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录》与《汰存录》   作者:

康熙四年(1665),曾参加《南部防乱公揭》的复社友人嘉兴人巢鸣盛(字端明),明亡后筑室其母墓侧,裹足不离。这时听说他在语溪,竟破戒前来相访。黄宗羲因出其近年所著批评夏彝仲幸存录》中有关晚明党争观点的《汰存录》一书,请他作序。但是巢鸣盛的序,黄宗羲并不满意,于是自作《题辞》于《汰存录》之前。这篇著作,完全流露了他在反思明亡教训在党争问题上的门户之见。关于巢鸣盛来访和两篇《存录》事,黄宗羲说:乙巳(康熙四年),闻余馆语溪,破戒相访。夏彝仲有《幸存录》,言“三案”之事,得之山东张延登,是非刺谬,余作《汰存录》以正之。彝仲死节,存此《录》,使后人致议,为不幸也。端明序《汰存录》,以为彝仲亡后,他人假托其名为之,使出自彝仲,则是非可信耳《全集》第一册《思旧录·巢鸣盛》。要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先要了解夏彝仲其人其书。

夏彝仲,名允彝,彝仲为其字,江苏华亭人,复社名士。崇祯十年进士,知长乐县。弘光立国,任考功主事,不赴。顺治二年,清兵入南京,他参加总兵吴志葵在吴淞的抗清活动,兵败,于是年九月投水自尽。所著有《禹贡合注》、《幸存录》。

夏彝仲为何要作《幸存录》?他在该书《自序》中说:三年崩坏,北都南陷。遗弓痛愤,生理已讫。镐京再兴,宫邻金虎。内忧外患,交至而溃。予也应死之人也,……然于国家之兴衰,贤奸之进退,敌寇之始末,兵食之源流,惧后世传者之失实也,就予所忆质之言乎,言之或幸而存,后世得以考焉。失之略者有之,失之诬者,予其免夫。夏允彝《幸存录·自序》。因此,夏彝仲的《幸存录》,是对明亡较全面的反思。黄宗羲予以诘难的为其中两部分,即《门户大略》和《门户杂志》,涉及明末“三案”、崇祯定逆案、弘光朝的党争,夏彝仲的基本观点力主“调停”党争双方,提倡“和平”之说。全书摆事实,讲道理,但以东林为正,邪党为不正还是分清的,不过认为东林中有败类,逆党中也有正直人士。

黄宗羲对《幸存录》的观点大不以为然,对所摆事实的看法也截然相反。他认为《幸存录》应称为“不幸存录”,需要汰除,所以他将自己的著作称《汰存录》,他说:余见近人议论,多有是非倒置者,推原其故,大略本于夏彝仲《幸存录》。彝仲死难,人亦遂从而信之。岂知其师齐人张延登,延登者,攻东林者也。以延登之是非为是非,其倒置宜矣!独怪彝仲人品,将存千秋,并存此《录》,则其为玷也大矣,谓之“不幸存录”可也。晚进不知本末,迷于向背。余故摘其一二辨之,所以爱彝仲耳。双瀑院住持识《全集》第一册《汰存录·题辞》。那么,在黄宗羲看来,《幸存录》是如何“倒置是非”的呢?(www.guayunfan.com)

