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
后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则 中元二则 明帝永平十四则 章帝建初四则 元和二则 和帝永元十二则 元兴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五则 元初六则 延光四则 顺帝永建六则 阳嘉三则 永和六则 汉安二则 冲帝建康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三则 延熹五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二则 光和四则 中平五则 献帝初平三则 兴平一则 建安八则 后主景曜一则〉
魏〈文帝黄初四则 明帝太和三则 青龙三则 景初二则 齐王正始八则 嘉平六则 高贵乡公正元二则 甘露三则 陈留王景元四则 咸熙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废帝五凤一则 太平一则〉
庶徵典第三十六卷
星变部汇考十
后汉
光武建武六年九月丙戌,日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轩辕。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七年,土入鬼中,太白经太微。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汉史镇星逆行,舆鬼女,主贵亲,有忧。巫咸曰:有土功。是岁,太白经太微。
建武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见。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九年四月,金犯娄。甲子,月犯轩辕。壬寅,犯心。七月,金犯轩辕。戊辰,月犯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七月乙丑,金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轩辕。轩辕者,后宫之官,大星为皇后,金犯之为失势。是时郭后已失势见疏,后废为中山太后,阴贵人立为皇后。按《古今注》:四月乙卯,金犯娄南星。甲子,月犯轩辕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犯昴。
建武十年正月,月犯心。闰月,火入鬼。三月,流星出太微,入北斗魁。十二月,大流星出柳入轸。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从太微出,入北斗魁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馀枚,灭则有声如雷,食顷止。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杀。星从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将出,有所伐杀。十二月己亥,大流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轸。且灭时,分为十馀,如遗火状。须臾有声,隐隐如雷。柳为周,轸为秦、蜀。大流星出柳入轸者,是大使从周入蜀。是时光武帝使大司马吴汉发南阳卒三万人,乘船溯江而上,击蜀白帝公孙述。又命将军马武、刘尚、郭霸、岑彭、冯骏平武都、巴郡。十二年十月,汉进兵击述从弟卫尉永,遂至广都,杀述女婿史兴。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斩述将田戎。吴汉又击述大司马谢丰,斩首五千馀级。臧宫破涪,杀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诛述大将公孙晃、延岑等,所杀数万人,夷灭述妻宗族万馀人以上。是大将出伐杀之应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馀火分为十馀,皆小将随从之象。有声如雷隐隐者,兵将怒之徵也。 按《古今注》:正月壬戌,月犯心后星。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
建武十二年正月,月乘轩辕,小星北流。二月,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六月,小星四面流。七月,月犯昴。八月,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火犯鬼。十月,大星流。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正月己未,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东北,二夜止。六月戊戌晨,小流星百枚以上,四面行。小星者,庶民之类。流行者,移徙之象也。或西北,或东北,或四面行,皆小民移徙之徵。是时西北讨公孙述,北征卢芳。匈奴助芳侵边,汉遣将军马武、骑都尉刘纳、阎兴军下曲阳、临平、滹沱,以备胡。匈奴入河东,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后三年,吴汉、马武又徙雁门、代郡、上谷、关西县吏民六万馀口,置常关、居庸关以东,以避寇。是小民流移之应。 按《古今注》:正月丁丑,月乘轩辕大星。二月辛亥,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秋七月丁丑,月犯昴头两星。八月辛酉,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发东井,西行声隆隆。
建武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舆鬼西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十五年正月,彗星见昴,入营室犯离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十五年春正月丁未,有星孛于昴。 按《天文志》:正月丁未,彗星见昴,稍西北行入营室,犯离宫,二月乙未,至东壁灭,见四十九日。彗星为兵入除秽,昴为边兵,彗星出之为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阴承反,太守随诛之。卢芳从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玺绶。一曰,昴星为狱事。是时大司徒欧阳歙以事系狱,踰岁死。营室,天子之常宫;离宫,妃后之所居。彗星入营室,犯离宫,是除宫室也。是时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废为中山太后,立阴贵人为皇后,除宫之象也。
建武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
建武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从东门入太微到执法星东。己酉,南出端门。
建武十八年十二月壬戌,月犯木星。
建武十九年闰月戊申,火逆行,自氐到亢。
建武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毕。
建武二十三年三月,月食火星。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俱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三十年闰月,水在东井,东北行,至紫宫西藩。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三十年闰月,有星孛于紫宫。
按《天文志》:闰月甲午,水在东井二十度,生白气,东
南指,炎长五尺,为彗,东北行,至紫宫西藩止,五月甲子不见,凡见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于东井,闰月在四月,尚未当见而见,是赢而进也。东井为水冲,水出之为大水。是岁五月及明年,郡国大水,坏城郭,伤禾稼,杀人民。白气为丧,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秽。紫宫,天子之宫,彗加其藩,除宫之象。后三年,光武帝崩。建武三十一年七月,火入鬼。十月,犯轩辕,有客星见于鬼。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十一年七月戊午,火在舆鬼一度,入鬼中,出尸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轩辕大星。又七日间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舆鬼东北六尺所灭,凡见百一十三日。荧惑为凶衰,舆鬼、尸星主死亡,荧惑入之为大丧。轩辕为后宫。七星,周地。客星居之为死丧。其后二年,光武崩。
中元元年三月,月犯心后星。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中元二年八月,火犯太微。十月,有大星东北流。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八月丁巳,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星从西南东北行,声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为将相。后太尉赵熹、司徒李䜣坐事免官。大流星为使。中郎将窦固、杨虚侯马武、杨乡侯王赏将兵征西也。
明帝永平元年夏四月,流星出天市。闰九月,火在太微左执法。十一月,土逆行,乘东井轩辕。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平元年四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楼,西南行,光照地。流星为外兵,西南行为西南夷。是时益州发兵击姑复蛮夷太牟替灭陵,斩首传诣雒阳。 按《古今注》:闰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执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乘东井北轩辕第二星。
