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介绍   作者:

明实录》 编年体史料长编。从明太祖到明熹宗凡十三朝,皆有修纂。共三千零四十五卷,附崇祯实录十七卷。

其中第一种《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初修于建文(1399—1402年)时,王景等为总裁;靖难之变后,朱棣下令重修,以解缙为总裁;永乐九年(1411年),朱棣又下令三修,以杨士奇为总裁;永乐十六年(1418年)成书。前两次所修,皆早已焚毁,今所见之《太祖实录》,即第三次所修之本。杨士奇,名寓,以字行,号东里。生于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卒于正统九年(1444年)。江西泰和人。建文时为翰林,曾参加《太祖实录》的修纂。成祖即位,累官左春坊、大学士,进少傅,又参《太祖实录》的重修与三修。正统中进少师。他居官廉能,著有《三朝圣谕录》、《奏对录》、《历代名臣奏议》、《文渊图书目》、《东里文集》等。

第二为《太宗实录》,二百七十四卷,成书于宣德五年(1430年);第三为《仁宗实录》,十卷;第四为《宣宗实录》,一百一十五卷,皆成书于正统三年(1440年);皆为杨士奇等修。第五为《英宗实录》,三百六十一卷,李贤等修,成书于成化三年(1467年)。李贤,字原德。生于永乐七年(1408年),卒于成化二年(1466年)。河南邓州人。宣德八年进士。景泰初,由文选郎中超擢吏部侍郎。英宗复位后,兼翰林学士,入直文渊阁,进吏部尚书。宪宗即位,进少保,华盖殿大学士。尝奉敕编《明大统志》,著有《古穰文集》、《古穰杂录》、《天顺日录》等。

第六为《宪宗实录》,二百九十三卷,刘吉等修,成书于弘治四年(1491年)。刘吉,字祐之,号约庵。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卒于弘治六年(1493年)。北直隶博野人。正统十三年进士,累官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进少保兼太子少傅。

第七为《孝宗实录》,二百二十四卷,刘健等修,健去位后,焦芳等修,成书于正德四年(1509年)。焦芳,字孟阳,号守静。生卒年不详。河南泌阳人。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进侍讲学士,正德初吏部尚书,累加少师华盖殿大学士,刘瑾党羽。

第八为《武宗实录》一百九十七卷,费宏等修,嘉靖四年(1525年)成书。费宏,字子充,号鹅湖。生于成化四年(1468年),卒于嘉靖十四年(1535年)。江西铅山人。成化二十年进士第一,授修撰。正德中累迁户部尚书。世宗即位,起加少保,为大学士,寻任首辅,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著有《费文宪集》、《宸章集录》等。

第九为《世宗实录》五百六十六卷;万历五年(1577年)成书;第十为《穆宗实录》七十卷,万历二年(1574年)成书,皆张居正等修。张居正事迹参见《张太岳先生文集》等。

第十一为《神宗实录》五百九十四卷,顾秉谦等修,崇祯三年(1630年)成书。顾秉谦,生卒年不详。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编修。天启中,仕至礼部尚书,以谄附魏忠贤,任中极殿大学士。

第十二为《光宗实录》八卷,初为叶向高等修,后由阉党霍维华改修,天启三年(1623年)成书。霍维华,东光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除金坛知县,天启时官兵科给事中,为魏阉谋主,力攻东林,累进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第十三为《熹宗实录》八十四卷,温体仁等修。温体仁,字长卿。浙江乌程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编修,崇祯初,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为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成书于崇祯末年。

明制,实录的编写,是当皇帝死后,即设馆修纂。以勋臣监修,以阁臣任总裁,以翰林院学士任副总裁。纂修官则由内阁与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司经局诸官内,具名题请。所用资料则取诸司奏牍,以及遗事、墓志、邸报、野史等,分为吏、户、礼、兵、刑、工等馆,分派诸人,按年月次序编排,杂合成初稿,先交副总裁删削,最后交总裁润色定稿。根据定稿,誊录正副二本进呈,底稿焚毁于太液池,正本初藏于内府,嘉靖后则存皇史宬,副本则留存于内阁,故本书无刻本。

书中所记凡明王朝的政策法令,典章制度,册立皇太后、皇妃、皇太子、册封郡王、王妃、公主、皇帝巡边、亲征及各种礼仪、祭祀、诸王公主冠婚、亲王之国、封公侯伯及其子孙袭替、公侯伯文武大臣的老疾致仕、除授三公、三少、南京二京五府、六部、都察院等高级官员与地方高级官员、各级衙门的新设及革罢、边疆各族的往来,邻国的贡市、战事原委、重要人物小传以及天文、地理、气象、水利、赋税、人口、土田、农桑、坑治、漕运、屯田、商税、茶法、盐法、马政、钱钞等,都作了比较系统的记载,是研究明代历史最基本的资料。