夏彝仲在《门户大略》中,略述万历末年东林、浙党之起,直至南明弘光朝阮大铖几起大狱的党争情况。他在略述中提出了他的观点,认为党争是明亡的重要原因。他的反思结论很明显:朋党误国,赞成“调停”双方之争,使之“和平”。他说:自三代而下,代有朋党。汉之党人,皆君子也;唐之党人,小人为多,然亦多能者;宋之党人,君子为多。然朋党之论一起,必与国运相终始,迄于败亡者。以聪明伟杰之士,为世所推,必以党目之,于是精神智术,俱用之相顾相防,而国事坐误,不暇顾也。且指人为党者,亦必有党,此党衰,彼党兴,后出者愈不如前,祸延宗社,固所宜也夏允彝《幸存录·门户大略》。既然明末党争,祸延宗社,那么,从历史反思来说,对党争应采取什么态度?他称赞在党争中采取“调停”双方,使之“和平”,以减轻甚或消弥矛盾的人物。他认为天启初年,众正立朝时,魏忠贤虽阴持国柄,但“初亦雅意诸贤”,但诸贤因为他倾杀司礼太监王安,就对他相继弹劾,还牵连天启的乳母客氏。当时首辅东林的叶向高,“故欲调停之,而诸贤必欲逐去为快。杨涟二十四大罪之疏上,遂为不共仇。向高亟去,而大事坏矣”。他指出:若两党之最可恨者,专喜逢迎附会。若有进和平之说者,既疑其异己,必操戈随之。虽有贤者,畏其锋而不能自持。……实有和平无竞、公正无偏者,亦不之信者也。激而愈甚,后忿深前,身家两败而国运随之,谓皆高皇帝之罪人可也夏允彝《幸存录·门户大略》。然夏彝仲并不是对双方各打二十大板,他说二党之于国是,皆不可谓无罪,平心论之,如顾宪成邹元标、杨涟、左光斗、文震孟、姚希孟、张溥、马世奇辈,“皆文章气节,足动一时”。而攻东林者,如沈一贯、兀诗教、赵兴邦、魏广微、崔呈秀、温体仁、周延儒、马士英、阮大铖,“皆公论所不与也”。不过他指出:“东林中亦多败类,攻东林者亦间有清操独立之人,然其领袖之人,殆天渊也。”所以他在批评双方中,是非、贤奸是分清楚的;双方中也杂有贤奸之徒,攻东林中贤人很少,这一分析也是事实。

可是黄宗羲对夏彝仲提“和平”之说以及对两党的上述评价极不以为然。他首先否认有东林党的存在,他说:东林之名,讲学者不过数人耳,倚附者亦不过数人耳。以此数人者,名为党可也,乃言国本者谓之东林,争科场者谓之东林,攻阉人者谓之东林,以至言夺情、奸相、讨贼,凡一议之正,一人之不随流俗者,无不谓之东林。由此而逆推之,则劾江陵(张居正)者,亦可曰东林也;劾分宜(严嵩)者,劾刘瑾、王振者,亦可曰东林也。然则东林岂真有名目哉?亦攻东林者加之名而已矣。今必欲无党,是禁古今不为君子而后可也《全集》第一册《汰存录》一。这是黄宗羲一贯的观点,早在《留书·朋党》篇,后来在他的《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中也有同样的叙述。黄宗羲只承认有东林学派,而没有东林党,东林党之名,是邪党“加之名目”的。

其实,东林党之名,有一个过程,黄宗羲说顾宪成东林书院成立后,“其他闻风而起者,毗陵有经正堂,金沙有志矩堂,荆溪有明道书院,虞山有文学书院,皆捧珠盘,请先生蒞焉”。这些东南一带的四方之士,奉东林书院为首领,一起“裁量人物,訾议国政”《全集》第八册《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一《端文顾泾阳先生宪成》。虽无东林党之名,而有东林党之实,其影响之大,决非在东林书院讲学、听讲及依附者数人而已。他们中有些人后来进入政府,与其他正直官员一起,试图整顿吏治,自然地形成与邪党对立之势,至万历三十九年的辛亥京察后,才正式有了“东林党”之名。然而,无论是东林也好,浙、楚、宣、昆、齐的邪党也好,这些名称都不是自称的,都是对方所加。《东林始末》的编者说:“而宪成讲学,天下趋之。一贯(沈一贯)持权求胜,受黜者身去而名益高,此东林、浙党所自始也。其后更相倾轧垂五十年。”蒋大鸿《东林始末》万历二十二年条。东林作为政治派别而存在,无可讳言。黄宗羲自己也说:“福清(叶向高)素无根柢于旧相,特为东林所期许,得入”,“新资台谏,附和东林者十八九”,他所说的“东林”,并非指在东林书院中讲学的东林,而是指在朝廷上正直官员的东林。所以有无党名,只是形式而已。夏彝仲所说主旨,不在于“无党”,他在《门户大略》一开始就说:“三代以下代有朋党”,他只主张在党争中予以“调停”,“和平”,防止激化到置国事于不顾,造成祸延宗社的惨状。所以黄宗羲在这一问题上的批评是错了。

黄宗羲接着着力批评夏彝仲的“调停”、“和平”之说。他的理由有二:

