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一]分别定品第八之一

  已說諸智所成功德.餘性功德今次當辯.於中先辯所依止定.且諸定內靜慮云何。

  頌曰.

  靜慮四各二. 於中生已說. 定謂善一境. 幷伴五藴性.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論曰.一切功德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差别。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四各有二.

  謂定及生。生靜慮體世品已說.謂第四八.前三各[二]三。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性攝

  心一境性.以善等持爲自性故.若幷助伴.五藴爲性。何名一境性。謂專一所緣。若爾

  注:

  [一]陳本卷第二十一.釋分别三摩跋提品第八.藏本品第同.

  [二]陳藏二本次分三段牒頌定謂善一境等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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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卽心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别有餘心所法。别法令心於一境轉名三

  摩地.非體卽心。豈不諸心刹那滅故皆一境轉.何用等持.若謂令心於第二念不散

  亂故須有等持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又由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卽由斯心於一境轉.

  又三摩地是大地法應一切心皆一境轉。不爾餘品等持劣故。有餘師說.卽心一境

  相續轉時名三摩地.契經說此爲增上心學故.心清淨最勝卽四靜慮故。依何義故

  立靜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卽是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

  義中置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爲體若爾諸等持皆應名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

  如世間言發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何獨名爲勝。諸等持內唯此攝支

  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持獨名靜慮。若爾染污寧得

  此名。由彼亦能邪審慮故。是則應有太過之失。無太過失.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敗

  種等.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立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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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如煙與火.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漸離前支

  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其次第.故一境性分爲四種。已辯靜慮.

  無色云何。頌曰.

  無色亦如是. 四藴.離下地.

  幷上三近分  總名除色想. 無色謂無色. 後色起從心.

  [一]空無邊等三 名從加行立. 非想非非想 昧劣故立名。

  論曰.此與靜慮數自性同.謂四各二.生如前說.卽世品說由生有四定無色體.總而

  言之亦善性攝心一境性.依此故說亦如是言。然助伴中此除色藴.無色無有隨轉

  色[二]故。雖一境性體相無差.離下地生故分四種.謂若已離第四靜慮生立空無邊處.

  乃至已離無所有[三]處生立非想非非想處。離名何義。謂由此道解脫下地惑是離下

  染義。卽此四根本幷上三近分.總說名爲除去色想.空處近分未得此名.緣下地色

  注:

  [一]三本此半頌開爲三句.次文合一句.

  [二]陳藏二本次牒頌文四藴二字.

  [三]原刻錯尼.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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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色想故。[一]皆無色故立無色名.此因不成.許有色故。若爾何故立無色名。由彼色微

  故名無色.如微黄物亦名無黄。許彼界中色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語律儀.身語旣無

  律儀寧有.又無大種何有造色。若謂如有無漏律儀.不爾.無漏依有漏大種故.又彼

  定中亦遮有故。若許於彼有色根身.如何可言彼色微少。若謂於彼身量小故.水細

  蟲極微亦應名無色.亦身量小不可見故。若謂彼身極清妙故.中有色界應名無色。

  若謂彼身清妙中極.應唯有頂得無色名.如定生身有勝劣故。又生靜慮所有色身

  非下地根所能取故.與彼何異不名無色.若謂欲色隨義立名無色不然.此有何理。

  若謂經說夀煖合故.又說名色與識相依如二蘆束相依住故.又說名色識爲緣故.

  又遮離色乃至離行識有來有去故.由此無色有色理成.此證不成.應審思故.謂所

  引教應共審思.且契經言夀煖合者爲約一切界爲約欲界說.名色與識相依住者

  爲約一切界爲約欲色說.所說名色識爲緣者爲說一切識皆爲名色緣爲說名色

  注:

  [一]光記九十三以此段文釋頌無色謂無色句.然勘三本.此處乘文難前無色四藴應不能成.無色界無色.有色云何成.非釋頌也.今譯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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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無不緣於識.遮離色至行識有來去者爲遮隨離一爲遮離一切。若謂契經言無

  簡别不應於此更致審思.此說不然.太過失故.謂應外煖亦與夀合.又應外名色依

  識識爲緣.又說四食如四識住色無色界應有段食。若謂經說有一類天超段食故

  又說彼天喜爲食故無斯過者.則無色界不應有色.契經說彼出離色故.又契經言

  無色解脫最爲寂靜超諸色故.又契經說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若無色界

  實有色者定應彼色自相可知如何可言超色想等。若謂觀下麤色故說則於段食

  亦應許然.又諸靜慮超下麤色亦應可說出離色言.是則亦應名無色界.又亦應說

  出離受等.彼亦超下麤受等故.經旣不說.知無色中徧超色類非超受等.由此定知

  彼界無色。然契經中說有不出有者.於自地有不能出故.非徧出故.非永出故.又薄

  伽梵於靜慮中說有色類乃至識類.於無色中說有受類乃至識類.不說有色.若無

  色中實有色者.何不如靜慮說有色類[一]言.故所立因無不成過。在彼多劫色相續斷.

