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灯因话》小说介绍   作者:

邵景詹

明初洪武年间,瞿佑模拟唐人传奇作《剪灯新话》,风靡一时,仿效的人很多,传奇体文言小说颇有复苏之势。《剪灯余话》、《觅灯因话》就是这些仿效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两部。

《觅灯因话》的作者邵景詹,生平事迹已不可考。但该书有作者自撰《小引》,可知其别号为自好子,书斋名遥青阁,此书撰于万历二十年(1592)壬辰,共2卷八篇。作者自己说是受《剪灯新话》的启发而作,取材于“耳闻目睹古今奇秘,……非幽冥果报之事,则至道名理之谈;怪而不欺,正而不腐,妍足以感,丑可以思”,对某些传奇小说“述遇合之奇而无补于正,逞文字之藻而不免于诬”的倾向,表示不满。本书命名为《觅灯因话》,是因为作者时常在夜晚熄灯之后,与朋友闲聊,所谈之事“深有动于其衷”,因而“呼童举火,与客择而录之”,“盖灯已灭而复举,阅《新话》而因及,皆一时之高兴,志其实也”。这里将故事来源、内容性质、创作动机都交代得比较清楚。

清同治年间出版《剪灯丛话》,收入《剪灯新话》和《剪灯余话》,但篇数已不足。日本有庆长、元和间刊刻的活字本,最为完备。诵芬室主据以翻刻,《觅灯因话》亦附刻于《剪灯丛话》中。周楞伽以诵芬室刊本为底本,对《剪灯新话》等三种进行了校注,《觅灯因话》就是其中的一种,附于卷末,使这本“世极罕见”的传奇小说集广泛流传于世。校注本于1957年由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1980年重新修订,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次年出版。

作者以传统道德作为褒贬人物的标准,将“幽冥果报”作为劝惩手段。全书八篇,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手法都颇有特色。

首篇《桂迁梦感录》和末篇《丁县丞传》的思想倾向较为接近,都鞭笞了见利忘义之徒的丑恶灵魂。这类作品有一个基本模式: 一个不重信义的人对友人干了亏心事,虽一时得逞,但产生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心理失常,甚至招致飞来横祸,因而忏悔自新,洗心革面,回归正常的心身状态,终于摆脱惩罚。

这类作品以《桂迁梦感录》 写得最细致、深刻。《丁县丞传》也写得真实生动,特别是主人公的思想性格的变化过程,写得曲折有致,自然可信。丁某“家本富厚,性复豪爽”,因“好结交权势,不事生业,家颇凋零”。后来,他在旅途中结识一僧,互相仰慕,两人“道里既同,性格相似,遂相契合,因共一舟焉。饔飧之费,皆丞给之。昼则联席,夜则联榻,各罄所怀,披肝露胆,每恨相见之晚也。同舟月余,情好日笃”。很显然,作者并没有把丁某简单地写成坏人,他与僧人虽萍水相逢,但如何结成“披肝露胆”的挚友,也显得非常自然,似乎并非江湖骗子的虚情假意。只因僧人开囊相示,有银二百两,这才引起丁某的疑忌和谋财之念:

……丞心念:一入都城,费且不赀,彼之囊橐,非盗即奸。遂起劫财之谋,不顾杀身之怨矣。夜半风发,舟行如飞,僧起解溺,丞于暗中排之入水,急呼救人,已失故处。

这真是出乎意料的风波,却又在情理之中。在不长的故事情节中,波澜起伏,扣人心弦,正是本篇艺术构思的一大特色。

丁某思想性格的发展是合乎逻辑的:丁某性格有豪爽的一面,但又不是真正的豪侠耿直之士,有喜欢结交京师权势的坏习气,且因“不事生业,家颇凋零”。与僧人结识过程中貌似豪爽大方,却掩盖着更深层的意念:进京尚乏费用,希冀能得意外横财。因此,当他一见到僧囊二百银子,就为之心动。

故事既曲折离奇,且以幻见真。丁某虽非豪侠耿直之士,但也并不是丧尽天良的盗贼。况且他初见僧人,“孤身骑行,神清气爽,虽寒风削骨,而精彩莹然,知其非常品也”。更何况结伴月余,颇有情谊,顿作伤天害理之事,内心愧疚,也是很自然的。于是精神错乱,疑神疑鬼,出现离奇的幻觉,这正是他矛盾心理的写照。后来,有僧人登门治病,说坠水僧人原不曾死,丁某于惶愧中面陈负心的歉疚之情,且将当日所劫之财加厚利奉还,“僧负囊而去,丞亦安心焉”。文虽尽而余韵无穷。

