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善书是指以《太上感应篇》为发端而产生的一批道教劝善经书,包括《文昌帝君阴骘文》、《太微仙君功过格》、《关圣帝君觉世真经》、《文昌帝君蕉窗圣训》等。自劝善运动兴起的宋代始而迄于近到底产生了多少道教善书,没人也没法精确地统计。仅据《道藏》与《藏外道书》的收录,它即已是一个可观的数字。这些经书既可以被视为一套伦理系统,也可以被视为一套解释系统,还可以被视为一套仪式系统[1]。其对中国后期社会与伦理影响至深,全有赖于此一多性特色。
一、作为伦理系统的道教善书
以兴善去恶为旨归,道教善书首先应该被视为一套伦理系统。据统计,《太上感应篇》篇共列出善行26条,恶行170条[2]。其中,有34条是关于个人道德修养的,而有120条涉及人在家庭、社会中的利他行为。故有学者认为,“处理家庭、社会关系的道德伦理是《感应篇》中内容最为丰富的部分,其中包括家人、朋友、为官、经商等等方面的道德原则。”[3]因其如此,日本学者窪德忠不同意将《太上感应篇》视为民众道教经典──“如果把它称为民众道教的圣典,那么民众道教岂不完全等于中国的社会伦理、社会道德了吗?”[4]不管怎样,《太上感应篇》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极度关注应是有目共睹的。不止《太上感应篇》,在《文昌帝君阴骘文》中也同样可以看到伦理道德的核心位置:全文仅544字,而有关伦理道德的部分竟有378字,涉及了家庭伦理、政治伦理、社会伦理、宗教伦理与生态伦理几个部分[5]。《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全文649字,涉及伦理道德的部分则有316字,包括了善行36条、恶行46条[6]。《太微仙君功过格》共立功格36条、过律39条,其确立的依据还是伦理道德[7]。他如《文帝孝经》[8]、《文帝延嗣经》[9]、《文帝救劫经》[10]、《文昌帝君蕉窗圣训》[11]、《十戒功过格》[12]等,除了前后序跋,则全部都是伦理道德的内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道教善书都把伦理道德视为劝化的主要内容。
自孔孟始,儒家已有一套绵密的伦理说教。佛教东来,也自带着佛陀的戒律规范。异于旧有的伦理系统,道教善书所开启的伦理系统是一圆融三教的系统。概而言之,其忠孝伦常部分主要应是取自儒家,其十善恶业部分主要应是取自佛教,而其齐物畏神部分则主要应是取自道教。
以仁义为最高统摄,儒家伦理之核心是所谓的“五伦”,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君臣关涉政治伦理,要求君待臣以义礼、臣对君以忠诚;父子、兄弟、夫妻关涉家庭伦理,要求父母慈爱而子女孝顺、兄长友善而弟妹恭敬、夫妻和睦而主从有分;朋友关涉社会伦理,要求相互讲求信誉。《太上感应篇》之“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暗侮君亲,慢其先生”、“攻讦宗亲,刚强不仁”、“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用妻妾语,违父母训”、“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等,应该都是化自儒家伦理。《文昌帝君蕉窗圣训》“敦人伦”称:“父子主恩,君臣主敬,兄弟相爱,朋友以信,夫妇相和,尤当各喻以道,各勉以正。”“慎交游”称:“始终不怠,内外如一,贵贱不二,死生不异,尤当功过相规,亲近上士。”则明显是儒家伦理的直接取用。同样,《文昌帝君阴骘文》之“忠主孝亲,敬兄信友”[13],《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之“奉祖先,孝双亲,守王法,重师尊,爱兄弟,信朋友,睦宗族,和乡邻,别夫妇,教子孙”,也是直接取用的儒家伦理。《关帝忠孝忠义经》借关帝之口称其为经缘由:“视我赤心,听我微言,为子尽孝,为臣尽忠,父慈母爱,兄弟友恭,夫妇倡随,朋友信义,乡邻婢仆,真诚和气。”[14]作为儒家伦理的核心,忠孝在道教善书中得到了特别的张扬。《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开篇即明确称:“人生在世,贵尽忠孝节义等事,方于人道无亏,可立身于天地之间。若不尽忠孝节义等事,身虽在世,其心已死,是谓偷生。”而《文帝孝经》全是对孝的劝化,其《原序》誉之是“集众孝之大成,而创千古之子则”。此外,如《忠诰》[15]、《孝诰》[16]等,都是专讲忠孝的道教善书。
