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六月在北京弥勒院讲──

唯识之理,广博无量,非略谈所能尽;今但就唯识二字之名义一谈:

云何名识?即今日俗语所云知识。如何名唯?乃单独义。连合唯识二字,可云独有知识而无他物。

但知识有能、所之两方:能知识者有八种识,如眼能知识色,是名眼识。耳能知识声,是名耳识。鼻能知识香,是名鼻识。舌能知识味,是名舌识,身能知识冷热粗细等触,是名身识。然前五识各能知识自变自缘之特别境,不能兼知识他识所知识之境,至第六意,如一阁之总理,则能兼知识前五识所能知识及不能知识之一切诸境。又如吾人睡眠时,眼、耳等前五识皆停止不起作用,傥犹有种种之梦生起,即知是第六意识之作用。至于睡最熟时,梦亦无有,则前六识皆无。但偶有虫咬或蚊刺时,即时身起盲动,用手搔爬,应知是乃尚有第七末那识执著有我故也。末那译云意,与第六意识不同,亦云意根。既有能执我之第七识,亦应有所执我之第八阿赖耶识,此译云藏。藏有三义:一者、含藏一切法之种子,谓之能藏。二者、为一切法之所藏隐者,谓之所藏。三者、为第七识执之为我,谓之我爱执藏。

所知识者,共有六尘境界,谓眼识所知识者名曰色尘,耳识所知识者名曰声尘,鼻识所知识者名曰香尘,舌识所知识者名曰味尘,身识所知识者名曰触尘,意识所知识者名曰法尘。至第七末那识所知识者,即第八赖耶识,但第八是识,而第七妄执为我,是为错谬知识。至第八所知识者,即前七识之种子及根身,世界之本质。又吾人所认为根身、世界者,即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则应知世间万事万物,皆无实体,不过识所知识而已。然有一疑问:谓若外境皆是识所知识,今试于北京欲知识一泰山,何以不能?此则宜知前六识不能独立成其知识,尚须依托别识所变之本质以成其自识之知识;此别识所变之本质,即第八识之相分。凡识皆可略分为二部分:

一、能知识之作用,谓之见分。二、所知识之相状,谓之相分。二十二日午后。(大圆记)(见海刊七卷八期)

(附注)原题“在弥勒院说法”,今依义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