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好习惯
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
例如说: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平时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头垢面地就往学校跑,结果还是迟到,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祖逖闻鸡起舞,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
我们中国人最重礼,因为礼是行为的规范。礼要从家庭里做起。姑举一例: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见有些个孩子们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不屑搭讪。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地纠正过来,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对任何人都应该维持相当的礼貌。
大声讲话,扰及他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我们试自检讨一番,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维持公共的秩序,顾虑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纵自己,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地去乱挤。
时间即是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地在消耗着,我们平常不大觉得,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常听人讲起“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其实人生短促极了,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消遣”?陆放翁有句云:“待饭未来还读书。”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待饭未来”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
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志。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的刻苦,所谓“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马克·奥勒留(Marcus Aurelius),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比武之类的娱乐,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这是很值得令人钦佩的。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弃绝一切奢侈,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学问与趣味
前辈的学者常以学问的趣味启迪后生,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是得到了学问的趣味,故不惜现身说法,诱导后学,使他们在愉快的心情之下走进学问的大门。例如,梁任公先生就说过:“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任公先生注重趣味,学问甚是渊博,而并不存有任何外在的动机,只是“无所为而为”,故能有他那样的成就。一个人在学问上果能感觉到趣味,有时真会像是着了魔一般,真能废寝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将至,苦苦钻研,锲而不舍,在学问上焉能不有收获?不过我尝想,以任公先生而论,他后期的著述如历史研究法,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有关墨子佛学陶渊明的作品,都可说是他的一点“趣味”在驱使着他,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师受业,诵读典籍,那时节也全然是趣味么?做八股文,做试帖诗,莫非也是趣味么?我想未必。大概趣味云云,是指年长之后自动做学问之时而言,在年轻时候为学问打根底之际恐怕不能过分重视趣味。学问没有根底,趣味也很难滋生。任公先生的学问之所以那样的博大精深,涉笔成趣,左右逢源,不能不说一大部分得力于他的学问根底之打得坚固。
