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小说《施公案》介绍   作者:

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往往有这样一种情况:一部为多数评论家贬为不值一读的作品,却在民间长期流传,并获得读者的广泛欢迎。清代章回小说《施公案》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

《施公案》又名《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施公奇案》。顾名思义,这是一部公案小说,书中审案断狱,剪恶除强的清官施仕纶就是指清康熙朝名臣施世纶。据《清史稿·施世纶传》载:施世纶,字文贤,汉军镶黄旗人,其父是靖海侯施琅。康熙二十四年(1685),施世纶以荫生授江苏泰州知州,历任扬州、江宁知府、湖南布政使、顺天府尹、户部侍郎以及漕运总督等职。其人“聪强果决,摧抑豪猾,禁戢胥吏,所至有惠政”,百姓呼为“青天”。嘉庆文德堂本《绣像施公案传》卷首《序》也说:“其为人也,峭直刚毅,不苟合,不苟取。一切故人亲党,有干谒者,俱正色谢绝之。江都为之语曰:‘关节不倒,有阎罗施老。’以其行比宋朝包公也。”因其政声颇著,民间广泛流传他为民办案、审冤惩恶的故事。陈康祺郎潜纪闻》说:“少时闻父老言施世纶为清官,入都后,则闻院曲盲词有演唱其政绩者。”可见,“施公”的故事早就在勾栏瓦肆中讲唱。今见最早编撰成书的是道光庚辰 (实即嘉庆二十五年,1820)厦门文德堂刊刻的《绣像施公案传》,8卷九十七回,未题撰者名姓,大概是据民间艺人的说书整理敷演而成,卷首有序,序后题 “嘉庆戊午年 (1798)孟冬月新镌”。由此推知,这部小说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

此书《序》中称“施公”为“我朝第一人也,故特采其实事数十条,表而出之”。其实,小说的情节大都出于虚构,或者由前人作品中套用而来。《施公案》问世之后,海内风行,于是续作相继而出,情节延续发展,回目迅速递增,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为一部典型的“蔓话儿”作品。今见光绪年间刊行的续书,从“二续”(《施公案后传》) 直至“十续”(《全续施公案》)。光绪二十九年(1903)集成的《施公案全传》,“将前部重复校补刊刻,与后案合成全璧”(卷首《序》)。成为一部有五百二十八回的长篇大书,其回目之多,堪称中国古代章回小说之最。

《施公案》(指五百二十八回本,下同)是一部描写清官施仕纶总领黄天霸、关小西等侠客武士破案拿贼、除暴安良的故事集。小说从施仕纶任扬州江都县知县,微服私访、勘破连环无头命案、擒拿凶僧九黄、淫尼七珠及十二寇写起,引出绿林好汉黄天霸为救十二寇入衙行刺,未遂被擒,经施公善言相劝,归顺投诚事。其后又写施公仕途顺达,累迁顺天府尹、通州仓厂总督、直至漕运总督。所到之处,审疑案、断冤狱、除积弊、治贪官、惩土豪、杀淫贼、灭盗寇。而黄天霸、关小西等侠士则保护和协助施公剪恶除强,擒贼捕盗。他们火焚恶虎庄,兵打大茅山;霸王庄擒庄头黄隆基,独虎营拿恶霸罗似虎;杀淫贼谢虎、蔡天化,诛大盗毛如虎、费得功;三探连环套,追回日月骕骦马;大破齐星楼,夺回琥珀夜光杯。最后,功成名就,俱受皇封。全书前一部分着重叙施公审案除恶,后一部分则偏重写侠士捕盗缉贼,并且黄天霸等侠士逐步取代清官施仕纶而成为小说的中心人物。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批评《施公案》“文意俱拙”。诚然,《施公案》算不上一部写得很好的作品,不仅与《红楼梦》、《水浒传》这些中国古典小说的登峰之作差距甚远,即使和比它稍后而出的同类小说《三侠五义》相比较,艺术上也略逊一筹。但是,这部小说能在民间流传二百多年,受到大众的欢迎,甚至到了“今人无不知有黄天霸者,即无不知有《施公案》也”的地步(郑振铎《文学大纲》)。而且,以它为母体而衍生出来的戏剧不下数十种。一部小说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肯定有审美上和社会文化背景上的原因,值得探究。

