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上挂一把拉皮黄调的胡琴与悬一张破旧的无弦古琴,主人的胸中的情调是大不相同的。一盆芬芳的蔷薇与一枝枯瘦的梅花,在普通文人的心目中,也会有雅俗之分。这事实可用民族对于事物的文学历史的多寡而说明。琴在中国已有很浓厚的文学背景,普通人见了琴就会引起种种联想,胡琴虽时下流行,但在近人的咏物诗以外却举不出文学上的故事或传说来,所以不能为联想的原素。蔷薇在西洋原是有长久的文学的背景的,在中国,究不能与梅花并列。如果把梅花放在西洋的文人面前,其感兴也当然不及蔷薇的吧。
文学不能无所缘,文学所缘的东西,在自然现象中要算草虫鸟为最普通。孔子举读诗的益处,其一种就是说“多识乎鸟兽草木之名”。试翻毛诗来看,第一首《关雎》,是以鸟为缘的,第二首《葛覃》,是以草木为缘的。民族各以其常见的事物为对象,发为歌咏或编成传说,经过多人的歌咏及普遍的传说以后,那事物就在民族的血脉中,遗下某种情调,呈出一种特有的观感。这些情调与观感,足以长久地作为酵素,来温暖润泽民族的心情。日本人对于樱的情调,中国人对于鹤的趣味,都是他民族所不能翻译共喻的。
事物的文学背景愈丰富,愈足以温暖润泽人的心情,反之,如果对于某事物毫不知道其往昔的文献或典故,就会兴味索然。故对于某事物关联地来灌输些文学上的文献或典故,使对于某事物得扩张其趣味,也是青年教育上一件要务。祖璋的《鸟与文学》,在这意义上,不失为有价值的书。
小泉八云(LafcadioHearn)曾著了一部有名的《虫的文学》,把日本的虫的故事与诗歌和西洋的关于虫的文献比较研究过。我在往时读了很感兴趣。现在读祖璋此书,有许多地方,令我记起读《虫的文学》的印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