其一:“君子小人无两立之理”。他说:君子小人无两立之理,此彝仲学问第一差处。庄烈帝(崇祯)亦非不知东林之为君子,而以其倚附者不纯为君子也,故疑之。亦非不知攻东林者之为小人也,而以其可以制乎东林,故参用之。卒之君子尽去,而小人独存,是庄烈帝之所以亡国者,和平之说害之也。彝仲犹然不悟,反追惜其不出乎此,可谓昧于治乱之故矣。……今必以其未知和平也,使正者有资乎邪,是者有资乎非,犹可谓之君子乎《全集》第一册《汰存录》一。?黄宗羲的“和平亡国说”举崇祯之例来说明,是不符合事实的。崇祯杀魏忠贤、客氏定逆案后,发现内阁大臣多是魏忠贤所用的人,于是摹仿古代枚卜探阄的办法,来求内阁大臣,“首得(钱)龙锡,次李标、来宗道、杨景辰”。当时辅臣请再加二人,于是“复得周道登、刘鸿训”《明史》卷二百五十一《钱龙锡》。这不是开玩笑吗?把国家兴亡大事,付与不可知的天老爷,这与崇祯认为东林是君子,攻东林者是小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崇祯一朝十七年,宰相如走马灯一样有五十位,如东林的文震孟,为内阁大臣一年都不到,而阉党余孽温体仁,“帝以为朴忠、愈信任之”,“恩礼优渥无与比”《明史》卷三百八《温体仁》。任内阁大臣达八年之久。这怎能说崇祯“非不知东林之为君子”和“非不知攻东林者之为小人”呢?其实是崇祯错看小人为君子了。所以黄宗羲的“和平亡国”说是不成立的。

黄宗羲又批评夏彝仲的“东林论高,而于筹边制寇卒无实着”之说。他认为“夫筹边制寇之实着,在亲君子远小人而已”,他将君子与小人之分,看作国家治乱的关键,是受刘宗周影响的结果。崇祯八年,温体仁在朝时,刘宗周曾上疏谏崇祯没有处理好袁崇焕之狱,“自此小人进而君子退”,“则聚天下之小人立于朝,而皇上亦有所不觉。人才之不竞也,非无才之患,而无君子之患也”《全集》第一册《子刘子行状》卷上。但是,刘宗周并未提倡“君子小人不两立”,就在这封谏疏里,他提到“有用小人之君子”,老师的观点,比黄宗羲宽松多了。

黄宗羲反对“和平”、“调停”之说的第二条理由是:“天下议论不可专一,而天下之流品不可不专一也。”他举例说,如宋代二程的洛学,与三苏蜀学之间,属议论的不同,是可以的,而东汉党锢之祸,党人与宦官,属流品之异。他说:夫天下之议论不可专一,而天下之流品不可不专一也。……在议论者,和平之说未可尽废,在流品者,此治彼乱,间不容发,如之何其和平也?《全集》第一册《汰存录》一。他责难夏彝仲,既然知道攻东林者的领袖为小人,而又说其中杂有“清操独立之人”,难道天下有清操独立的人肯同于兀诗教、赵兴邦,同于崔呈秀、魏广微,同于马士英、阮大铖吗?他说,我决不相信。

但是,事实上,东林方面主张调停、和平的实不乏其人。引黄遵素入京为官的邹元标,在天启元年就“首进和衷之说”,他上疏:“今日国事,皆二十年诸臣酝酿所成。往者不以进贤能为事,日锢贤逐能,而言事者又不降心平气,专务分门立户。臣谓今日急务,惟朝臣和衷而已。朝臣和,天地之和自应。”《明史》卷二百四十三《邹元标》。他说得何其沉痛,目光又何其敏锐!除邹元标外,叶向高也是,《明史》称他“为人光明忠厚,有德量,好扶植美类”,但“向高在相位,务调剂群情,辑和异同”。杨涟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向高谓事且决裂,深以为非”《明史》卷二百四十《叶向高》。也属于主张调停、和平论者。