列宁说:“评价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全集》第2卷第150页)这一论断,对于我们鉴赏《施公案》这部作品的成就,无疑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描写官吏审案的公案小说,早在宋元时期就已大量出现,像话本小说《错斩崔宁》、《简帖和尚》等,便是当时很有影响的作品。明代中后期,小说创作繁荣,出现了一股公案小说热,几十年间产生了《包龙图判百家公案》、《龙图公案》、《廉明公案》、《诸司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等诸多公案小说。它们或独自成篇,或以某个清官贯穿全书各篇,演述一个又一个各不相关的审案断狱故事。

和以往的公案题材小说相比,我们可以发现,《施公案》有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变化:它突破了历来公案小说单一叙述官吏审案故事的传统,增加了大量的侠士捕盗缉贼的描写,并且以公案串连全书故事情节,将清官审案断狱与侠士侦破缉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部人物新颖、情节曲折、内容丰富的长篇公案小说,从而将公案和武侠连成一体。这一开创性的变化,正是《施公案》这部作品在小说文体学上的成就之所在。

首先,在人物塑造上,《施公案》把武艺超群、除强剪恶的侠士首次写进了公案小说中,并让他们和清官共同成为小说的主人公,从而为我国古典小说增添了新的艺术形象。

传统的公案小说一般都以负责审案的官吏为小说的主角,或描写他们智断疑案,平反冤狱,或描写他们秉公执法,惩处奸恶。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这种情况:清官即使查明案犯,秉公执法,也未必能依法惩办这些害民之徒。像《施公案》中身怀绝技的采花大盗蔡天化,依仗权势公然犯官拒捕的恶霸关升、罗似虎等,单凭清官的力量很难将他们绳之以法。现实中的这个难题,在《施公案》这部小说中却得到解决。作者(说书人)破天荒的将义勇双全的江湖好汉带进了这部公案题材的小说,塑造了黄天霸、贺天保、关小西、张桂兰、朱光祖、褚标、贺人杰等一大群男女侠士、老少英雄。他们武艺高强,明追暗杀无所不能,既保护了清官施仕纶的安全,又担负起侦破缉拿的重任,成为小说中(特别是后半部续书)主角。

描写侠士的所谓侠义小说,过去早已有之,较早的如唐传奇中的《昆仑奴》、《红线》、《聂隐娘》等,影响最大的当首推《水浒传》。《施公案》所写的侠客义士既不同于独来独往、行踪诡秘的豪侠刺客聂隐娘、虬髯客、红线,也不同于招安之前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他们是走出绿林、投奔朝廷的草莽英雄,是踏上了仕途,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江湖好汉,同时又是见义勇为、除强剪恶、保持着民间侠义本色的政府官吏。江湖侠士加官府“侦探”,这是《施公案》为中国古典小说人物谱新添的艺术形象。其中,黄天霸是这群形象中的代表人物。

黄天霸本是武艺超群的江湖豪杰,十五岁就闯荡江湖,“不论谁有不平之事,叫他知道,他是闹个翻江倒海,总得他顺过这口气,才算搁手”。(第117回)他为友行义,入衙刺杀施公,然而一旦他明白施仕纶是清官,便不肯下手。这些行为表明了他是一个有所选择、有所不为的侠义之士,因为杀贪官污吏、敬正人直士本是侠义之士所遵循的一贯宗旨。正因为如此,后来施公在恶虎庄遇难,他镖打义兄武天虬,逼刎义兄濮天雕,火焚恶虎庄,虽下手未免狠毒了些,但为救清官而不得不为之。从“保清官贤臣”的侠士宗旨来看,大义灭亲,自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从他的价值观看,仍不失为侠义本色。