我曾见许多年轻的朋友,聪明用功,成绩优异,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又有一些位,执笔为文,斐然可诵,而视数理科目如仇雠,勉强才能及格,问其故则亦曰其兴趣不在数理方面,而且他们觉得某些科目没有趣味,便撇在一边视如敝屣,怡然自得,振振有词,略无愧色,好像这就是发扬趣味主义。殊不知天下没有没有趣味的学问,端视吾人如何发掘其趣味,如果在良师指导之下按部就班地循序而进,一步一步地发现新天地,当然乐在其中,如果浅尝辄止,甚至躐等躁进,当然味同嚼蜡,自讨没趣。一个有中上天资的人,对于普通的基本的文理科目,都同样的有学习的能力,绝不会本能地长于此而拙于彼。只有懒惰与任性,才能使一个人自甘暴弃地在“趣味”的掩护之下败退。
由小学到中学,所修习的无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识。就是大学四年,所授课业也还是相当粗浅的学识。世人常称大学为“最高学府”,这名称易滋误解,好像过此以上即无学问可言。大学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学问的所在,在这里做学问也只能算是粗涉藩篱,注重的是研究学问的方法与实习。学无止境,一生的时间都嫌太短,所以古人皓首穷经,头发白了还是在继续研究,不过在这样的研究中确是有浓厚的趣味。
在初学的阶段,由小学至大学,我们与其倡言趣味,不如偏重纪律。一个合理编列的课程表,犹如一个营养均衡的食谱,里面各个项目都是有益而必需的,不可偏废,不可再有选择。所谓选修科目也只是在某一项目范围内略有拣选余地而已。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犹如一个科班出身的戏剧演员,在坐科的时候他是要服从严格纪律的,唱工做工武把子都要认真学习,各种角色的戏都要完全谙通,学成之后才能各按其趣味而单独发展其所长。学问要有根底,根底要打得平正坚实,以后永远受用。初学阶段的科目之最重要的莫过于语文与数学。语文是阅读达意的工具,国文不通便很难表达自己,外国文不通便很难吸取外来的新知。数学是思想条理之最好的训练。其他科目也各有各的用处,其重要性很难强分轩轾,例如体育,从另一方面看也是重要得无以复加。总之,我们在求学时代,应该暂且把趣味放在一边,耐着性子接受教育的纪律,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实的材料。学问的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一点也不迟。
衣裳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分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穿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薄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纽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地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嗜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惟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基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运动
大概是李鸿章吧,在出使的时候道出英国,大受招待,有一位英国的皇族特别讨好,亲自表演网球赛,以娱嘉宾,我们的特使翎顶袍褂地坐在那里参观,看得眼花缭乱,那位皇族表演完毕,气咻咻然,汗涔涔然,跑过来问大使表演如何,特使戚然曰:“好是好,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两个人来打呢?”我觉得他答得好,他充分地代表了我们国人多少年来对于运动的一种看法。看两个人打球,是很有趣味的,如果旗鼓相当,砰一声打过来,砰一声打过去,那趣味是不下于看斗鸡、斗鹌鹑、斗蟋蟀。人多少还有一点蛮性的遗留,喜欢站在一个安逸的地方看别个斗争,看到紧急处自己手心里冷津津地捏着两把汗,在内心处感觉到一种轻松。可是自己参加表演,就犯不着累一身大汗,何苦来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卖艺者流,士君子所不取。虽然相传自黄帝时候就有“蹴踘”之戏,可是自汉唐以降我们还不知道谁是蹴球健将,我看了《水浒传》才知道宋朝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高俅那厮”“最是踢得好脚气球”。我们自古以来就讲究雍容揖让,纵然为了身体的健康,做一点运动,也要有分寸,顶多不过像陶侃之“日运百甓”,其用意也无非是习劳,并不曾想把身体锻炼得健如黄犊。
士大夫阶级太文明了,太安逸了,固然肢体都要退化,有变成侏儒的危险,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有变为废物的可能,但是在另一方面所谓的广大民众又嫌太劳苦了,营养不足,疲劳过度,吃不饱,睡不足,一个个的面如削瓜,身体畸形发展,抬轿的肩膀上头有一块红肿的肉隆起如驼峰,挑水的脚筋上累累的疙瘩如瘿木,担石头的空手走路时也佝偻着腰像是个猿人,拉车子的鸡胸驼背,种庄稼的胼手胝足——对于这一般人我们实在不愿意再提倡运动,我们要提倡的是生活水准的提高,然后他们可以少些运动。对于躺着吃饭坐着顿膘的朋友们,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劝他们行八段锦太极拳,大概不会发生什么大危险,对于天天在马路上赛跑的人力车夫们,田径赛是多余的。