佛教伦理以十善恶业为其基础。所谓十善恶业,《四十二章经》称:“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十善恶业从身、口、意三方面对人的行、言、思给出了一个基本的道德判断:凡杀、盗、淫、两舌、恶骂、妄言、绮语、嫉、恚、痴则为恶,而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不嫉、不恚、不痴则为善。其中,意三业也有表述为贪、瞋、痴(邪见)者,内涵实无多大差别,无外乎是将“嫉”之一业归入“瞋”(即“恚”)中,而将“贪”之一业从“痴”中分出。十善恶业只是一个很粗的伦理纲要,故在佛经的具体阐释中常常更被细化。而这之中,身、口六业较为外显而易为人把握,意三业着落于欲、情、智上,把握较难,常被分疏扩充极细[17]。《太上感应篇》所谓“吉人语善、视善、行善”、“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之区分,即显然是受到了佛教伦理的影响。其“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谗上希旨”、“念怨不休”、“以直为曲,以曲为直”、“怨人有失,毁人成功”、“纵暴杀伤”、“破人之家、取其财宝”、“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口是心非”、“造作恶语,谗毁平人”、“贪婪无厌”、“嗜酒悖乱”、“每好矜夸,常行妒忌”等,亦多化自佛教的十善恶业。《文昌帝君阴骘文》之“或买物而放生,或持斋而戒杀”、“勿妒人之技能,勿淫人之妻女,勿唆人之争讼,勿坏人之名利”、“常须隐恶扬善,不可口是心非”等,《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之“戒杀放生”、“恶念不存”、“淫人妻女”、“坏人名节”、“妒人技能”、“唆人争讼”、“宰杀牛犬”、“奸盗邪淫”、“明瞒暗骗,横言曲语”等,也均应是从佛教十善恶业中化来。在《文昌帝君蕉窗圣训》中,其“戒淫行”、“戒意恶”、“戒口过”直接即是取自佛教的十善恶业。其“戒意恶”要人“勿藏险心,勿动妄念,勿记雠不释,勿见利而谋,勿见才而嫉”,其“戒口过”要人“勿谈闺阃,勿讦阴私,勿扬人短,勿设雌黄,勿造歌谣,勿毁圣贤”,皆不难在佛经关于十善恶业的细化中看到。《文帝延嗣经》之核心说教为“十戒”:即戒宰杀、戒窃盗、戒酷取、戒淫污、戒口舌、戒巧诈、戒忍亲、戒弃子、戒焚焰、戒暴性。除酷取、忍亲、弃子、焚焰不敢强言取自佛教伦理,其他大多没有问题。传为孚佑上帝所示的《十戒功过格》,一戒杀、二戒盗、三戒淫、四戒恶口、五戒两舌、六戒绮语、七戒妄语、八戒贪、九戒瞋、十戒痴,每一条目下再立细目若干,分述功过。但很明显,无论是其大条还是细目,皆为佛教十善恶业及其细化的直接吸纳。同样,传为孚佑上帝所示的《警世功过格》,以意、语、行作为区分,分别列出意善56则、语善39则、行善72则、意恶59则、语恶57则、行恶121则,也是对佛教十善恶业的直接吸纳[18]。凡此种种,均见佛教伦理在道教善书的伦理构成中占有重要位置。
道教善书中有一些属于生态伦理的内容,如《太上感应篇》之“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用药杀树”、“春月燎猎”、“无故杀龟打蛇”等,《文昌帝君阴骘文》之“禁火莫烧山林”、“勿登山而网禽鸟,勿临水而毒鱼虾”等,以及《太微仙君功过格》之爱怜禽兽六畜、虫蚁飞蛾等条目,这些则应是取自道教伦理。因受道家学说的影响,“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观念一直在道教伦理中占有突出位置。在此观念中,人并没有特别的权力,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处,至于相互转化。与佛教戒杀的伦理相得益彰,此一道教伦理在善书中几乎被申发到了极致。《十戒功过格》“戒杀”中,天地生灵被区分得非常细微,杀过也因之被标举得极细。而在一篇名为《关圣帝君劝人戒杀放生多立寿诞广生谕文》的善书中,保护生灵竟致是其唯一的内容[19]。