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与唐代京兆韦氏关系述论   作者:

杜甫《赠韦七赞善》诗原注曾引俚语“城南韦杜,去天尺五”,是对韦、杜家族的称誉和标榜,杜甫与唐代韦氏的关系,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检讨杜诗,其与韦氏交往者多达三十首,其中与韦济等人的交往诗,不仅是杜甫思想、心志和生活的映现,同时以其高超的艺术水平而成为千古佳制。京兆杜氏家族与韦氏家族,又是中古时期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并传承已久的关中望族,望族之间的联姻也是当时文化的特殊现象。杜甫家族与京兆韦氏的婚姻,也可以通过杜甫的诗文和新出土的珍贵文献加以钩稽。

一、杜甫家族与京兆韦氏婚姻考索

陈寅恪先生曾说:“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①这种风气在关陇士族中尤为普遍,作为紧邻皇城的韦杜家族,对于婚姻的讲求就更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杜甫家族与韦氏家族存在着多层婚姻关系。

(一)新出墓志考索

新出墓志中见到杜甫先世与韦氏家族的婚姻者,有两对鸳鸯墓志。一对是韦孝忠夫妇墓志。《唐故丰州永丰县令韦府君夫人京兆杜氏墓志铭并序》:“曾祖秀,魏黄门侍郎,周吏部侍郎、思宁县开国公。祖懿,隋仪同三司、礼部侍郎、太仆卿、甘棠县开国公。父乾福,皇朝朝散大夫、遂州司马。”②这里的曾祖秀、祖懿、父乾福,也都是杜甫的先祖。这方面,我已有专文探讨③,此处不加赘述。《韦孝忠墓志》,全称为《大唐故丰州记丰县令京兆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志云:“公讳孝忠,字寡悔,京兆杜陵人也。……曾祖敬远,隐居不仕,号曰逍遥公。……祖康,隋吏部尚书、荆州总管、上庸公。父福奖,隋通事舍人、洛州司法。……嗣子瑱。”④“韦康”就是下文征引《韦瑱墓志》中的“韦世康”,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常省去“世”字。据《隋书·韦世康传》:“韦世康,京兆杜陵人也,世为关右著姓。父夐,隐居不仕,魏、周二代,十征不出,号为逍遥公。”⑤因此,这门韦氏是关中士族中韦氏之最为显耀者。

一对是韦瑱夫妇墓志。《唐故宣议郎行邛州火井县丞骁骑尉韦府君□□□□序》云:“公讳瑱,字元进,京兆杜陵人也。曾祖世康,魏绛州刺史,隋吏部尚书、荆州总管、上庸郡开国公。……烈祖福奖,隋通事舍人。……显考寡悔,皇朝相州司兵参军、萁州和顺令、丰州永丰令。……子无逸等。”⑥《唐故邛州火井县丞韦君夫人杜氏墓志铭并序》:“曾祖懿,隋金部侍郎。祖乾福,唐遂州司马。父崇基,唐文、成二州刺史。”⑦韦瑱即是韦孝忠之子。

这两对鸳鸯墓志是一门父子的夫妇墓志。其韦氏父子所娶之杜氏,也是杜甫先世的同一门。韦瑱夫人杜氏实际上是韦孝忠夫人杜氏的亲侄女,这也说明唐代望族之间近亲通婚的状态。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对鸳鸯墓志所称杜氏之先世,与杜甫的先世相同,是中古时期京兆杜氏与京兆韦氏联姻的重要资料。

唐代韦杜联姻的情况,我们在新出墓志中还可以发现其他实例。如新出土《唐故南州刺史杜府君(举)志文并序》:“公讳举,京兆杜陵人也。……夫人京兆韦氏,荀室瑟琴,三星不驻。曹家箴诫,万古空传。”⑧《有唐云麾将军右武卫大将军东京副留守上柱国濮阳郡开国公杜府君夫人扶风郡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夫人,京兆杜陵人也。大王父澄,隋民部尚书,皇国子祭酒。……王父庆祚,不屈尧禹,且鄙名位,优游迈轴,终所尚也。烈考行诠,皇朝尚书右丞,赠礼部尚书。人伦羽仪,邦国枢辖。夫人即尚书之季女也。”⑨韦氏卒于建中三年十月十七日。又《唐故扬州江阳县韦府君继室京兆杜娩墓志》,志主为初唐杜淹一系,开元二年卒。《唐故兴元府城固县丞京兆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府君讳识,字不惑。……父讳儆,扬州江阳县令。母,夫人同郡杜氏。”⑩《唐故朝议郎试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赐绯鱼袋上柱国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津,字津,京兆杜陵人也。夫人京兆杜氏。”(11)《唐故潮州刺史京兆韦公墓志铭并序》:“府君讳楚望,字宣远,其先京兆人也。……夫人京兆杜氏,封南阳县君,华阴县令孝辅之产孙,赠吏部郎中清之孙,黄州刺史义符之女,睦州寿昌县令崔君稧之外孙。夫人修蘋蘩,鼓琴瑟,有年矣。”(12)《大唐故司稼正卿韦公墓志之铭并序》:“公讳整,字思齐,京兆杜陵人也。……夫人京兆杜氏,即周大将军河内太守丰乡公徽之孙,皇朝御史大夫、吏部尚书安吉襄公淹之女。”(13)《大唐故中书舍人鸿胪少卿东阳郡开国公杜府君夫人襄武郡君韦氏墓志铭并序》:“夫人讳苕华,字淑容,京兆杜陵人也。……乡人鸿胪少卿、东阳郡公杜敬同,周仪同大将军、昌城内二守、隋怀州长史丰乡县开国侯徽之孙,皇朝御史大夫、赠吏部尚书、左仆射、安吉郡公淹之子。……夫人年甫十三,归于杜氏。聿来卿族,爰托公门。四德于是载修,二姻于是克序。”(14)《大唐益州大都督府功现参军杜温亡妻韦夫人墓志铭并序》:“夫人讳三从,字四德,京兆杜陵人也。……爰自梅辰,言归杜氏。”(15)又新出土杜师义撰《唐故前乡贡进士韦君(楚相)墓志之文并序》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生女一人,名玉虚,今八岁。有诸男一人,名庆孙。女之嫁,当必以余之子偶焉。男入仕,当必同余之子成焉。”(16)是韦楚相生前就将年幼的女儿指配给杜师义之子为偶。这些墓志虽非杜甫直系祖先的情况,但韦杜联姻也可以与杜甫家族的婚姻情况相互印证。