外国人保留的蛮性要比我们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们去古未远的缘故。看他们打架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一言不合,便是直接行动,看谁的胳臂力量大,不像我们之善于口角,干打雷不下雨。外国人的运动方式也多少和野蛮人的生活方式有些关联。我看过美国人赛足球,事前的准备不必提,单说比赛前夕的那个“鼓勇会”(Pep Meeting)就很吓人,在旷地燃起一堆烽火,大家围着火旋转叫嚣,熊熊的火光在每人的脸上照出一股“血丝糊拉”的狞恶相,队员被高高地举起在肩头上,像是要去做祭凶神的牺牲,只欠一阵阵呼呼的鼓,否则就很像印第安人战前的祭礼了。比赛的凶猛也不必提,只要看旁边助威的拉拉队,那真是如中疯魔生龙活虎一般,我们中国的所谓拉拉队轻描淡写地比起来只能算是幼年歌咏团。再说掷标枪,那不是和南非野人打猎一模一样的吗?打拳,那更是最直截了当的性命相扑。可是我说这些话并不含褒贬的意思。现在的外国人究竟不是野蛮人,他们很早地就在运动中建立起一套规矩,抽象的叫做运动道德。我们中国人素来不好运动,可是一运动起来就很容易口咬足踢连骂带打了。
美国学校的球队训练员是薪给最高的职位,如果他能训练出一队如狼似虎的队员在运动场上建立几次殊勋,他立刻就可以给学校收很大的招徕的功效。“所谓大学,即是一座伟大运动场附设一个小小的学院。”把运动当做一种霓虹广告,在外国已为人诟病,在中国某一些学校里仍然不失其为时髦。学校里体育功课不可少,一星期一小时,好像是纪念性质。一大群面有菜色的青年总可以挑出若干彪形大汉,供以在中国算是特殊的膳食,施以在外国不算严格的训练,自然都还相当茁壮,伸出胳臂来一连串的凸出的肉腱子,像是成串的陈皮梅似的,再饰以一身鲜明的服装,相当的壮观,可惜的是这仅仅是样品而已。这些样品能孳生出更有价值的样品——锦标、银杯。没有锦标银杯,校长室和会客室里面就太黯淡了。
有人说,人的筋肉骨骼的发达是和脑筋的发达成正比例的。就整个的民族而言,也许是的,就个人分别而言,可是例外太多。在学校里谁都知道许多脑力过人的人往往长得像是一颗小蹦豆儿,好多在运动场上打破纪录的人在智力上并不常常打破纪录,除非是偶然地破留校年数的纪录。还有一层,运动和体育不同,犹之体格健壮与飞檐走壁不同。体格健壮是真正的本钱,可以令人少生病多做事,至于跳得高跑得快玩起球来“一似鳔胶粘在身上”,那当然也是一技之长,那意义不在耍坛子、举石锁、踩高跷、踏软绳之下。
为了四亿以上的人建筑一座运动场,不算奢侈。我参观过一座运动场,规模不算小,并且曾经用过一次,只是看台上已经长了好几尺高的青草,好像是要兼营牧畜的样子,我当时的感想,就和我有一次看见我们的一艘军舰的铁皮上长满海藻蚌蛤时的感想一般。
观光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辗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老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Hagglers 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haggler,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地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
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书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地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 serendipic smile(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蓝”,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地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来台观光而不去看故宫古物,岂不等于是探龙颔而遗骊珠?可是我真希望观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长队的背着水壶拿着豆沙面包的小学生,否则他们会要误会我们的小学生已经恶补收效到能欣赏周彝汉鼎的程度了。江山无论多么秀美壮丽,那是“天开图画”,与人无关,讲到文化,那都是人为的。我们中国文化,在故宫古物中间可以找到实证。也可以说中国文化几尽萃于是。这样的文物展览,当然傲视全球,唯一遗憾的是,祖先的光荣无助于孝子贤孙之飘蓬断梗!而且纵然我知道奋发,也不能再制“武丁甗”来炊饭,仍须乞灵于电锅。
照相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机,不,应该说照相机略似人的眼睛。人的眼睛,眨巴眨巴的自动启闭,自动调整焦距,自动缩放光圈,自动分辨色光,一瞬间把眼前景物尽收眼底,而且不需计算曝光时间,不需冲洗,不需晒印,不需更换底片,印象长久保存在脑海里,随时可以在想象中涌现。照相机哪有这样方便?