除此而外,道教善书中敬畏神灵的部分也多取自道教伦理。如《太上感应篇》之“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左道惑众”、“轻慢先灵”、“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对北恶骂”等,《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之“恨天怨地,骂风呵雨,谤圣毁贤,灭像欺神”、“假立邪教,引诱愚人,诡说升天,敛物行淫”、“白日诅咒”等,《太微仙君功过格》之“以言指斥毁天尊圣像”、“每遇斋日及诸节令吉辰故不朝真”以及书章念诵错误等,应该都是道教伦理的厚赠。道教为一多神宗教,相信宇宙万物遍布神灵,故其宗教伦理要求人们时时恭敬、事事虔诚。
不仅仅是圆融三教伦理,道教善书所开启的伦理系统还是一个多维伦理系统。所谓“多维伦理”,是指此一伦理系统具有极大的伦理包容性。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这套系统包括了家庭伦理、政治伦理、社会伦理与宗教伦理4个部分[20]。其实不止,如我们上面所揭示的,生态伦理也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此外,如《太上感应篇》之“推多取少”、“减人自益,以恶易好”、“耗人货财”、“败人苗稼”、“苟富而骄,苟免无耻”、“无故剪裁”、“散弃五谷”、“损人器物,以穷人用”、“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逸乐过节”、“贪冒于财”、“假借不还,分外营求”、“短尺狭度,轻称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等,《文昌帝君阴骘文》之“斗称须要公平,不可轻出重入”等,《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之“重粟惜福”、“斗称公平”、“损人利己,肥家润身”、“好尚奢诈,不重勤俭,轻弃五谷”、“大斗小称”等,即均属于经济伦理的范畴。《文帝延嗣经》“戒酷取”、“戒巧诈”通过几个具体事例,要人们勿强民倍课、巧取豪夺,所卷入的还是经济伦理。《文帝救劫经》“日用章”记有一个由富转贫的故事:“杭州王用先家赀百万,置大小二斗、大小二称较量出入,以欺陷人。止及十年,遭祸被刑,家财破散,子孙作丐。”其劝化的指向亦在经济活动之中。《太微仙君功过格》“救济门”称:“以符法针药救重疾一人,为十功;小疾一人,为五功;如受病家贿赂,则无功。治邪一同。凡行治一度,为一功。施药一服,为一功。”其“不仁门”复称:“凡有重疾告治不为拯救者,一人为二过;小疾一人,为一过。治不如法,为一过。不愈,而受贿百钱,为一过;贯钱,为十过。”“修合毒药欲害于人,为十过;害人性命,为百过;害人不死而病,为五十过。”《十戒功过格》“戒杀”称:“医术不精,寒热误施,攻补错用,致伤人命者,亦曰误杀,一人为五十过。若贪其利而故为行险者,为百过。与人争名而故为行险者,亦为百过。若他人调治不错,故说其错,妄为翻案,致误人者,贪名贪利,二俱有之,为二百过。”“精于医术,救一危症,作五十功;重症,作二十功;大症,作十功;轻症,作五功;小症,作二功;极小极轻症,亦作一功。惟受谢者,非功;或浮于所谢,仍可补记。”这些则又属于医学伦理的范畴了。总之,以其广泛的融摄,道教善书所开示的伦理系统几乎指向了世俗生活、世俗职业的方方面面,卷入了法律与道德监管的双重意义。
唐宋之际社会转型对新型伦理产生的吁求,下面将有专说。无论怎样,道教善书所开示的伦理系统,作为一种极具融摄性、多维性的结果,的确是顺应了此一时代吁求。宋代以降,道教善书普遍被人们视为道德行为的规范。在明清时期的许多《家训》、《通书》中,我们可以较为容易地看到道教善书的基本内容。明清以后,道教善书的许多词句成为日常生活的术语、格言。直至于近,这些道教善书仍然极具活力,翻刻注释不断。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其基本理念的深入社会与人心。是故美国学者包筠雅认为:“最好还是认为它们是被普遍接受的‘中国人的’道德标准。”[21]
二、作为解释系统的道教善书
