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史料笔记《戒庵老人漫笔》   作者:

戒庵老人漫笔》又名《戒庵漫笔》。史料笔记。八卷。明李诩撰。成书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

李诩,字厚德,自号戒庵老人。生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卒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南直隶常州府江阴人。他七次入试皆落第。后来放弃仕途,居家读书著述。他阅读藏书很多,见闻较广。本书是他晚年的笔记。此外还有《世德堂吟稿》、《名山大川记》、《心学摘要》等。现流传下来的仅有《戒庵老人漫笔》。

《戒庵老人漫笔》是研究明初至万历社会情况的重要参考资料。记人叙事采用杂记形式,有条目,凡五百六十二则,最后纂集成书。所记内容涉及面很广。从前代到明朝,典章制度、人物逸事、古迹名胜诗文书札、医药等诸方面,几乎无所不有。如本书卷一的“国初讳用 ‘元’字”条,记述了他家先世分关中,“写吴原年,洪武原年,俱不用‘元’字。想国初恶胜国之号而避之,故民间相习如此。史书无所考见”,见于记载的,此书可能是最早的。“在官有族犯皆去职”条中,记述了洪武九年八月,“有司钦奉诏条:凡在官者,其族属有丽于法,听其解职还乡里”。当时江阴令饶玄德,其族属中正好有触犯国法者,于是告诉了有司,解职归其乡里。这一规定,大约自明中叶以后,再也没有人去执行,所以书中说:“在今则官势重而民命轻矣”。在“半印勘合户帖”条,详细记述了明初实行的户帖制度。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太祖给户部的命令中说:“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哩。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著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著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并派军队下去检查,有户帖情况属实的,便是好百姓,否则便拿来充军;官吏隐瞒的要处斩,百姓逃避的要治罪。书中还记述了当时户帖的内容与格式:“一户某 府 州 县 乡 都 保附籍 户计家 口 男子口成丁不成丁 妇女 口大小 事产基田瓦草屋 右户帖付某收执。准此。洪武三年十一月 日”。此帖周围梅花阑,大不满二尺,号数处用部印合同半钤,年月日下空处用全印,后有一大部字,印下花押,直连者三,又横并者三,无官吏职衔姓名。背后沿边,县刊一小牵长腔宕印于其上,首行云“江阴县提调官”,下分注“知县钱文德、县丞傅学”;第二行“司吏糜宗文”;第三行“典史朱贯道”。每人皆有花押。未行“洪武三年十一月日”。县印向前,不在年月处。这是记明初户帖最早、最详细的记录。关于班匠折银的问题,史学界长期以来认为始于成化二十一年,而本书卷七的“匠班银”条,则把其开始时间提到了明初。记载说:“余邑有匠班银,匠户每名出银四钱五分,此定于国初,而户籍一成不变。夫银以匠名,为其有匠利而课之也。今其子孙不为匠者多关,犹可责其办者,承祖户而力亦胜也。中间有绝户,有逃户,则里甲赔貱,出於无辜,有零丁,有乞匄,遇每岁追并,必至於尽命。”明代轮班工匠的悲惨处境,由此可见一斑。从本卷的“江陵论财赋揭帖”条中,看到万历年间明政府税收与开支的情况:“今查万历五年岁四百三十五万九千四百余两,而六年所入,仅三百二十五万九千八百余两,是比旧少进八十余万两矣。五年岁出三百四十九万四千二百余两,而六年所出乃至三百八十八万八千四百余两,是比旧多用四十万余矣。”

本书记抗倭斗争的有卷四“常熟倭变”、“江阴邑令战死”、“江阴曹主簿捍城功”等条。评定人物的如:“张太岳等鉴文”、“论张江陵籍没书”。本书卷一“周髀算尺”记“苏州马怀德摔星板一副十二斤,乌本为之,自小渐大。大者长七寸余,标为一指二指以至十二指,俱有细刻若分寸然。又有象牙一块,长二尺,四角皆缺,上有半指半角一角三角等字,颠倒相向,盖周髀算尺也”。另外,本书还记述了宗室之事,如卷三“楚世子弑逆”记嘉靖年间,楚世子英耀弑其父楚王之事。总之,本书不少记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对研究明史有重要作用。但本书也有明显的缺点,即内容芜杂,编次零乱“不分古今,不别事类”,一些荒诞不经的异闻,也一一收入,给本书掺杂了一些糟粕。尽管本书也考订了一些讹误之事,但它本身也有错误,如卷二“铁椎铭”是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王千户著击阿哈马事,怎可能由宋人所撰,所以,说此为宋翰林学士王文炳撰是个大的错误。请读者注意。

《戒庵老人漫笔》于万历二十五年由李诩之孙李如一初刻,附于《藏说小萃》中;清顺治五年(1648年),李诩之玄孙重刊此书。后有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盛宣怀刻本,收入《常州先哲遗书》。一九八二年魏连科先生以《常州先哲遗书》为底本,参校了明万历本和清顺治本,由中华书局铅印出版,收入《元明史料笔记丛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