黄天霸酒醉遭擒,归顺施公,与其说是被施公“亲解其缚” 的行为所感动,更不如说是被施公“一人成名,九祖光荣,作贼作寇,究竟不久”的言语所打动。对前途命运的选择和不甘寂寞、图名上进的愿望促使他“弃暗投明”,投在施公麾下,并改名施忠。黄天霸走出绿林,投奔朝廷,踏上了为当权者建功立业的仕途,实际上是中国传统士阶层(儒士、武士)文化心理的一种反映:学成文武艺,贷与帝王家。在这种文化心理的影响下,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侠士中,虽有像书中万君召那样的洁身自好、无意功名的人物,更多的则是黄天霸一类的人物,投身仕途,在接受和承认现存社会关系和规范的前提下寻求自我实现。即使是被鲁迅认为“反抗官府”的 《水浒》中梁山英雄,也多怀有“权居水泊,专等招安”的心愿,最终走上受招安的道路,踏上仕途,成为帮助政府征讨别的强盗的官军。可以这样说,《水浒》后半部是江湖侠士投奔朝廷、走向毁灭的悲剧,而《施公案》则是一部绿林豪杰归顺政府、获得正果的正剧。两书结局不一,思想意义也有高下之分,但就绿林豪侠、江湖义士不甘寂寞、向往建功立业、光前裕后这一人生价值观来说,其基本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黄天霸由绿林侠士变为清官的部下,对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不再是侠客而是朝廷的鹰犬”。问题在于,在人民处于无权状态的制度中他的行为对群众的利弊。书中写他和各家英雄归顺施公后,所作所为皆是保护和协助清官施仕纶除暴安良。他们缉拿的是黄隆基、罗似虎一帮土豪恶霸,追杀的是谢虎、蔡天化之流的淫贼流氓; 剪除的是于六、于七一伙截抢救灾官粮的巨盗山寇。他们为民除害,并未改变侠客义士的英雄本色。黄天霸的功罪和清官的功罪一样,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虽然黄天霸也擒拿了像窦耳墩那样的绿林豪杰,但窦耳墩盗御马并非是严正意义的阶级斗争,实是绿林之间的个人负气斗狠的意气行为。因此,黄天霸并非是“死心塌地帮助他的主子镇压和屠杀人民”的“封建统治阶级爪牙”(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而是出生入死侦破、追捕案犯,颇似今日侦探小说主角的出色“侦探”,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新的侠士形象。

《施公案》不仅塑造了新的侠士形象,而且也为传统公案小说的主角——清官形象添加了新的色彩。

翻开明代的公案小说,不难看出,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在渲染清官的聪明睿智,也有些作品刻意刻划清官刚正耿直的个性。这些小说中的清官性格较单一,形象较单薄。作为第一部长篇公案小说,《施公案》一方面以一系列审案断狱、除暴剪强的故事展示施仕纶所具有的一般清官的性格特征,即有睿智明察的才能和不畏权势、为民除害的品格,同时也写出了他独特的个性:

一是机变。施仕纶虽然不畏权势,但干事却善于权时应变,不一味恃强。九门提督陶花歧恃宠违仪,私放“对子马”。他假装误认王驾,伏地拦住马头,然后严责其过。当提督带愧认错,投书送礼求情时,他收下礼银千两,并说:“他既送来,不收叫他反为担惊。”虽收礼却又面君奏请定例。这样,既禁止了朝臣滥用朝廷仪制,又妥善处理了与陶提督的关系。又如拿获了恶霸罗似虎后,先有皇族宗亲来说情,他一面假意应允,一面让百姓上堂控诉罗似虎罪行,从而激怒那位宗亲而将其撵走;其后太监送来千岁王命和施老太爷家书,立逼他放人,他与之周旋,拖延时间,终于等来圣旨,处斩了罗似。总之,在临险遇难之际,施仕纶往往不像《三侠五义》中的包公那样刚正耿直,而是柔中有刚,机智权变。