《明实录》中当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有些地方没有如实反映历史实际。如惠帝朱允炆,在位四年,而实录中不仅没有惠帝实录,而且连建文年号也被一笔勾销;而把这四年附在《太祖实录》中,并把洪武三十一年,延伸为三十五年。这种不伦不类的作法,受到了谈迁等人的猛烈抨击。又景帝朱祁钰,在位八年,其年号虽被保留,但其实录却被附入《英宗实录》。至于建文、景泰时的治绩,也几乎被芟削一空。所以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批评说:“建文一朝四年,荡灭无遗,后人搜括捃拾,千百之一二耳。景帝事虽具英宗录中,其政令尚可考见,但曲笔为多”。特别是在《太祖实录》中,明成祖出于“为亲者讳”的这一考虑,将朱元璋生前的某些残酷暴虐行为,都统统不书;如朱元璋起兵时,曾在韩林儿麾下任职,并设位军中,出入必拜;但当朱元璋羽毛丰满,韩林儿已成孤家寡人时,朱元璋派人以迎接韩林儿为名,把他沉入长江。又胡惟庸案、蓝玉案等,这是对明代政治产生过重大影响两大冤案,在这两大案件中,被株连而死的开国功臣及“从逆”等达数万人之多。又郭桓案、空印案等,也杀戮甚惨。但这些都隐而不书;对历史的评价,有时对同一个人物,由于总裁好恶不同而作出完全相反的评价。如宪宗时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刘珝,因与《宪宗实录》总裁刘吉不和,所以在《宪宗实录》中,说他附和中官得罪;但他与《孝宗实录》总裁焦芳友好,所以《孝宗实录》中又对他大力称赞。又在《孝宗实录》中,焦芳褒贬任意,对“天下所称正人”的叶盛、何乔新、彭韶、谢迁等,肆意诋毁。在《武宗实录》中,由于执笔者和当权者不喜欢王守仁,所以对他的平定宸濠,攻击不遗余力;说他贪功,纵兵杀掠,死者数万,为搜捕余党,日戮数百人。至于《神宗实录》,因顾秉谦阿附魏忠贤,颠倒功罪之处更是比比皆是。

二、有些地方夹杂了人为的篡改。尤其是《太祖实录》,明成祖所以要再修、三修,就是要把他的上台,说成是名正言顺。因此,凡是与此目的相违背的,都一律芟除,凡是有利的则明目张胆进行伪造。其中最明显的有以下几处:一是说朱元璋在东阁门曾对臣士说:“国有长君,社稷之福,燕王类朕,朕欲立之,何如?”翰林学士刘三吾说:“‘将置秦、晋、二王(按秦、晋二王为朱元璋的二子、三子,而朱棣为四子)何地’上不及答,因大哭。”二是记太祖病危时,还派人召燕王,临终时还念念不忘地问“燕王来未”?又《光宗实录》本为叶向高等所修成,但当阉党得势后,魏忠贤下令凡与《三朝要典》抵牾者,一律修改。具体执行篡改者为霍维华。于是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等内容,完全被篡改。至于《熹宗实录》中,由于记述了大学士冯铨与魏忠贤勾结的罪行,所以当冯铨降清并奉命纂修《明史》时,他利用职权,将《天启实录》中天启四年与天启七年六月部分,全部窃出销毁。故今日所见的《天启实录》,这部分仍为阙如。所有这些,不能不严重影响《明实录》的价值。正因为如此,故自明代以来,它受到许多学者的严厉批评。李建泰在何乔远名山藏·序》中说:“实录所记,止书美而不书刺,书利而不书弊,书朝而不书野”,又张岱说:“有明一代,国史失诬”。这里说的“国史”,就是指《明实录》而言。这些批评可能有点笼统或过分,其中批评最集中的是《太祖实录》。沈德符说:“本朝无国史,以历帝实录为史,已属纰漏,太祖录凡三修,当时开国功臣壮猷伟略,稍不为靖难归伏诸公所喜者,俱被划削。建文帝一朝四年,荡灭无遗。”谈迁认为,把建文年号去掉而仍称洪武,这就把孙子的所作所为,强行记到死去的祖父的账上;而持续四年的靖难之役,也将由叔侄权力之争而变为父子相角,这是非常荒唐的。至于说太祖想立燕王等记载,他更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永乐时饰说”。徐健庵也说它“疏漏舛误,不可枚举”。《神宗实录》和重修的《光宗实录》由于阉党的把持篡改,所以清代学者或说它“叙述一无足采”,或说它是“秽史”。实录中受到人们称赞的就是《世宗实录》。沈德符说它在实录中“最为严核”,“其言可谓至公”;徐乾学则称赞它:“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

《明实录》中虽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有的甚至被说得一无是处,但是,它仍是研究明史最宝贵的资料。王世贞有一段话说得比较公允,他说:“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即既要知道其中的某些记载失实,又要肯定其中许多记载的宝贵和有用。

本书无刻本,藏于皇史宬者,外人很难看到。藏于内阁的副本,每次纂修实录时,可拿出前朝实录参考,故阁臣及史官均可私抄;特别在万历十六年,因重录小型本,传抄渐广。后皇史宬正本与内阁副本皆荡然无存。现在所见到的多系传抄本。因辗转传抄,其中也有不少出入。后王崇武先生根据现有各种藏本校勘,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才有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附有崇祯实录三册,共五百册,错讹之处甚多,一九六二年,台湾经校勘后又影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