(二)杜甫与韦氏妹

杜甫有《元日寄韦氏妹》诗,所谓“韦氏妹”,即是杜甫之妹而嫁于韦氏者。《杜诗详注》引鹤注:“诗云‘京华旧国移’,谓肃宗行宫在灵武也,此是至德二载元日所作。”(17)这首诗是杜甫在安史之乱时陷于长安之作,其妹所嫁之韦氏姓名虽难以确考,而有关其地域出处,则能够在诗中得到线索。

诗云:“近闻韦氏妹,迎在汉钟离。郎伯殊方镇,京华旧国移。秦城回北斗,郢树发南枝。不见朝正使,啼痕满面垂。”首二句是说杜甫之妹时在钟离,汉钟离属九江郡。唐代为钟离县,其地在今安徽省凤阳县东北。其时杜甫妹夫韦氏在县任职。而自己陷于京师,南北暌隔,无法见面,时逢元日,思念更切,故而“啼痕满面垂”。不仅如此,诗言“不见朝正使”,则言动乱未平。因《唐会要·受朝贺》载:“天宝六载,敕中书门下省,自今以后,诸道应贺正使,并取元日,随京官例,序立便见。”(18)而不见朝正使,正谓祸乱未平,四方隔绝,朝正使不来。本句意谓平时地方官员可以借朝正来京,杜甫妹夫韦氏也可能有机会,故而骨肉相见。而时逢丧乱,时异境迁,骨肉分离,不仅兄妹暌隔而已。吴瞻泰《杜诗提要》卷七引于鼎评曰:“题面是哭骨肉也,题神则哭君臣矣,浑然不觉,但以‘满面’二字微露其意,使人于言外得之。往往极大关目,从极小题面中发出,此少陵家法也。”(19)

杜甫诗中提及韦氏妹者,还有《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其四:“有妹有妹在钟离。良人早殁诸孤痴。长淮浪高蛟龙怒,十年不见来何时。扁舟欲往箭满眼,沓沓南国多旌旗。呜呼四歌兮歌四奏,林猿为我啼清昼。”此为乾元二年杜甫寓同谷县所作,在《元日寄韦氏妹》诗之后三年。这时,其妹还在钟离,而妹夫则已亡故,留下了尚不懂事的儿子,身世非常凄惨。而杜甫与其妹已有十年时间不见,而今北方仍乱,永无相见之期。

(三)杜甫从孙杜济与韦氏婚姻

颜真卿《京兆尹兼中丞杭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杜公(济)墓志铭》:“夫人京兆韦氏,太子中舍迪之第三女也。”(20)按,杜济为杜甫从孙,杜甫有《示从孙济》《送严侍郎到绵州同杜使君同登杜使君登楼》《陪王汉州留杜绵州房公西湖》等作,都是与杜济交往之诗,说明杜济是杜甫的从孙。而考《元和姓纂》卷二“京兆杜陵”韦氏:“景骏,房州刺史,生述、迪、起、逌、巡、冰。述,工部侍郎,撰国史,集贤学士,礼仪使,生州平、都宾。州平,水部郎中。都宾,太常博士。迪,户部员外,生宅相、夏有、启强、婴齐、柏夷。夏有,考功郎中。”(21)杜甫又有《寄韦有夏郎中》诗,“有夏”为“夏有”之误倒(22)。这首诗为宋人黄鹤编于大历元年。

杜甫与京兆韦氏相关的诗作,还有《投简梓州府幕兼简韦十郎官》诗,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云:“韦十郎,疑为韦都宾(兵)。”陶氏引颜真卿《杜济墓志》:“今司空、冀国公崔宁既诛(郭)英乂,请知使事,公坚卧不起,仍令通泉令、今前殿中侍御史韦都兵密使家僮潜表事实。”而通泉属梓州,知广德、永泰中韦都宾在梓州。“杜济为杜甫从孙(从侄),济妻乃韦迪第三女,即为韦都宾之堂姊妹。……韦都宾为杜甫晚辈,故而称之为‘韦郎’。”(23)前引《元和姓纂》卷二“京兆杜陵”韦氏:景骏生述、迪,述生都宾,迪生夏有。是杜甫与韦都宾和韦夏有之交往,都与亲戚之谊有关。杜甫诗云:“幕下郎官安稳无,从来不奉一行书。固知贫病人须弃,能使韦郎迹也疏。”仇兆鳌《杜诗详注》云:“黄鹤编在汉州诗内。”(24)正与韦都宾任通泉县令的时间吻合。

还值得注意的是卢纶有诗《赴池州拜觐舅氏留上考功郎中舅》,题注:“时舅氏初贬官池州。”诗云:“孤贱易蹉跎,其如酷似何。衰荣同族少,生长外家多。别国桑榆在,沾衣血泪和。应怜失行雁,霜霰寄烟波。”(25)这个“考功郎中舅”就是韦夏有。陶敏云:“夏有为韦迪子,迪为景骏子,韦渐为韦岳子,与迪同为韦馀庆孙。故夏有与卢纶母为从兄妹。夏有即卢纶从舅。”(26)从杜济、韦夏有、卢纶三者的关系,联系到杜甫为其祖母撰《唐故范阳大君卢氏墓志》,可以看出唐代望族之间互为婚姻的情况。

