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问题,我因读了陈君公博之“物”的根据和解释而提出的。但在这里我先要声明一句:我对于陈君的主张和态度,乃相对赞成而不是反对的。然以陈君只说明他思想的出发点是物,而未见明画出物和非物的界线,使别人可以知道陈君所根据的物是什么?所排斥的非物是什么?所以似乎须更下一番正名析辞的工夫才可。这便是我提出这一个问题的缘起。

为造成思想系统的便利起见,我虽亦相对的赞成一元论。但我确知事实是无元的,不是一元、二元、多元的,这里姑置勿论,且来一查看陈君所谓的物和非物。陈君谓:‘首提出“物”作思想上的根据,并不一定要与唯理派挑战’。又谓:‘既相信一元论,那么不是唯物、必是唯心’。据此看来,则陈君所根据的物,似乎是西洋哲学中实在论派的实在。所排斥的非物,似乎是西洋哲学中观念论派的观念。观念即是“共相的理”,反之、即实在应指“自相的事”。西洋哲学书上或译观念论为理性派与理想主义及唯心论,实在论为经验派与现实主义及唯物论。据义、观念论应译为唯理论,实在论应译为唯事论。陈君虽辨用“唯物”一名,于“唯理”、“唯心”二名则杂用之。但唯理论并不是唯心论,而唯事论中却有唯心论,例柏克来、休谟等。则陈君果为排斥唯理派而根据唯事派的事呢?抑排斥休谟等唯心论而主张唯物论的物呢?已使人不知其命意何在了。

陈君在“中国学说与唯物”的一节内,谓:‘但这样方法和穷至道理,是能关了门玄想得出吗’?又谓:‘非拿物作对象不可,若拿心作对象,是没有方法能穷至道理的’。又谓:‘程、王两位都研究过佛学,王阳明更由佛复返于儒。我们时常看他们的学说,论起性命,时时都夹著禅理的。程、王犹复如此,其他可推而知’。又谓:‘我还不是极端唯物论者,我不过恐怕人们流于玄想和空谈,更恐怕一般革命党流于主观的革命,所以单拿“物”作思想上的出发点;所以、与其叫我是主张唯物,还不如叫我是主张物观’。就这几段看来,则陈君排斥的,是所谓关了门的玄想;所谓心,所谓佛学,所谓禅理,所谓玄想和空谈,所谓主观的革命。回转来看他归纳在所根据的“物”以内的,则引大学和朱熹语录,已将“物”及“事”、与物事关系的“理”,皆括入“物”的范围了。引王阳明、程明道的所说,将明善、诚正等伦理,五官感觉等心理,圣人众人的情绪,亦括入“物”的范围了。最后自称主张“物观”,亦大致是朱熹“即物穷理”的意思。则陈君既自否认主张唯物,亦不主张除了物便没有心,仅是要先根据“物”,然后再说到“心”等;除去各人自私的意见,以根据万物遍通的情理。是则已置实质不问,但在形式上主张“即物穷理”,反对臆谈玄想而已!已与前一节所谓“相信唯物”的自语矛盾了!又陈君说“物”为“本体和质素与关系和现象”,倒也概括得事物及理,没什么不合。但于本体和质素上,加以实践科学的头衔;关系和现象上,加以社会科学的头衔,则便莫明其妙了。有所谓实践科学与社会科学对称,颇属闻所未闻。康德的哲学,有译为纯理批判与实践批判者,所云实践批判可说为社会科学的哲学,而决不是与社会科学相对称的东西。与社会科学相对称者,大抵称自然科学;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所述明的,不外现象和关系。现象即事物,包括物和心等;关系及理法;至于本体和系统,指宇宙事物的本体和宇宙组织的系统,所谓的质素,或即本体,或即现象,用不著另出,可让哲学去处理,科学可置而不问。所以代陈君来说一说,不如曰:所谓“物”实包含两种意义:一种是哲学的本体和系统,一种是科学的现象和关系。