但是照相机仍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照相术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纸上,可以留待回忆,可以广为流传,实在是相当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认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术,照相机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机底板上的人的映像是头朝下脚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霉一次。
从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谁家里大概都保有几张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辈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从前的喜神是请画师手绘的,多半是人咽了气之后就请画师来,揭开殓布着着实实地看几眼,把脸上特征牢记于心,回去慢慢细描,八九不离十。有了照相之后,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猫画虎,画出来神情毕肖。人老了,总要照几张相。照相之前必定盛装起来,袍衬齐整如见大宾,手里拿着半启的折扇,或是揉着两只铁球。如果夫人合照,则男左女右,各据太师椅一张,正襟危坐,一个是双腿八字开,一个是两脚齐并拢,中间小茶几一个,上置水烟袋、盖碗茶,前面一定有一只高大瓷痰桶,这是照相时必须摆出的标准架势。如果家里人丁旺,祖孙三代济济一堂,一幅合家欢是少不了的,二老坐当中,儿子、媳妇、孙男女按照辈分、年秩分列两旁,或是像兔儿爷摊子似的站在后排。有人忌讳照合家欢,说是照了之后该进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进了祠堂;其实不照合家欢,结果也是一样,还是及时照了好。早先照相好像只是照相馆的事。杭州二我轩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览的横幅,有许多人家挂在壁上作为卧游的对象,以为平添了什么“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花港观鱼”、“平湖秋月”之类的点缀便增加几分风雅。北平廊房头条的容光照相馆门口,永远有两幅当今显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装,肩头两大撮丝穗,胸前挂满各色勋章。照相馆不仅技术高,能把一幅叱咤风云踌躇满志的神情拍摄出来,而且手脚快,能于一夕之间随着政潮起落更换门前时势英雄的玉照。
我父执辈有一位蒙古王公,因为雄于资,以照相为消遣,开风气之先。风景人物一齐来。常是背着照相机拎着三脚架奔驰于玉泉山颐和园之间;意犹未足,在家里乘天气晴朗,关起屏门,呼妻唤妾,小院里春光荡漾,一一收入镜头,甚至召来男女演员裸体征逐,拍摄所得细腻处,胜过仇十洲的春宫秘戏。后来这位先生患了丹毒,浑身浮肿,头大如斗,化为一摊脓血而亡,有人说他照相伤了阴德。
我在二十二岁开始玩照相。第一架柯达克,长方形厚厚的一个匣子,打开匣子就自动拉出打褶的箱身,软片一搭子十二张,用一张抽一张,虽然简陋,比照相师把头蒙在黑布下装玻璃版要方便多了。后来添置了三脚架、自动计时器,调整好光圈、距离、按下快门之后,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声,把自己照进去了,好得意。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晒,究竟不能十分满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厕所里遮上窗户用自制的一盏红灯埋头冲洗,闷出一头大汗,洗出来未必像样,那份洋罪我不想受。照相机日新月异,看样子永远赶不上潮流,新器材的发明永无终止,谁愿意投资于无底洞,于是我把照相这一桩嗜好刚要形成的时候就戒掉了。如今视力茫茫,两手微颤,想再重拾旧趣亦不可得。若是有人要给我照相,只要不嫌老丑,我是来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别要求,不需请我说一声Squeeze,我会不吝报以微笑。印出来送我一张,多谢盛情,不送也无妨,可能是根本没洗出来。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钟爱他们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给他照相留念,然后每隔周岁再照一张,说是给孩子生长过程留下一点痕迹,以为他日追忆过去之资,实则是父母满足他们自己钟爱之情。看着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孩子长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个单位,对于过去并不怎样眷恋,关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儿女,感兴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我曾亲见一个孩子长大,授室前夕,他的母亲把他从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给他,他说:“你留着自己观赏吧,我不想要。”他的母亲好伤心。
结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装、美容、做发,然后经照相师的左摆布右摆布,非把观礼的亲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慢工出细活,结婚照相当然是俊俏美观,当事人看了扬扬得意,乐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头、悬在壁上——“美的东西是永久的快乐”。乐还要别人分享,才能大乐特乐,于是加印多张,到处投赠,希望别人惠存留念。但是据我所知,凡是以结婚照片赠人者,那些美丽的照片之短期内的归宿大概是——字纸篓。