如我们所知的,汉晋以降,以门阀士族为其中坚的精英集团一直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主角。他们不仅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而且控制着国家的各级权力,乃至拥有属于自己的武装。他们既在经济生活中担任着组织者的角色,又在政治生活中充当着管理者的角色,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而且,凭借血缘关系的纽带,他们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群体,排斥着社会阶层的相互流动。当时颇为流行的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之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此一历史事实。至于隋唐,由于土地私有制逐渐取代土地国有制,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特别是中唐以后的历次社会变动,门阀士族势力遭到沉重打击,最终退出历史舞台──“闾里无豪族,井邑无衣冠”[22]。与此相反,由于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土地买卖盛行,“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23],社会的贫富变动非常迅速。而由于科举制的推行,不问家世,无关阀阅,政治权力的获得摆脱了血缘家世的控制,社会的贵贱转换也是非常迅速。正如宋人汪洙的《神童诗》所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如此的转变模糊了社会上层与下层的界线,使宋代以降的社会步入了日本学者所谓的“近世”,亦即所谓的“平民社会”。进入平民社会,平民成为社会的基础,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主角,精英反而成为一个并不稳定的群体,频繁地出入于平民之中。毋庸置疑,以宋为界,中国封建社会前期与后期有着明显的不同。而其不同的深刻原因,就是社会结构的如是变动。
宋代以前,不易变动的社会结构使人相信儒家学说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佛教传入以后,轮回转世学说强化了此一“宿命”观念。宋代以降,贫富贵贱的频繁转换,使传统的“天命”、“宿命”观念受到挑战,社会需要一套新的解释系统。于是,道教善书另辟蹊径告诉人们:富贵贫贱虽是天命,然善恶行为可以使之流转。《太上感应篇》开篇即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临末复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文昌帝君阴骘文》亦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儿孙。百福骈臻,千祥云集,岂不从阴骘中得来者哉!”《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在善恶劝化后告诉人们:“有能持诵,消灾聚庆,求子得子,求寿得寿,富贵功名,皆能有成,如意而获。万祸雪消,千祥云集。诸如此福,惟善可致。”《文帝孝经》意在劝孝,其富贵贫贱自被归于孝行之上:“不孝之子,百行莫赎;至孝之家,万劫可消。不孝之子,天地不容,雷霆怒殛,魔煞祸侵。孝子之门,鬼神护之,福禄畀之。”由此,社会上层与下层的频繁交换便获得了一种合理的解释。由贫转富、由贱转贵是因为自身或祖先的行善积德,而由富转贫、由贵转贱则是因为自身或祖先的相反行为。这样,对于唐宋之际社会变动所带来的频繁的贫富贵贱转换,道教善书便提出了一套为人信服的解释系统,从而把早期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变成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在《文昌帝君阴骘文》中,作者借文昌帝君之口称:“昔于公治狱,大兴驷马之门;窦氏济人,高折五枝之桂。救蚁中状元之选,埋蛇享宰相之荣。”“于公”为汉于定国之父,因其治狱公平,后享驷马高门之福、子孙超显之报;“窦氏”即五代之窦禹钧,因其屡行善事,自己获享长寿、五子并皆登科;宋人宋郊因搭桥渡蚁,得中状元;楚国孙叔敖因杀蛇埋祸,长为令尹。