永平二年十二月戊辰,月蚀火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平三年夏六月,彗星出天船北,诏言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三年六月丁卯,有星孛于天船北。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按《天文志》:六月,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稍北行至亢南,百三十五日去。天船为水,彗出之为大水。是岁伊、雒水溢,到津城门,外坏伊桥;郡七县三十二皆大水。永平四年,客星出梗河。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辛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贯索,七十日去。梗河为边兵。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骑入五原塞,十二月入云中,至原阳。贯索,贵人之牢。其十二月,陵乡侯梁松坐怨望悬飞书诽谤朝廷下狱死,妻子家属徙九真。永平七年正月,流星出织女。三月,客星见左执法。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戊子,流星大如杯,从织女西行,光照地。织女,天之真女,流星出之,女主忧。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 按《古今注》:三月庚戌,客星光气二尺所,在太微左执法南端门外,凡见七十五日。
永平八年夏六月,长星出柳、张。十二月,客星出东方。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壬午,长星出柳、张三十七度,犯轩辕,刺天船,陵太微,气至上阶,凡见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岁多雨水,郡十四伤稼。 按《古今注》:十二月戊子,客星出东方。永平九年,客星出牵牛,历建至房南。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正月戊申,客星出牵牛,长八尺,历建星至房南灭,见五十日。牛主吴、越,房、心为宋。后广陵王荆与沈凉,楚王英与颜忠各谋逆,事觉,皆自杀。广陵属吴,彭城古宋地。永平十年七月甲寅,月犯岁星。
永平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平十三年闰月,火犯舆鬼。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十二月,月犯木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闰月丁亥,火犯舆鬼,为大丧,质星为大臣诛戮。其十二月,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谋反,事觉,英自杀,忠等皆伏诛。 按《古今注》: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永平十四年,客星出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戊子,客星出昴,六十日,在轩辕右角稍灭。昴主边兵。后一年,汉遣奉车都尉显亲侯窦固、驸马都尉耿秉、骑都尉耿忠、开阳城门候秦彭、太仆祭彤,将兵击匈奴。一曰,轩辕右角为贵相,昴为狱事,客星守之为大狱。是时考楚事未讫,司徒虞延与楚王英党与黄初、公孙弘等交通,皆自杀,或下狱伏诛。
永平十五年,太白入月。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十一月乙丑,太白入月中,为大将戮,人主亡,不出三年。后三年,孝明帝崩。
永平十六年正月,岁星犯房。四月,太白犯毕。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正月丁丑,岁星犯房右骖,北第一星不见,辛巳乃见。房右骖为贵臣,岁星犯之为见诛。是后司徒邢穆,坐与阜陵王延交通知逆谋自杀。四月癸未,太白犯毕。毕为边兵。后北匈奴寇,入云中,至咸阳。使者高弘发三郡兵追讨,无所得。太仆祭彤坐不进下狱。
永平十八年,彗星出张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八年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按《天文志》:六月己未,彗星出张,长三尺,转在郎将,南入太微,皆属张。张,周地,为东都。太微,天子廷。彗星犯之为兵丧。其八月壬子,孝明帝崩。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太白在昴。八月,彗星出天市。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八月庚寅,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正月丁巳,太白在昴西一尺。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长二尺所,稍行入牵牛,积四十日稍灭。太白在昴为边兵,彗星出天市为外军,牵牛为吴、越。时蛮夷陈纵等及哀牢王类反,攻蕉唐城。永昌太守王寻走奔楪榆,安夷长宋延为羌所杀。以武威太守傅育领护羌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征西羌。又阜陵王延与子男鲂谋反,大逆无道,得不诛,废为侯。建初二年九月,流星过紫宫。十二月,彗出娄。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九月甲寅,流星过紫宫中,长数丈,散为三,灭。十二月戊寅,彗星出娄三度,长八九尺,入紫宫中,百六日灭。流星过,入紫宫,皆大人忌。后四年六月癸丑,明德皇后崩。建初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参。三月戊寅,木、火在东井。
建初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轩辕,大如拳,历文昌馀气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久久乃灭。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元和元年,客星在胃,历阁道入紫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和元年四月丁巳,客星晨出东方,在胃八度,长三尺,历阁道入紫宫,留四十日灭。阁道、紫宫,天子之宫也。客星犯入,留久,为大丧。后四年,孝章皇帝崩。
元和二年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和帝永元元年春正月,流星起参。二月,流星起天棓、太微、天津、天大将军。十一月,镇星在东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元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起参,长四丈,有光,色黄白。二月,流星起天棓,东北行三丈所灭,色青白。壬申,夜有流星起太微东蕃,长三丈。三月丙辰,流星起天津。壬戌,有流星起天将军,东北行。参为边兵,天棓为兵,太微天庭,天津为水,天将军为兵,流星起之皆为兵。其六月,汉遣车骑将军窦宪、执金吾耿秉,与度辽将军邓鸿出朔方,并进兵临私渠北鞮海,斩虏首万馀级,获生口牛马羊百万头。日逐王等八十一部降,凡三十馀万人。追单于至西海。是岁七月,又雨水漂人民,是其应。
按《古今注》:正月,流星大如拳,起参东南。癸亥,镇在
参。又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三月戊子,土在参。流星大如桃,起天津,东至斗,黄白频有光。流星起天将军,色黄无光。十一月壬申,镇星在东井,与《志》小异。永元二年正月,金、木、水在奎娄。二月,流星起紫宫。四月,起文昌,金在轩辕。八月,流星起太微、天津、紫宫。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乙卯、金、木俱在奎,丙寅,水又在奎。奎主武库兵,三星会又为兵丧。辛未,水、金、木在娄,亦为兵,又为匿谋。二月丁酉,有流星大如桃,起紫宫东蕃,西北行五丈稍灭。四月丙辰,有流星大如瓜,起文昌东北,西南行至少微西灭。有顷音如雷声,已而金在轩辕大星东北二尺所。八月丁未,有流星如鸡子,起太微西,东南行四丈所消。十月癸未,有流星大如桃,起天津,西行六丈所消。十一月辛酉,有流星大如拳,起紫宫,西行到胃消。 按《古今注》:正月丙寅,水在奎,土在东井,金在娄,木、火在昴。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门第一星南。乙亥,金在东井。四月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又与《志》不同。
永元三年,流星起紫宫。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九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起紫宫,西南至北斗柄间消。紫宫天子宫,文昌、少微为贵臣,天津为水,北斗主杀。流星起,历紫宫、文昌、少微、天津,文昌为天子使,出有兵诛也。窦宪为大将军,宪弟笃、景等皆卿、校尉,宪女弟婿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与卫尉邓叠母元俱出入宫中,谋为不轨。至四年六月丙寅发觉,和帝幸北宫,诏执金吾、五校勒兵屯南、北宫,闭城门,捕举。举父长乐少府璜及叠,叠弟步兵校尉磊,母元,皆下狱诛。宪弟笃、景等皆自杀。金犯轩辕,女主失势。窦氏被诛,太后失势。
永元五年正月,月乘岁星。四月,金、火、水在井,木在鬼。七月,岁星犯轩辕。九月,金在斗,火犯房。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癸巳,太白、荧惑、辰星俱在东井。七月壬午,岁星犯轩辕大星。九月,金在南斗魁中。火犯房北第一星。东井,秦地,为法。三星合,内外有兵,又为法令及水。金入斗口中,为大将将死。火犯房北第一星,为将相。其六年正月,司徒丁鸿薨。七月水,大漂杀人民,伤五谷。许侯马光有罪自杀。九月,行车骑将军事邓鸿、越骑校尉冯柱发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士及八郡迹射、乌桓、鲜卑,合四万骑,与度辽将军朱徵、护乌桓校尉任尚、中郎将杜崇征叛胡。十二月,车骑将军鸿坐追虏失利,下狱死;度辽将军徵、中郎将崇皆抵罪。 按《古今注》:正月甲戌,月乘岁星。四月,木在舆鬼。