  注:

  [一]陳藏二本次分四段牒頌無色謂無色等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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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歿生下色從何生。此從心生非從色起.謂昔所起色異熟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

  是故今色從彼心生。彼無色身.心依何轉。離身何不轉。下曾不見故。色界無段食身

  復依何轉.下亦不見身離段食轉故.又先說彼心轉所依。已釋總名.空無邊等從緣

  空等得别名耶。不爾。云何。下三無色如其次第修加行時思無邊空及無邊識無所

  有故建立三名。立第四名由想昧劣.謂無明勝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故名非非想.

  雖加行時亦作是念諸想如病如箭如癰.若想全無便[一]同癡闇.唯有非想非非想中

  與上相違寂靜美妙.而不就此加行立名.以若詰言何緣加行作如是念.必應答言

  以於彼處想昧劣故.由此昧劣故是立名正因。已辯無色云何等至。頌曰.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三. 謂味淨無漏. 後味淨二種.

  味謂愛相應. 淨謂世間善. 此卽所味著. 無漏謂出世。

  論曰.此上所辯靜慮無色根本等至總有八[二]種.於中前七各具有三.有頂等至唯有

  注:

  [一]原刻作問.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陳藏二本次分六段牒頌前七各有三等七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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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種.此地昧劣無無漏故。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爲味.彼相應故此得

  味名。淨等至名目世善定.與無貪等諸白淨法相應起故此得淨名。卽味相應所味

  著境.此無間滅彼味定生.緣過去淨染生味著.爾時雖名出所味定.於能味定得名

  爲入。無漏定者謂出世定.愛不緣故非所味著。如是所說八等至中靜慮攝支非諸

  無色.於四靜慮各有幾支。頌曰.

  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 第二有四支. 內淨喜樂定.

  第三具五支. 捨念慧樂定. 第四有四支. 捨念中受定。

  論曰.唯淨無漏四靜慮中初具五[一]支.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等持。此中等持頌說爲

  定.等持與定名異體同.故契經說心定等定名正等持。此亦名爲心一境性.義如前

  釋。傳說唯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四支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餘靜

  慮支應知亦爾。第二靜慮唯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等持.第三靜慮具有五

  注:

  [一]陳藏二本次分四段牒頌尋伺喜樂定等七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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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一行捨二正念三正慧四受樂五等持.第四靜慮唯有四支.一行捨清淨二念清

  淨三非苦樂受四等持。靜慮支名旣有十八.於中實事總有幾種。頌曰.

  此實事十一. 初二樂輕安. 內淨卽信根. [一]喜卽是喜受。

  論曰.此支實事唯有十一.謂初五支卽五實事.第二靜慮三支如前.增內淨支足前

  爲六.第三靜慮等持如前.增餘四支足前爲十.第四靜慮三支如前.增非苦樂支足

  前爲十一。由此故說有是初支非第二支.應作四句.第一句謂尋伺.第二句謂內淨.

  第三句謂喜樂等持.第四句謂除前餘法.餘支相對如理應思。何故第三說增樂[二]受。

  由初二樂輕安攝故。何理爲證知是輕安。初二定中無樂根故.非初二定有身受樂.

  正在定中無五識故.亦無心受樂.以說有喜故.喜卽喜受.無一心中二受俱行故無

  樂受.不可喜樂更互現前.說具五支及四支故。有說無有心受樂根.三靜慮中說樂

  支者.皆是身受所攝樂根。若爾何故有契經說.云何樂根.謂順樂觸力所引生身心

  注:

  [一]陳藏二本此句云.二教證喜受.梵本文略.