把旧时超显的实例与行善积德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逻辑的叙述。至袁黄《了凡四训》出,更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强化了道教善书所开启出来的解释系统。按袁黄自述,其应考、短寿、无子本已命定,后均为改——官为少卿、享年70有余、得子3人,全有赖于他的行善积德[24]。由是,此在之种种际遇便均成了善恶行为的果报。《文帝延嗣经序》解释无子:“盖天之生机本自不息,而人乃有嗣有不嗣者,以其人之善恶有殊,而天之生机因而异耳。然历观乏嗣之人,半属痴迷不悟,溺于声色货利之场,而于立心行己之要置若罔闻。”
这种着眼于此在际遇的解释,可以名之曰现实逻辑解释。然仅仅着眼于此在际遇,道教善书所开启的解释系统必将遭遇种种现实的尴尬,面对“好人受苦,恶人享福”、“好人命不长,恶人寿千年”之类吊诡。如此,利用宗教所特有的跨越三世的时间观,道教善书所开启的解释系统复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未来预设。在《文昌帝君阴骘文》中,文昌帝君自称:“吾一十七世为士大夫身,未尝虐民酷吏,救人之难,济人之急,悯人之孤,容人之过,广行阴骘,上格苍穹。人能如我存心,天必赐汝以福。”要人们把眼光放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段上,而非斤斤计较于此在得失。《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亦称:“近报在身,远报子孙,神明鉴察,毫发不紊。善恶两途,祸福攸分。行善福报,作恶祸临。”善恶福祸之报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太上感应篇集注》注“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更明确说:“善恶,感也;祸福,应也。此感彼应,毫发不爽,如人有形则有影也。佛说众生造业,其报有三:一现报,今生造业今生受;二生报,今身造业后身受;三后报,今生造业更一生受。此通三世论也。儒家亦言之,曰‘子孙保之’,曰‘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亦通三世论也。今但据目前某人善而得祸,某人恶而得福,岂通论乎?”[25]由此,此在之种种吊诡因被置于一个未来的预设之中而获消解,人世之贫富贵贱、祸福夭寿即在另一重意义上获得了补充性解释。
以其现实逻辑与未来预设的双重保险,道教善书所开启的解释系统在明清时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成为一种普遍接受的解释成功的方法。袁黄在解释自己的成功时,明显地就运用了此一方法。而明清大量关于灵验报应的善书在对历代祸福成败加以解释时,运用的也是此一方法。包筠雅氏的研究证实,此一解释方法在十七、十八世纪尚被儒家精英发展成为一种社会秩序观,“在功过格的世界中,人类的等级制度是对道德秩序的一种确切的(虽然有时惑人耳目)表达;鬼神一直在表像背后起着作用,监督人的行为并且调整地位的分派,以便确保事实的合理性。”以此出发,包氏将这些儒家精英所写的善书视为“一种保守的文献”。[26]
三、作为仪式系统的道教善书
道教善书意在劝善化俗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事实。尽管“门阀士族”一词在今天看来不无贬义,但在当时,他们却是社会的良知,体现着社会的道德规范。以征辟、察举作为主要方式的汉晋选官制度,对被选拔者的道德品行要求极严,入选者被称为“孝廉茂才”、“贤良方正”。而入仕之后,这些基本上出身于门阀士族的社会精英,对自身及家庭的道德约束一般很严,这可以从其留下的《诫子书》、《家训》之类看出。他们的蔑视庶族平民,在某种程度上,道德品行不足以为天下表率是一个重要原因。他们的退出历史舞台,使一般社会失去了道德的楷模,带出一种道德危机。恰如唐人所言:“(隋)罢乡举,离地著,尊执事之吏,于是乎士无乡里,里无衣冠,人无廉耻,士族乱而庶人僭矣。”[27]为此,随着平民的社会化,道德教化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诉求。响应这种社会诉求,道教善书以善恶报应作为理念支撑,对传统的诸教伦理重新加以整合提升,形成了一类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教化文本。
