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自然主义”不免就联想到“左拉主义”,又不免想到左拉的那种“专在人间看出兽性”的偏见;于是不免要厌恶自然主义了。

    我请他们且慢着厌恶,我请他们且平心静气的想一想:有几位批评家把自然主义加个绰号叫做“左拉主义”,把左拉所做的自然主义的作品称为“自然派”,却把其他各国文学家的自然主义作品称为“写实派”。为便于区别彼此的特殊面目偏见,这样的分法自然也有一部分的理由;然而有行不去的时候,因为严格的说来,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特殊面目,谁也不能和谁完全相同,非至一个人独为一派不止。所以我们若要把许多作家分起类来,还是依着他们的荦荦大端的共通精神以为标准,而略去小小的不同,似乎较为妥当些。

    这么看来,法国的福楼拜、左拉等人和德国的霍普特曼,西班牙的柴玛萨斯,意大利的塞拉哇,俄国的契诃夫,英国的华滋华斯,美国的德莱塞等人,究竟还是可以拉在一起的。请他们同住在“自然主义”——或者称它是写实主义也可以,但只能有一,不能同时有二——的大厅里,我想他们未必竟不高兴吧。

    自然主义的真精神是科学的描写法。见什么写什么,不想在丑恶的东西上面加套子,这是他们共通的精神。我觉得这一点不但毫无可厌,并且有恒久的价值;不论将来艺术界里要有多少新说出来,这一点终该被敬视的。虽则“将来之主义无穷”,虽则“光明之处与到光明之路都是很多”,然而这一点真精神至少也是文学者的ABC,走远路人的一双腿。

    我们若说自然主义有注意的价值,当然是说自然主义之科学的描写法一点有注意的价值;至于左拉的偏见是什么,毫不相干!(如果我们要大赞扬左拉的人生观,大吹大擂介绍他的小说,那自然又当别论。)左拉那种“专在人间看出兽性”

    的偏见,似乎是他个人所处的特殊环境的结果,设若我们的根本观念不同,即使想勉强“效颦”,未必竟能象他那样能够从处处视出兽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