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元谴责小说《活地狱》介绍   作者:

活地狱李伯元撰,四十三回。本书原在《绣像小说》连载。1906年原作者病故,吴趼人续写第四十回到第四十二回,后茂苑惜秋生又续写第四十三回。1956年,赵景深整理成单行本,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

《活地狱》与作者的《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等,体裁结构大多模仿《儒林外史》。本书共连缀十五个故事,长者八回,短者一回。每个故事有各自的独立性。在众多的谴责小说中,《活地狱》又有其独特的价值。小说从纪实的角度,揭露晚清衙门官僚们的贪婪无耻,衙役们的横行无忌,监狱生活的暗无天日,刻划出晚清各级衙门就是一座座人间地狱,阴风弥漫,天愁地惨。这里不存在任何是非曲直,每时每刻都在产生令人发指的罪恶。金钱在左右一切,人命如同儿戏,本来就非常虚伪的封建法律成为贪官酷吏、书办衙役们为非作歹的遁词。

在全书开篇的楔子中,作者写道:“大堂之中,公案之上,本官是阎罗天子;书吏是催命判官;衙役三班,好比牛头马面;板子夹棍犹如剑树刀山。”于是,十五个故事或侧重抨击官吏的贪婪,或侧重鞭挞刀笔书吏的狠毒,或侧重勾勒衙役的凶恶,或侧重介绍各种刑具的残酷,或同一故事中四者均作淋漓尽致的刻划。

中国封建社会到了晚清,已经行将就木。作为封建政权重要象征的各级衙门,集中了封建官僚制度的所有积弊,形形色色的贪官、酷吏和昏官遍布“普天之下,二十多省”。“各处风俗,未必相同,但是论到衙门里要钱,与那讹诈百姓的手段,虽然大同小异,却好比一块印板印成,断乎不会十二分走样的。”因此,作者抨击的矛头,首先指向贪官、酷吏和昏官。

“千里做官只为财”,这是封建衙门黑暗的根源。全书第一个故事中的阳高县县官在审理一个案件时,先“把状子看了一遍,知道原告是候选员外黄唐,告的是分省同知巫其仁家佃户。两个俱是本县著名财主,不觉心上毕剥一跳”。这“毕剥一跳”透露了他的心思。手下的赵稿案看准了他的心思,“便使了一个眼色与本官。这老爷原是聪明不过的,忙缩住了手,不批下去”。事后两人策划于密室,赵稿案建议县官以收学堂经费的名义向唐巫两家狠敲一笔。对这条计策,县官自然十分赞赏,唯一的补充是:“学堂经费是要造册子报销的,不能上腰的。不如说是善堂经费,可以没有查考,似乎稳当些”。活画出这位贪官的丑恶嘴脸。在他的纵容和主使下,一班人马“越发胆壮”,赤膊上阵,做尽了机关。这位县官大老爷“就以黄家巫家一桩小小事情而论,已经弄得好两千到手,则其余可知。”类似阳高县这样的贪官,小说中举不胜举。“衙门朝南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在孔方兄的左右下,贪官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张冠李戴,指鹿为马,无所不用其极。

贪官刮尽民脂民膏,酷吏同样使得民不聊生。他们为了博得个听断精明、案无留牍的美誉,不惜严刑逼供,冤枉良民。新任阳高县知县姚明,一味以苛刻为能。无是生非,小题大做。原来词讼并不多的阳高县,到了他手里,班房居然人满为患。他在大街小巷布满耳目,百姓之中倘有敢道本官一个不好的,他想方设法也要办掉这样的人。仅姚明一人就发明了四种酷刑:天平架、跪铁链、烧臂香、铁熨斗。比姚明更为残忍的是安徽毫州知州单赞高。所施刑法令人毛骨悚然,一曰:“站笼”,二曰“三仙进洞”,三曰“五子登科”。“三仙进洞”的做法是:备铁棍三根,一长两短,都同鸡蛋一样粗。受刑者仰面朝天,两根短铁棍,一根压在胸膛上,一根压在大腿上,使得气逼入肚子,鼓得极其圆大。然后以长铁棍猛击肚子。“一声响亮,早已肝花五脏,随着棍子头标了出来。”如此酷刑,施之于罪重者尚且不可,施之于轻罪或无辜者更是情理难容,单赞高却无一不是如此。连打架的、吵嘴的,也不论曲直,一概提进衙门,轻则站笼,重则“三仙进洞”。甚至自己包了几个包袱,满街上去丢。要是有人拾了去,也就拿上去站笼。捕役要是半个月内拿不住一二起盗犯,连他们也要站笼,逼得捕役无中生有,以假充真,“到四乡里去乱捕,直是吵得鸡犬不宁”。连他的太太也于心不忍,责怪丈夫不应将百姓“作践得连个虫蚁不如”,谁知反而激怒了单赞高。他变本加厉,提出狱中三十一人,“二十四个人去上站笼,其余七个人都把肚子打开”,“一时间差人拉扯声、吆喝声,同犯人号哭声、辱骂声并铁棍子打肚皮声,乱成一堂,单太爷只是眼睛如同不见,耳朵如同不闻。”如此酷吏,反而升官往江苏候补。也难怪酷吏层出不穷,遍布各地,私造非刑,威逼无辜。对这类酷吏,作者笔端饱含愤激之情,刻划百姓对他们恨不能食肉寝皮的仇视。姚明由阳高调任广东时,阳高百姓拍手称快:“从今又有了活命了”。在他临动身的那一天,百姓们都买了纸钱,到轿子跟前烧送。单赞高调离毫州时更是险相丛生。百姓受过他害的,早已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约会了千把人,在城外等候着“送”他。