由于其劝善化俗的取向,道教善书基本上应被视为一种行为指南。其撰写目的不是为了让人去看,而是为了让人去做,是要催生一种具有宗教意义的社会实践。故除通俗易懂外,道教善书一再敦促人们勉力实践。《太上感应篇》在其篇末即谆谆告诫人们:“胡不勉而行之!”托名“太极真人”的垂训亦称:“太上垂训,《感应》之篇,日诵一遍,灭罪消愆;受持一月,福禄弥坚;行之一年,寿命延绵;信奉七年,七祖升天;久行不倦,名列诸仙。”[28]《文帝救劫经》借文昌帝君之口称:“吾今为度脱众生,私露天机,略具善恶簿中曾有功过者,以为生人警戒,今劝世人每日侵晨持诵。”篇末复称:“每家各宜书写此经一秩,日夕瞻视,依此六章修行,每日侵晨诵四大天尊圣号及《感应篇》。行之二年,万罪消灭;行之四年,百福皆集;行之七年,子孙贤明,荣登科第;行之十年,寿命延长;行之十五年,万事如意;行之二十年,子孙为卿相;行之三十年,注名仙籍;行之五十年,天神恭敬,名列仙班。不依此六章加意修行,或作或辍,今日行明日废,人事既乖,心田日暗,虽口诵经而其心不悟,是为渎天,罪不容赦。”《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借关圣帝君之口称:“我作斯语,愿人奉行。言虽浅近,大益身心。”甚至不惜采用恐吓的口吻:“若负吾教,请试吾刀。”“戏侮吾言,斩首分形。”《文帝延嗣经》:“苟负吾言,难逃天宪,或覆灭宗祀,或殃及子孙。”而在《文昌帝君蕉窗圣训》中,“广述善行,多刻善书,尤当攻邪崇正,以卫吾道”竟被直接纳入了“广教化”条中。李昌龄传本《太上感应篇》附有《纪述灵验》一篇,尽为信行《太上感应篇》获得善报故事,以此诱使人们信行此书[29]。至《文帝延嗣经》,其核心部分竟然全是恶报故事,故事结束时反复提醒人们:“若人知此恶,悔心,誓永戒,玉皇大天尊赦消一切罪。”凡此种种,无不反映出道教善书编纂者强烈的实践意愿。因而,我们不可简单地将道教善书仅仅视为某类文本。其强烈的实践意愿,一开始即与旧有道书拉开了距离。
当然,仅仅具有强烈的实践意愿,还不足以将其化为普遍的社会行动,如果没有具体可行的技术手段。于是,《功过格》之类技术性道教善书应运而生。《太微仙君功过格》言其方法:“凡受持之道,常于寝室床首置笔砚簿籍,先书月分,次书日数,于日下开功过两行,至临卧之时,记终日所为善恶,照此功过格内名色数目,有善则功下注,有恶则过下注之,不得明功隐过。至月终,计功过之总数,功过相比,或以过除功,或以功折过,折除之外者,明见功过之数。当书总记讫,再书后月。至一年则大比,自知罪福,不必问乎休咎。”与此配合,书中又将善恶功过具体量化,以便核算,如“救济寒冻之民,暖室一宵,为一功”、“劝谏人斗争,一人为一功”、“摧毁船桥,使不通渡者,一时为十过”、“教唆人斗争,一人为一过”等。这样,道教善书所倡行之伦理道德,便在一种非常具体的技术手段支持下得到了落实。如果说《太上感应篇》开启了一种全新的修道体系,那《太微仙君功过格》则是其具体落实的保障,两者在道教善书的推展中皆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用包筠雅氏的话说:“它们被看成是道德修炼的工具,《太上感应篇》解释功过体系的运作,《太微仙君功过格》则提供实用的指导。”“《感应篇》确立了这一体系的基本原则,而《功过格》为功德积累的切实实行提供了精确的指南。”[30]在袁黄的现身说法里,其起愿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时,云谷曾出《功过格》以示,“令所行之事,逐日登记,善则记数,恶则退除,且教持准提咒,以期必验”;其后“起求中进士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乃“置空格一册,名曰《治心编》,晨起坐堂,家人携付门役,置案上,所行善恶,纤悉必记”。由此可以看出《感应篇》与《功过格》相得益彰后道教善书所具有的强烈的可操作性。不仅如此,为了方便行旅之人,道教善书的推展者还发明了一种数黄黑豆的记数方法,教人携带黄黑豆无数,黑豆记恶,黄豆记善;每行一善,即往布袋内扔黄豆若干;每作一恶,则扔黑豆若干;最后计算黄黑豆数而知善恶累积[31]。而为了方便低文化层次的人,他们则运用了“图说”这种方式,如《感应篇图说》[32]、《阴骘文图说》[33]等,用图文并茂之方式宣说道教善书的内容。其良苦用心如此!说道教善书是一套仪式系统绝非信口开河。宋代以降,在凡俗生活中成仙了道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取向,道教善书所开辟的修行路径功莫大焉。或许正是出于此一考虑,一些日本学者将之视为民众道教的经典[34]。