二、韦济与杜甫的生活与创作

韦济是唐代著名的官僚士大夫,也是具有一定地位的文学家,他不仅有诗文传世,近年出土文献当中也发现他撰写的文学作品,其墓志也已出土。但他的文学成就,一直没有受到文学史研究者的重视,而随其墓志的发现与公布,无疑为我们衡定他们的文学地位提供了新的材料。我们这时考察韦济与杜甫的关系,也是盛唐文人和文学之间的特殊现象。《韦济墓志》叙述所与交往者多是著名文人:“君风韵高朗,方轨前贤,觞咏言谈,超然出众。其所游者,若吴郡陆景融、范阳张均、彭城刘升、陇西李升期、京兆田宾庭、陇西李道邃、己之族子岘、河东裴侨卿、范阳卢僎等,皆一时之彦也。右得□于登临之际,或忘言于姻娅之间。风期一交,岁寒无改。加以疏财重义,至行过人。”(27)说明韦济在当时的文坛,是一位喜爱与文人交游,也是带动文学群体、引领文学潮流之人。但墓志没有提及与杜甫的交游,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材料进一步钩稽。

杜甫有《奉寄河南韦尹丈人》诗,原注:“甫故庐在偃师,承韦公频有访问。”诗云:“有客传河尹,逢人问孔融。青囊仍隐逸,章甫尚西东。鼎食分门户,词场继国风。”(28)韦济频访杜甫故庐,杜甫又对韦济说出真心话与知心话,二人交谊之深厚,尤为感人。韦济为河南尹在七载至九载。新出土《韦济墓志》:“天宝七载,转河南尹,兼水陆运使。九载,迁尚书左丞。”其时杜甫在长安。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府偃师县:“天宝七年四月,河南尹韦济奏:于偃师县东山下开驿路通孝义桥,废北坡义堂路焉。”(29)因为韦济于偃师县开驿路,又加上杜甫故庐在偃师故而频加访问,这是杜甫作诗寄赠的缘由。但这时杜甫是在长安还是偃师,学人们的看法不尽一致。古人注杜诗,如仇兆鳌《杜诗详注》引黄鹤注认为是时杜甫在长安。而近年陈铁民先生根据新出土《韦济墓志》与杜甫诗相印证,以为韦济到偃师访问时,杜甫正隐居于偃师。诗的最后四句“盘错神明惧,讴歌德义丰。尸乡余土室,谁话祝鸡翁”,既歌颂韦济的德义,又对于访问故庐表示感谢。“尸乡”即偃师的尸乡亭,“土室”指依山而建的住宅,即指杜甫的故庐。“祝鸡翁”乃用《列仙传》典故:“祝鸡翁者,洛阳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余年,鸡有千余头,各立名字。……呼名则种依呼而至。卖鸡及子,得千余万,辄置钱去之吴。”(30)应是杜甫自喻,但“谁放祝鸡翁”,实则是说韦济过访偃师杜甫故庐时,杜甫并不在偃师。韦济访问杜甫偃师故庐也不是专程而去的,根据《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他是到偃师开驿路而顺便访问杜甫故庐的。

韦济为尚书左丞时,杜甫又有诗《赠韦左丞丈济》,末云:“老骥思千里,饥鹰待一呼。君能微感激,亦足慰榛芜。”(31)《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其中一段叙述自己的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为邻。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32)明人王嗣奭《杜臆》卷一云:“韦丞知己,故通篇都作真语。如‘读书破万卷’云云,大胆说出,绝无谦让。至于‘致君尧舜,再淳风俗’,真有此稷、契之比,非口给语。”(33)杜甫赠送韦左丞的两首诗,宋以后注家多系于天宝七载,如仇兆鳌《杜诗详注》引鹤注:“此诗当是天宝七载冬作。”(34)而据新出土《韦济墓志》,韦济于天宝九载方转尚书左丞,十一载出为冯翊太守。是知此二诗应为天宝九载至十一载之间作。《赠韦左丞丈济》诗有“左辖频虚位,今年得旧儒”句,是知作于韦济为尚书左丞的当年,即天宝九载。其时距杜甫应制举已有三年。杜甫终生的政治理想、当时的困顿处境、写诗的甘苦体会等,在诗中均有所表现。而作年的重新认定更有助于对杜甫生平思想与创作历程的理解。

最后,我们补充介绍一下《韦济墓志》的撰者韦述。《韦济墓志》题署:“族叔銀青光祿大夫行工部侍郎述撰。”了解韦述,有助于我们理解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中“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意义。据《旧唐书·韦述传》记载:“家聚书两万卷,皆自校定铅椠,虽御府不逮也。兼古今朝臣图,历代知名人画,魏晋已来草隶真迹数百卷,古碑、古器、药方、格式、钱谱、玺谱之类,当代名公尺题,无不毕备。”(35)韦述所著书凡二百余卷,当时颇为流行。他藏书两万卷,分量有多少,北京大学荣新江教授曾经与敦煌文献做过类比:“今天让多少学者穷毕生精力从事研究的敦煌藏经洞出土写卷,大体上是五万个编号,如果按古代书籍的一卷卷来计算,许多残片方可算一卷,五万卷相加,恐怕未必多于韦述家藏之书。况且,韦家的书房里,不仅仅有图书,而且还有古今人物画像、名人图画、各种法书、尺牍、法令格式、钱谱、玺谱、药方等各种写卷或图卷,古碑、古器等实物,可谓琳琅满目,令人称羡不已。”(36)我们知道,杜甫一生穷困潦倒,不太可能家富藏书,而当时处于印刷技术尚未发展的时代,聚书极为困难,由此我们推测杜甫之所以能够读万卷之书,是与韦氏藏书具有密切关系的,因为杜甫与韦济等韦氏家族人物关系密切,而韦氏的藏书,杜甫应该是能够寓目的。

三、杜甫与韦见素族人之交往

(一)杜甫与韦见素

杜甫有《上韦左相二十韵》诗,题注:“见素。”这首诗是杜甫干谒韦见素,希望其汲引之作。据《旧唐书·韦见素传》:“(天宝)十五年六月,……玄宗苍黄出幸。(见素)遇上于延秋门,便扈从之咸阳。……七月,至巴西郡,以见素兼左相、武部尚书。”(37)但这首诗实际上看不出玄宗出逃的线索,故而题目可能是结集时所改,而不是作诗时的原题。仇兆鳌《杜诗详注》云:“见素初入相,在天宝十三载之秋,诗云‘四十春’,盖天宝十四载初春作。且寿域、洪钧、庙堂、风俗等句,绝不及忧乱之词。后为左相,在至德二载,题中‘左相’二字,黄鹤谓是后来追书,是也。”(38)诗的最后一段云:“才杰俱登用,愚蒙但隐沦。长卿多病久,子夏索居频。回首驱流俗,生涯似众人。巫咸不可问,邹鲁莫容身。感激时将晚,苍茫兴有神。为公歌此曲,涕泪在衣巾。”(39)重点是自叙困穷,隐沦寥落,多病索居,故而期望韦见素能够伸援引之手,以解脱其困。