二是狡诈。第91回写索御史和他射箭赌胜,他明知不敌,却设计引诱索御史脚踩铸有“康熙”二字的铜钱,致使他犯下欺君之罪。后来索御史送礼求情,他收下礼品,又怕合郡官员说他贪财受贿,“败坏我为官清廉正直之名”,于是,又设计请众官吃面,暗下反胃药,抓住了众官在朝廷祈雨之际违旨用荤的把柄,然后先施威,后开恩,降服了合郡官员与索御史。一个清官,所作所为竟如此狡诈,难怪傻和尚要当众嘲笑他:“你说你忠不算忠,你说你奸不算奸。好哇!忠奸二字难分辨,摄款提钞入私囊。忠呀奸!”

《施公案》塑造清官施仕纶形象,既写了他聪明果断、不畏权势的一般清官性格特征,又写了他随机应变的个性特征,还写出了他的性格中的狡诈成份,甚至写他受贿。因此,施仕纶这一清官形象就有着比较丰富的性格内涵。再加上作者给这个威风凛凛的政府大僚配上一副麻脸、缺耳、歪嘴、鸡胸、驼背、身躯瘦弱的滑稽特征,这就使施仕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特征鲜明的清官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施公案》这部作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已经注意描写人物性格的丰富性。小说虽然把主要人物划分为正义和邪恶两个阵营,但并不简单化。黄天霸可谓小说中第一英雄,虽义勇双全,“傲上不凌下,却又狠毒、浮躁、名利心重; 蔡天化是书中第一淫贼,糟蹋过无数的妇女,但对于设擂招婿的曹月娥,却未下毒手,“且等他明日上台,俺将他打败下来,还怕不是我的受用。若是今夜就去,倘被他知道,反败了咱的英名”。无耻的淫贼,狂妄自负中却多少有点江湖豪气。在书中的所有反面人物中,蔡天化倒是比较醒目的艺术形象。

在情节结构上,《施公案》较之以往的公案小说,情节更曲折,并以明代某个清官为中心辑集轶事的公案小说基础上,结构成一部内容丰富的鸿篇巨制。

《施公案》这部小说发轫于说书,说书人要吸引听众,情节的生动曲折是最起码的条件。为使情节引人入胜,《施公案》摆脱了前代公案小说只是叙述案情和审断过程的格局,不仅描写了清官审断案件的过程,更充分展现了侠士侦破、缉捕案犯的经过。这样,代表正义的清官、侠士与代表邪恶的罪犯、寇贼之间不仅斗智,而且还增添了斗力、斗勇的情节,这就增强了小说的故事性和艺术魅力。譬如,第185回起所写的曹必成被诬为盗案,本来并不复杂,但作者写得曲曲折折,波澜起伏,非常吸引人。先是曹必成之妻李氏拦船鸣冤,状告家主曹步云诬良为盗;施公素知曹步云为人,又恶家奴告主,竟不准状。这是第一个波折。谁知李氏走投无路,投水自尽,惊动施公,于是峰回路转,施公受理了此案。其后,施公讯问原告、被告,方知曹步云诬告家奴,实非为盗而是因奸。这是第二个波折。经过调查、推断,判明作奸犯科者实为木匠富明,于是,曹必成一案真相大白。按照一般公案小说格局,接下来便是将富明捉拿归案,故事也就结束了。但《施公案》却并未到此结束,反而在捉拿富明归案上大做文章。先是计全暗访富明,探知富明之舅、凶僧吴成要行刺施大人。由吴成行刺,毒刀伤计全,引出李昆方家堡盗药、黄天霸镖打方世杰一段故事。接下来写李昆私访,目睹富明杀死王成衣夫妇,将富明擒获,判处极刑。故事到此本该结束,孰知不然。行刑之际,波澜骤起,吴成率众寇劫法场,救出富明。这是第三个波折。其后黄天霸率众英雄攻打玄坛庙,未能克敌,反陷绝境,几乎丧命。这是第四个波折。幸亏金陵三杰前来相助,杀败贼人,救出黄天霸,并捉住了富明及凶僧于七。故事写到这里总该结束了吧?孰知又不然。众英雄回到公馆,施大人竟失踪被盗。这是第五个波折。于是,又引出“十义士月夜下沧州”、“黄天霸三进薛家窝”,众英雄与薛家五虎生死大搏斗等场面。最后,侠士们救出施公,诛五虎、灭群寇,镖毙吴成。这一桩曹必成被冤陷的“金钗案”,曲曲折折延展了四十余回,方才告一段落。整个案件写得波澜起伏,腾挪跌宕,特别是侠客义士追捕缉拿案犯富明、吴成的过程,最为惊心动魄,引人入胜。