永元六年六月,金在东井。闰月,流星起参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六年六月丁亥,金在东井。闰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参北西至参肩南稍有光。
永元七年正月,流星起天津。二月,金、火在参井。八月,水、土、金在轸。十一月,金、火在心。十二月,流星起文昌,火、金、水在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丁未,有流星起天津,入紫宫中灭。色青黄,有光。二月癸酉,金、火俱在参。戊寅,金、火俱在东井。八月甲寅,水、土、金俱在轸。十一月甲戌,金、火俱在心。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起文昌,入紫宫消。丙辰,火、金、水俱在斗。流星入紫宫,金、火在心,皆为大丧。三星合轸为白衣之会,金、火俱在参、东井,皆为外兵,有死将。三星俱在斗,有戮将,若有死相。八年四月乐成王党,七月乐成王宗皆薨。将兵长史吴棽坐事徵下狱诛。十月,北海王威自杀。十二月,陈王羡薨。其九年闰月,皇太后窦氏崩。辽东鲜卑反,太守祭参不追虏,徵下狱诛。九月,司徒刘方坐事免官,自杀。陇西羌反,遣执金吾刘尚行征西将军事,越骑校尉节乡侯赵世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及边胡兵三万骑,征西羌。
永元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娄。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元十一年五月,流星起氐。六月,月入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五月丙午,流星大如瓜,起氐,西南行,稍有光,白色。占曰:流星白,为有使客,大为大使,小亦小使。疾期疾,迟亦迟。大如瓜为近小,行稍有光为迟也。又正王日,边方有受王命者也。明年二月,蜀郡旄牛徼外夷白狼楼薄种王唐缯等率种人口十七万归义内属,赐金印紫绶钱帛。 按《古今注》:六月庚辰,月入毕中。
永元十二年夜,有苍白气起天园。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苍白气,长三丈,起天园,东北指军市,见积十日。占曰:兵起,十日期岁。明年十一月,辽东鲜卑二千馀骑寇右北平。
永元十三年正月,水乘舆鬼。冬十一月,客星见轩辕。十二月,水犯轩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十一月乙丑,轩辕第四星间有小客星,色青黄。轩辕为后宫,星出之,为失势。其十四年六月,阴皇后废。 按《古今注》:正月辛未,水乘舆鬼。十二月癸巳,犯轩辕大星。永元十四年正月,月犯轩辕,水入太微。十一月,流星起北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轩辕,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门。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阁道,稍有光,色赤黄。须臾,西北有雷声。
永元十六年四月,紫宫生白气,客星出紫宫。七月,水入鬼。十月,流星起钩陈。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四月丁未,紫宫中生白气如粉絮。戊午,客星从紫宫西行至昴,五月壬申灭。七月庚午,水在舆鬼中。十月辛亥,流星起钩陈,北行三丈,有光,色黄。白气生紫宫中为丧。客星从紫宫西行至昴为赵。舆鬼为死丧。钩陈为皇后,流星出之为中使。后一年,元兴元年十月,和帝崩,殇帝即位一年又崩,无嗣,邓太后遣使者迎清河孝王子即位,是为孝安皇帝,是其应也。清河,赵地也。
元兴元年二月,流星起角、亢。夏四月,起斗。七月,起天市。闰月,水、金俱在氐。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兴元年二月庚辰,流星起角、亢五丈所。四月辛亥,流星起斗,东北行到须女。七月己巳,有流星起天市五丈所,光色赤。闰月辛亥,水、金俱在氐。流星起斗,东北行至须女。须女,燕地。天市为外军。水、金会为兵诛。其年,辽东貊人反,钞六县,发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乌桓讨之。
殇帝延平元年正月,金、火合娄。七月,月在南斗。九月,陈留有陨石。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延平元年正月丁酉,金、火在娄。金、火合为烁,为大人忧。是岁八月辛亥,孝殇帝崩。 按《古今注》: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
又按《志》:九月乙亥,陨石陈留四。《春秋》僖公十六年,
陨石于宋五,传曰陨星也。董仲舒以为从高及下之象。或以为庶人惟星,陨,民困之象也。
安帝永初元年五月,荧惑守心。八月,客星在东井。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初元年五月戊寅,荧惑逆行守心前星。八月戊申,客星在东井、弧星西南。心为天子明堂,荧惑逆行守之,为反臣。客星在东井,为大水。是时,安帝未临朝,邓太后摄政,邓骘为车骑将军,弟弘、悝、闾皆以校尉封侯,秉国势。司空周章意不平,与王尊、叔元茂等谋,欲闭宫门,捕将军兄弟,诛常侍郑众、蔡伦,劫刺尚书,废皇太后,封皇帝为远国王。事觉,章自杀。东井、弧皆秦地。是时羌反,断陇道,汉遣骘将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及诸郡兵征之。是岁郡国四十一县三百一十五雨水。四渎溢,伤秋稼,坏城郭,杀人民,是其应也。
永初二年正月,太白昼见。四月,月入南斗。八月,荧惑出太微端门。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戊子,太白昼见,为强臣。是时邓氏方盛。 按《古今注》: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荧惑出太微端门。永初三年正月,月犯心,太白入斗。三月,荧惑入舆鬼。五月,太白入毕。十二月,彗星起天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十二月,有星孛于天苑。按《天文志》:正月庚戌,月犯心后星。己亥,太白入斗中。十二月,彗星起天苑南,东北指,长六七尺,色苍白。月犯心后星,不利子。心为宋。五月丁酉,沛王牙薨。太白入斗中,为贵相凶。天苑为外军,彗星出其南为外兵。是后使羌、氐讨贼李贵,又使乌桓击鲜卑,又使中郎将任尚、护羌校尉马贤击羌,皆降。 按《杨厚传》:厚父统为光禄大夫。厚少学统业,精力思述。初,安帝永初二年,太白入北斗。时统为侍中,厚随在京师。朝廷以问统,统对年老耳目不明,子厚晓读图书,粗识其意。邓太后使中常侍承制问之,厚对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各还本国。太后从之,星寻灭不见。 按《古今注》:三月壬寅,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中。
永初四年二月,月犯轩辕。六月,客星见,太白入鬼。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六月丙子,客星大如李,苍白,芒气长二尺,西南指上阶星。癸酉,太白入舆鬼。指上阶,为三公。后太尉、张敏免官。太白入舆鬼,为将凶。后中郎将任尚坐赃千万,槛车徵,弃市。 按《古今注》:二月丙寅,月犯轩辕大星。
永初五年夏六月,太白昼见,经天。
元初元年三月,荧惑入鬼。
元初二年九月,荧惑入鬼。
元初三年三月,荧惑入鬼。五月,太白入毕。七月,岁星入鬼,太白犯太微。十一月,客星见虚危。
元初四年正月,岁星留鬼中,太白昼见,入鬼,辰星入鬼,又犯岁星。六月,荧惑入鬼。九月,太白入南斗。元初五年三月,镇星犯钺。五月,辰星犯质,太白犯钺。元初六年四月,太白、荧惑、镇星入鬼,太白犯执法。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永初五年六月辛丑,太白昼见,经天。元初元年三月癸酉,荧惑入舆鬼。二年九月辛酉,荧惑入舆鬼。三年三月,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口。七月甲寅,岁星入舆鬼。闰月己未,太白犯太微左执法。十一月甲午,客星见西方,己亥在虚、危,南至胃、昴。四年正月丙戌,岁星留舆鬼中。乙未,太白昼见丙上。四月壬戌,太白入舆鬼中。己巳,辰星入舆鬼中。五月己卯,辰星犯岁星。六月丙申,荧惑入舆鬼中,戊戌,犯舆鬼大星。九月辛巳,太白入南斗口中。五年三月丙申,镇星犯东井钺星。五月庚午,辰星犯舆鬼质星。丙戌,太白犯钺星。六年四月癸丑,太白入舆鬼。六月丙戌,荧惑在舆鬼中。丁卯,镇星在舆鬼中。辛巳,太白犯左执法。自永初五年到永宁,十年之中,太白一昼见经天,再入舆鬼,一守毕,再犯左执法,入南斗,犯钺星。荧惑五入舆鬼。镇星一犯东井钺星,一入舆鬼。岁星、辰星再入舆鬼。凡五星入舆鬼中,皆为死丧。荧惑、太白甚犯钺、质星为诛戮。斗为贵将。执法为近臣。客星在虚、危为丧,为哭泣。昴、毕为边兵,又为狱事。至建光元年三月癸巳,邓太后崩;五月庚辰,太后兄车骑将军骘等七侯皆免官,自杀,是其应也。
延光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延光二年八月,荧惑出太微端门。
延光三年二月,太白犯昴。五月,入毕。九月,镇星犯左执法。
延光四年,太白入鬼。六月,出太微。九月,入斗。十一月,客星见天市。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延光二年八月己亥,荧惑出太微端门。三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昴。五月癸丑,太白入毕。九月壬寅,镇星犯左执法。四年,太白入舆鬼中。六月壬辰,太白出太微。九月甲子,太白入斗口中。十一月,客星见天市。荧惑出太微,为乱臣。太白犯昴、毕,为边兵,一曰大人当之。镇星犯左执法,有诛臣。太白入舆鬼中,为大丧。太白出太微,为中宫有兵;入斗口,为贵将相有诛者。客星见天市中,为贵丧。是时大将军耿宝、中常侍江京、樊丰、小黄门刘安与阿母王圣、圣子女永等并构谮太子保,并恶太子乳母男、厨监邴吉。三年九月丁酉,废太子为济阴王,以北乡侯懿代。杀男、吉,徙其父母妻子日南。四年三月丁卯,安帝巡狩,从南阳还,道寝疾,至叶崩,阎后与兄卫尉显、中常侍江京等共隐匿,不令群臣知上崩,遣司徒刘喜等分诣郊庙,告天请命,载入北宫。庚午夕发丧,尊阎氏为太后。北乡侯懿病薨,京等又不欲立保,白太后,更徵诸王子择所立。中黄门孙程、王国、王康等十九人,共合谋诛显、京等,立保为天子,是为孝顺皇帝。皆奸人强臣狂乱王室,其于死亡诛戮,兵起宫中,是其应。