(二)杜诗“韦郎司直”“韦七赞善”考

杜甫有《送韦郎司直归成都》诗,仇兆鳌《杜诗详注》引鹤曰:“此是广德元年春在梓州作。若广德二年暮春,公已归成都。”(40)《华阳县志·金石志》载《唐故朝议郎试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赐绯鱼袋上柱国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津,字津,京兆杜陵人也。……天宝中,非罪左迁澧州慈利县尉。量移蓬州大寅县丞。属太上皇南巡,资授大理□□,俄摄监察御史,充山南采访判官。又充剑南节度判官,转大理司直,赐绯鱼袋。又充剑南东川节度判官,左迁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俄摄监察御史,充山南采访,知转运东川军粮。……大历四年八月二日丁酉寝疾薨于成都府华阳县私第,春秋六十有九。以其年廿五日权葬于华阳县升迁乡之原。夫人京兆杜氏。”(41)由这一墓志参证,杜甫诗之“韦郎司直”即为韦津。其时韦津由剑南节度判官转大理司直。

又杜甫有《赠韦赞善别》《赠韦七赞善》诗,此“韦赞善”亦为韦津,盖据上引《韦津墓志》,韦津由大理司直充剑南东川节度判官后,即左迁赞善大夫。一直到大历四年八月二日卒于任。《赠韦七赞善》诗云:“乡里衣冠不乏贤,杜陵韦曲未央前。尔家最近魁三象,时论同归尺五天。北走关山开雨雪,南游花柳塞云烟。洞庭春色悲公子,虾菜忘归范蠡船。”(42)《赠韦赞善别》云:“扶病送君发,自怜犹不归。只应尽客泪,复作掩荆扉。江汉故人少,音书从此稀。往还二十载,岁晚寸心违。”(43)仇兆鳌《杜诗详注》引黄鹤、单复将《赠韦赞善别》俱编在室应元年梓州诗内。正与其充剑南东川节度判官后左赞善大夫吻合。而《杜诗详注》将《赠韦七赞善》诗编于大历五年潭州诗内,则不确,应同时编在梓州诗内。

又仇兆鳌《杜诗详注》云:“韦赞善必韦见素之后。见素位至宰相,赠司空,故诗云‘尔家最近魁三象’;见素与公皆京兆人,故又云‘乡里衣冠不乏贤’。”(44)按《韦津墓志》云:“曾祖玄福,皇朝请大夫,兰台大夫,上柱国。祖昶,邓州内乡县令。父佖,皇朝散大夫,郯王府主簿,上柱国。”考之《元和姓纂》卷七“京兆杜陵”韦氏:“叔谐,库部郎中,生元福、元奖。元福,判兵部员外;生凑,河南尹。凑生见素,左相、左仆射、豳忠贞公。见素生调、谔、益、哲。”(45)由此知韦见素是韦津之伯父或叔父。与杜甫诗都相吻合。有关韦玄福,《文苑英华》所载《唐太原节度使韦凑神道碑》云:“父讳玄福,永徽中为城门郎,为外姻所累,贬授桂州长史,赠润州刺史。”(46)新出土崔尚撰《唐故阆州奉国县郑府君灵志文》称:“夫人京兆韦氏,赠润州刺史玄福之女。”(47)由杜甫诗、仇氏注及相关文献证之,杜诗之“韦赞善”为韦津无疑。陈冠明《杜甫交游行年考》云:“宝历元年,杜甫在梓州,与之赠别,有《赠韦赞善别》诗,有‘江汉故人少’句,知韦氏此行往江汉;又有‘还往二十载’句,知二人相知已久。大历五年(770),杜甫在潭州,韦氏北上,杜甫作《赠韦七赞善》诗。”(48)言《赠韦赞善别》诗作于宝历元年,是;言《赠韦七赞善》诗作于大历五年,误。

杜甫《赠韦七赞善》诗,是表现韦、杜关系的代表作品,也是杜诗名篇之一。“乡里衣冠不乏贤,杜陵韦曲未央前”,是就韦、杜二家着笔,写法上是“双起”。“尔家最近魁三象”侧重写“韦”,“时论同归尺五天”侧重写“杜”同时又钩连“韦”,并合“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之俗谚。“北走关山开雨雪”又写“韦”,“南游花柳塞云烟”又写“杜”。是中间两句分写韦、杜。“洞庭春色悲公子,虾菜忘归范蠡船”,前句纪地,与首二句“杜陵”“韦曲”对应,写法上属于“双收”。吴瞻泰《杜诗提要》评曰:“与韦同乡里,又值归朝,故起手四句,一片闹热。五六一开一塞,方有彼归此滞之感。结乃痛切言之,而渲染色泽,风韵嫣然,又与起调相称。”(49)可见,杜诗不仅从背景的映现、交游的表达、艺术的表现方面,将杜甫与韦津二人关系呈现尽致,更将唐代杜、韦两大望族的关联凸显出来。

四、杜甫与画家韦偃

杜甫有《题壁上韦偃画马歌》《戏为韦偃双松图歌》等诗。韦偃是唐代著名画家,史籍亦写作“韦鶠”。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十记载韦族都擅长绘画:“韦鉴,工龙马,妙得精气。鉴弟銮,工山水松石,虽有佳名,未免古拙。鉴子鶠,工山水、高僧奇士、老松异石,笔力劲健,风格高举。善小马、牛羊、川原。俗人空知鶠善马,不知松石更佳也。咫尺千寻,骈柯攒形,烟霞翳薄,风雨飕飀。轮囷尽偃盖之形,宛转极盘龙之状。”(50)有关杜甫与韦偃的关系,张志烈先生曾作《杜甫与韦偃》一文(51),可以参考。值得注意的是,韦偃又是韦应物叔祖辈,韦应物之父韦銮是韦偃之侄。韦应物之父《韦銮墓志》也已出土,志叙其先世云:“君讳銮,字和声,京兆茂陵人也。五代祖周处士逍遥公敻,高祖隋民部尚书世冲,曾祖唐御史大夫挺,祖尚书右仆射扶阳元公待价,父梁州都督扶阳肃公令仪,君即肃公第四子也。”(52)韦銮也是一位著名画家。

