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書校歴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用五種異譯對校。(一)元魏菩提流支譯深密解脫經.全文.校註略稱魏本。

  (二)劉宋求那跋陀羅譯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卽今經第七品.略稱宋本。

  (三)又求那譯相續解脫如來所作隨順處了義經.卽今經第八品.亦略稱宋本。

  (四)陳真諦譯佛說解節經.卽今經首二品.略稱陳本。(五)西藏譯聖解深密經.

  全文.略稱番本。

  三.異譯對校凡三事。(一)品目.諸本名目開合有異者.悉爲註出曰.某本某品第幾。

  同者不註。(二)文句.諸本詳略有異者.悉爲註出曰.某本云云。(三)意義.番本譯

  文更覺明瞭者.悉爲註出曰.勘番本意謂云云。番奘對校因以見奘譯不愜者.幷

  加按語曰.今譯云云。

  四.刻校用北宋南宋麗元明五種刻本.以南宋刻爲主.對校餘刻.文字有較是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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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訂正.附註曰.原刻云云.今依餘某刻云云。

  五.是書對校所用魏本宋本陳本.悉取日本大正大藏經本。番本則取曲尼版丹珠

  本.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rnal-h!byor spyod-pah!i sa rnam-par gtan-la dbab-pa

  bsdu-ba.第三十七至四十卷引文。(原本經解部zi字函.四四頁下至九九頁

  下。)至宋麗元明諸刻.則依日本弘教書院版正藏及大正大藏經之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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