除了贪官酷吏之外还有昏官。昏官中既有贪或酷者,又有虽然在贪与酷两方面稍有收敛却十分糊涂昏庸者,其为害良民百姓与贪官酷吏毫无区别。陕西保安县知县“年纪大了,早上的事过午就忘,昨天的事今天更不容提了”。即使是人命关天的大案,只要“还是前月里的,老爷早丢在九霄云外了。”安徽省大平府芜湖县某客栈一个住店的客人在店中自称被盗五百块钱,“明镜高悬”的知县不问三七二十一,断店主人于四海如数偿还,“偌大一个公益客栈,不多一刻,弄成一个瓦解冰消”。事后知道是骗子设圈套讹诈于四海,这位昏官怕于四海上告,反而把于“办了一个积年地棍业经访明拿获到案,请永远监禁的话”,本来就祸从天降的于四海从此只得把牢底坐穿。

腐败到了极点的晚清官僚制度必然产生大量诸如此类的贪官、酷吏、昏官。小说令人信服地揭示了这种必然性。这个官僚系统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烂透了。为了搜刮民财供自己奢侈享乐,朝廷可以卖官鬻爵,乃至于地痞、恶棍、强盗都可以买官做。买官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发财,不然“谁肯拿成万银子,捐那大八成的花样呢?”江苏徐州府砀山县坐地分赃的大盗徐大昭,居然也花钱买了福建龙岩州宁洋县一缺,到任后,访请了一位弄钱好手做帐房,“作出手段来弄钱”,“县里的犯人没有一个不是冤枉的。”朝廷卖官鬻爵,知县贪赃枉法,中间的抚台、藩台、臬台自然也不甘示弱。知县要放手弄钱、为所欲为,必须服侍好各级上司;要升迁也得靠上司的抬举。日照县知县黄恩厚官声狼藉,但“不晓得怎样,鬼鬼祟祟的转了几个弯子,抚台藩台不但不说他不好,并且还保举他循良”,又让他调任山东泰安府泰安县这个“千人共指万目共睹”的肥缺。到任后审理第一件案子就因昏庸失误,导致二十九条人命。苦主上控到臬台、抚台处,黄知县“拼出一年泰安县的官囊”疏通抚台、臬台,结果弥天大祸,化为乌有。多做了一年泰安知县,化费的银子又加倍回来。凡此种种都说明,直接构成一件件冤案惨案的固然是“活地狱”的阎罗天子——各县知县,但臬台、藩台、抚台直至最高统治者都是“活地狱”阎罗天子的后台和靠山。

如果说各地知县不无贪官、酷吏、昏官之别的话,那么各县书吏的特征则是共同的,一言以蔽之曰:贪!晚清县衙门中,书吏是一个泛称。大凡师爷、稿案、书办、刑幕,都可以称之为书吏。他们介于县官和差役之间,上可为县官出谋划策,下可指使差役捕快。与知县相比,他们刀笔精通、吏道纯熟,与差役相比,他们“读得几年书,认得几个字,肚里有了学问。想出的主意,比起那班当衙役的,还要狠毒十倍”,实在是构成各种冤案惨案的关键人物。

书吏极善于揣摩各种人的心理。第一回写阳高县赵稿案为了计赚唐、巫两家钱财,察言观色,试探县尊大人的深浅,对症下药。尽管后来事件的发展步步变化不测,但不出赵稿案的算计之外。

讼师虽不是衙门中书吏,却与衙门中书吏非常相似。他们的特点是抱揽词讼,从中渔利,专门替人家出歹主意,做的呈子又能挟制官府。只要有钱给他们,他们的主意层出不穷,出的主意如何是以对方出钱的多少为标准,钱越多主意越毒辣。其间翻手为云、复手为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心机之奸诈,手段之阴险,令人发指。