道教善书所开启的仪式系统,直接影响了宋元以降各式宗教的发展路径。《太上感应篇》之于金元道教的重大变革,已有学者予以特别强调[35]。自此之后,行善积德演变成为一种必须的宗教实践,与其它的修行方式相得益彰。如明清时期的道教内丹修炼即以行善积德作为外功,而多积外功才能最终有所成就。又如清末民初出现于四川西部的飞鸾教,其修持方法也是以静坐炼丹、彻悟至道为内功,而以力行善事、广积阴功为外功。在某些民间宗教里,如清末出现的善社、善坛之类,行善积德甚至成了唯一的修行方式[36]。中国晚近民间宗教的情形十分令人困惑,在某种程度上,世俗实践与宗教实践的混融莫辨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
四、道教善书在当代伦理重建中的意义
无论承认与否,当今世界文明的多元格局已成事实。文明之差异实是价值观之差异,归根结蒂则是伦理观之差异。故自第二次世界宗教会议以来,有识之士一直力图建立一种全球伦理,以此消弭日趋尖锐的文明冲突,达致世界之永久和平。在此努力之中,道教善书作为一种影响中国后期至深的伦理系统,其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性,应该具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作为一套伦理系统,道教善书启示我们,当代伦理重建应该具有广泛的包容性。无论何种文明,如汤因比所揭示的,发展至今都必有其存在的价值,在经过无数次的挑战与回应后。如此,当代伦理重建应当普遍吸纳各个文明的优秀成果,从中找出可以全球推开的普世价值,形成一种多融摄、多维度的全球伦理。唯其如此,此一伦理才有可能获得广泛的世界认同。质言之,文明间的相互尊重应是当代伦理重建的基本原则。道教善书以道教理念为其核心,广泛吸纳儒学、佛教的有益成份而开示出来的一套新的伦理系统,为此提供了可资榜样的实例。
作为一套解释系统,道教善书启示我们,当代伦理重建应该尽量贴近现实的吁求,并对现实之种种际遇富有阐释的意义。这种阐释一方面应对既定秩序给出一个合于逻辑的解释,另一方面则应对超越既定秩序的愿望给出一个未来的预设。唯其如此,重建之伦理方能激起人们强烈的践履欲望,导引出巨大的社会化推力。立足此在,它会鼓励人们积极正当的进取,最终达致潜能的圆满发挥。放眼未来,它则又会鼓励人们忍辱贵生、安贫乐道,不致采取对抗社会的激烈行动。一套伦理系统是否将被人们接纳实践,此一阐释的特性在某种程度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套仪式系统,道教善书启示我们,当代伦理重建不是为了哲学或其他的目的,而是为了实践,是要将其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规则。如此,这些伦理首先应该切实可行,而不应是书斋内的故弄玄虚,更不应是某种惑人眼目的装饰。质言之,强烈的实践意愿应该时时刻刻作为伦理重建的宗旨。此外,为了将其化为社会行动,道教善书启示我们,与之配合还必须有一系列的实践手段。这些手段同样应该切实可行,而不应是花里胡哨的纸上谈兵。唯其如此,重建之伦理方有可能成为一套实践系统,实实在在地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社会规则,离开了实践,便什么意义也没有了。
通过对《太上感应篇》的考察,有学者已经指出:道教善书所开示的伦理系统是一个为利而善的伦理系统,一个人的善行不仅仅“因为这是一个好的行为”,且很可能“因为这是一个有好报的行为”[37]。质言之,道教善书所开示的伦理系统实是一个工具理想的伦理系统。在理想主义的境界伦理梦想必遭破灭之当下,道教善书所具有的工具理性特色,对当代伦理重建也应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
(原载《宗教学研究》2006年第3期)