杜甫这两首诗,黄鹤编在上元元年成都诗内,乃先后同时作。盖韦偃到杜甫草堂作客,临别在其壁上画马,故杜甫作诗称赞其画,也是对韦偃的感谢,同时将自己的身世之感融入其中。诗云:“韦侯别我有所适,知我怜渠画无敌。戏拈秃笔扫骅骝,歘见骇驎出东壁。一匹龁草一匹嘶,坐看千里当霜蹄。时危安得真致此?与人同生亦同死。”仇兆鳌评曰:“韦偃画马在草堂壁上,乃临行留迹也。公爱其神骏,而欲得此以同生死,其所感于身世者深矣。”(53)《戏为韦偃双松图歌》更是杜诗中的佳制:“天下几人画古松,毕宏已老韦偃少。绝笔长风起纤末,满堂动色嗟神妙。两株惨裂苔藓皮,屈铁交错回高枝。白摧朽骨龙虎死,黑入太阴雷雨垂。松根胡僧憩寂寞,庞眉皓首无住著。偏袒右肩露双脚,叶里松子僧前落。韦侯韦侯数相见,我有一匹好东绢。重之不减锦绣段,已令拂拭光凌乱。请公放笔为直干。”浦起龙《读杜心解》极力赞之:“首四句,总统赞之。次四句,细摹其状:‘裂皮’‘回枝’,写出体干,‘白摧’,写枯梗拗折处。‘黑入’写风针蓬忪处。又次四句,点缀法。‘无住著’,神理都现;‘僧前落’,空寂萧然。末五句,于诸题画诗,结法又出一奇,与‘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同一意境,盖倾倒之极也。”(54)

杜甫题韦偃之画,也得到后人的高度称赞。唐人朱景玄唐朝名画录》亦云:“韦偃,京兆人。寓居于蜀。以善山水、竹树、人物等,思高格逸。居闲尝以越笔点簇鞍马、人物、山水、云烟,千变万态。或腾或倚,或龁或饮,或惊或止,或走或起,或翘或跂。其小者或头一点,或尾一抹;山以墨斡,水以手察,曲尽其妙,宛然如具。亦有国有资产骐驎之良,画衔勒之饰,巧妙精奇,韩干之匹也。画高僧、松石、鞍马、人物,可居妙上品;山水、人物等,居能品。”(55)宋人黄休复益州名画录》云:“韦偃,京兆人也。寓止蜀川。善画马,韩干之亚也。故杜甫歌云……蜀中寺观亦无笔迹,唯好古者收得。《画品录》定为妙品。”(56)宋人黄伯思《跋王晋玉所藏韦鶠马图后》云:“余谓杜子美咏鶠‘秃笔扫骅骝’‘麒麟出东壁’,即不特善小驷而已。盖曹将军画马神胜形,韩丞画马形胜神。鶠从容二人人间,第笔格差不及耳。昔余见嘶吃二马小图于江左人家,笔势骎骎亦若此,此本鶠画不疑。”(57)宋人邓椿画继》亦云:“光州防御使令穰,字大年,雅有美才高行,读书能文。少年因诵杜甫霅,见唐人毕宏、韦偃,志求其迹,师而写之。不岁月间,便能逼真。时贤称叹,以为贵人天质自异,意所专习,度越流俗也。”(58)宋人黄庭坚《题韦偃马》诗云:“韦侯常喜作群马,杜陵诗中如见画。忽开短卷《六马图》,想见诗老醉骑驴。龙眠作马晚更妙,至今似觉韦偃少。一洗万古凡马空,句法如此今谁工。”(59)成为咏画诗的名篇。

五、杜甫与韦迢交往的意义

杜甫赠韦迢诗,有《潭州送韦员外牧韶州(迢)》《酬韦迢州见寄》《送魏二十四司空司直充岭南掌选崔郎中判官兼寄韦韶州》。

韦迢也是一位诗人,其诗作凭借与杜甫的唱和而流传至今,有《潭州留别杜员外院长》《早发潭州寄杜员外院长》。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说:“予观少陵集中所载韦迢、郭受诗,少陵酬答至有‘新诗锦不如’,‘自得随珠觉夜明’之语,则二人诗名可知矣,然非编之杜集,几于无可传焉。”(60)韦迢《潭州留别杜员外院长》诗有“大名诗独步”句,既是对于杜甫称赞,也是杜甫诗在当时地位的衡定。杜甫《酬韦韶州见寄》诗也称:“深惭长者辙,重得故人书。白发丝难理,新诗锦不如。”前两句是说韦迢既曾拜访杜甫,又寄音书慰问,说明二人情谊之深;后两句以对比出之,自己年已衰老,白发难梳,而韦迢新诗如锦,令人欣羡。清人汪瑗《杜律五言补注》卷四评论杜甫与韦迢唱酬:“往来反复,词旨互见,可见前人和诗必答其意,非若今人为次韵所拘也。”(61)韦迢与杜甫的往来之作不仅见证了二人深厚的友谊,也体现了韦迢杰出的文学素养和才能。