  [二]三本次牒頌文初二樂輕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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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受。有餘於此增益心言.諸部經中唯說身故.又第三定所立樂支契經自說爲身

  所受樂故.若謂於此說意爲身.此說身名爲有何德。又第四定輕安倍增而不說彼

  [一]有樂支故.若謂輕安要順樂受方名爲樂.第三靜慮輕安順樂應是樂支.若謂彼輕

  安爲行捨所損不爾.行捨增輕安故.又彼輕安勝前二故。又契經說.若於爾時諸聖

  弟子於離生喜身作證具足住.彼於爾時已斷五法修習五法皆得圓滿.廣說乃至

  何等名爲所修五法.一歡二喜三輕安四樂五三摩地.此[二]經輕安與樂别說故初[三]

  樂非卽輕安。若言定中寧有身識.有亦無失.許在定中有輕安風勝定所起順生樂

  受徧觸身故。若謂外散故應失壞定者.無如是失.此輕安風從勝定生引內身樂還

  能順起三摩地故。若謂起身識應名出定者.此難不然.由前因故。若謂依止欲界身

  根不應得生色界觸識.緣輕安識許生無過。若爾正在無漏定中觸及身識應成無

  漏.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無漏成違理失。無違理失。所以者何。許說身輕安是覺

  注:

  [一]原刻作身.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此字依麗刻加.

  [三]原刻錯三.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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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攝故.若謂順彼故說覺支.無漏亦應許如是說.若謂許說便違契經.如契經言諸

  所有眼乃至廣說.此經中說十五界全皆有漏故.無違經過.此約餘觸及餘身識密

  意說故。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漏。起不俱時.斯有何失。若謂喜樂不

  俱起故應無五支及四支理.此亦無過.約容有說有喜樂支.如有尋伺。若謂尋伺亦

  許俱起於不俱起爲喻不成.此非不成.心之麤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又於不俱起

  不能說過故。由此可說依初五支減二三四立第二等.卽由此理初說五支.擬漸離

  前建立後故.無漸減故不說想等.或應說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謂此五資初定勝故

  立爲支.此不應理.念慧能資勝尋伺故.雖有一類作如是說.然非古昔諸軌範師共

  施設故。應審思擇應說何法名內等淨。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爲內等

  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有浪。若爾此應無有别體.如何許有十一實

  事。是[一]故應說此卽信根.謂若證得第二靜慮.則於定地亦可離中有深信生名內等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內淨卽信根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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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淨.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均流故名內等.淨而內等故立內等淨名。有餘師言.此

  內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别體。若無别體.心所應不成。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雖有此

  理非我所宗。如上所言喜卽喜受.以何爲證知決定然。汝等豈言喜非喜受。如餘部

  許.我亦許然。餘部云何許非喜受。謂别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喜喜

  受其體各[一]異。非三定樂可名喜受.二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辯顛倒契經中說[二]漸無餘

  滅憂等五根.第三定中無餘滅喜.於第四定無餘滅樂.又餘經說第四靜慮斷樂斷

  苦先喜憂沒.故第三定必無喜根.由此喜受是喜非樂。如是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

  中爲皆有不。不爾。云何。頌曰.

  染如次從初 無喜樂內淨 正念慧捨念. 餘說無安捨。

  論曰.如上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有。且有一類隨相說言.初染中無離生

  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內等淨.彼爲煩惱所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

  注:

  [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喜卽是喜受句.

  [二]原刻錯斯.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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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慧.彼爲染樂所迷亂故.第四染中無捨念淨.彼爲煩惱所染污[一]故。有餘師說.初二

  染中但無輕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契經中說三定有動第四不動.依何

  義說。頌曰.

  第四名不動. 離八災患故. 八者謂尋伺 四受入出息。

  論曰.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災患有八。其八

  者[二]何。尋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都無.故佛世尊說爲不動。然契經說第四

  靜慮不爲尋伺喜樂所動.有餘師說第四靜慮如密室燈照而無動。如定靜慮所有

  諸受.生亦爾不。不爾。云何。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如次。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識相應.二樂受三識相應.三捨受四識相應.第

  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有樂受.無餘識故心悅麤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意

  注:

  [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餘說無安捨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八者謂尋伺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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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識相應.第四有一謂唯捨受.意識相應.是謂定生受有差别。上三靜慮無三識身及

  無尋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非生彼地無眼識等.但非彼繫。所以者何。頌

  曰.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記。

  論曰.生上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定繫.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見聞觸及

  發[一]表。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起下染.已離染故.不起下善.以下劣故。如是别釋靜慮

  事[二]已淨等等至初得云何。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者淨由離染及由受生.謂在下地離下

  地染及從上地生自地時.下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由生故。遮何故說全不

  成言。爲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順決擇分等及由退得順退分定。卽依此義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唯無覆無記句.

