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焚先生作
《老残游记》实际算不得一部小说。我们珍重它的不在它是一部小说,而是它有若干小说或者传奇所缺乏的两样东西:观察和文章。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回忆,有所不平,有所嫉恨,有所喜爱,有所跼蹐,因而有所讽喻。经验在这里自然熟到,文章则细致大方,宛如一个旅客应有的行云流水的意态。如今不过三十多年,我们和它的差异恍如隔着两三世纪。我们可以把小说看做一种职业,有计划地大量产生;同时竞争心和自觉心,强迫我们把这看做一种前途远大的事业,刻意凿取它艺术的效果。我们有了清醒的意识;我们充分发展各自的技巧。我们今日有了沈从文先生的《湘行散记》,艾芜先生的《南游记》,把我们带进他们各自记忆里的传奇然而真实的世界。
他们利用某一个机会,生活里某一段经验,从一个地方或者一个社会,提取他们的人物,故事,语言和颜色。他们从乡野出来,如今便把乡野送给我们。一份厚礼:这里活着的是博爱,是人类最深也最原始的情绪。当年对于作者,这也许是一块疮伤,然而痂结了,新肉和新皮封住了那溃烂的刀口,于是一阵不期然而然的回忆,痛定思痛,反而把这变做一种依恋。什么是疤?什么是爱?不是流血的时候;不是亲嘴的时候。是若干年后记忆勾上来的那阵子酸甜作用。我们钟情自己的过去,甚于钟情垂老的女人。后者让我们幻灭,前者让我们重生。而作者便重生在他们各自的文章里面。多粗野,多残忍,多温存,多忠厚,多可爱,一句话,多原始!读过《南游记》,我们爱那群野人,穷人,苦人;读过《湘行散记》,我们会发见,和作者一样,一个已然在城市文化混了若干年的物质存在的人,还有可能为那些人们所爱;这是多大的安慰,当我们想到人海之中的寂寞!
和这两部作品一样,芦焚先生的《里门拾记》是若干短篇小说的结合。但是读完了之后,一个像我这样的城市人,觉得仿佛上了当,跌进了一个大泥坑,没有法子举步。步是可以举的,然而四面的草地铺得十分不匀,我们踟蹰于距离的选择。这像一场噩梦。但是这不是梦,老天爷!这是活脱脱的现实,那样真实,只要我们随便走下平汉和陇海两条铁路,我们就会遇见一滩滩的大小坑,里面乌烂一团的不是泥,不是水,而是血,肉,无数苦男苦女的汗泪!《里门拾记》的作者带着痛苦,也正是这点儿抑郁不平,这点儿趁热就吃,在某一意义上,让他和《老残游记》的作者近似,而和《南游记》的作者不同,和《湘行散记》的作者的精神越发背道而驰。
不过地是圆的,合在一点的永远不复相合,而背道相驰的总有一天要面对面的。沈从文先生和芦焚先生都从事于织绘。他们明了文章的效果,他们用心追求表现的美好。他们尤其晓得文章不是词藻,而是生活。他们把文章塞得满满的,叫我们体会表现不是买空卖空,而是一桩下血本的生意。
这下血本的生意,沈从文先生做得那样轻轻松松,不时叫我们想起布洼鲁(Boileau)那句格言:“容易的诗,艰难地写。”他卖了老大的力气,修下一条绿阴扶疏的大道,走路的人不会想起下面原本是坎坷的崎岖。我有时奇怪沈从文先生在做什么。每次读着他的文章,我不由记起福楼拜的野心:“想把诗的节奏赋与散文(仍叫它是散文,极其散文),叙写通常的人生。”问问沈从文先生的读者,为什么那样连灵魂也叫吸进他的文章?为什么?因为沈从文先生的底子是一个诗人。