韦迢存留于今的诗作,仅此二首。观其流传轨迹,盖与杜集编纂关系甚大。《宋本杜工部集》卷十八收《潭州留别杜员外院长》诗,题署:“韶州刺史韦迢。”同卷又收《早发湘潭寄杜员外院长》诗,题署:“韦迢。”唐人编集,对于与他人唱和之诗,一般也会附之于原诗之后,以保存唱和之迹。因而一些没有编集的诗人之作,往往就借这样的形式得以流传下来。这在《宋本杜工部集》中,尚有多例。唐代其他诗人的集中,也有这样的例证,如唐代诗人魏万(即魏颢),当时并不著名,他的诗存留于今者仅有一首《金陵酬李翰林谪仙子》,而寻索这首诗的流传轨迹是:也是因为李白曾作《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诗,魏万做了酬答。但魏万对于李白的贡献是其编了李白集。他在编集时,将自己的这首与李白唱和诗附于李白诗后,故而随李白集流传至今,而其他诗作则荡然无存。因此,我们梳理杜甫与韦迢的唱和诗保存情况,并进行拓展研究,也有助于了解唐人诗作通过附于其他诗人而流传的特殊途径。

更为重要的是,杜甫与韦迢的交往可能影响到后来元稹为杜甫撰写墓系铭之事。郑庆笃先生校注杜甫《潭州送韦员外牧韶州》诗云:“韦迢,京兆杜陵人,大历四年,以尚书员外郎为韶州刺史,途经潭州,特来看望杜甫,并有诗相赠。此诗是杜甫的和章。韦迢为元稹岳父韦夏卿之父。四十多年后,杜甫之孙嗣业之所以请元稹为其祖父撰《墓系铭》,当源于此。”(62)孟祥娟以为:“(韦迢)其子韦夏卿即元稹之妻韦丛的父亲。或者正是因为这一层关系,杜甫之孙杜嗣业方能在归葬杜甫时请元稹撰写墓志。”(63)杨琼博士则进一步论述说:“元稹能接受‘贫无以给丧,收拾乞丐’的杜嗣业之请为杜甫撰写墓系铭,实与杜甫、韦迢二人的深厚情谊分不开。”(64)因为韦迢之子为韦正卿、韦夏卿,韦夏卿之女韦丛嫁与元稹为妻。韩愈为韦丛作墓志云:“夫人曾祖父讳伯阳,自万年令为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赠秘书监。其大王父迢,以都官郎为岭南军司马,卒赠同州刺史。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卒赠左仆射。”(65)杜甫之孙杜嗣业应该是通过韦丛请求元稹撰写杜甫墓系铭。聚讼千年的李杜优劣论也肇始于元稹,而溯其源也与杜甫生前和韦迢交谊有关。

六、杜甫与吏隐文人韦讽

杜甫与韦讽交往的诗歌共三首:《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送韦讽上阆州录事参军》《东津送韦讽摄阆州录事》。据《杜诗详注》所引前人之说,《东津送韦讽摄阆州录事》,梁权道编在宝应元年;《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歌》和《送韦讽上阆州录事参军》,宋黄鹤注谓作于广德二年。

有关韦讽,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出土了由他撰写的《长孙晛墓志》。陈尚君《洛阳新获墓志二○一五序》:“本书至少有两方墓志与杜甫研究有关,一是所收贞元七年(七九一)《大唐故成都府士曹参军河南长孙府君墓志铭并序》(页二三六),署‘朝散大夫行成都府司录参军赐鱼袋韦讽撰’。韦讽是杜甫在蜀中交往很密切的朋友,大约在代宗初期有《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云:‘借问苦心爱者谁,后有韦讽前支遁。’《送韦讽上阆州录事参军》云:‘韦生富春秋,洞彻有清识。操持纪纲地,喜见朱丝直。当令豪夺吏,自此无颜色。’评价很高。又有《东津送韦讽摄阆州录事》。但此墓志作于三十年后,其人依旧盘桓下僚,可为感叹。”(66)而我们参证他的诗歌可以发现,韦讽的性格也是他数十年一直担任录事参军的因素。杜甫《东津送韦讽摄阆州录事》诗云:“闻说江山好,怜君吏隐兼。宠行舟远泛,惜别酒频添。推荐非承乏,操持必去嫌。他时如按县,不得慢陶潜。”(67)本诗前四句言送行,后四句言摄官。而第二句即点出了韦讽的性格是“吏隐兼”,其将吏作隐,并非完全入仕而有所作为。故而杜甫希望他“不必慢陶潜”,也就是说他与陶潜具有共通之处,而这样的个性在录事参军任上时间很长也是合情合理的。《送韦讽上阆州录事参军》诗云:“国步犹艰难,兵革未衰息。万方哀嗷嗷,十载供军食。庶官务割剥,不暇忧反侧。……挥泪临大江,高天意凄恻。行行树佳政,慰我深相忆。”(68)从杜甫与韦讽交往的诗中,我们看到他期待韦讽在万方多难之际,推行佳政,救民疮痍。

从杜甫的诗还可以看出杜甫与韦讽对于绘画的爱好和赏鉴能力。《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是杜甫的名篇,是杜甫作客于韦讽的录事参军官宅而观壁上曹霸之画的即兴之作。“可怜九马争神骏,顾视清高气深稳。借问苦心爱者谁,后有韦讽前支遁”,支遁爱马是真马,韦讽爱马是画马,而其画马应该逼肖于真马,才有无穷魅力以引起韦讽的赏玩。“忆昔巡幸新丰宫,翠华拂天来向东。腾骧磊落三万匹,皆与此图筋骨同”,则将回忆自己观马之阵容与感受表现出来。我们再以这首诗与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诗参证,以深沉之感慨,雄浑之气概,神来之笔势,将曹霸之画、录事之宅、韦讽之性、作者之情,都融会于一体,将纵横奇肆的风貌寓于规矩整饬的七言歌行之中。