被作者比做牛头马面的“衙役三班”是知县和书吏各种奸计酷刑的具体执行者,但他们又非被动的执行者。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施展与知县书吏不同的手段来弄钱。有时候欺上瞒下,连知县也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经了他们的手,没有一个放过的”。《活地狱》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差役捕快作了最全面的揭露。

暗中通贼,坐地分赃,案发后却诬良为盗,栽赃为证,这是各地衙役捕快的惯伎。作者借小说中人物的嘴道:“捕快就是贼,贼就是捕快,从来无不通贼的捕快,即无不通捕快的贼。”福建龙岩宁洋县捕快头瞿老滑的朋友小七星子抢劫某绅户家得手,瞿也从中得到好处,为了应付知县追查,便将此案栽到安分良民林际涵身上,诱骗林将全部罪责承担下来,致使林冤沉海底、家破人亡。差役捕快栽赃的手段极多,“任你怎样,也逃不出他的范围”,善良人防不胜防。

巧立名目、敲诈勒索、为非作歹、坑害良民,是三班衙役的又一罪恶。被告被打板子,必须事先在掌刑的衙役那里花钱。若是他手下留情,“这板子下去是有分寸的,只要打得响,纵然皮破血流,决无妨事”,否则,“这板子打下来,记记是死的”。被告入狱,有钱者可居高屋亮铺,甚至可去掉刑具,无钱者只好被打入黑狱之中,不见天日。至于在押的女犯,衙门里有权柄的捕快差役,“要如何便是如何……有的还弄了出来,恣意取乐”。如果是原告要差役出差办案,得“先把请差费送了进去”,临走时“又要什么发路钱安家费,又是动身的时候吃神福。”陕西保安县的林瞻棨为叔叔申冤,请衙门传讯凶手,“前后已是用了三十三两多银子,差人还没出大门呢。”差役皂头下乡办案,更是狐假虎威,滋扰百姓,费尽心机,搜刮钱财。

私设刑罚,逼人偷盗,网罗渣滓,称王称霸,这是差役捕快们的第三种罪恶。作者愤怒地揭示出这样一种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差役捕快不仅不能给百姓带来安宁,恰恰相反,是他们网罗渣滓,纠集盗贼,不停地制造罪恶。安徽天长县捕快吴良专门寻访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偷,将他们纳入自己的组织。有了油水,徒弟与师傅三七分红。失足者不愿,则用私刑拷逼。他的私刑“就是生铁打成的,也要把他挤出水来”,因手下网罗了一大批人,到处偷盗抢劫,哄吓骗诈,无恶不作。吴良则发尽了昧心财。更可恨的是,“凡是天下的差役捕快,都是如此,并不是安徽天长县一处如此。”

小说对州县衙门本官、书吏、衙役剔骨抉髓的揭露和鞭挞,形象地告诉读者,封建时代,“中国国民第一件吃苦的事,也不是水火,也不是刀兵”,“就是那一座小小的州县衙门”。如果要了解晚清衙门的黑暗以及刑罚的残酷,寻找中国监狱史料,《活地狱》无疑是极重要的一部书,它是中国描写监狱黑暗,惨毒酷刑的第一部书。

这部小说除了有它不可替代的认识价值以外,描述案例故事的技巧也相当成熟。作者有魄力驾驭复杂的事件,作鲜明透彻的描写,挖掘每个故事惊心动魄的效果,使人发眦俱裂,欲罢不能,因而可读性很强。

事例典型是全书十五个故事都能震撼人心的重要原因。可想而知,作者每写一个故事时,都对同类型的案例故事作了精心筛选,选择那些最足以揭发州县衙门本官、书吏、衙役恶德的故事,加以提炼和集中,使之迸发出强烈的控诉力量。小而言之,细节典型。例如掌刑的皂隶用小板子打人,也练就了一手过硬功夫:“凡为皂隶的,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而练就如此过硬功夫,竟是为了根据被打者贿赂钱财的多少区别对待。差役不择手段攫取钱财的无耻用心昭然若揭,耸人听闻。大而言之,十五个故事中所包含的无所不至的敲诈奸骗行为,想入非非的刑具,真能令闻者变色,原不知人间竟有此等事。书中多次写到差役押着犯人到集镇上,指使犯人随心所欲地诬告他人,趁机威吓诈骗钱财。所作所为,无异于衣冠禽兽。作者选择的典型案例分别出自山西、广东、江苏、安徽、浙江、湖南、山东、陕西八省十四县。分布地域之广,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天下乌鸦一般黑。案例的来源或系耳闻,或系目睹,作者往往加以交代,以示真实可靠。

