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等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復如何知諸有爲相異色心等有實自性。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三有爲之有爲相

  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自性.爲證不成。非第六聲便表異體.色心之體

  卽色心故。非能相體定異所相.勿堅相等異地等故。若有爲相異所相體.無爲相體

  應異所相。又生等相若體俱有.應一切時齊興作用.若相違故用不頓興.體亦相違

  如何俱有.又住異滅用不應俱。能相所相體俱本有用亦應然.無別性故.若謂彼用

  更待因緣.所待因緣應非本有.又執生等便爲無用。所相恆有而生等合.應無爲法

  亦有生等.彼此異因不可得故。又去來世非現非常應似空華非實有性.生名爲有

  寧在未來.滅名爲無應非現在.滅若非無生應非有.又滅違住寧執同時.住不違生

  何容異世.故彼所執進退非理。然有爲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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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立四相。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卽說爲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

  無時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如何無法與有爲相。表此後無.

  爲相何失。生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故此四相於有爲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刹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

  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卽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

  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爲證不成。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

  謂聲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

  卽名句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

  如絃管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

  聲等應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

  能詮。何理定知能詮卽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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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愛非餘。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卽是字

  爲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卽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

  聲與名等藴處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

  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藴所攝.彼亦非理.

  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執別有餘不相應行.準前理趣皆應遮止。諸無爲法

  離色心等決定實有理不可得。且定有法略有三種.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

  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

  知是有。無爲非世共知定有.又無作用如眼耳等.設許有用應是無常.故不可執無

  爲定有。然諸無爲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顯性故.如色心等不應執爲離色心等實

  無爲性。又虚空等爲一爲多。若體是一.徧一切處虚空容受色等法故.隨能合法體

  應成多.一所合處餘不合故.不爾諸法應互相徧。若謂虚空不與法合.應非容受如

  餘無爲。又色等中有虚空不.有應相雜.無應不徧。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餘部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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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擇滅.一法緣闕得不生時應於一切得非擇滅.執彼體一理應爾故。若體是多.便

  有品類.應如色等非實無爲.虚空又應非徧容受。餘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無爲.準

  前應破。又諸無爲許無因果故.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然契經說有虚空等諸無爲

  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有.謂曾聞說虚空等名隨分別有虚空等相.數習力

  故心等生時似虚空等無爲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爲常。二依法

  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真

  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虚空.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

  力本性清淨或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

  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爲無故說爲有.遮執爲有故說爲空.勿

  謂虚幻故說爲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如。故

  諸無爲非定實有。外道餘乘所執諸法異心心所非實有性.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

  取彼覺亦不緣彼.是能取故.如緣此覺。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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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然

  諸法執略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虚妄熏習內因力故恆

  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

  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爲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藴處界相或總或別起

  自心相執爲實法。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分

  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

  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藴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

  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法。此二法執麤故易斷.入

  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卽能除滅。如是所說一切法執自心外法或有或無.自

  心內法一切皆有.是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爲實有。然似法相從緣生故是

  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唯識所現.依

  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餘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定不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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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等法爲所緣緣.緣用必依實有體故。現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識親所緣緣.如

  非所緣.他聚攝故。同聚心所亦非親所緣.自體異故.如餘非所取。[一]由此應知實無外

  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是故契經伽他中說.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

  故似彼而轉。

  [二]有作是難.若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如有真火有

  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說此人爲火.假說牛等應知亦然.我法若無依何假說.無假

  說故似亦不成.如何說心似外境轉。彼難非理.離識我法前已破故.依類依實假說火

  等俱不成故。依類假說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類有故.[三]若無共德而假說彼.應亦於水

  等假說火等名。[四]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而不相離故可假說.此亦不然.人類猛等現見亦

  有互相離故。類旣無德.又互相離.然有於人假說火等.故知假說不依類成。依實假說

  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無共假說有

  過同前。若謂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說者.理亦不然.說火在人非在德故.由此假說不依

  注:

  [一]此句總結上文.糅安慧釋.

  [二]此一大段糅安慧釋.原釋缺假說牛等至前已破故各句.

  [三]勘安慧釋此二句意云.若無共法之人而假說爲類此不應理.有太過之失故.

  [四]勘安慧釋此句意云.又於類中雖無猛赤而二法與類不離故假說人爲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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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成。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應理。真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謂假智詮不得自

  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非離此有別方便施設自相爲假所依。然假智詮必依聲起.

  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由此但依似事而轉.似

  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是故彼難不應正理。[一]然依

  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由此契經伽他中說.爲對遣愚夫所執實我法.故

  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二]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三]類則唯三。[四]一謂異熟.卽第八識.