七、杜甫晚年与韦之晋

杜甫赠韦之晋诗有《奉送韦中丞之晋赴湖南》。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九“道州大历县”云:“大历二年,观察使韦之晋奏析延唐县于州东置,以年号为名。”(69)是知韦知晋大历二年前即为湖南观察使。有关本诗的作年,宋人黄鹤注杜诗,以为大历二年冬作。而清人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二以为本诗为大历四年二月所作:“此当是在衡州寄送韦者。”(70)盖据《旧唐书·代宗纪》:大历四年二月,“辛酉,以湖南都团练观察使、衡州刺史韦之晋为潭州刺史,因是徙湖南军于潭州”。(71)其时杜甫在衡州。其实并不确切。浦起龙《读杜心解》以为是“同在湖南,题不得泛云‘赴湖南’”,认为是“送韦由川迁衡诗,亦是峡内作也”(72)。此说独具慧眼,然亦未能确定具体年月。朱明伦先生对此诗有过专门的考辨,以崔祐甫《广丧朋友议》有“忽忆永泰中穆鄂州宁会客席”语,证之永泰年间韦之晋已在赴河南任经过鄂州途中,考订杜甫此诗为永泰二年(或称大历元年)夏秋之间所作。(73)此文既立新说,又有确凿证据,可以信从。是时杜甫在夔州,诗云:“宠渥征黄渐,权宜借寇频。湖南安背水,峡内忆行春。王室仍多故,苍生倚大臣。还将徐孺子,处处待高人。”(74)其时祸乱虽平,但社会仍未安定,故而对于韦之晋寄予厚望:“苍生倚大臣。”诗又言“湖南安背水,峡内忆行春”,是说韦之晋由三峡而赴湖南观察使(治所在衡州)任的。因为赴任时要经过夔州,故杜甫在夔州相送,可以推测韦之晋由川蜀某州刺史擢任湖南观察使的。韦之晋既为方镇首领,亦是擅作诗文的文人。刘长卿《首夏干越亭奉饯韦卿使君公赴婺州序》,文有“公实秉文律,将为词雄。逶迤退公,知《八咏》之有继作矣”(75),“韦卿”即韦之晋,在当时文坛是有一定的地位的。

韦之晋死后,杜甫又有《哭韦大夫之晋》诗,诗有“凄怆郇瑕色,差池弱冠年。丈人叨礼数,文律早周旋”之语,知韦之晋之辈份长于杜甫,故尊称“丈人”。杜甫在弱冠之年,也曾拜访过韦之晋。常衮《加韦之晋御史大夫制》:“检校秘书少监兼衡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团练守捉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扶阳县开国男韦之晋……可兼御史大夫,余如故。”(76)其大历四年二月将湖南观察使治所由衡州迁往潭州,其时当已加御史大夫。崔祐甫《广丧朋友议》称:“大历六年,余寓滁。……忽忆永泰中穆鄂州宁会客席,与故湖南观察韦大夫之晋同案。”(77)是韦之晋卒于湖南观察使兼御史大夫任。陶敏称:“据《旧纪》,大历四年七月,崔瓘为湖南观察使,韦之晋当卒于四年夏。”(78)可以信从。杜甫时在衡州,听到韦之晋卒于潭州的消息,故作诗哭之。

杜甫又有《送卢十四弟侍御护韦尚书之晋灵榇归上都二十韵》诗,这里称“韦尚书”则当为韦之卒后赠官。这里的“卢十四弟”为卢岳,穆员《陕虢观察使卢公(岳)墓志铭》:“以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始佐湖南观察之政。前帅韦之晋倚之以清,后帅辛京杲藉之以立。既真拜,又稍迁殿中侍御史。”(79)杜甫诗称卢岳为“卢十四弟”,盖因杜甫祖母为卢氏,见杜甫作《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甫又有《舟中夜雪有怀卢十四侍御弟》,故而杜甫与卢岳为中表兄弟。即宋人黄鹤所云“公之祖母卢氏,十四其表弟也”(80)。杜甫这首诗作于大历四年冬天,时杜甫在潭州。杜甫另有《江阁卧病走笔寄呈崔卢两侍御》《舟中有怀卢十四侍御》,其中“崔侍御”都是卢岳。题有“江阁卧病”语,即作于湖南。卢岳与韦之晋的关系,还可见新出土《唐故给事郎守永州司马赐绯鱼袋范阳卢府君(峤)墓志铭并序》:“大历初,衡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湖南观察处置等使韦公之晋,嘉乃休懿,表公为衡州司法参军。暨韦公下世,后使兼御史大夫陇西辛公京杲改邵州司马赐绯鱼袋,转永州司马,勋赐如故。……公之令季陕虢观察处置等使兼御史中丞岳,以宏略佐时,端顺承训,天夺其善,先公而薨,越三岁而公又长往。”(81)墓主卢峤为卢岳之兄,是知大历初,不仅卢岳在韦之晋幕府,卢峤也在韦之晋幕府为司法参军。根据以上考证,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杜甫之所以出四川入湖南,一定与韦之晋、卢岳、卢峤有关。

八、结语

杜甫与京兆韦氏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在杜甫的唱和赠答诗中有着较为详细的映现。杜甫赠与韦氏文人的诗作,存于今者有32首;韦氏赠与杜甫的诗作,存于今者有2首。这34首往还赠答诗,是我们研究杜甫与京兆韦氏关系的重要载体。以传世文献、出土文献与这些赠答诗相印证,以发掘杜甫与京兆韦氏的关系,可以从特定的层面呈现出杜甫的生活状态和文学创作历程。

首先,从唐代士族的层面表现出唐代两个望族之间的特殊关系。就婚姻而言,杜甫族系与韦氏联姻是中古以来望族联姻的一个典型个案。我们通过出土文献的钩稽,能够梳理出较为清晰的脉络,杜甫在他的诗歌如《元日寄韦氏妹》中对于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有着多方面的反映。就族系而言,杜甫与韦氏,不仅是与韦氏文人的个人交往,而且还呈现出与韦氏某一族系的特殊联系。如杜甫赠与韦见素家族文人的诗作,就有多首传世,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文字纽带。其次,杜甫一生起伏升腾,与京兆韦氏也是相互联系的。他与韦济的关系就是很好的例证。考察韦济与杜甫的关系,不仅能够从文人交往的层面还原杜甫的生活和创作状态,也能够引发我们关注盛唐文人和文学之间通过交往而呈现的特殊现象。再者,通过杜甫与京兆韦氏关系的探索,可以为杜甫研究史上的重要问题探寻出可能的答案。如杜甫与韦迢的关系就是如此。因为杜甫晚年与韦迢关系密切,故而杜甫子孙和韦迢子孙也应具有一定的联系。韦迢之子韦夏卿曾担任过宰相,而其女韦丛嫁与著名诗人同时是政治家的元稹,而杜甫之孙杜嗣业能够请元稹撰写《杜君墓系铭》,很有可能就是杜嗣业通过韦丛而达成的。若如此,聚讼千年的李杜优劣论这段公案,实际上还可以追溯到杜甫与韦迢的交谊。最后,探寻杜甫与京兆韦氏的关系,彰显出重要的文化意义。杜甫与画家韦偃有着亲密的友谊,留下了两首著名诗篇,既表现出杜甫对于韦偃的称颂,也体现出杜甫对于绘画独具审美境界,同时杜甫的诗作为探讨韦偃的绘画世家在唐代的传承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同样是绘画,杜甫与韦讽一同欣赏曹霸的画马图,也是很值得关注的事情,一位著名诗人和一位吏隐文人在绘画的审美和观赏方面得到了契合和融会,无疑也是一种人生境界。