顺帝永建元年二月,客星入太微。五月,入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永建元年二月甲午,客星入太微。五月甲子,月入斗。《李氏家书》曰:时天有变气,李合上书谏曰:臣闻天不言县象以示吉凶,挺灾变异以为谴诫。昔齐桓公遭虹贯斗、牛之变,纳管仲之谋,令齐去妇,无近妃宫。桓公听用,齐以大安。赵有尹史,见月生齿。龁毕大星,占有兵变。赵君曰:天下共一毕,知为何国也。下史于狱。其后公子牙谋弑君,血书端门,如史所言。乃月十三日,有客星气象彗孛,历天市、梗河、招摇、枪、棓,十六日入紫宫,迫北辰,十七日复过文昌、泰陵,至天船、积水间,稍微不见。客星一占曰:鲁星历天市者为谷贵,梗河三星备非常,泰陵八星为凶丧,紫宫、北辰为至尊。如占,恐宫庐之内有兵丧之变,千里之外有非常暴逆之忧。鲁星不得过历尊宿,行度从疾,应非一端,恐复有如王阿母母子贱妾之欲居帝旁耗乱政事者。诚令有之,宜当抑远,饶足以财。王者权柄及爵禄,人天所重慎,诚非阿妾所宜干豫,天故挺变,明以示人。如不承慎,祸至变成,悔之靡及也。
永建二年二月,太白昼见。闰月,又昼见。八月,荧惑入舆鬼。九月,白气从北落师门至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癸未,太白昼见三十九日。闰月乙酉,太白昼见东南维四十一日。八月乙巳,荧惑入舆鬼。太白昼见,为强臣。荧惑为凶。舆鬼为死丧。质星为诛戮。是时中常侍高梵、张防、将作大匠翟酺、尚书令高堂芝、仆射张敦、尚书尹就、郎姜述、杨凤等,及兖州刺史鲍就、使匈奴中郎张国、金城太守张笃、敦煌太守张朗,相与交通,漏泄,就、述弃市,梵、防、酺、芝、敦、凤、就、国皆抵罪。又定远侯班始尚阴城公主坚得,𩰚争杀坚得,坐要斩马市,同产皆弃市。 按《古今注》: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气,广三尺,长十馀丈,从北落师门南至斗。
永建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六月甲子,太白昼见。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建四年三月癸丑,月犯心后星。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建五年闰月,太白昼见。夏,荧惑守氐。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五年闰月庚子,太白昼见。 又按《古今注》:五年夏,荧惑守氏,诸侯有斩者。是冬,班始腰斩马市。
永建六年四月,荧惑入太微。十月,太白昼见。十二月,客星见牵牛。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四月,荧惑入太微中,犯左、右执法西北方六寸所。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十二月壬申,客星芒气长二尺馀,西南指,色苍白,在牵牛六度。客星芒气白为兵。牵牛为吴、越。后一年,会稽海贼曾于等千馀人烧句章,杀长吏,又杀鄞、鄮长,取官兵,拘杀吏民,攻东部都尉;扬州六郡逆贼章何等称将军,犯四十九县,大劫略吏民。 按《古今注》:六年,彗星出于斗,牵牛灭于虚危。虚危,为齐。牵牛,吴越。故海贼浮于会稽山,贼捷于济南。
阳嘉元年闰月,客星见天苑,诏以选举,不得其人。归任三司,太白,岁星合于房。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闰月戊子,客星出天苑。辛卯,诏曰:间者以来,吏政不勤,故灾咎屡臻,盗贼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选举不实,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书歌股肱,诗刺三事。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其简序先后,情覈高下,岁月之次,文武之宜,务存厥衷。 按《天文志》:闰月戊子,客星气白,广二尺,长五丈,起天苑西南。主马牛,为外军,色白为兵。是时,敦煌太守徐白使疏勒王盘等兵二万人入于寘界,虏掠斩首三百馀级。乌桓校尉耿晔使乌桓亲汉都尉戎末瘣等出塞,钞鲜卑,斩首,获生口财物;鲜卑怨恨,钞辽东、代郡,杀伤吏民。是后,西戎、北狄为寇害,以马牛起兵,马牛亦死伤于兵中,至十馀年乃息。 按《郎顗传》:阳嘉元年,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心。阳嘉二年,荧惑失度。四月、五月、十一月,太白昼见。十二月,月犯太白。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昼见。五月癸巳,又昼见。十一月辛未,又昼见。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 按《郎顗传》:二年,荧惑失度,盈缩往来,涉历舆鬼,环绕轩辕。
阳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昼见。四月乙卯,太白荧惑入舆鬼。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和元年五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大星。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和二年五月,太白昼见。八月,荧惑犯南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八月庚子,荧惑犯南斗。按《天文志》:五月戊申,太白昼见。八月庚子,荧惑犯南斗。斗为吴。明年五月,吴郡太守行丞事羊珍与越兵弟叶、吏民吴铜等二百馀人起兵反,杀吏民,烧官亭民舍,攻太守府。太守王衡距守,吏兵格杀珍等。又江贼蔡伯流等数百人攻广陵、九江,烧城郭,杀都长。永和三年二月,太白昼见,有流星东行。三月、六月、八月,太白皆昼见。闰月,辰星入鬼,荧惑入太微,太白昼见。十二月,月犯轩辕。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二月戊子,太白犯荧惑。按《天文志》:二月辛巳,太白昼见,戊子,在荧惑西南,光芒相犯。辛丑,有流星大如斗,从西北东行,长八九尺,色赤黄,有声隆隆如雷。三月壬子,太白昼见。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乙卯,太白昼见。闰月甲寅,辰星入舆鬼。己酉,荧惑入太微。乙卯,太白昼见。太白者,将军之官,又为西州。昼见,阴盛,与君争明。荧惑与太白相犯,为兵丧。流星为使,声隆隆,怒之象也。辰星入舆鬼,为大臣有死者。荧惑入太微,乱臣在廷中。是时,大将军梁商父子秉势,故太白常昼见也。其四年正月,祀南郊,夕牲,中常侍张逵、蘧政、阳定、内署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与中常侍曹腾、孟贲争权,白帝言腾、贲与商谋反,矫诏命收腾、贲,贲自解说,顺帝寤,解腾、贲缚。逵等自知事不从,各奔走,或自刺,解貂蝉投草中逃亡,皆得免。其六年,征西将军马贤击西羌于北地射姑山下,父子为羌所没杀,是其应也。 按《古今注》:十二月丁卯,月犯轩辕大星。
永和四年,荧惑入南斗。
永和五年四月,太白昼见。八月,荧惑入太微。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壬午,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五年四月戊午,太白昼见。八月己酉,荧惑入太微。斗为贵相,为扬州,荧惑犯入之为兵丧。其六年,大将军商薨。九江、丹阳贼周生、马勉等起兵攻没郡县。梁氏又专权于天庭中。永和六年二月,彗星见营室。五月、十一月,太白昼见。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六年二月丁巳,有星孛于营室。
按《天文志》:二月丁巳,彗星见东方,长六七尺,色青
白,西南指营室及坟墓星。丁丑,彗星在奎一度,长六
尺,癸未昏见,西北历昴、毕,甲申,在东井,遂历舆鬼、柳、七星、张,光炎及三台,至轩辕中灭。营室者,天子常宫。坟墓主死。彗星起而在营室、坟墓,不出五年,天下有大丧。后四年,孝顺帝崩。昴为边兵,又为赵。羌周马父子后遂为寇。又刘文劫清河相谢皓,欲立王蒜为天子,皓不听,杀皓,王闭门距文,官兵捕诛文,蒜以恶人所劫,废为尉氏侯,又徙为犍阳都乡侯,薨,国绝。历东井、舆鬼为秦,皆羌所攻钞。炎及三台,为三公。是时,太尉杜乔及故太尉李固为梁冀所陷入,坐文书死。及至注、张为周,灭于轩辕中为后宫。其后懿献后以忧死,梁氏被诛,是其应也。 按《古今注》:五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午,太白昼见。
汉安元年二月,岁星在太微。八月,月犯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汉安元年二月壬午,岁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入南斗魁中。汉安二年正月,太白昼见。五月,辰犯舆鬼,日入斗。六月,荧惑犯镇星。七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六月乙丑,荧惑犯镇星。按《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昼见。五月丁亥,辰星犯舆鬼。六月乙丑,荧惑光芒犯镇星。七月甲申,太白昼见。辰星犯舆鬼为大丧。荧惑犯镇星为大人忌。明年八月,孝顺帝崩,孝冲明年正月又崩。 按《古今注》:五月丙辰,月入斗中。
冲帝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冲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质帝本初元年三月,月入南斗,荧惑入鬼。四月,太白入鬼。五月,又犯荧惑。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本初元年三月癸丑,荧惑入舆鬼。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皆为大丧。五月庚戌,太白犯荧惑,为逆谋。闰月一日,孝质帝为梁冀所鸩,崩。 按《古今注》:三月丁丑,月入南斗。