此外,还有黄尊素。在阮大铖暗中发动第一次汪文言之狱时,他有《止阮大铖祸始书》;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是东林与阉党的一次生死存亡决战,此前,他予以劝止;魏大中欲劾魏广微庙享迟到,他有《止魏廓园劾魏广微庙享不至书》,魏大中不听,致使魏广微作《缙绅便览》,魏忠贤按名单大肆捕杀东林。这三件天启四年发生的大事,事关东林阉党双方势力的消长,黄尊素都采取调停、和平的手段。特别是黄尊素的《止魏廓园劾魏广微庙享不至书》,重点分析君子与小人问题。他首先说:夫君子小人之品,判若黑白;君子小人之名,淆若朱紫。其淆也,能致天下之乱,其判也,亦能致天下之乱。为什么?他先讲君子与小人混淆之祸,说:庙堂之上,君子指小人为小人,小人亦指君子为小人。人主无知人之明,使君子小人并进,究则进者唯小人而已。小人进而天下有不乱乎?《黄忠端公文集·文略》三《止魏廓院劾魏广微庙享不至书》。那么,为何君子小人判若黑白,也会致天下乱呢?他接下去说:小人虽与小人为朋,亦未尝不欲与君子为朋。小人但恶其碍己者,亦未尝以其为君子而恶之,以其为小人而好之,而以小人之名显也。小人决不会承认自己是小人,小人不因为你是小人,我才与你朋比,也不因为你是君子,才排斥你。“小人但恶其碍己者”,政治利害之所在,决定小人好恶之所在。黄尊素对此洞若观火,这正是他政治智慧之处。因此他说,如果使两者判若黑白,妨害小人的仕途,小人“势穷理极,为君子所不容。彼始不暇避小人之名。国狗之瘈,无不噬也,而君子之祸烈矣”。如果你痛打落水狗,小人就撕破脸皮,他才不顾背上小人之名与否而反噬你一口了,为祸就烈了。

至于君子,黄尊素认为要明白地区分君子小人之名,要看当时政势形势来决定。他说:为君子者,亦量其力之可以有为,彼有可决之势,则正名以告天下,而小人危。若小人之势焰方张,君子之营垒不固,则君子小人之名无徒过为分别,使小人各怀廉耻之心,其祸可以少衰。如果君子力量强,小人有隙可乘,可以正君子、小人之名。否则,就不要将两者判若黑白,不要将小人的廉耻之心全剥光,祸害可少一些。

黄尊素这段话,正好是对黄宗羲用“君子小人不两立”、“流品之分无和平”来批评夏彝仲的观点的反批评。黄尊素是政治家,政治家深知必须壮大自己力量,拉拢中间力量,甚至争取敌对力量以为我用,决不能将自己或中间力量,推向敌人。何况,君子、小人之分不是天生的,人是可以改变的。

从明末政局来看,不但东林一方,在攻东林的一方和既非东林,又非攻东林的中间人士,也有主张“和平”的,如开黑名单导魏忠贤大肆捕害杨涟等人的魏广微,竟也出疏救杨涟等人。“杨涟等下狱,广微心不自安,而力不能得之于逆贤。冢臣崔景荣有书劝其申救,广微因此出揭”文秉先拨志始》卷下《天启五年起崇祯二年止》。上奏,触怒了魏忠贤。另一阉党冯铨,希魏阉意,令人疏劾魏广微“脚跟不稳”,攻崔景荣“倡调停之说,以媚逆邪”。魏广微大惧,引疾回籍,而倡“调停之说”的崔景荣则削籍夺官为民。