《孙恭人传》、《贞烈墓记》、《翠娥语录》和《唐义士传》等篇从不同角度赞扬某种难能可贵的美德,描写平凡人做出极不平凡的感人事迹。虽然小说中掺杂着某些神秘化的色彩,但是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具体描写体现了崇高的精神力量,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觅灯因话》中写平凡人的美德的作品以《贞烈墓记》最为出色。陶宗仪《辍耕录》卷12载有此文,但作为笔记,文字较简略。邵景詹据以润饰加工,写成传奇小说,叙事虽不如唐传奇委婉曼丽,但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颇见匠心:郭雉真与旗卒少年结发,情深义重。因郭氏姿色甚丽,本卫千夫长李奇遂起觊觎之心。李奇将旗卒派遣到八十里外的岗楼戍守,乘郭氏独居,每日百计调戏,经半年之久,“郭氏毅然莫犯”。后来,旗卒被李奇陷害入狱,“罪该死,桎于囹圄中”,李奇想方设法,阴谋尽快处死旗卒。在这种困境中,郭氏坚贞自重,不仅使垂诞欲滴的李奇无可施其计,那些看中她美色的恶少年与吏胥、皂隶辈也都不敢侵犯。作者采用层层推进的艺术手法,将人物置于矛盾冲突的尖端,从而展示出人物的性格美。

《卧法师入定录》是篇批判纵欲亡身的作品,描写铁生之妻狄氏与胡绥通奸,愚弄、欺骗丈夫铁生,几置铁生于死地。卧法师入定,见南北二斗,昭示“福善祸淫”之理,知铁生可不死,胡生纵淫作恶,“不受报于人间,则受罪于阴世”。后果如其所示。这故事经凌濛初改写为拟话本,收入《初刻拍案惊奇》,名《乔兑换胡子宣淫 显报施卧师入定》。虽然题材相同,内容基本一致,但由于文言小说与话本小说的文体意趣不同,前者文字雅洁,描写纵欲的文字含蓄委婉;后者迎合市民审美趣味,文字粗俗,描写淫秽情节过于浅露。前者虽然也掺杂有唯心主义宿命观,但却包含着不少朴素的生活辩证法思想;后者借卧法师之口宣扬因果报应,舍弃了许多合理因素,并且将报应作更具体的描写,堕入庸俗恶趣。

在《觅灯因话》中,还有一篇很出色的作品,就是《姚公子传》。这篇小说写官宦世家子弟姚公子浪荡骄奢,挥霍无度,以致产业败尽,穷愁潦倒。后来在艰难的生活中悔悟,浪子回头。《姚公子传》不落俗套,别开生面。它与《李娃传》、《玉堂春落难逢夫》、《赵春儿重旺曹家庄》等作品中写浪子回头、登上仕途、夫荣妻贵的艺术构思不同,荣阳生、王景隆、曹可成等都因嫖妓而荡尽钱财,陷入困境,否极泰来的关键是多情妓女的帮助。姚公子则“父拜尚书,妻亦宦族”,他把巨万家业败尽,不是嫖妓,而是“自倚富强,不事生产,酷好射猎,交游匪人”。像他这样游猎无度、挥金如土,终于败尽家业、沦为乞儿奴仆的纨绔子弟,在旧时代更具有典型意义。

作者紧紧扣住姚公子豪奢阔绰、恣意挥霍的性格特征,围绕“游猎无度,赏赐无算”的中心事件,着意描写他的败家过程。作者以写实的手法,通过典型的事例极写姚公子之豪奢挥霍:数十百市井无赖少年,成了他门下的食客随从,“或挥千金,使易骏马;或倾百斛,使买良弓”;恣意游猎戏耍,甚至“秉烛夜围而无厌,或浃旬长往而忘归。至若蹂躏稼穑,毁伤柴木,则必估值而倍酬之”。数年之间,“囊空橐罄,止有世业存焉”。在诸无赖少年的怂恿下,竟以田地产业作为赏赐,“所至辄立卖券为赏”,只令公子押字。甚至荒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群少年乃镂版刷印,备载由语及图籍年月,后附七言八句诗一首……每日晨出,先印数十本,临时则填注数目而已。”如此挥霍,“不逾数年,产业荡尽,先人之丘垅不守,妻子之居室无存”。

作者写实手法的深刻性,还在于以犀利冷峻的笔触描绘了姚公子产业荡尽后所见到的世态人情:“向日少年,皆华衣鲜食,肥马高车,出遇公子,渐不相识。诸尝匍匐迎谒道旁者,气概反加其上,见公子饥寒,掉臂不顾,且相与目晒之。”正所谓世情知冷暖,人面逐高低。

读《姚公子传》会令人发出含泪的笑。姚公子到了穷极之时,竟将妻子卖掉,随后又将自己卖身为奴。苟延残喘毫无人格尊严地活着,比冻馁而死更可悲。如此结局,比败家子回头、重振旧业、夫妻荣贵的老套要更切合生活实际,因而也更为深刻。

《觅灯因话》在语言艺术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朴素而雅洁,不假雕饰,朴实无华,它虽是文言小说,但文不甚深,朴素而不粗俗。《剪灯新话》和《剪灯余话》中的有些作品,由于穿插诗词韵语过多,严重地削弱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是艺术上的一大缺陷。而《觅灯因话》除《唐义士传》等个别篇目以外,基本上避免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