桓帝建和元年,荧惑犯鬼质。
建和二年,荧惑入舆鬼。
建和三年五月,太白入太微,荧惑入东井。八月,镇星犯舆鬼,彗星见天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建和元年八月壬寅,荧惑犯舆鬼质星。
二年二月辛卯,荧惑行在舆鬼中。三年五月己丑,太白行入太微右掖门,留十五日,出端门。丙申,荧惑入东井。八月己亥,镇星犯舆鬼中南星。乙丑,彗星芒长五尺,见天市中,东南指,色黄白,九月戊辰不见。荧惑犯舆鬼为死丧,质星为戮臣,入太微为乱臣。镇星犯舆鬼为丧。彗星见天市中为质贵人。至和平元年十二月甲寅,梁太后崩,梁冀益骄乱矣。 按《爰延传》:延拜大鸿胪。帝以延儒生,常特宴见。时太史令上言客星经帝坐,帝密以问延。延因上封事曰:臣闻天子尊无为上,故天以为子,位临臣庶,威重四海。动静以理,则星辰顺序;意有邪僻,则晷度错违。陛下以河南尹邓万有龙潜之旧,封为通侯,恩重公卿,惠丰宗室。加顷引见,与之对博,上下媟黩,有亏尊严。臣闻之,帝左右者,所以咨政德也。故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与也。昔宋闵公与彊臣共博,列妇人于侧,积此无礼,以致大灾。武帝与幸臣李延年、韩嫣同卧起,尊爵重赐,情欲无厌,遂生骄淫之心,行不义之事,卒延年被戮,嫣伏其辜。夫爱之则不觉其过,恶之则不知其善,所以事多放滥,物情生怨。故王者赏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邪臣惑君,乱妾危主,以非所言则悦于耳,以非所行则玩于目,故令人君不能远之。仲尼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盖圣人之明戒也。昔光武皇帝与严光俱寝,上天之异,其夕即见。夫以光武之圣德,严光之高贤,君臣合道,尚降此变,岂况陛下今所亲幸,以贱为贵,以卑为尊哉。唯陛下远谗谀之人,纳謇謇之士,除左右之权,寤宦官之敝。使积善日熙,佞恶消殄,则乾灾可除。帝省其奏。
元嘉元年春二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永兴二年,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二月,诏曰:比者星辰缪越,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按《天文志》:闰月,太白昼见。时上幸后宫采女邓猛,明年,封猛兄演为南顿侯。后四岁,梁皇后崩,猛立为皇后,恩宠甚盛。
永寿元年三月,镇星逆行入太微。七月,辰星入太微。八月,荧惑入太微。九月,流星昼见,荧惑犯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寿元年三月丙申,镇星逆行入太微中,七十四日去左掖门。七月己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左掖门。八月己巳,荧惑入太微,二十一日出端门。太微,天子廷也。镇星为贵臣妃后,逆行为匿谋。辰星入太微为大水,一曰后宫有忧。是岁雒水溢至津门,南阳大水。荧惑留入太微中,又为乱臣。是时梁氏专政。九月己酉,昼有流星长二尺所,色黄白。癸巳,荧惑犯岁星,为奸臣谋,大将戮。
永寿二年六月,辰星入太微伏。八月,太白犯轩辕。永寿三年四月,荧惑入东井。七月,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甲寅,辰星入太微,遂伏不见。辰星为水,为兵,为妃后。八月戊午,太白犯轩辕大星,为皇后。其三年四月戊寅,荧惑入东井口中,为大臣有诛者。其七月丁丑,太白犯心前星,为大臣。后二年四月,懿献皇后以忧死。大将军梁冀使太仓令秦宫刺杀议郎邴尊,又欲杀邓后母宣,事觉,桓帝收冀及妻寿襄城君印绶,皆自杀。诛诸梁及孙氏宗族,或徙边。是其应也。
延熹四年三月,荧惑犯鬼质。五月,客星见营室,至心转为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延熹四年春三月甲寅,荧惑犯舆鬼质星。五月辛酉,客星在营室,稍顺行,生芒长五尺所,至心一度,转为彗。荧惑犯舆鬼质星,大臣有戮死者。五年十月,南郡太守李肃坐蛮夷贼攻盗郡县,取财物一亿以上,入府取铜虎符,肃背敌走,不救城郭;又监黎阳谒者燕乔坐赃,重泉令彭良杀无辜,皆弃市。京兆虎牙都尉宋谦坐赃,下狱死。客星在营室至心作彗,为大丧。后四年,邓太后以忧死。
按《汉中士女志》: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延熹二年,梁冀诛。后月,经阳道晕,五车史官上书:昔有大星升汉而西捲舌,扬芒迫月,荧惑犯帝座,则有大臣枉诛,星在西方太尉固应之,今晕如之,宜有赦命录,其遗嗣以除此异,于是下赦,燮得返旧四府并辟。
延熹六年十一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十一月,太白昼见,时邓后家贵盛。
延熹七年三月,扶风鄠皆陨石。七月,辰星犯岁星。八月,荧惑犯鬼质,岁星犯轩辕。十月,太白犯房辰,犯太白。十二月,荧惑犯轩辕。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七年三月癸亥,陨石于鄠。 按《天文志》:陨石右扶风一,鄠又陨石二,皆有声如雷。七月戊辰,辰星犯岁星。八月庚戌,荧惑犯舆鬼质星。庚申,岁星犯轩辕大星。十月丙辰,太白犯房北星。丁卯,辰星犯太白。十二月乙丑,荧惑犯轩辕第二星。辰星犯岁星为兵。荧惑犯质星有戮臣。岁星犯轩辕为女主忧。太白犯房北星为后宫。其八年二月,太仆南乡侯左胜以罪赐死,胜弟中常侍上蔡侯悹、北乡侯党皆自杀。癸亥,皇后邓氏坐执左道废,迁于祠宫死,宗亲侍中泚阳侯邓康、河南尹邓万、越骑校尉邓弼、虎贲中郎将安乡侯邓鲁、侍中监羽林左骑邓德、右骑邓寿、昆阳侯邓统、淯阳侯邓秉、议郎邓循皆系暴室,万、鲁死,康等免官。又荆州刺史芝、交阯刺史葛祗皆为贼所拘略,桂阳太守任引背敌走,皆弃市,荧惑犯舆鬼质星之应也。
延熹八年五月,太白犯鬼质,荧惑入太微。闰月,太白犯心。十月,岁星犯左执法。十一月,岁星入太微。延熹九年正月,岁星入太微。六月,太白入鬼。七月,荧惑入鬼。九月,荧惑入太微。
永康元年正月,荧惑逆入太微,出端门。七月,太白经天,又犯心前星。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延熹八年五月癸酉,太白犯舆鬼质星。壬午,荧惑入太微右执法。闰月己未,太白犯心前星。十月癸酉,岁星犯左执法。十一月戊午,岁星入太微,犯左执法。九年正月壬辰,岁星入太微中,五十八日出端门。六月壬戌,太白行入舆鬼。七月乙未,荧惑行舆鬼中,犯质星。九月辛亥,荧惑入太微西门,积五十八日。永康元年正月庚寅,荧惑逆行入太微东门,留太微中,百一日出端门。七月丙戌,太白昼见经天。太白犯心前星,太白犯舆鬼质星有戮臣。荧惑入太微为贼臣。太白犯心前星为兵丧。岁星入太微犯左执法,将相有诛者。岁星入守太微五十日,占为人主。太白、荧惑入舆鬼,皆为死丧,又犯质星为戮臣。荧惑留太微中百一日,占为人主。太白昼见经天为兵,忧在大人。其九年十一月,太原太守刘瓆、南阳太守成琎皆坐杀无辜,荆州刺史李隗为贼所拘,尚书郎孟珰坐受金漏言,皆弃市。永康元年十二月丁丑,桓帝崩,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尚书令尹勋、黄门令山冰等皆枉死,太白犯心,荧惑留守太微之应也。
灵帝建宁元年,太白入太微。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宁元年六月,太白在西方,入太微,犯西蕃南头星。太微,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大臣伏诛。其八月,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谋欲尽诛诸宦者;其九月辛亥,中常侍曹节、长乐五官史朱瑀觉之,矫制杀蕃、武等,家属徙日南北景。
熹平元年,荧惑入南斗中。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熹平元年十月,荧惑入南斗中。占曰:荧惑所守为兵乱。斗为吴。其十一月,会稽贼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昭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
熹平二年四月,流星出文昌。八月,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有星出文昌,入紫宫,蛇行,有首尾无身,赤色,有光照垣墙。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辛未,白气如一匹练,冲北斗第四星。占曰:文昌为上将贵相。太白犯心前星,为大臣。后六年,司徒刘群为中常侍曹节所谮,下狱死。白气冲北斗为大战。明年冬,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寅,攻盗贼苴康,斩首数千级。
光和元年四月,流星犯轩辕。八月,彗星出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八月,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四月癸丑,流星犯轩辕第二星,东北行
入北斗魁中。八月,彗星出亢北,入天市中,长数尺,稍长至五六丈,赤色,经历十馀宿,八十馀日,乃消于天菀中。流星为贵使,轩辕为内宫,北斗魁主杀。流星从轩辕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将出,有伐杀也。至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上遣中郎将皇甫嵩、朱俊等征之,斩首十馀万级。彗除天市,天帝将徙,帝将易都。至初平元年,献帝迁都长安。
光和三年,冬彗星出狼、弧。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三年闰月,有星孛于狼、弧。 按《天文志》:冬,彗星出狼、弧,东行至于张乃去。张为周地,彗星犯之为兵乱。后四年,京都大发兵击黄巾贼。光和五年四月,荧惑在太微。七月,彗出三台。十月,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太微。按《天文志》:四月,荧惑在太微中,守屏。七月,彗星出三台下,东行入太微,至太子、幸臣,二十馀日而消。十月,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相去各五六寸,如连珠。占曰:荧惑在太微为乱臣。是时中常侍赵忠、张让、郭胜、孙璋等,并为奸乱。彗星入太微,天下易主。至中平六年,宫车宴驾。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为丧。虚,齐地。明年,琅邪王据薨。