  [二]原刻錯色.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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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離染捨.由退由生爲問亦爾.曰有.謂順退分.且初

  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自染時捨.退離自染得退離欲染捨.從上生自得從

  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如理思。無漏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此亦

  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

  行及退皆如理應思。豈不由入正性離生亦名初[一]得無漏等至。此非決定.以次第者

  爾時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染由受生及退故得.謂上地歿生下地時

  得下地染.及於此地離染退時得此地染。何等至後生幾等至。頌曰.

  無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淨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淨染. 幷下一地淨. 死淨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論曰.無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攝淨及無漏.然於上下各至第三.遠故無能超生

  第四。故於無漏七等至中從初靜慮無間生六.謂自二三各淨無漏.無所有處無間

  注:

  [一]原刻錯律.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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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七謂自下六上地唯淨.第二靜慮無間生八.謂自上六幷下地二.識無邊處無間

  生九.謂自下六幷上地三.第三四空無間生十.謂上下八幷自地二。類智無間能生

  無色.法智不然.依緣下故。從淨等至所生亦然.而各兼生自地染污.故有頂淨無間

  生六.謂自淨染下淨無漏.從初靜慮無間生七.無所有八.第二定九.識處生十.餘生

  十[一]一。從染等至生自淨染.幷生次下一地淨定.謂爲自地煩惱所逼於下淨定亦生

  尊重.故有從染生次下淨。若於染淨能正了知.可能從染轉生下淨.非諸染污能正

  了知.如何彼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願言寧得下淨不須上染.先願勢力隨相

  續轉故後從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至所期時便能覺寤。無漏與染必不

  相生.淨俱相生故三有别。如是所說淨染生染但約在定淨及染說.若生淨染生染

  不[二]然.謂命終時從生得淨.一一無間生一切染。若從生染.一一無間能生自地一切

  下染.不生上者.未離下故。所言從淨生無漏者.爲一切種皆能生耶。不爾。云何。頌曰.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染生自淨染句.

  [二]陳藏二本次分二段牒頌死淨生一切兩句.

  ********************

  淨定有四種. [一]謂卽順退分 順住順勝進 順決擇分攝.

  如次順煩惱 自上地無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一。

  論曰.諸淨等至總有四種.一順退分攝二順住分攝三順勝進分攝四順決擇分攝.

  地各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地無有順勝進分[二]攝。於此四中唯第

  四分能生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種有如是相.順退分能順煩惱.順住分能順自地.

  順勝進分能順上地.順決擇分能順無漏.故諸無漏唯從此生。此四相望互相生者.

  初能生二謂順退住.第二生三除順決擇.第三生三除順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非餘。

  如上所言淨及無漏皆能上下超至第三.行者如何修超等至。頌曰.

  二類定順逆 均間次及超.

  至間超爲成. 三洲利.無學。

  注:

  [一]陳藏二本次四句合二一退分等.梵本文略.

  [二]二本次牒頌文如次順煩惱四句.

  ********************

  論曰.本善等至分爲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漏.往上名順.還下名逆.同類名均.異類

  名間.相隣名次.越一名超。謂觀行者修超定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

  數習.次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現前

  數習.次於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是名修習超加

  行滿。後於有漏無漏等至至順逆間超名超定成.此中超者唯能超一.遠故無能超

  入第四。修超等至唯人三洲不時解脫諸阿羅漢.定自在故.無煩惱故.時解脫者雖

  無煩惱定不自在.諸見至者雖定自在有餘煩惱.故皆不能修超等至。此諸等至依

  何身起。頌曰.

  諸定依自下. 非上.[一]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餘惑。

  論曰.諸等至起依自下[二]身.依上地身無容起下.上地起下無所用故.自有勝定故.下

  注:

  [一]陳藏二本缺此語.梵本文略.

  [二]二本次分二段牒頌非上等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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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勢力劣故.已棄捨故.可厭毁故。總相雖然.若委細說.聖生有頂必起無漏無所有處.

  爲盡自地所餘煩惱.自無聖道欣樂起故.唯無所有最隣近故.起彼現前盡餘煩惱。

  此諸等至緣何境生。頌曰.

  味定緣自繫. 淨無漏徧緣.

  根本善無色 不緣下有漏。

  論曰.味定但緣自地有漏.必無緣下.已離染故.亦不緣上.愛地别故.不緣無漏.應成

  善[一]故。淨及無漏俱能徧緣自上下地.有爲無爲皆爲境故.有差别者.無記無爲非無

  漏境.根本地攝善無色定不緣下地諸有漏法.自上地法無不能緣.雖亦能緣下地

  無漏.緣類智品道不緣法智品.亦不能緣下地法滅.無色近分亦緣下地.彼無間道

  必緣下故。味淨無漏三等至中何等力能斷諸煩惱。頌曰.

