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書校歴三週.一譯校.二類校.三刻校。

  二.戒本譯校凡用二種異本。(一)姚秦弗若多羅等譯十誦律〈初三誦〉牒文.校註略

  稱律本。(二)姚秦竺佛念譯鼻奈耶(因緣經)牒文.〈道安序謂與曇摩持譯十誦文合〉略

  稱經本。别有誤題宋佛陀什譯五分戒本.燉煌出土失題比丘戒本.〈德祐寫本〉皆從

  十誦撰出.文難依信.故不具勘。

  三.戒本譯校凡有三例。(一)異本文歧有涉開制者.皆註出曰.某本云云。(二)異本

  次第具缺不同者.亦註出曰.某本云云。(三)異本譯義較暢者.亦註出曰.勘某本

  意云云。

  四.戒本類校凡用三本。(一)唐義淨新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校註略稱有部本。

  (二)梵文本比丘别解脫經.略稱梵本。(三)藏文本勝友等譯說一切有部别解

  脫經.略稱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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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戒本類校凡有二例。(一)各本文句歧異有關開制者.皆註出曰.某本云云。(二)

  各本次第具缺不同者.亦註出曰.某本云云。其衆學處一類.各本出入甚大.另附

  類勘表於末備考.文中不註。

  六.羯磨無譯校.其類校凡用二本。(一)失譯〈附宋錄〉大沙門百一羯磨法.校註略稱

  舊本。(二)唐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略稱新本。

  七.羯磨類校凡有三例。(一)異本作法有别者.皆註出曰.某本云云。(二)因對勘而

  刊正今誤者.亦註出曰.勘某本云云。(三)異本附註有可備考者.亦錄出曰.某本

  註云云。

  八.戒本羯磨刻校皆用南宋刻爲底本.對勘麗刻訂正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依麗

  刻云云。

  九.今刊款式略有改動.以醒眉目。(一)戒本學處舊皆連寫.今逐戒另行.並記序數。

  (二)羯磨原刻文字凌亂.今均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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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書校勘資料出處如次。

  (一)秦譯十誦律. 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

  (二)秦譯鼻奈耶. 同上。

  (三)唐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 同上。

  (四)梵文本别解脫經.Pra^timoks!a-su^tra. 斐諾氏L. Finot 校刊.載一九一三

  年法國亞細亞協會會報Journal asiatique, pp. 465-558內。

  (五)藏文本别解脫經.so-sor thar-bah!i mdo.奈旦版甘珠.戒律部Ca字函一

  頁至三十頁下。

  (六)失譯大沙門百一羯磨法. 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

  (七)唐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 同上。

  (八)本書南宋刻及麗刻. 悉依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及大正大藏經本

  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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