光和 年,国皇星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光和中,国皇星东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状,十馀日不见。占曰:国皇星为内乱,外内有兵丧。其后黄巾贼张角烧州郡,朝廷遣将讨平,斩首十馀万级。中平六年,宫车晏驾,大将军何进令司隶校尉袁绍私募兵千馀人,阴跱雒阳城外,窃呼并州牧董卓使将兵至京都,共诛中官,对战南、北宫阙下,死者数千人,燔烧宫室,迁都西京。及司徒王允与将军吕布诛卓,卓部曲将郭汜、李傕旋兵攻长安,公卿百官吏民战死者且万人。天下之乱,皆自内发。
中平二年,客星出南门。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中平二年十月癸亥,客星出南门中,大如半筵,五色喜怒稍小,至后年六月消。占曰:为兵。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中官,大将军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数千人。
中平三年四月,荧惑守心。十月,月食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荧惑逆行守心后星。十月戊午,月食心后星。占曰:为大丧。后三年而灵帝崩。
中平五年二月,彗星出奎。六月,客星出贯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二月,有星孛于紫宫。 按《天文志》:二月,彗星出奎,逆行入紫宫,后三出,六十馀日乃消。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碗,出贯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彗除紫宫,天下易主。客星入天市,为贵人丧。明年四月,宫车晏驾。
中平 年夏,流星起河鼓,入天市,抵宦者。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中平中夏,流星赤如火,长三丈,起河鼓,入天市,抵触宦者星,色白,长二三丈,后尾再屈,食顷乃灭,状似枉矢。占曰:枉矢流发,其宫射,所谓矢当直而枉者,操矢者邪枉人也。中平六年,大将军何进谋尽诛中官,于省中杀进:俱两破灭,天下由此遂大坏乱。
中平六年,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戊辰犯心中大星。其日未冥四刻,大将军何进于省中为诸黄门所杀。己巳,车骑将军何苗为进部曲将吴匡所杀。
献帝初平元年冬十一月庚戌,镇星、荧惑、太白合于尾。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初平二年九月,蚩尤旗见,角、亢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蚩尤旗见,长十馀丈,色白,出角、亢之南。占曰:蚩尤旗见,则主征伐四方。其后丞相曹公征讨天下且三十年。初平四年六月,天狗西北行。十月,孛星出两角间。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四年六月辛丑,天狗西北行。冬十月辛丑,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十月,孛星出两角间,东北行入天市中而灭。占曰:彗除天市,天帝将徙,帝将易都。是时上在长安,后二年东迁,明年七月,至雒阳,其八月,曹公迎上都许。
兴平二年冬十月壬寅,有赤气贯紫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五年冬十月,有星孛于大梁。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辛亥,有星孛于大梁,冀州分也。时袁绍在冀州。其年十一月,绍军为曹公所破。七年夏,绍死,后曹公遂取冀州。建安九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舆鬼,入轩辕太微。
建安十一年春正月,有星孛于北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正月,有星孛于北斗,首在斗中,尾贯紫宫,及北辰。占曰:彗星扫太微宫,人主易位。其后魏文帝受禅。
建安十二年冬十月,有星孛于鹑尾。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荆州分也,时荆州牧刘表据荆州,时益州从事周群,以荆州牧将死而失土。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将伐荆州,琮惧,举军诣公降。建安十七年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诸侯。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诸侯。周群以为西方专据土地者,皆将失土。是时益州牧刘璋据益州,汉中太守张鲁别据汉中,韩遂据凉州,宋建别据枹罕。明年冬,曹公遣偏将击凉州。十九年,获宋建;韩遂逃于羌中,病死。其年秋,璋失益州。二十年秋,曹公攻汉中,鲁降。
建安十八年秋,岁、镇、荧惑俱入太微。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八年秋,岁星、镇星、荧惑俱入太微,逆行留守帝坐百馀日。占曰:岁星入太微,人主改。
建安二十二年冬,有星孛于东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二十三年三月,孛星见东方。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三月,孛星晨见东方二十馀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占曰:除旧布新之象也。
后主景曜元年,景星见。
按《三国蜀志·后主传》:景曜元年,姜维还成都,史官言景星见,于是大赦,改年。
魏
文帝黄初三年,客星见太微。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黄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见太微左掖门内。占曰:客星出太微,国有兵丧。十月,帝南征孙权。是后,累有征役。黄初四年三月,月犯心。六月,太白昼见。十一月,月晕北斗。十二月,月犯心。
按《魏志·文帝本纪》: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中央大星。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
天王位,王者恶之。六月甲申,太白昼见。案刘向五纪论曰:太白少阴,弱,不得专行,故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经天则昼见,其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王;强国弱,小国强。是时孙权受魏爵号,而称兵距守。其十二月丙子,月犯心大星。占同上。 按《宋书·天文志》:十一月 月晕北斗。占曰:有大丧,赦天下。七年五月,文帝崩,明 即位,大赦天下。
黄初五年十月,太白昼见,岁星入太微。十一月,太白又昼见。
按《魏志·文帝本纪》:五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 按《晋书·天文志》: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占同上。又岁星入太微逆行,积百四十九日乃出。占曰:五星入太微,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一曰:有赦至。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按《宋书·天文志》:十一月辛卯,太白又昼见。
黄初六年五月,荧惑入太微,与岁星俱犯右执法。十月,有星孛少微。
按《魏志·文帝本纪》:六年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 按《晋书·天文志》: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至壬申,与岁星相及,俱犯右执法,至癸酉乃出。占曰: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又曰:月、五星犯左右执法,大臣有忧。一曰:执法者诛,金、火尤甚。十一月,皇子东武阳王鉴薨。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四月,征南大将军夏侯尚薨。五月,帝崩。蜀记称明帝问黄权曰:天下鼎立,何地为正。对曰:当验天文。往者荧惑守心而文帝崩,吴、蜀无事,此其验也。案三国史并无荧惑守心之文,疑是入太微。八月,吴遂围江夏,寇襄阳,大将军宣帝救襄阳,斩吴将张霸等,兵丧更王之应也。
又按《志》:十月乙未,有星孛于少微,历轩辕。占为兵
丧,除旧布新之象。时帝军广陵,辛丑,亲御甲冑观兵。明年五月,帝崩。
明帝太和四年,太白犯岁星。
按《魏志·明帝本纪》:太和四年十一月,太白犯岁星。按《晋书·天文志》:十一月壬戌,太白犯岁星。占曰:太白犯五星,有大兵。五年三月,诸葛亮以大众寇天水。时宣帝为大将军,距退之。
太和五年五月,荧惑犯房。十一月,月犯轩辕。十二月,月犯填星。
按《魏志·明帝本纪》:五年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十二月甲辰,月犯填星。 按《晋书·天文志》:五月,荧惑犯房。占曰:房四星,股肱臣将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将相有忧。其七月,车骑将军张合追诸葛亮,为亮所害。十二月,太尉华歆薨。其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
太和六年三月,月犯轩辕。十一月,太白昼见,有星孛于太微。