  無漏能斷惑. 及諸淨近分。

  注:

  [一]三本次分二段牒頌淨無漏徧緣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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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况諸染能斷.不能斷下.已離染故.不能斷自.

  自所縛故.不能斷上.以勝己[一]故。若淨近分亦能斷惑.以皆能斷次下地故.中間攝淨

  亦不能斷。近分有幾.何受相應.於味等三爲皆具不。頌曰.

  近分八.[二]捨淨. 初亦聖.或三。

  論曰.諸近分定亦有八種.與八根本爲入門[三]故。一切唯一捨受相應.作功用轉故.未

  離下怖故。此八近分皆淨定攝.唯初近分亦通無漏.皆無有味.離染道故.雖近分心

  有結生染.而遮定染故作是[四]說。有說未至定亦有味相應.未起根本亦貪此故.由此

  未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爲無别義.爲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分爲離

  下染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復有别義.頌曰.

  中靜慮無[五]尋.

  具三唯捨受。

  注:

  [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及諸淨近分句.

  [二]二本此語衍爲一句.梵本文略.

  [三]二本次牒頌文捨淨句.

  [四]次牒或三.

  [五]二本次有句云.大梵王爲果.梵本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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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

  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地升降無如此[一]故。此定具有味等

  三種.以有勝德可愛味故。同諸近分唯捨相應非喜相應.功用轉故.由此說是苦通

  行攝。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爲大梵故。已說等至云何等持.經說等持總有

  三種.一有尋有伺二無尋唯伺三無尋無伺.其相云何。頌曰.

  初下有尋伺. 中唯伺.上無。

  論曰.有尋有伺三摩地者.謂與尋伺相應等持.此初靜慮及未至[二]攝.無尋唯伺三摩

  地者.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卽靜慮中間地攝.無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

  等持.此從第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契經復說三種等持.一空二無願三

  無相.其相云何。頌曰.

  [三]空謂空非我. 無相謂滅四. 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

  注:

  [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具三唯捨受句.

  [二]二本次牒頌文中唯伺上無句.

  [三]二本次二句互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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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通淨無漏. 無漏三脫[一]門。

  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持。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四種行相相

  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十相者何。謂色等五.男女二

  種.三有爲[二]相。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非常苦因可厭患故.道如

  船筏必應捨故.能緣彼定得無願名.皆爲超過現所對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

  涅槃相相似故。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别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

  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爲入門故。契經復說三重

  等持.一空空二無願無願三無相無相.其相云何。頌曰.

  重二緣無學. 取空非常相. 後緣無相定. 非擇滅爲靜.

  有漏人不時. 離上七近分。

  論曰.此三等持緣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空空等名。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地

  注:

  [一]二本次有半頌云.空空等名定.復有三别定.梵本文略.

  [二]二本次分四段牒頌無相謂滅四等五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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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彼空相.空相順厭勝非我故。無願無願緣前無學無願等持取非常相.不取苦因

  等.非無漏相故.不取道等.爲厭捨[一]故。無相無相卽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爲境.

  以無漏法無擇滅故.但取靜相非滅妙離.濫非常滅故.是無記性故.非離繫果故。此

  三等持唯是有漏.厭聖道故.無漏不然。唯三洲人不時解脫能起如是重三摩地.依

  十一地.除七近分.謂欲未至八本中間。契經復說四修等持.一爲住現法樂二爲得

  勝知見三爲得分别慧四爲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其相云何。頌曰.

  爲得現法樂 修諸善靜慮.

  [二]爲得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爲得分别慧 修諸加行善.

  爲得諸漏盡 修金剛喻定。

  論曰.如契經說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說.善言通攝淨及

  無漏.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說初靜慮者.舉初顯後.理實通餘。不言爲住

  注:

  [一]三本次分二段牒頌後緣無相定四句.

  [二]陳藏二本次四句合爲半頌.梵本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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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法樂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一]故。若依諸定

  修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别慧.若修金剛

  喻定便得諸漏永盡.理實修此通依諸地.而契經但說第[二]四靜慮者.傳說世尊依自

  說故。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注:

  [一]陳藏二本次分三段牒頌爲得勝知見六句.

  [二]原刻作一.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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