崔景荣并非东林,也不是阉党。他原退职在家,是魏忠贤排挤吏部尚书赵南星后起用的,原想依之为助。不料崔不为动,反而企图营救杨涟,“调停”双方。

当时试图营救周顺昌、黄尊素等人的还有一位“攻东林”的“小人”,即夏彝仲所说的王永光。夏彝仲说:王永光亦清执,王恭厂之变,其《疏》独侃侃。……东林必欲逐之而去,永光愤激为难,引袁宏勋、张道濬辈,再起玄黄之争,实已甚之故耳。夏允彝《幸存录·门户杂志》。王永光在天启五年任兵部尚书,史称其“居官廉而为人强悍沉鸷,雅不喜东林”,他是因魏忠贤同乡而被起用。天启五年北京发生一次规模巨大的地震,即“王恭厂之变”,民居损坏一万九百余间,连乾清宫的皇帝御座也被毁,死伤数千人。明熹宗非常惊慌,以为天老爷责怪,下诏责己。时正好杨涟、左光斗六君子已被害于诏狱,黄尊素等七君子继之被捕,朝野震骇。职方主事张履端、王陞趁机密草一《疏》,试图营救。由于王永光初至,又是魏忠贤同乡,因此请王永光上疏,此《疏》节略如下:古今灾异洊臻,必朝有纰政,位有憸人,颠倒悖谬,然后逢天瘅怒,而谴告随之。……臣请就诸臣言之,植党背公,招权纳贿者既伏其辜矣,今果能大法小廉,靖共尔位否?怀忿呈臆,破坏封疆者,既肆诸市矣,今果能协力和衷,共行敌忾否?……今纍囚半归秘狱,追赃便尔陨生,虽曰罪皆自取,无乃伤好生之德乎?甚至秋后与不时并律,囊首与绞斩同毙,痛快之举,每足上干天和。请自今小大诸狱悉付法曹,罪疑惟轻者,或开其减免之一线,罚当厥咎者,仍念其亲属之无辜:肃杀之后,继以阳春,此其时矣。……他若宣传诏旨,或以误而成讹,不若票拟尽还之政府;甄别品流,或以疑而成溷,不若邪正尽付之公评万斯同《明史列传稿·王永光》。这就是夏彝仲所说的王永光王恭厂之变的侃侃之《疏》。此《疏》击中了阉党专权的要害,即“小大诸狱,悉付法曹”,通过政府的刑部司法机构和法律来处理,而不是置之于锦衣卫和东厂等特务机关以及诏狱,实即针对阉党私设的刑庭不按法律处理而言。“票拟尽还之政府”,“票拟”,即内阁大臣对奏章的拟答,须进呈皇帝以硃笔批示决定,依法是内阁首辅之权。阉党专权后,票拟和批红,全由魏忠贤独揽。“正邪尽付之公评”,指官员是正是邪,应由“京察”公评,即按制度由吏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和考功郎中来主持考评,决定去留,而不能由阉党私自决定。这三点,剥夺了魏忠贤的绝对权力,一切回归法制。

王永光这《疏》一出,在当时噤若寒蝉的舆论情况下,“天下传诵”。魏忠贤自然大怒,矫旨切责,犹以为王永光是他们的同类,所以尚未予以排斥。可是,这个月又发生余震,朝天宫受灾,王永光又率其兵部僚属上疏,其中说:今上天之谴告愈殷,人情之洶惧益甚。患生叵测,恐难再缓须臾。……或圣心未回,天威愈赫赫,臣等即欲耕食凿饮,以农夫没世,亦不可得,况能保有崇阶,得长侍阙廷哉!万斯同《明史列传稿·王永光》。说得非常痛切。黄宗羲弟子万斯同说:当是时,周顺昌、周宗建、李应昇、黄尊素、周起元,犹系秘狱未死,永光觊其生,故呼号益急。忠贤辈知其情,愈怒矫旨谯让,永光遂连疏移疾归。所以王永光接连两《疏》,有意救黄尊素等七人。他在第一《疏》中提出“协力和衷”,既见之于言,又见之于行,怎能说“攻东林”中没有“清操独立之人”呢?

王永光上奏的第一《疏》,虽由张履端、王陞起草,其实在上奏前,王永光作了修改。黄宗羲曾为张履端作传,名《明司马澹若张公传》(澹若为张履端号),也记载了一部分张履端起草的此《疏》内容,如果将两篇《疏》对照,除了字句修饰外,黄著张《传》中少了有关“票拟尽还之政府”、“邪正尽付之公论”这些内容,说明这些内容是王永光加上去的。所以此《疏》可以说是王永光、张履端、王陞三人的作品,王永光并非单纯的代为转手上奏而已。

