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書校歷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凡用兩種異譯對勘。(一)唐菩提流志譯勝鬘夫人會.〈大寶積經第四十八會〉校

  註略稱唐本。(二)西藏勝友等譯聖勝鬘夫人師子吼大乘經.〈亦編入大寶積經第四

  十八會〉略稱藏本。兩種並擧則稱二本。

  三.譯校凡有三例。(一)異譯文異堪資考究者.悉註出曰.某本云云。(二)異譯意暢

  可供參證者.悉註出曰.勘某本意云云。(三)因對勘異譯而見今文訛略者.亦註

  出曰.勘某本云云.今譯云云。

  四.刻校用南宋刻爲底本.對校麗刻訂正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依麗刻云云。

  五.校勘資料出處如次。

  (一)唐譯勝鬘夫人會.金陵刻經處印本大寶積經第一百十九卷。

  (二)藏譯聖勝鬘夫人師子吼大乘經.H!phags-pa dpal-ldan lha-mo sen%-geh!isg a-sgrogs-pa shes-bya-ba theg-pa chen-poh!i mdo.奈旦版甘珠.寶積部cha

  字函.四一九頁上至四五五頁下。

  (三)本書南宋刻及麗刻.悉依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及大正大藏經本

  之校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