  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卽第七識.恆審思量故。三謂了境.卽前六識.[五]了境相麤故。及言

  顯六合爲一種。[六]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

  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

  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爲因緣故八識體

  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爲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

  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卽前異熟及

  注:

  [一]此下總結.安慧釋無文.

  [二]安慧釋此段生起云.未知識變有幾.說彼差別故頌云云.

  [三]原刻作雖.今依述記卷十二及麗刻改.

  [四]此段糅安慧釋.原釋次在二能變後.並有生起文云.已說三變未審是何.釋彼差別故頌云云.

  [五]安慧釋此句云.各別現似色等境故.蓋以現似義 a^bha^sa 解釋了別.Vijn~apni 唯識原名唯了別者.意當於此.

  [六]此段糅安慧釋.原釋以此解能變唯三句.故次在前.又原釋云.我法假說所依之識變又以因性果性有異.因變者.謂藏識中異熟等流習氣之增長.果變者.謂由宿業引滿.異熟習氣起用故.藏識於餘衆同分中現行.又等流習氣起用故.轉識染意皆從藏識現行云云.今糅文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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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一]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爲異熟.非謂

  一切。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辯能變三相.[二]且初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三]初阿賴耶識. 異熟.一切種. [四]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捨受. 是無覆無記. [五]觸等亦如是.

  恆轉如暴流. 阿羅漢位捨。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六]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緣

  故.有情執爲自內我故。此卽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爲自相故.此識自相

  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七]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八]果故說名異熟.離

  此命根衆同分等恆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卽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識

  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九]寬不共故偏說之。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

  此餘法能徧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卽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識因相雖有

  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注:

  [一]安慧釋無此文.

  [二]此句生起.糅安慧釋.

  [三]勘梵藏本此句云.此中名藏識.此中及名安慧均有釋.今譯文略.

  [四]勘梵藏本此句首有彼字.又次捨受句.無覆句.恆轉句.羅漢句.均有彼字以牒上文藏識.安慧皆有釋.今譯全略.又此句連下處了分爲二句.次常與觸至相應又爲二句.合成第三頌.今譯改式.

  [五]梵藏本此語祗有六韻.合下恆轉一句二韻乃足半頌.第四頌訖.次阿羅漢位捨賸爲單句.入第五頌.今譯改式.

  [六]此解同轉識論.又糅安慧釋.藏字原作upanibandha.乃因果結合之意.舊解於中隱藏.誤也.又論釋皆缺執藏義.

  [七]此解大同轉識論.又糅安慧釋.

  [八]原刻作界.今依述記卷十二及麗刻改.

  [九]原刻作實.今依述記及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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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切種相應更分別.此中何法名爲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

  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此與諸法旣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爲實有.不同真如。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

  見分恆取此爲境故。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

  亦名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是善性攝故唯名爲善。若爾何故

  決擇分說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名異熟而非無記.依異熟故

  名異熟種.異性相依如眼等識。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立異熟名.非無記性

  所攝異熟。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

  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义聚法爾而有.界卽種子差別名故。又契經說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

  染淨新所熏發.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

  注:

  [一]此下廣辨一切種相.安慧釋無文.述記卷十三謂此中有安慧難.未詳何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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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子。如是等文誠證非一。又諸有情旣說本有五種姓別.故應

  定有法爾種子不由熏生。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又從無始展轉

  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姓.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熏生.有漏亦應法爾

  有種由熏增長不別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亂。有義種子皆熏故生.所熏能熏俱無

  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種子旣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華熏

  故生。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論說內種定有

  熏習外種熏習或有或無.又名言等三種熏習總攝一切有漏法種.彼三旣由熏習

  而有.故有漏種必藉熏生。無漏種生亦由熏習.說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

  起故.是出世心種子性故。有情本來種姓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

  建立。如瑜伽說.於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爲不般涅槃法姓.若有畢竟所知

  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爲聲聞種姓一分立爲獨覺種姓.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卽立

  彼爲如來種姓.故知本來種姓差別依障建立非無漏種。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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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生.非已有體。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藴

  處界功能差別.世尊依此說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义聚法爾而有.餘所

  引證廣說如初.此卽名爲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世尊

  依此說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諸論亦說染淨種子由染

  淨法熏習故生.此卽名爲習所成種。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爲因緣性。如契

  經說.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

  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互爲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爲因緣如炷

  與燄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若諸

  種子不由熏生.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

  熟果爲因緣故。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故唯本有.理教相違。若唯

  始起.有爲無漏無因緣故應不得生.有漏不應爲無漏種.勿無漏種生有漏故.許應

  諸佛有漏復生.善等應爲不善等種。分別論者雖作是說.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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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汙故名爲雜染.離煩惱時轉成無漏.故無漏法非無因生。而心性言.彼說何義。若說