[1] 关于此之多性特色,笔者在《<太上感应篇>:宗教文本与社会互动的典范》(载《云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一文中已经尝试提出,然未系统展开。
[2] 陈宝父:《太上感应篇圆说》,《藏外道书》册12,页99上~120下。
[3] 陈霞:《道教劝善书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页40。
[4] 窪德忠:《道教史》,萧坤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页267。
[5] 《阴骘文注》,《道书集成》卷十九,页708上~733上。
[6] 《觉世真经注证》,《藏外道书》册4,页120上~164下。
[7] 《太微仙君功过格》,《道书集成》卷二三,页153上~157中。
[8] 《文帝孝经》(又称《文昌孝经》),《道书集成》卷六,页610上~618上。
[9] 《文帝延嗣经》(全称《文昌应化元皇大道真君说注生延嗣妙应真经》),《道书集成》卷六,页710上~714下。
[10] 《文帝救劫经》(全称《元皇大道真君救劫宝经》),《道书集成》卷六,页715上~718下。
[11] 《蕉窗十则注解》,《藏外道书》册12,页656上~679上。
[12] 《十戒功过格》,《道书集成》卷二四,页119上~149上。
[13] 按,后起之《文昌帝君丹桂籍》(实即《文昌帝君阴骘文》之增改)将此二句扩为“忠主孝亲,敬兄信友,和睦夫妇,教训子孙,毋慢师长,毋毁圣贤”,更见其对儒家伦理完整性的重视。
[14] 《关帝忠孝忠义经》(全称《三界伏魔关圣帝君忠孝忠义真经》),《道书集成》卷六,页597上~605上。
[15] 《忠诰》,《藏外道书》册7,页173上~190下。
[16] 《孝诰》,《藏外道书》册7,页191上~201下。
[17] 参见段玉明:《佛教劝善理念研究》,载《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18] 《警世功过格》,《道书集成》卷二四,页150上~164上。
[19] 《圣帝大解冤经附戒杀放生文》,香港仁枫洞佛道社印赠。
[20] 袁啸波编:《民间劝善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页4~6。
[21] 包筠雅:《功过格:明清社会的道德秩序》,杜正贞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40。
[24] 林志云编校:《了凡四训——安身立命之学浅释》,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页1~6。
[25] 《道书集成》卷二十,页69上。
[26] 包筠雅:《功过格:明清社会的道德秩序》,页213、页243。
[27] 《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
[28] 《道书集成》卷二十,页68下。
[29] 《道书集成》卷十六,页390中~391上。
[30] 包筠雅:《功过格:明清社会的道德秩序》,页35、页43。
[31] 《石音夫功过格》,《藏外道书》册12,页91上。
[32] 《感应篇图说》,《藏外道书》册27,页117上~296下。
[33] 《阴骘文图说》,《藏外道书》册27,页297上~398下。
[34] 参见福井康顺等:《道教》(第2卷),朱越利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页145。
[35] 参见朱越利:《<太上感应篇>与北宋末南宋初的道教改革》,载《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4期。
[36] 关于这一方面,可参看郑志明《中国善书与宗教》(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之有关部分。
[37] 参见陈静:《道教劝善书的道德教化功能——以<太上感应篇>为例》,载《道教与伦理道德建设》,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年,页45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