典型的案例尚须委曲婉转的描述才能更显露其控诉力量,因而作者不回避铺叙错综复杂的案情,但这不是为了单纯使读者惊心骇目,而是以穷形极相地真实反映当时州县衙门的黑暗为前提的。不少案例故事出人意想的复杂性,又是同它描摹丑恶的世态人情的深刻性统一在一起的。小说第二十九回至第三十二回,叙述闵中玙为其子争继嗣一案,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充分。故事说湖南长沙县史家村富翁闵叔纯万贯家产,但与妻子臧氏膝下无儿无女。叔纯的远房兄弟闵中玙有心将次子仲箎过继给叔纯,但叔纯后来纳妾孙氏,生儿启后,闵中玙谋取叔纯家产的计划受到威胁。叔纯与臧氏死后,闵中玙便极力否认启后乃叔纯亲生,与孙氏以及叔纯的生前友好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作者在描述案情时,极尽铺叙渲染之能事。读者同情无辜的被告,决不相信奸险的原告能够胜诉,因而关心案情向纵深发展。抓住读者这种心理,作者将情节线索时而收拢,时而放开,一步步推向高潮,既段落分明又一气呵成。闵中玙为了胜诉,绞尽脑汁,耍尽手腕,必欲置对手于死地。他自称“世代书香”“清净家风”,不能“得罪了祖宗”,所作所为却将人伦道德踩在脚下。在刻划这个主要形象时,作者间或使用讽刺挖苦的笔墨。臧氏死后,中玙要次子仲箎“在灵前成服”,仲箎早有准备,“赶忙把外间一件大衫脱去,里面露出麻衣,已是穿好来的,袖子里扯出一个麻帕子,戴在头上,便抢到灵前磕了个头,钻进孝帏里去了。中玙忍不住笑了出来,忙又收了回去。”这笑而又止,暴露了他内心的隐私,连他自己也知道是在做戏。金钱迷住了人的心窍,不仅是闵中玙丧心病狂使出浑身解数,孙氏前夫的娘得了闵中玙十两银子和一口棺材的许诺,竟前来认启后是她孙子。市井皮匠金老二见钱眼开,竟然甘心为闵中玙效劳,冒充孙氏的奸夫。伍鼎新和戚亦扬本是闵叔纯生前挚友,一旦得利便倒向闵中玙一边。最后堂断的县官虽然只出场一次,作者也刻划得入木三分。出堂之前,这位躲在幕后的县尊大人已让人领教了他的厉害:“衙门里公事,向来是积压惯的”,而闵中玙的状子刚送进去,“到了晚上,票子已是出来”。开堂时尽管孙氏百般分辨,无奈此官断案有术,他振振有辞地反驳孙氏说:“据本县看来,闵叔纯一世不曾生过孩子,或是天阉,也未可知。何以你进了门便会有孕?此可疑者一。年轻的时候,尚且不能生育,等到年纪大了,倒会生起儿子,已无这样情理。又且不先不后,刚刚你进门第三个月,就有了身子。此可疑者二。既说你会生孩子,何以此后不多生几个,一直等到闵叔纯死,也不曾再添出一个来。此可疑者三。为什么不生个女儿,却生个儿子。此可疑者四。”这荒谬绝伦的一篇驳词竟出自一县之主,真是绝妙的讽刺。正因为作者在委曲婉转的故事叙述中写出了社会众生相,所以每一个故事总能给人鲜明的印象而且又有引人入胜的魅力。

在叙述每一个故事时,作者笔下饱蘸强烈的情感。这种对“活地狱”的愤恨之情和对无数含冤受屈者的怜悯之情既表现在全书的“楔子”中,也表现在每个故事随处可见的议论之中。这些议论不是对晚清州县衙门的黑暗和弊端洞若观火、有深切体验的人,决然无法诉诸于笔端。议论或先置于故事叙述之前,或点缀于叙述过程之中。后者往往在读者阅罢情节,觉得一腔愤懑,情感压抑之时出现,顿时使人有一吐为快之感,起到了帮助读者疏导泄发愤慨的作用。而且这类议论往往是忙中偷闲,每每在紧急叙事中夹一段舒徐议论,说完之后,接叙故事,筋肌相联,毫无间隔。第二回故事叙述正密锣紧鼓时,作者见缝插针,着几句议论:“列位看官,可晓得天下最坏不过的是吃衙门饭的这般差役。他们这班人本事很大,最能鉴貌辨色。人家未曾开口,他已十分中猜着八九”。然后接叙快班总头史湘泉与书吏招进财的勾心斗角,议论与叙事珠联璧合,水乳交融。

本书最初虽是逐回连载,但在总体构思上颇见匠心。十五个故事安排错落有致,揭露贪官、酷吏、昏官、书吏、差役交叉进行。但也正因为成书过程的这一特点,所以某几个故事结局失去交代。不过瑕不掩瑜,与全书的成就相比,这毕竟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