  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諸法種子.以體前後無轉變故。若卽說心.應同數論相雖

  轉變而體常一.惡無記心又應是善.許則應與信等相應.不許便應非善心體尚不

  名善況是無漏。有漏善心旣稱雜染.如惡心等性非無漏.故不應與無漏爲因.勿善

  惡等互爲因故。若有漏心性是無漏.應無漏心性是有漏.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異

  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若異生心性雖無漏而相有染不名

  無漏無斯過者.則心種子亦非無漏.何故汝論說有異生唯得成就無漏種子.種子

  現行性相同故。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實性故。或說

  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有漏心性是無漏故名本淨。由此應信有諸有情無始

  時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爾成就.後勝進位熏令增長.無漏法起以此爲因.無漏

  起時復熏成種。有漏法種類此應知。諸聖教中雖說內種定有熏習.而不定說一切

  種子皆熏故生.寧全撥無本有種子。然本有種亦由熏習令其增盛方能得果.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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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種定有熏習。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

  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爲出

  世法勝增上緣.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爲因緣。此正因緣微隱難了.有寄

  麤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爲出世心種。依障建立種姓別者.意顯無漏種子有無.謂若

  全無無漏種者彼二障種永不可害卽立彼爲非涅槃法.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彼

  所知障種永不可害一分立爲聲聞種姓一分立爲獨覺種姓.若亦有佛無漏種者

  彼二障種俱可永害卽立彼爲如來種姓.故由無漏種子有無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然無漏種微隱難知故約彼障顯姓差別.不爾彼障有何別因而有可害不可害者。

  若謂法爾有此障別.無漏法種寧不許然。若本全無無漏法種.則諸聖道永不得生.

  誰當能害二障種子而說依障立種姓別。旣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

  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故唯始起.理教相違。由此應知諸法種子

  各有本有始起二類。然種子義略有六種。一刹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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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

  俱現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離.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

  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俱有。雖因與果有俱不俱.而現在時可有因用.

  未生已滅無自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三恆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斷與種子法

  不相應故.此顯種子自類相生。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

  此遮餘部執異性因生異性果有因緣義。五待衆緣.謂此要待自衆緣合功能殊勝

  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衆緣恆頓生果.或遮餘部緣恆非無.顯所待緣

  非恆有性.故種於果非恆頓生。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

  此遮外道執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爲因緣。唯本識中功能差別

  具斯六義成種.非餘。外穀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非實種子。此種勢力生近正果

  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卽名引因。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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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種熏習或有或無.爲增上緣辦所生果.必以內種爲彼因緣.是共相種所生果故。

  依何等義立熏習名。所熏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何等名爲所熏四義。

  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相續能持習氣乃是所熏.此遮轉識及聲風等.性不堅住

  故非所熏。二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違逆能容習氣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勢力強盛.

  無所容納故非所熏.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

  性非堅密能受習氣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無爲法.依他堅密故非所熏。四與能熏

  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卽不離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

  故非所熏。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等名爲能熏四義。一有生滅.

  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無爲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

  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

  故非能熏。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一]植習氣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圓滿善法.

  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四與所熏和合而轉.

  注:

  [一]原刻作持.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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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卽不離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能熏。

  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如是能熏與所熏識

  俱生俱滅熏習義成.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

  卽能爲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燄燄生[一]焦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

  因果俱時理不傾動。能熏生種種起現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種子前後自類相生.

  如同類因引等流果。此二於果是因緣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緣.設名因緣應知假說。

  是謂略說一切種相。

  [二]此識行相所緣云何。謂不可知執受處了。了謂了別.卽是行相.識以了別爲行相故。[三]

  謂處所.卽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四]執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諸種子者謂諸

  相名分別習氣.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依處.此二皆是識所執受.攝爲自體同安危

  故。執受及處.俱是所緣。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爲種及有根身.外變爲器.

  卽以所變爲自所緣.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注:

  [一]原刻作燋.今依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一改.

  [二]此句生起.糅安慧釋.次句牒頌.

  [三]此二句糅安慧釋.

