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友人处见到一本三卷三号的《真美善》,在“文艺的邮船”栏内有一篇曾虚白先生《致新月陈淑先生的信》,是答辩他的《英国文学ABC》的批评(曾先生称指摘)的。在第四五页上有这几句话:

“Lotus Eater 这个名词,我曾见过有人译它做食莲花者而引起了一个指摘家的谩骂,当时就很为他不平,现在蒙你又来指教我了,那是很可感谢的。这食莲的出典是在希腊神话中,据说尤利雪斯那班人走到一个岛上,食了那岛上的一种有刺的灌木名叫Lotus的所结的果实,就耽于逸乐,变成一群懒人了。因此所谓严正的指摘家就斥骂译者的荒谬,以为此 Lotus 非那 Lotus,何谓莲花?其实我想,希腊神话的遗传大半是诗人的幻想,荷马既以Lotus名此植物,我们又何尝不可就译它做莲花。何况莲这一名应用甚广,所谓木莲,子午莲,莲子草,莲花白,莲花升麻,莲华草,莲华踯躅种种,那一种是芙蕖一样的东西呢?”

我疑惑上边所说是指我那篇《食莲花的》小文。曾先生的话说得对不对,我不想再加以“指摘”,但我前次说“食莲花的”译语只有六个字云“意思似不很对”,并未“斥骂”译者的“荒谬”,不知曾先生何所据而云然?倘若曾先生以为即此“又何尝不可就”指为“谩骂”,那么这也没有法子,我只有自认晦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