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剧本《陈州粜米》   作者:

陈州粜米》全名《包待制陈州粜米》,主要写清官包拯到陈州放粮时为民除害的故事。

作者为了表现包拯,先写利用到陈州粜米救灾的机会巧取豪夺、鱼肉人民的刘衙内及其儿子小衙内和女婿杨金吾。关于刘衙内,戏剧一开就让他作了一番自我表白:“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打死人不要偿命,如同房檐上揭一片瓦”。陈州三年亢旱,六料不收,黎民苦楚,几至相食。天章阁大学士范仲淹奉旨在中书省召集公卿,商议派两员清廉的官到陈州开仓粜米,刘衙内竭力保荐自已的儿子小衙内和女婿杨金吾充当此任。小衙内和杨金吾又是何等样人呢?小衙内自己也有一番自我表白:“俺两个全仗俺父亲的虎威,拿粗挟细,揣歪捏怪,帮闲钻懒,放刁撒泼,那一个不知我的名儿?见了人家的好玩器,好古董,不论金银财宝,但是值钱的,我和俺父亲的性儿一般,就白拿白要,白抢白夺。若不与我呵,就踢就打就挦毛,一交别番倒,剁上几脚。拣着好东西揣着就跑,随他在那衙门内兴词告状,我若怕他,我就是癞虾蟆养的”。就是这样两个纨绔子弟,刘衙内还吹嘘他们“清忠能干”,不顾范仲淹、韩魏公等人的反对,坚持要两人去陈州。刘衙内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请听他对小衙内和杨金吾的私下吩咐:

“孩儿也、您近前来。论咱的官位、可也勾了;止有家财略略少些。如今你两个到陈州去、因公干私、将那学士定下的官价五两白银一石细米、私下改做十两银子一石米、里面再插上些泥土糠秕、则还他个数儿罢。斗是八升的斗,秤是加三的秤。随他有什么议论到学士跟前、现放着我呢、你两个放心的去。

原来刘衙内力荐两个儿子去陈州,并非要救民于危难之中,而是要趁火打劫,陷民于水火的深渊。但他们也深知老百姓不会束无待毙,又从皇帝那里讨得敕赐紫金锤,要把“刁顽”百姓“打死勿论”。刘衙内父子就是这样一些吸民骨髓的权豪势要,他们只能给嗷嗷待哺的遭灾百姓带来更加深重的灾难。

果然,小衙内与杨金吾到了陈州之后,立即与管理粮仓的两个“斗子”勾结起来,把五两银子一石细米改为十两银子一石米,米中掺进泥土糠秕,大斗进,小斗出,量米时还要短斤少两,从中克扣。老百姓虽知其弊,只能饮恨求生。人常说:“柔软莫过溪涧水,到了不平地上也高声”。农民张撇古,“性儿不好”,敢于同假公济私的滥官污吏作斗争,他骂放粮的官吏“都是些吃仓廒的鼠耗,咂脓血的苍蝇”,“锇狼口里夺脆骨,乞儿碗底觅残羹”,“于民有损,为国无益”。小衙内用紫金锤将张撇古活活打死,但张撇古临死前还叮咛儿子小撇古向铁面无私的包拯告状,表示自己死后,“决不忘情,待告神灵,拿到阶庭,取下抬承,偿俺残生,苦恨才平。若不沙(如果不这样),则我这双鹘鸰(húlíng音胡灵,一种眼目机灵的猛兽)也似眼中睛,应不瞑”。张撇古是个充满阶级仇恨而又至死不屈的反抗者的典型,他的结局是悲惨的,他的精神是永存的。

