔势劲逸,类薛稷。堆墨书方丈大字。笔论。

笔者,意也。书者,胥也。力者,通也。塞者,决也。

凡书之道,要在执笔。用笔之法,妙在掌指。虚之谓掌,实之谓指。

凡笔,运之欲其活也,执之欲其紧也。「执之在手,手不知运;运之在腕,腕不知执。」尝以心主,难以力求。

凡用笔之法,拓大指,𢬍中指,敛食指,拒名指,主于实也。置笔于指节之外,居动静之际而操之,名指拒中、小指拒名,习于虚也。钩以食指,拒以中指,谓之「单苞」。名指拒中、小指拒名,谓之「双苞」。

凡用笔之方,不在于力,用于力则死矣。指不入掌,何所阂焉?

凡笔长不过六寸,捉管不过三寸。真一,行二,草三。悬管聚锋,柔毫外拓,左为外,右为内。

凡用墨,濡毫不过三分,浅则竭,深则败。竭者,燥也;败者,弱也。凡笔毫欲其长也,长之欲其劲也,劲之欲其圆也。长而不劲,不如勿长;劲而不圆,不如勿劲。长之于运也,劲之于健也,圆之于妍也。

凡用笔当如印印泥,如锥画沙,如屋漏痕,使其藏锋,书乃沈著。当其用锋,常欲透纸。

夫执笔之法,贵浅而病深,何也?盖笔在指端则掌虚,运动适意,腾跃顿挫,生意在焉。笔居指半则掌实,如枢不转制,岂自由运动回旋,乃成棱角矣,宁望生动哉?凡执笔要在圆畅,勿使拘挛;其次识法;其次布置不慢不越,务使合宜;其次纸笔精佳;其次变通适怀,纵舍掣夺,咸有规矩。五者既备,可与论古人矣。指之法十:

𢬍大指下节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钧。捺食指着中指旁。此上二指主力。

钩中指着指尖,钩笔下。

揭名指着指外爪肉际,揭笔上。抵,名指揭笔,中指抵住。

拒中指钩笔,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转运。

导小指引名指过右。

送小指送名指过左。此上二指主往来。

衄名指上贯下,右贯左,笔中衄。

柔中指下贯上,左贯右,笔中柔。腕之法三:

枕腕,以左手枕右手腕。提腕,肘着案而虚提手腕。

悬腕,悬着空中最有力。手之法六:

指欲实,掌欲虚,管欲直,心欲悬,执欲浅,笔欲牢。血之法七:

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笔尖受水,一点已枯矣。水墨皆藏于副毫之内,蹲之则水下,驻之则水聚,提之则水皆入纸矣。捺以匀之,抢以杀之,过以补之,衄以圆之。过贵乎疾,若飞鸟,若惊蛇,力到自然,毋凝滞,毋复改。

蹲,七分三折,管直心圆。驻,七分卧倒水聚。

提,三分大指下节骨,竦水下。捺,九分卧满。过,十分疾过。抢,各有分数,圆蹲直抢,偏蹲侧抢,出锋空抢。

衄,三分三摇笔杀力。骨之法二

字之骨,大指下节骨是也。提之则字中骨健矣,纵之则字中骨有转轴而活络矣。

提,大指下节骨下端,提尾驻飞,小疏动也。

纵,和大指下节骨下臼,蹲首驻捺衄过,稍和缓也。筋之法二字之筋,笔锋是也。断处藏之,连处度之。藏,首尾蹲抢。

度空中打埶飞,度笔意。肉之法二

字之肉,笔毫是也。疏处捺满,密处提飞,平处捺满,险处提飞。捺满则肥,提飞则瘦。肥毫端分数足,瘦毫端分数省。管之法五

执管,以双指苞管,亦当五指共执。

撮管,五指共撮管头大字草书用之,书壁尤便。𢳇管,以大指、小指倒垂执管,𢳇三指攒之,就地书大幅屏幛用之。

捻管,大指与中三指捻管头书之,侧立案左,书长幅用之。

握管,四指中节握管,沈著有力,书诰、敕、牓、疏用之。林韫拨镫之法四:推、拖、撚、拽,李后主之法七,𢬍、压、钩、揭、抵、导、送,李华之法二。截、拽、

按、拨者,笔管著中指名指尖,圆活易转动也。

镫者,马镫也。笔管直则虎口间如马镫也。足踏马镫浅则易出入,手执笔管浅则易拨动。

俨山外集卷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