看到陈君西洋学说与唯物的一节,觉得尤其胡乱到不可开交。欧洲中古的思想界转折而入于唯神,这一句极对。但所谓‘希腊哲学的宇宙时代,无论一元论、二元论、多元论,无不根据于物’,即便不无可怪了!一元、多元且不说,专拿二元来说,假使以根据于物的唯物为一元,那末二元论必更有根据于心的那一元了。既说有二元论,又怎么可说无不根据于物呢?再说到福禄特尔和卢骚,若福禄特尔固如陈君所说,仅可谓是反对唯神论,而主张极端的自我唯心论者,又怎样胡扯到唯物派中去呢?

卢骚大概皆知道他是一个要破弃人群的文化而返归自然的玄想家,略同我们中国的老、庄;以卢骚谓人生而自由,谓即从唯物论而来,那末、老庄等无不讲人生而自由,老庄等玄想家亦皆是陈君所谓的唯物论者了!亦是陈君的同调了!然则陈君又更进一步而连“臆说玄想”也不反对了!黑克尔与科尔伯克的学说,诚为构成马克斯思想的要素,然使西洋哲学中而有唯理派或唯心派的话,那末、黑克尔正是唯理的唯心派了,而且是近于唯神派的。陈君也把他拉为实在论或唯物派,未免太不对了!至于马克斯的唯物或唯经济史观,其实质是取之科尔伯克的;而其阶级斗争的史观,则是应用黑克尔的辩证法以演成的。

陈君的道德论和唯物,只有两点意思:第一点、道德是根据于社会的经济构造而有时代性的,第二点、所以道德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这种道德论、固是可以相对赞成的,“衣食足而后知礼义”,便是这种意思。但要知经济也是造成道德中众缘的一缘,也不是绝对因。换言之,即没有绝对因,所以也没有一元论了。但我在这里,并没有对于陈君所根据的物反对或赞成,我只是犹不知道陈君所谓的物是什么?提出来要问个清楚罢了!陈君在这段文内,又引“君子言有物”的物来说,物的范围更扩充的无边大了。以“言有物”的物,即是“物名”的物,“名之所名”与“名之本身”,都叫做物。既然一切都叫做物,自然随便根据什么,──根据幻梦以至根据屎溺,都是根据物了。有什么根据物与不根据物的区别,要来说这些闲话呢!

原来中国的这个“物”字,含义的广狭是大有不同的,不应当先立定了一种根据于物的主观意见,向书上去找些与这个物字有关的议论,附会为自家所根据的物,假使这样做去,结果有消灭自家根据的危险。所以、陈君要根据物以为思想的出发。似乎不可不先将物是什么弄清楚了,乃有可说。中国的物字,据我看来,自狭到广,可有这样的几种:一、是常识上眼看得见手拿得牢的一个一个个体,一个人身以至一粒尘颗都是。二、是科学上所谓物之次性与初性,即是五官所觉的色、香、味、触等,与数理上有长广厚、与热度、重量、时速等可测算得定的。专以这两类叫做物,是物的本义,与唯心相对而称唯物的物,应专指这两类的物而言。三、是以现象和关系、本体和系统,都叫做物,则假使有心的话,便也包括在其中了。这便是凡存在的都叫做物,与此相对的非物便是不存在,便是玄想空谈的子虚乌有。然中国的物字,其范围犹可扩张,故四、例云:无之为物,名之为物,这物字即是意义,即是概念,则不存在、子虚、乌有等概念,亦可叫作物。这个物字,便与佛典上那个法字用得一样普遍了。说到这里,陈君根据物,岂不与子虚、乌有同了吗?岂不成了大笑话吗!所以我说:结果有消灭自家根据的危险。

陈君原是经济学博士,最好还是专门谈谈他所研究的经济学罢。如其要这样中国西洋经济道德无所不谈的谈法,结果弄到我们不知道陈君所根据的物是什么!这是我因读了陈君那篇大文所提出的一点意见。(见海刊十一卷十一二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