追求情节曲折的同时,《施公案》还力求细节描摹的细腻、逼真。例如小说第393回写朱光祖夜入连环套盗取双钩一节:

(朱光祖)将楼门轻轻的推了几下,见里面关得甚紧,他便不去推门,就飞身上了楼屋。原来,这鼓楼四面楼窗以外皆有栏杆,朱光祖在楼上望下一看,见栏杆可以搭脚,楼窗紧靠栏杆,他便轻落身躯,一只脚站立栏杆上面,一只脚盘在楼窗外短柱以上,将刀取出来,轻轻向楼窗窝槽底下拨了两拨,打量拨开楼窗,钻身进去。那知里面有铁索链住,再也拨不开来。朱光祖也不再三去拨,复又跳上楼屋,另打主意。到了楼屋之上,暗道:“我何不由此下去?”主意已定,即将楼上的瓦揭去了一半,下面露出木板;他又将刀挑木板,划开一块,摆在一旁,便轻轻的先将两只脚望下一试,觉得下面并无阻绊,又将脚缩回来,复又伏身望下一看,将下面的地方看准了,然后用了个燕子穿帘的架式,一蹿身飞入里面。脚踏实地,这才四面观看,去寻双钩。

当他发觉双钩藏在鼓内,便又蹿上楼窗,爬上正梁,倒垂身子,拔去了三棱钉,立足鼓上,将刀划破鼓皮:

先将刀向里一探,觉得有物。又将刀取出来,即在身旁取出火亮,在手内一晃,借着亮光,向鼓里看去,果见一对双钩挂在里面。便即探手去取,那知取不下来。又将火亮一亮,才见有细连环铁索,将双钩在那里系住。朱光祖又将刀送到里面,斩断铁索,方将双钩盗出。当即向背后插定,打算仍由楼屋上面而去。正在打算,忽听楼梯声响,朱光祖大吃一惊,便即敛声息气,侧耳细听那声音。听一刻,那声音渐渐而远,方知是楼上人下去。又听得声响,是开门出去的声音……

这一段盗双钩的描写,把朱光祖的心理活动和紧张神情描绘得活灵活现。这种细腻、生动、逼真的细节描写,不仅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看戏,同时也刻画出一个艺高胆大,机敏心细的侠士形象,令人拍案叫绝。