作者由刘衙内的弄权,写到小衙内和杨金吾的不法;由小衙内和杨金吾的不法写到张撇古的惨死;由张撇古的惨死写到小撇古的告状;由小撇古的告状,引出清官包拯。《陈州粜米》中的包拯年纪已经七十八九岁了。他从三十五六岁及第做官,清廉正直,不避权豪势要,“曾把个鲁斋郎斩市曹,曾把个葛监军下狱囚”,在百姓中享有崇高的声望。但《陈州粜米》中这个包拯,又有和其他许多包公戏中的包拯不同的性格特点。这个包拯年已衰迈,宦海浮沉,很有一些感慨。再对照一下历史上的屈原、比干、韩信、彭越、范蠡等贤臣的结局,产生了急流勇退的想法。他庆幸自己是个“漏网鱼”,但又难保不吞钓钩,所以他告诫自己“从今后,不干己事不开口”,“会尽人间只点头,倒大来优游”,“不如及早归山去”,免得为官不到头。他把自己比做“看家的恶狗”,把那些权豪势要比做“打家的强贼”,两者没有和平共处的丝毫余地。那些权豪势要恨不得教他包拯“今日死,明日亡”,以便自己为所欲为;而广大受压迫受欺凌的百姓们却把他看做锄强扶弱的救星。老年包拯虽有“致仕闲居”的思想,但他忧国忧民的主导性格并没有改变。一旦那里发生了不平的事情,他便要不顾一切地冲锋陷阵,拼命厮杀了。剧中包拯刚刚从五南勘察吏风民情回来,还没有来得及喘一口气,便有小撇古向他告状。包拯并没有因为小撇古状告刘衙内的儿子小衙内和女婿杨金吾,怕影响同僚关系而不予理睬。当然剧作者没有采用那种平直的笔法写他自告奋勇,前去陈州为民除害报冤,而是采用了一种起伏跌宕的手法表现老年包公的性格。作者先写小撇古错把刘衙内当作包公,为父叫冤,结果受骗上当;接着遇见真正的包公,他上前告状,包公未置可否,叫他在外边等着,只是说了句“我知道了”便罢;等到包公从议事厅出来,准备回府,小撇古再次请求包公为他做主,包公这才二返议事厅,询问陈州粜米是何官员;范仲淹提出差包拯去陈州粜米断案,包拯却辞而不往;刘衙内本想前去,把包公不去陈州信以为真,假意推让包拯。谁知包拯不再推辞,反而接过刘衙内的话说道:“既然衙内着老夫去,我看衙内面皮”,并且一刻也不耽搁,马上命张千备马,领了势剑金牌前往陈州。刘衙内见此,不免着慌,先向包公求情,包公看着势剑风趣地说:“我知道,我这上头看觑他。”刘衙内求情不成,又用职位、家财威胁包公,包公揭露刘衙内说:

你积趱的金银过北斗,你指望待天长地久;看你那于家为国下场头,出言语不识娘羞。我须是笔尖上挣䦷来的千锺禄,你可甚剑锋头博换来的万户候。你那里休夸口,你虽是一人为害,我与那陈州百姓每分忧。

包拯又当着刘衙内的面揭露仓官的罪恶道:

河涯边趱运下些粮,仓廒中囤塌下些筹;只要肥了你私囊,也不管民间瘦,我如今到那里呵,敢着他收了蒲蓝罢了斗。

这些话表面上是针对仓官,实际上是针对刘衙内的儿子小衙内和女婿杨金吾。因为刘衙内打的是为仓官辩护的旗号,所以包拯才采用了这种比较策略的说法。

如果说未出京城之前,作者着重表现的是老年包拯复杂的内心世界和除暴安良、嫉恶如仇、为民分忧的主导性格,那么出京城之后,作者则着重表现他古朴简约的生活作风和机智风趣的性格特点,而这些又从属于他那为百姓除害分忧的主导性格。作者以随从张千和妓女王粉莲作为陪衬,表现包拯这方面的性格。跟随包拯多年的张千评价包拯“清廉正直,不爱民财”,到了府州县道,下马升厅,官吏乡绅为他安排的美味佳肴他看也不看,一日三餐,稀弼而已。对此张千很有一些牢骚怪话,嘟嚷着要到人家里要“茶浑酒儿”、“肥草鸡儿”吃。包拯在后面听见了,和张千有一段风趣而严肃的对话:

张千,……如今在前头有的尽你吃,尽你用,我与你那一件厌饫(吃饱)的东西。(张千云)爷,可是甚么厌饫的东西?(正末云)你试猜咱。(张千云)爷说道:“前头有的尽你吃,尽你用。”可与我一件厌饫的东西,敢是苦茶?(正末云)不是。(张千云)罗卜简子?(正末云)不是。(张千云)哦!敢是落解粥儿(稀粥)?(正末云)不是。(张千云)都不是,可是甚么(?正末云)你脊梁上背的是什么?(张千云)背着的是剑。(正末云)我着你吃那一口剑。(张千怕科,云)爷,孩儿则吃些落解粥儿倒好。

离陈州不远,包拯命张千骑马揣牌先行,自己打扮成个“庄家老儿”的样子,蹒跚进城。虽然他一再叮咛张千不要怕被人欺侮,也不要作践人家,但张千还是要利用他的声望狐假虎威。张千进到城里,在接官厅看见小衙内和杨金吾,作者有一段描写:

(做看见小衙内、杨金吾科,云)我正要寻他两个,原来都在这里吃酒。我过去吓他一吓,吃他几锺酒,讨些草鞋钱儿。(见科,云)好也!你还在这里吃酒哩!如今包待制爷要来拿你两个,有的话都在我肚里。(小衙内云)哥,你怎生方便,救我一救,我打酒请你。(张千云)是两个真傻厮,岂不晓得求灶头不如求灶尾?(小衙内云)哥说的是。(张千云)你家的事,我满耳朵都打听着,你则放心,我与你周旋便了。包待制是坐的包待制,我是立的包待制,都在我身上。

张千是清官手下的随从,尚且如此,刘衙内之类贪官的随从亲戚就可想而知了。微服私访的包拯本来要察看民情,结果还发现了随从张千的两面派行为,难怪他感叹:“信人生不可无权!”干坏事的人需要权,干好事的人也不能无权。张千形象的塑造有力地烘托了包拯无私、清白、正直的品质和风趣幽默的性格,使全剧妙趣横生,充满喜剧色彩。

妓女王粉莲是表现包拯机智风趣和为了观察民情而甘于伏低做小的另一个陪衬人物。小衙内和杨金吾肆意挥霍,“不忧君怨和民怨,只爱花钱与酒钱”,终日与妓女王粉莲为伴,以至把御赐紫金锤当在王粉莲家。这天王粉莲被姐妹们请去吃酒回来,小衙内和杨金吾差了两个人牵着毛驴来接王粉莲,毛驴丢了个撅子,王粉莲跌了下来,伤了杨柳腰。等到挣扎起来,驴已跑掉了。正好包拯走来,看到王粉莲不象个良家妇女,打算向她了解情况,便给她把驴拿住。王粉莲出于对这个孤独一人靠讨饭过活的“庄家老儿”的感谢,要带包拯去她家吃肉喝酒,替她照看门户。当包拯从她口中得知小衙内和杨金吾以紫金锤当花酒钱等事情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作为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的待制,竟然甘心情愿给烟花妓女笼驴,这一点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他开始还怕按察司、御史台迎撞,见罪丢官。但一想小衙内杨金吾当在王粉莲家的紫金锤,他便气得心头乱颤,气堵难言。为了给百姓除害分忧,他硬着头皮一直给王粉莲笼驴到接官厅,扶王粉莲下驴,并且见到了已在接官厅摆好酒席的小衙内和杨金吾。包拯强压气愤,把杨金吾和大斗子赐给他这个笼驴老儿的酒肉喂了驴吃。小衙内恼羞成怒,把他吊在槐树上,要等接了老包,慢慢地打他。这时张千仗着包拯权势到接官厅耀武杨威,不想包拯已先他而至。不过在接官厅受接待的是王粉莲,真正要接的包拯却被吊在柳树上。这种别出心裁的着意安排,增强了戏剧的喜剧效果,也生动感人地刻画了包拯的性格。

此剧第四折,包拯斩了杨金吾,命小撇古用打死父亲张撇古的紫金锤打死小衙内。这时,刘衙内慌慌张张拿了一纸“只赦活的,不赦死的”的赦书赶到,满以为可以救出儿子和女婿。不料包拯先斩后奏,赦书正好救了小撇古。这个结尾处理得举重若轻,但因有前边微服私纺等一大段戏作铺垫,观众并不感到突然,而是水到渠成,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