但是,芦焚先生和沈从文先生的碰头是偶然的。如若他们有一时会在一起碰头,碰头之后却会分手,各自南辕北辙,不相谋面的。我记得第一次芦焚先生抓住我的注意的,是他小说的文章,一种奇特的风格。他有一颗自觉的心灵,一个不愿与人为伍的艺术的性格,在拼凑,渲染,编织他的景色,做为人物活动的场所。我欣赏这种旨趣。我欣赏这种风格。对着这样一段文字,我们不得不赞美他的精致:
“颓坍了的围墙,由浮着绿沫的池边钩转来,崎岖地沿着泥路,画出一条疆界。残碎砖瓦突出的地上,木屑发黑,散出腐烂气息。一到春天,小草便从冬季中苏醒。随后夏季了,莒麻,莠草和蒿欢声号喧,还有艾,森林般生长着了。蚱蜢任意钻跃,蜻蛉随兴翔飞,成为虫豸的天地。草莽间建筑着孩子泥屋,有泥娃居住。太阳像燃烧着的箭猪,颤抖着,将烟火的光扑过来,随即仿佛很无味,寂寞的,厌厌然爬了过去。晚霞静悄地停在天空。霞的光最先落在这里,照着瓦砾的碎片反光,将这废墟炫耀得如同瑰丽的广原一般。浮绿沫的池塘骤然臃肿了,反射出凝结了的脂肪似的光彩。”
他不仅长于风景的描绘:
“青葫芦似的头颅在太阳下闪光,爆出大颗的汗珠,发了疯地闯进各家的门,担起水桶便跑。于是光脑壳相碰了,水桶与人互相冲撞,跌倒了,爬起来再跑,惊狂的獾似的,邪许声像海啸,此起彼落,喧嚣作一片。孝子们的白袍四处飘飞,像一簇簇的花手持哀杖,见人拜倒,究竟为着什么,说些什么,谁也没听进耳里。和尚光着头,袈裟翩翩鼓荡,要飞了。该死的厚粉底鞋,只橐橐地响,任怎样也不愿快走一步。药店掌柜则汗泪纵横;肚皮袒露,战抖着,煞似一片投下石块去的烂泥沼;嘴里还连连发出‘救呀救呀’的谵呓。那狼狈的样子,令人想起被土匪追迫的地主。”他用力给自己增加字汇。他不忌讳方言土语的引用,他要这一切征象他所需要的声音,颜色和形状。然而,即便对着这两大段工整的文字,我们能不有点儿坎坷之感吗?这里缺乏自然天成,缺乏圆到。芦焚先生努力征服自我,而自我,一个人最大的反叛,需要许多年月来认识,需要许多灯火来摸索,最后到手的不是克服,而是合作,而是表现和自我的相好无间。不打不成交。一个人的学习是无数牺牲作成的。我不敢预言芦焚先生将来风格的演变(因为,一个人的风格最初无时不在变动中,正和一个人只有一个风格的老话相反),最后凝定成功什么样的晶玉。但是,如今读完《里门拾记》所有的篇幅,而不是从前在报章杂志上零星过目的时候,我们会晓得他还没有调好他的作料,或者,他还没有完全和他的气质一致。——没有比我现在的揣测危险的了,我会给自己招来若干的不幸。但是,不到黄河心不死,让我再来冒失一句:芦焚先生渐渐要走出他的诗意,回到他真正的自我。就在如今,读到他的《莱亚先生的泪》,我越发增强了这种感觉。那时他会成为一位大小说家,没有张天翼先生的风格的轻快和跳动,因而没有他所引起的烦躁的感觉,却有他的讽刺。
讽刺是芦焚先生的第二个特征,一个基本的成分,而诗意是他的第一个特征,一件外在的衣饰。和张天翼先生的句子一样,他的句子是短的;然而张天翼先生的句子是纯洁的,一种完全没有诗意的纯洁,一支可怕的如意的笔。《里门拾记》的句子是短的,然而是杂的。这里一时是富裕,一时是精致,一时却又是颟顸。实际和萧乾先生一样,在艺术的刻画上,他是清醒的。但是这两位新人,在文笔上所给的感觉并不一样。萧乾先生用力在描绘,无形中溶进一颗沉郁的心。他的句子往往是长的。他的描写大都是自己的。芦焚先生的描写是他观察和想象的结果,然而往往搀着书本子气。他的心不是沉郁的,而是谴责的。在《巨人》的起首,他告诉我们:
“我不喜欢我的家乡;可是怀念着那广大的原野。”
在《叙》里,他描写一段风景说到:
“渐渐的树影长了,牛犊鸣了,砍草的孩子负着满满的荆篮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了,直到黄昏,这叫做散步。”
为什么要这末一句,在田园的景色之后?“这叫做散步。”你可以听见他揶揄的声音。对于一个城市人,这种反感近乎不可解。但是,作者是从乡下来的,一个荒旱兵匪,土棍恶绅,孤寡老弱的凄惨世界,一切只是一种不谐和的拼凑:自然的美好,人事的丑陋。尤其可怕的是自然的冷静,人事的鼎沸。所以作者会说:
“一个人说‘那样的地方连一天也不能住。’至于我呢,倒以为能在那里住一天的人,世间的事,便没有不能忍受的了。”
带着这样一颗厌恶的心情,他开始他的“素描”。《雾的晨》是他最早的一篇。一个诗意的题目,藏着一件惨绝的事实;一段文静的描写,接着便是两句粗浅的揶揄。主人公是一条有人性(最劣等的人性)的狗。为什么用狗?因为作者有所讥讽。我们现代文学出了一位讽刺的巨匠,无论热潮,无论冷骂,都是他的本色。不用说,这是《阿Q正传》的鲁迅。芦焚先生的失败不在于他的热衷,而在于他的笨拙:他不能不叫我们觉出他的有意。一件艺术作品,一件作者想要求得他的效果的作品,即使是着眼在内容的鲁迅,必须避免他的有意:因为这会破坏他所需要的力量。他必须跳出俗浅的比喻。
我们用不着指责《里门拾记》的作者,因为他的自觉心,或者他的同情心,此后不由自主,潜移默化了他的忿怒。我们憎恨生命,却热恋着生命。芦焚先生不喜欢他的家乡,临了他把公道还给他的家乡。说实话,处在今日的我们,即使是最厌世的铁石心肠,也难免七分人道主义的情绪。象牙之塔倒了,人人站在旷野受风袭着。芦焚先生的怒气,渐渐变了质,不是变了质,是蒸成水汽,化在太空,留下那绝对不能蒸化的,那更有势力的,那暗中维系着人与人的,我是说,人类的同情心。一个作者需要平衡(不是中庸)。对于一个年轻人,便是像芦焚先生那样爱好诮让的心灵,把握平衡不是一桩容易事。他必须游离自我,认清他极端的倾向,还它一个相当的分量。芦焚先生的憎恨不容他停留,或者不容他分心。他较长的《谷》的人物不过是一个速写。他把情感给了景色,却把憎恨给了人物。和《村中喜剧》类似的一个故事,沈从文先生的《萧萧》(收在《新与旧》里面)才像一出喜剧,因为他有一点儿爱他的人物。然而芦焚先生另一个真实的自我,会不时出来修正他的讽刺的。这就是他的同情。
诗是他的衣饰,讽刺是他的皮肉,而人类的同情,这基本的基本,才是他的心。我们必须多读几遍那篇动人的杰作《过岭记》(收在《谷》里面)。无论是没有未来的退伍的老兵,无论是充满希望的健康的小茨儿,我们全该手拉手来翻山越岭——人生。无论是中途踬覆的过客,巨人,酒徒,寡妇,女巫,都是强壮的,倔强的,和平的,勿怪那位新来的美国牧师会看做:“那些中国人的脸有多么平静!”也就是这一点共同的命运,这种永生的人类的同情,把《南行记》,《湘行散记》和《里门拾记》挽在一道,证明我们的作家有一个相同的光荣的起点:无论远在云南,鄙在湘西,或者活在破了产的内地。
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