按《魏志·明帝本纪》:六年三月乙亥,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按《晋书·天文志》:三月乙亥,月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南斗,遂历八十馀日,恒见。占曰:吴有兵。明年,孙权遣张弥等将兵万人,锡授公孙文懿为燕王,文懿斩弥等,虏其众。青龙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又按《志》:十一月景寅,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占曰:为兵丧。甘氏曰:孛彗所当之国,是受其殃。翼又楚分野,孙权封略也。明年,权有辽东之败。又明年,诸葛亮入秦川。孙权发兵,缘江淮屯要冲,权自围新城以应亮,天子东征权。
青龙二年二月,太白犯荧惑。十月,月犯镇星,又犯太白。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二年二月乙未,太白犯荧惑。五月,太白昼见。十月乙丑,月犯填星及轩辕。戊寅,月犯太白。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己未,太白犯荧惑。占曰:大兵起,有大战。是年四月,诸葛亮据渭南,吴亦起兵应之,魏东西奔命。 又按《志》:十月己丑,月又犯填星。占同上。戊寅,月犯太白。占曰:人君死,又为兵。景初元年七月,公孙懿叛。二年正月,遣宣帝讨之。三年正月,天子崩。
青龙三年三月,月犯舆鬼。五月,太白昼见。六月,填星犯井钺。太白又犯之。七月,月犯键闭,填星犯井。十月,太白昼见。是岁,有长星西南流。
按《魏志·明帝本纪》: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辛卯,月犯舆鬼。〈按《宋志》俱作二年〉舆鬼,主斩杀。占曰:人多病,国有忧。又曰:大臣忧。是年夏及冬,大疫。四年五月,司徒董昭薨。其五月丁亥,太白昼见,积三十馀日以晷度,推之非秦魏,则楚也。是时,诸葛亮据渭南,宣帝与相持;孙权寇合肥,又遣陆议、孙昭等入淮沔,天子亲东征。蜀本秦地,则为秦魏及楚兵悉起矣。其七月己巳,月犯键闭。占曰:有火灾。三年七月,崇华殿灾。三年六月丁未,填星犯井钺。戊戌,太白又犯之。占曰:凡月、五星犯井钺,悉为兵灾。一曰:斧钺用,大臣诛。七月己丑,填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填星入井,大人忧。行近距,为行阴。其占曰:大水,五谷不成。景初元年夏,大水,伤五谷。其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在尾,历二百馀日,恒昼见。占曰:尾为燕,有兵。十二月戊辰,月犯钩钤。占曰:王者忧。 又按《志》:蜀后主建兴十三年,〈按《宋志》作十二年〉诸葛亮帅大众伐魏,屯于渭南。有长星赤而芒角,自东北西南流,投亮营,三投再还,往大还小。占曰:两军相当,有大流星来走军上及坠军中者,皆破败之徵也。九月,亮卒于军,焚营而退,群帅交怨,多相诛残。
青龙四年闰正月,填星犯井钺。三月,犯东井,太白昼见。五月,太白犯毕。七月,犯轩辕。十月,有星孛于大辰,犯宦者天纪。
按《魏志·明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太白复昼见,月犯太白,又犯轩辕一星,入太微而出。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乙酉,又孛于东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见,犯宦者天纪星。 按《高堂隆传》:是岁,有星孛于大辰。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兴戎军国之费,所尽略齐。民不堪命,皆有怨怒。《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舆人作颂,则向以五福,民怒吁嗟,则威以六极,言天之赏罚,随民言,顺民心也。是以临政务在安民为先,然后稽古之化,格于上下,自古及今,未尝不然也。夫采椽卑宫,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风也;玉台琼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之宫室,实违礼度,乃更建立九龙,华饰过前。天彗章灼,始起于房心,犯帝座而干紫微,此乃皇天子爱陛下,是以发教戒之象,始卒皆于尊位,殷勤郑重,欲必觉寤陛下;斯乃慈父恳切之训,宜崇孝子祗耸之礼,以率先天下,以昭示后昆,不宜有忽,以重天怒。 按《晋书·天文志》:闰正月己巳,填星犯井钺。三月癸卯,填星犯东井。己巳,太白与月加景昼见。五月壬寅,太白犯毕左股第一星。占曰:毕为边兵,又主刑罚。九月,凉州塞外胡阿毕师使侵犯诸国,西域校尉张就讨之,斩首捕虏万计。其年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景初元年,皇后毛氏崩。 又按《志》: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长三尺。乙酉,又孛于东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见,犯宦者天纪星。占曰:大辰为天王,天下有丧。刘向五纪论曰:春秋,星孛于东方,不言宿者,不加宿也。宦者在天市,为中外有兵。天纪为地震,孛彗主兵丧。景初元年六月,地震。九月,吴将朱然围江夏。皇后毛氏崩。二年正月,讨公孙文懿。三年正月,明帝崩。
景初元年二月,月犯房。七月,太白昼见。十月,月犯荧惑。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七月辛卯,太白昼见。十月丁未,月犯荧惑。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占曰:将军有忧。其七月,司徒陈矫薨。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其七月辛卯,太白昼见,积二百八十馀日。时公孙文懿自立为燕王,署置百官,发兵拒守,宣帝讨灭之。 又按《志》:十月丁未,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
景初二年二月,月犯心。五月,又犯心。八月,彗星见张,有星北流。十月,月犯箕,客星见危。十一月,又犯心。按《魏志·明帝本纪》:二年二月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八月癸丑,有彗星见张宿。十一月,月犯心中央大星。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己丑,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
大星。五月乙亥,月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案占曰:王者恶之。犯前星,太子有忧。三年正月,帝崩。太子立,卒见废。其年十月甲午,月犯箕。占曰:将军死。正始元年四月,车骑将军黄权薨。其闰十一月癸丑,月犯心中央大星。 又按《志》:八月,彗星见张,长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灭。占同上。张,周分野。十月癸巳,客星见危,逆行,在离宫北、腾蛇南。甲辰,犯宗星。己酉,灭。占曰:客星所出有兵丧。虚危为宗庙,又为坟墓。客星近离宫,则宫中将有大丧,就先君于宗庙之象也。三年正月,帝崩。 又按《志》:宣帝围公孙文懿于襄平。八月景寅夜,有大流星长数十丈,白色有芒鬣,从首山东北流,坠襄平城东南。占曰:围城而有流星来走城上及坠城中者破。又曰:星坠,当其下有战场。又曰:凡星所坠,国易姓。九月,文懿突围走,至星坠所被斩,屠城,坑其众。
齐王正始元年四月,月犯昴。十月,又犯之,彗星见西方,犯太白羽林。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正始元年四月戊午,月犯昴东头第一星。十月庚寅,月又犯昴北第四星。占曰:月犯昴,胡不安。二年六月,鲜卑阿妙儿等寇西方,燉煌太守王延破之,斩二万馀级。三年,又斩鲜卑大帅及千馀级。 又按《志》:十月乙酉,彗星见西方,在尾,长二丈,拂牵牛,犯太白。十一月甲子,进犯羽林。占曰:尾为燕,又为吴,牛亦吴越之分。太白为上将,羽林中军兵。为吴越有丧,中军兵动。二年五月,吴遣三将寇边。吴太子登卒。六月,宣帝讨诸葛恪于皖。太尉满宠薨。
正始二年,月犯舆鬼。
正始三年,月犯舆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九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北星。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占曰:有钱令。一曰:大臣忧。三年二月,太尉满宠薨。四年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钱各有差。
正始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是月,宣帝讨诸葛恪,恪弃城走。五年二月,曹爽征蜀。
正始五年,填星犯亢。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年十一月癸巳,填星犯亢距星。占曰:诸侯有失国者。正始六年,彗星见七星。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六年八月戊午,彗星见七星,长二尺,色白,进至张,积二十三日灭。
正始七年七月,月犯角,荧惑犯毕。十一月,彗见于轸。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七年七月丁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左将军死。七月乙亥,荧惑犯毕距星。占曰:有边兵。一曰:刑罚用。 又按《志》:十一月癸亥,彗又见轸,长一尺,积百五十六日灭。正始九年正月,月犯亢。三月,彗见于昴。七月,又见翼轸,填犯键闭。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九年正月辛亥,月犯亢南星。占曰:兵起。一曰:将军死。七月癸丑,填犯键闭。占曰:王者不宜出宫下殿。嘉平元年,天子谒陵,宣帝奏诛曹爽等。天子野宿,于是失势。 又按《志》:三月,彗又见昴,长六尺,色青白,芒西南指。七月,又见翼,长二尺,进至轸,积四十二日灭。案占曰:七星张为周分野,翼轸为楚,昴为赵魏。彗所以除旧布新,主兵丧也。嘉平元年,宣帝诛曹爽兄弟及其党与,皆夷三族,京师严兵。三年,诛楚王彪,又袭王淩于淮南。淮南,东楚也。魏诸王幽于邺。