 

注释:

①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2页。

②西安市长安博物馆:《长安新出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104页。

③有关杜甫先世的考证,可参拙作《新出墓志与杜甫研究》,《文史哲》2012年第6期。

④西安市长安博物馆:《长安新出墓志》,第95页。

⑤[唐]魏征:《隋书》卷四七,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265页。

⑥⑦⑨西安市长安博物馆:《长安新出墓志》,第123、132、205页。

⑧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二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308~309页。

⑩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783页。

(11)尹泷:《唐韦津墓志考释》,载《北方文学旬刊》2015年第7期。

(12)(16)西安市文物稽查队编:《西安新获墓志集萃》,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217、192页。

(13)(14)(15)齐运通、杨建锋编:《洛阳新获墓志二○一五》,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88、93、102页。

(17)[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319页。

(18)[宋]王溥:《唐会要》卷二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33~534页。

(19)[清]吴瞻泰:《杜诗提要》卷七,合肥:黄山书社,2015年,第151页。

(20)[清]董诰:《全唐文》卷三四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496页。

(21)[唐]林宝:《元和姓纂》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69~170页。

(22)韦夏有之名,还见于石刻文献,《金石萃编》卷90《东方朔先生画赞碑阴记》:“亟与数公臮、家兄淄川司马曜卿、长史前洛阳令萧晋用、前醴泉尉李伯鱼、征君左骁卫兵曹张璲麟、游尉韦宅相、朝城主簿韦夏有、司经正字毕、燿族弟浑、前参军郑悟初同兹谒拜,退而游于中唐,则韩之刻石存焉。……有唐天宝十三载季冬辛卯朔建。”韦夏有为杜甫从孙杜济妻韦氏之兄弟,颜真卿《京兆尹兼中丞杭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杜公(济)墓志铭》:“夫人京兆韦氏,太子中舍迪之第三女也。”

(23)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沈阳:辽海出版社,2006年,第403页。

(24)[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第107页。

(25)[清]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二七六,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137页。

(26)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沈阳:辽海出版社,2006年,第535页。

(27)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654页。

(28)[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第68页。

(29)[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32页。

(30)王叔岷:《列仙传》卷上,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85页。

(31)(34)[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第73、71页。

(32)[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第74页。按,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钟莱茵以为“韦左丞”应为“韦左相”,韦左相即韦见素。说见《杜诗上韦见素考》,《福建论坛》1982年第5期;《再论“下笔如有神”是杜甫赠韦见素的诗》,《杜甫研究学刊》1995年第4期。可作一说。但细察二文所论,虽有宋代杜集异文,但对于杜诗内证的分析仍属推论,故今不从其说。

(33)[明]王嗣奭:《杜臆》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1页。

(35)[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184页。

(36)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等编著:《花舞大唐春——何家村遗宝精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51页。

(37)[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八,第3276~3277页。

(38)(39)[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三,第224、227页。

(40)[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二,第1013页。

(41)尹泷:《唐韦津墓志考释》,载《北方文学旬刊》2015年第7期。

(42)(44)[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三,第2064页。

(43)[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一,第943页。

(45)[唐]林宝:《元和姓纂》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59页。

(46)[宋]李昉:《文苑英华》卷九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4810页。

(47)《书法丛刊》2003年第4期,第44页。

(48)陈冠明、孙愫婷:《杜甫亲眷交游行年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5页。

(49)[清]吴瞻泰:《杜诗提要》卷一二,第307页。

(50)[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第120~121页。

(51)张志烈:《杜甫与韦偃》,《杜甫研究学刊》1994年第2期。

(52)李亚平:《金石拓本题跋集萃》,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12年,第77页。

(53)[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九,第753页。

(54)[清]浦起龙《读杜心解》卷二之一,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66页。

(55)[唐]朱景玄:《唐朝名画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12册,第368页。

(56)[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卷下,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第40页。

(57)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50册,第364页。

(58)邓椿:《画继》卷二,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第5页。

(59)黄庭坚:《山谷诗集注》卷一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996页。

(60)[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五,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94页。

(61)[清]汪瑗:《杜律五言补注》卷四,引自《杜甫全集校注》卷二○,第5825页。

(62)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卷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5822页。

(63)孟祥娟:《杜甫与韦氏家族交游考》,《杜甫研究学刊》2017年第1期。

(64)杨琼:《新出土唐代文学家韦瓘墓志考论》,《文学遗产》2017年第3期。

(65)[唐]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63页。

(66)齐运通、杨建锋:《洛阳新获墓志二○一五》,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4页。

(67)[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一,第924页。

(68)[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三,第1156页。

(69)[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九,第713页。

(70)(74)[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二,第1989页。

(7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一,第292页。

(72)[清]浦起龙:《读杜心解》卷三之五,第528页。

(73)朱明伦:《杜甫<送韦中丞赴湖南>写作时地考辨》,《杜甫研究学刊》2005年第2期。

(75)[清]董诰:《全唐文》卷三四六,第3514页。

(76)[清]董诰:《全唐文》卷四一三,第4233页。

(77)[清]董诰:《全唐文》卷四○九,第4188页。

(78)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第342页。

(79)[清]董诰:《全唐文》卷七八四,第8197页。

(80)[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三,第2012页。

(81)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8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