洗澡
谁没有洗过澡!生下来第三天,就有“洗儿会”,热腾腾的一盆香汤,还有果子彩钱,亲朋围绕着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没有人能够记得。被杨贵妃用锦绣大襁褓裹起来的安禄山也许能体会一点点“洗三”的滋味,不过我想当时禄儿必定别有心事在。
稍为长大一点,被母亲按在盆里洗澡永远是终身不忘的经验。越怕肥皂水流进眼里,肥皂水越爱往眼角里钻。夹肢窝怕痒,两肋也怕痒,脖子底下尤其怕痒,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会顺手一巴掌没头没脸地拍了下来,有时候还真有一点痛。
成年之后,应该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乐,但亦不尽然。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有洗澡的设备,虽是因陋就简,冷热水却甚充分。但是学校仍须严格规定,至少每三天必须洗澡一次。这规定比起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义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还不是在你自己。学校规定三日一洗澡是强迫性的,而且还有惩罚的办法,洗澡室备有签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单,仍不悛悔者则指定时间派员监视强制执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签名者大有人在,俨如伪造文书;从未见有名单公布,更未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裎,法令徒成具文。
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洗澡当做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说法。曾点的生平快事是“浴于沂”。唯因其为大事,似乎未能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还有人“居丧毁慕,三年不澡沐”。晋朝的王猛扪虱而谈,更是经常不洗澡的明证。白居易诗“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余”,洗一回澡居然有诗以纪之的价值。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须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涊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傅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
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裩祷卷折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曲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余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不亦快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十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独来独往
——读萧继宗《独往集》
狮子和虎,在猎食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狐狸和犬,则往往成群结队。性情不同,习惯各异,其间并不一定就有什么上下优劣之分。萧继宗先生的集子名曰“独往”,单是这个标题就非常引人注意。
萧先生非常谦逊,在自序里说:“我老觉得一旦厕身于文学之林,便有点不尴不尬,蹩手蹩脚之感,所以我自甘永远做个‘槛外人’。”“我几篇杂文,可说是闭着眼睛写的。所谓闭着眼睛也者,是从没有留心外界的情形,也就是说与外界毫没干涉,只是一个人自说自话,所以叫它《独往集》。”客气尽管客气,作者的“孤介”的个性还是很明显地流露了出来。所谓“自说自话”,就是不追逐时髦,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说言不由衷的话。写文章本应如此。客气话实在也是自负话。
萧先生这二十六篇杂文,确实可以证明这集子的标题没有提错,每一篇都有作者自己的见地,不人云亦云,这样的文章在如今是并不多见的。作者有他的幽默感,也有他的正义感,这两种感交织起来,发为文章,便不免有一点恣肆,嬉怒笑骂,入木三分了。
我且举一个例,就可以概其余。集中《哆嗉》一篇,对于“喜欢掉书袋做注解的先生们”该是一个何等的讽刺。我年来喜欢读杜诗,在琉璃厂搜购杜诗各种版本及评解,花了足足二年多的时间买到六十几种(听说徐祖正先生藏有二百余种,我真不敢想象!),我随买随看,在评注方面殊少当意者。我们中国的旧式的学者,在做学问方面(至少表现在注诗方面者)于方法上大有可议之处。以仇兆鳌的详注本来说,他真是“矻矻穷年”,小心谨慎地注解,然后“缮写完备,装潢成帙”,进呈康熙皇帝御览的,一大堆的资料真积了不少,在数量上远超过以往各家的成绩,可是该注的不注,注也注不清楚,不该注的偏偏不嫌辞费连篇累牍刺刺不休,看起来真是难过(不仅仇兆鳌注诗如此,他如吴思齐的《杜诗论文》,其体例是把杜诗一首首做成散文提要,也一样的是常常令人摸不着要领)。对于先贤名著,不敢随意讥弹,但是心理确是有此感想。如今读了萧继宗先生的文章,真有先获我心之感,他举出了仇兆鳌所注《曲江》一首为例,把其中的可笑处毫不留情地揭发出来,真可令人浮一大白。萧先生虽未明说,这篇文章实在是对旧式学究的一篇讽刺。研究中国文学的人要跳开“词章”的窠臼,应用新的科学的整理方法方能把“文章遗产”发扬光大起来。
萧先生在最后一篇《立言》里临了说出这么一句:
“今后想要立言,而且想传世不朽的话,只有一条大路,即是向科学方面寻出路。”这一句可以发人猛省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