黄宗羲在其所著张履端《传》中,是如何评论王永光上奏的此《疏》呢?他一方面说:“海内方污秽朝廷,闻是《疏》之上,莫不举手加额,以为中流一壶。”《全集》第十册《明司马澹若张公传》。大加称赞,但他称赞的是张履端而非王永光,对王永光,却作如下评论:公(张履端)衔《疏》袖中,入白堂官。堂官长垣王永光也。长垣固攻东林者,然其人有权术,把持局面,亦不欲寄干儿门客之虎落,思深虑远,得公《疏》,竟上之。黄宗羲错了,天启五年,王永光才任兵部尚书,此时他虽“雅不喜东林”,但尚未攻东林。说他不想做魏阉的干儿、门客,说明他虽因与魏忠贤是同乡,魏忠贤因而起用他,但他并不与阉党同流合污,保持与魏阉的一定距离,是一位既非东林,也非阉党的中间人物。至于说他“思深虑远”,代张、王上《疏》攻击魏阉是为了“把持局面”,当时魏阉的权力生杀予夺,如日中天,王永光要把持局面,就应像崔呈秀那样自称干儿才行,为什么要冒大不韪上《疏》攻击阉党因而被迫辞官呢?黄宗羲如此评论王永光是不符合事实的。他称赞起草此《疏》的张履端,否定代为上《疏》的王永光,说“公(张履端)之于长垣,水火也,而欲格之以正义,此陈了翁不能得之于章惇者,公竟得之,可不谓奇乎!”《全集》第十册《明司马澹若张公传》。如果王张两人势若水火,王怎肯为张代上疏呢?于理不通。黄宗羲在《澹若张公传》中完全不提王永光第二次上的《疏》,这次上《疏》是王永光自己主动起草,主动率兵部同僚一起上奏的,这一功劳,怎能一笔勾销?

可是崇祯即位,拜王永光为户部尚书,参与定逆案。当时掌权的东林全忘了他“天下传诵”的《疏》,仍指他为魏忠贤余党。于是“朝士以永光附逆,不当使定逆案,诋毁之。永光内惭,益相水火”,东林且多次相继弹劾他,“永光计无复之,遂发愤为难”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九《汰存录跋》。正如夏彝仲所说:“东林必欲逐而去之,永光愤激为难,引用袁宏勋、张道濬辈,再起玄黄之争,实已甚之故耳。”

黄宗羲针对夏彝仲此说,对王永光作如下评论:愚按:小人不同,有把持局面之小人,有随波逐浪之小人。……逆案内之杨维垣、徐大化等,逆案外之王永光、温体仁等,把持局面,吾所谓为魁十数人者也。逆阉既诛,逆案未定,杨维垣把持之,逆案已定,王永光把持之,皆绍述逆阉之政者也。袁宏勋、张道濬、高捷、史一辈小人,翩翩而进,以锢君子,而抑之使为已甚,则进君子退小人皆不可矣《全集》第一册《汰存录》七。黄宗羲只看到王永光后一段事迹,完全忽略了前一段事迹,更不应该将王永光救他父亲黄尊素等七君子的苦心一字不提。他也不想一想,将王永光这样不同意魏忠贤残暴统治而被罢官的人物,推向敌对阵营,正是他的君子小人不两立,流品不同不能和平这一极端思想支配的结果吗?因此,黄宗羲惨遭家国之变,对阉党的深刻仇恨,蒙蔽了他的心灵,使他在明末党争于明亡作用问题上的反思陷入错误境地。但这并不是说在明亡反思的总体上,他的视野不如夏彝仲开阔。明代的灭亡,从根本上讲,是君主专制造成政治腐败的必然。在这个问题上,夏彝仲大不如黄宗羲。夏彝仲尚未跳出对皇帝愚忠的局限性,他在《幸存录》中称赞“烈皇帝”(崇祯)的“神明”,甚至称赞贪婪、荒淫的南明弘光为“宽仁”之主,将明亡的责任,全推到臣下的身上。黄宗羲虽然在《汰存录》中说“庄烈帝之所以亡国者,和平之说害之也”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但他敢于从君主身上找寻明亡的原因,因而在明亡反思上,比夏彝仲站在更高的制高点上,使他能指出:“今古为君者,昏至弘光而极,……称弘光宽仁而虚己,然则晋惠、东昏,皆足以当之。”《全集》第一册《汰存录》十。这显然比夏彝仲看得更正确。

此外,某些个案的事实,如梃击案的张差一案,红丸案的李可灼案,杨维垣应否入逆案,乃至对温体仁的评价,黄宗羲所说大体正确。不过从朋党亡国的反思上,黄宗羲陷入了门户之见。故全祖望在《汰存录跋》中同意郑平子的“梨洲门户之见太重”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九《汰存录跋》。的观点。不过,他的这一观点后来在《孟子师说》和《黄忠端公文集》的补注里得到了自我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