  [四]此段糅安慧釋.但原釋云.執受謂我法分別(徧計自性執着)之習氣.以有此故藏識乃得執取二分別果.故爲執受.又謂依處自體.卽與所依俱有之色根及名.彼相切近同一安危.故爲執受.按此釋文兩番解執受義今但存後一說.卽不能通種子.疑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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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此中了者.謂異熟識於自所緣有了別用.此了別用見分所攝。然有漏識自體生時

  皆似所緣能緣相現.彼相應法應知亦爾.似所緣相說名相分.似能緣相說名見分。

  若心心所無所緣相.應不能緣自所緣境.或應一一能緣一切.自境如餘餘如自故。

  若心心所無能緣相.應不能緣如虚空等.或虚空等亦是能緣。故心心所必有二相。

  如契經說.一切唯有覺所覺.義皆無.能覺所覺分各自然而轉。執有離識所緣境者.

  彼說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心與心所同所依緣

  行相相似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想等相各別故。達無離識所緣境者.則說相分

  是所緣.見分名行相.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卽自證分.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

  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心與心所同所依根所緣相似行相各別.了別領納等作

  用各異故.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等體有差別故。然心心所一一生時以理推徵

  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如集量論伽他中說.似境相所

  量.能取相自證卽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又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三分如前.

  注:

  [一]此下廣辨執受處了.安慧釋無文.述記卷十五謂安慧唯立識自證分無見相分.未詳何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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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三.心分旣同應皆證故。又自證分應無有果.

  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應見分是第三果.見分或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三.

  證自體者必現量故。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後二是內。初唯所緣.後三通二.謂第二分

  但緣第一或量非量或現或比.第三能緣第二第四.證自證分唯緣第三.非第二者

  以無用故.第三第四皆現量攝。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緣無無窮過.非卽非離

  唯識理成。是故契經伽他中說.衆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

  此頌意說衆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內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纏縛.見有種種或量非量

  或現或比多分差別.此中見者是見分故。如是四分或攝爲三.第四攝入自證分故。

  或攝爲二.後三俱是能緣性故皆見分攝.此言見者是能緣義。或攝爲一.體無別故.

  如入楞伽伽他中說.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如是處處

  說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攝心所。故識行相卽是了別.了別卽是識之見分。所言處者.

  謂異熟識由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卽外大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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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如衆燈明各徧似一。誰異熟識變爲此相。有義一切.

  所以者何.如契經說一切有情業增上力共所起故。有義若爾諸佛菩薩應實變爲

  此雜穢土.諸異生等應實變爲他方此界諸淨妙土.又諸聖者厭離有色生無色界

  必不下生.變爲此土復何所用。是故現居及當生者彼異熟識變爲此界.經依少分

  說一切言.諸業同者皆共變故。有義若爾器將壞時旣無現居及當生者.誰異熟識

  變爲此界。又諸異生厭離有色生無色界現無色身.預變爲土此復何用。設有色身

  與異地器麤細懸隔不相依持.此變爲彼亦何所益。然所變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

  故若於身可有持用便變爲彼。由是設生他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爲此土.故器世間

  將壞初成雖無有情而亦現有。此說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準此應知.鬼人天等

  所見異故。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無漏法種

  雖依附此識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緣.雖非所緣而不相離.如真如性不違唯識。有根

  身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處.卽內大種及所造色。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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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種成熟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此中[一]有義亦變似根.辯中

  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根於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

  現者說自他識各自變義。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餘尸骸猶見相續。前來且說業力

  所變外器內身界地差別.若定等力所變器身界地自他則不決定。所變身器多恆

  相續.變聲光等多分暫時.隨現緣力擊發起故。略說此識所變境者.謂有漏種十有

  色處及墮法處所現實色。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爲所緣耶。有漏識變略有

  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爲境。異熟識變但隨

  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

  此生.變無爲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

  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不爾諸佛應非徧[二]智。故有漏位此異熟識但緣器身及有

  漏種.[三]在欲色界具三所緣.無色界中緣有漏種.厭離色故無業果色.有定果色於理

  無違.彼識亦緣此色爲境。

  注:

  [一]述記卷十六謂此是安慧說.勘安慧釋無文.

  [二]原刻作知.今依述記卷十六及麗刻改.

  [三]此段糅安慧釋.原釋云.於欲色界有名色二種執受.無色界離色貪故無色異熟.唯執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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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知者.[一]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二]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

  難測故.名不可知。[三]云何是識取所緣境行相難知。如滅定中不離身識.應信爲有。然必

  應許滅定有識.有情攝故.如有心時。無想等位當知亦爾。

  成唯識論卷第二

  注:

  [一]轉識論釋此意.云相及境不可分別一體無異.

  [二]此段糅安慧釋.原釋云.內二執受皆難了知所受是此.故云不可知.又外器界之了別.行相所緣無盡.故云不可知.

  [三]此段糅安慧釋.原釋以餘說滅心有識者所言滅定等位.例知識法可有行相所緣難知之義.今文但說行相.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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