别林斯基说过:“一桩事件尽管漫长,如果有了引人入胜的叙述,就不致使我们的兴趣涣散。”(《别林斯基论文学》)《施公案》在民间能长期流传并深受欢迎的原因也就在此。

在情节的结构形式上,《施公案》一反明代公案小说的情节结构模式,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明代后期大量的公案小说,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主角不一、各自独立的短篇小说集,如《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等; 一类是主角贯穿始终,但书中各篇相对独立的短篇小说集,如《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海刚峰居官公案传》等。《施公案》在后一类公案小说集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主要人物贯穿全书始终、以公案串连全书情节的长篇章回小说。和《西游记》结构形式相仿,《施公案》也是采用单线发展的线型结构形式。全书总的格局可按施仕纶仕宦经历分为四大部分:江都知县任上、顺天府尹任上、通州仓厂总督任上和漕运总督任上。每一大部分内都有一至数起大案作为支撑作品的主要框架,而且常常是大案套小案,案中有案,前案未水落石出,后案又波横山见,案案相联。各大部分之间也由人物转移任所而自然相接,贯通一气,构成一部完整的前后钩连的系列故事。《施公案》这种结构,线索分明,一环紧扣着一环,悬念迭出,曲折多变,耐读耐听,引人入胜。在公案小说发展史上,它首先将短篇公案故事结构成长篇章回小说,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推动了清代长篇侠义公案小说的创作。

《施公案》在展示社会现实方面,大大拓宽了以往公案小说的内容范围。首先,在《施公案》中,传统公案小说所乐道的奸盗凶杀、争田夺房之类的刑事案和民事案已降至次要地位。作品用较多的笔墨重点描写的是清官和侠士打击恶霸豪强和山贼巨寇的“大案”。小说通过这些案件,揭露了关升、黄隆基、罗似虎等土豪劣绅依仗权势、勾结官府残害百姓的种种罪行,抨击了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昏聩无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社会政治现实的黑暗。对于书中的山贼巨寇,今人的看法虽有不同,但认为他们是盗贼也好,是“反抗政府的英雄”也好,他们的出现,无不反映了社会动乱的现实。其次,作品还描绘了一些前人作品很少涉及的经济案件;仓厂的官吏勾结各旗承领和奸商,偷盗冒领仓粮,中饱私囊;漕运粮官各怀私利,纵容船帮揽头械斗,抢先过桥过关。再次,由于侠士成为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侠客义士的侠义行为也成为作品的重要内容。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张桂兰、郝素玉、曹月娥、殷赛花几位女英雄,在择婿嫁女问题上,只求武艺出众,不论官商绅庶,既突破了封建婚姻的传统观念,也有别于“郎才女貌”、“一见钟情”的才子佳人相爱的旧模式,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由此可见,作为一部公案小说,其内容的丰富是以往同类小说所不及的。

此外,在语言方面,《施公案》的文笔虽不很优美,却以通俗易懂、富有生活气息见长。全书的叙述语言和描写语言都有着明显的口语化风格。如第110回写施仕纶被困“三义庙”,一见关小西赤手空拳闯进庙来,便“急的心中乱跳,二目如灯,又是怨恨,又是惊怕,瞧着好汉,暗暗叫苦不绝”。话语不长,通俗而生动。书中人物语言往往富有个性特色。例如,第118回有一段饭铺堂倌回答客人的问话:

爷,这么着省些钱。难道我们卖饭还怕大肚汉不成么?你老人家要吃鱼呢,是糟鱼,是酥鱼,锅贴鲇鱼,溜鱼片,烩甲鱼,烩白鱼;要吃肉呢,烧紫姜盐煎肉,排骨,丸子,炸肉骨碌儿。

这一连串的菜谱,报出来滚瓜溜熟,确是口齿伶俐的堂倌口吻。

毋庸讳言,《施公案》在叙述中也有许多文理不通之处,特别是小说的前半部分,无论在语言上还是在情节设计上都不如后半部分。人物形象有个性特色者也不多。

尽管如此,《施公案》在下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小说中仍有着特殊的地位。就小说题材而言,描写官吏审案的公案小说和描写侠士除暴的侠义小说本是小说发展史上区别明显的两种不同题材类型的小说,长期以来,这两类小说各自独立发展。《施公案》的出现,标志传统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的合流,并和其后出现的《三侠五义》、《小五义》、《续小五义》、《彭公案》等作品共同汇成清代侠义公案小说这一小说史上的新流派,故鲁迅先生称之为清代“侠义小说先导”(《中国小说史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