嘉平元年正月,太白袭月。六月,犯东井。四月,犯舆鬼。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嘉平元年正月甲午,太白袭月。宣帝奏永宁太后废曹爽等。又按《志》:六月壬戌,太白犯东井距星。占曰:国失政,
大臣为乱。四月辛巳,太白犯舆鬼。占曰:大臣诛。一曰:兵起。
嘉平二年三月,太白犯井。五月,荧惑入南斗。十二月,月犯舆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王淩传》:二年,荧惑守南斗,淩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三年春,吴贼塞涂水。淩欲因此发,大严诸军,表求讨贼;诏报不听。淩阴谋滋甚,遣将军杨弘以废立事告兖州刺史黄华,华、弘连名以白太傅司马宣王。宣王乘水道讨淩。淩自知势穷,乃乘船单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谢罪,送印绶、节钺。军到丘头,淩面缚水次。宣王承诏遣主簿解缚反服,见淩,慰劳之,还印绶、节钺,遣步骑六百人送还京都。淩至顷,饮药死。
〈注〉《魏略》曰:淩闻东平民浩详知星,呼问详。详疑淩有所挟,欲悦其意,不言吴当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也,今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淩计遂定。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己未,太白又犯井距星。三年七月,王淩与楚王彪有谋,皆伏诛,人主遂卑。 又按《志》: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夏五月,日北至,荧惑逆行,入南斗。秋七月,犯魁第三星而东。汉晋春秋云逆行。案占:荧惑入南斗,三月吴王死。一曰:荧惑逆行,其地有死君。太和二年,权薨,是其应也,故国志书于吴。是时,王淩谋立楚王彪,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以问知星人浩详。详疑有故,欲悦其意,不言吴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淩计遂定。 又按《志》:十二月〈《宋志》作十月〉景申,月犯舆鬼。
嘉平三年四月,月犯井。五月,犯亢。七月,犯鬼。九月,又犯之。十月,荧惑犯亢。十一月,有星孛于营室。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东井。五月甲寅,月犯亢距星。占曰:军将死。一曰:为兵。是月,王淩、楚王彪等诛。七月,皇后甄氏崩。四年三月,吴将为寇,镇东将军诸葛诞破走之。其年七月己巳,犯舆鬼。九月乙巳,又犯之。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占曰:臣有乱。是年十一月癸亥,有星孛于营室,西行,积九十日灭。占曰:有兵丧。室为后宫,后宫且有乱。
嘉平四年二月,彗星见。十一月,月犯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十一月丁未,月又犯鬼积尸。 又按《志》:二月丁酉,彗星见西方,在胃,长五六丈,色白,芒南指,贯参,积二十日灭。
嘉平五年六月,太白犯角,月犯箕。七月,月犯井钺,又犯鬼。十一月,月犯东井,彗又见于轸。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占曰:群臣有谋,不成。庚辰,月犯箕星。占曰:将军死。七月,月犯井钺。丙午,月又犯鬼西北星。占曰:国有忧。十一月癸酉,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 又按《志》:十一月,彗星又见轸,长五丈,在太微左执法西,东南指,积百九十日灭。案占:胃,兖州之分野。参,主兵。太微,天子庭。执法,为执政。孛彗为兵丧,除旧布新之象。
嘉平六年,白气经天。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王朗传》:朗子肃,为河南尹。嘉平六年,白气经天,大将军司马景王问肃其故,肃答曰:此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君若修己以安百姓,则天下乐安者归德,倡乱者先亡矣。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白气出南斗,星茀于斗牛。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正元元年正月,镇东将军毋丘俭、扬州刺史文钦反,兵俱败,诛死。二月,李丰及弟翼、后父张缉等谋乱,事泄,悉诛,皇后张氏废。九月,帝废为齐王。蜀将姜维攻陇西,车骑将军郭淮讨破之。十一月,白气出南斗侧,广数丈,长竟天。王肃曰: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
正元二年正月,彗星见。二月,荧惑犯东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正月,有彗星见于吴越分,西北竟天。镇东大将军毋丘俭等据淮南叛,景帝讨平之。案占:蚩尤旗见,王者征伐四方。自后又征淮南,西平巴蜀。是岁,吴主孙亮五凤元年也。斗牛,吴越分。案占:吴有兵丧,除旧布新之象也。太平三年,孙綝盛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故国志又书于吴也。淮南东江同扬州之地,故于时变见吴、楚。之分则魏之淮南,多与吴同灾。是以毋丘俭以孛为己应,遂起兵而败。后三年,即魏甘露二年,诸葛诞又反淮南,吴遣将救之。及城陷,诞众与吴兵死没各数万人,犹前长星之应也。 又按《志》:二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甘露元年七月,荧惑犯井钺。八月,月犯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东井钺星。壬戌,月又犯钺星。八月辛亥,月犯箕。吴孙亮废。
甘露二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岁星又犯之。六月,月犯心。八月,岁星犯井钺。九月,岁星乘井钺。十月,太白犯亢。十一月,彗星见两角间。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宋书》作三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夜,岁星又犯东井。占曰:兵起。至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 又按《志》:六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八月壬子,岁星犯井钺。九月庚寅,岁星逆行,乘井钺。十月丙寅,太白犯亢距星。占曰:逆臣为乱,人君忧。景元元年五月,有成济之变及诸葛诞诛,皆其应也。 又按《志》:十一月,彗星见角,色白。占曰:彗星见两角间色白者,军起不战,邦有大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为成济所害。
甘露三年四月,岁星犯舆鬼。十月,客星见太微。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八月壬辰,岁星犯舆鬼锧星。占曰:斧锧用,大臣诛。四年四月甲申,岁星又犯舆鬼东南星。占曰:鬼东南星主兵,木入鬼,大臣诛。景元元年,杀尚书王经。 又按《志》:甘露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见太微中,转东南行,历轸宿,积七日灭。占曰:客星出太微,有兵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被害。
陈留王景元元年,月犯建星。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案占:月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谮。是后钟会、邓艾破蜀,会谮艾。
景元二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人主有大忧。一云:大臣忧。
景元三年,彗星见亢。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十一月壬寅,彗星见亢,色白,长五寸,转北行,积四十五日灭。占曰:为兵丧。一曰:彗星见亢,天子失德。四年,钟会、邓艾伐蜀,剋之。二将反乱,皆诛。
景元四年六月,大流星二分流南北。十月,岁星守房。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六月,有大流星二并如斗,见西方,分流南北,光照地,隆隆有声。案占: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是年,钟、邓剋蜀,二星盖二帅之象。二帅相背,又分流南北之应。钟会既叛,三军愤怒,隆隆有声,兵将怒之徵也。 又按《志》:十月,岁星守房。占曰:将相忧。一云:有大赦。明年,邓艾、钟会皆夷灭,赦蜀土。五年,帝逊位。
咸熙二年,彗星见王良。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咸熙二年五月,彗星见王良,长丈馀,色白,东南指,积十二日灭。占曰:王良,天子御驷。彗星埽之,禅代之表,除旧布新之象也。色白为丧。王良在东壁宿,又并州之分野。八月,文帝崩。十二月,武帝受魏禅。
吴
大帝嘉禾五年冬十月,彗星见于东方。
按《三国吴志·孙权传》云云。
废帝五凤元年冬十一月,星茀于斗牛。
按《吴志·孙亮传》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太平元年,太白犯斗,月犯东井。
按《吴志·孙亮传》:太平元年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按《晋书·天文志》: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占曰:太白犯斗,国有兵,大臣有反者。其明年,诸葛诞反。又明年,孙綝废亮。吴魏并有兵事也。 又按《志》:九月丁巳,月犯东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