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印度的环境及其民族

绪言 印度是一个不重视历史的民族,她却又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文明古国:她世界各国不同的人种,她有五千年以上的文化传统,更有东西方由古到今的各型哲学思想,和各类的宗教信仰。因此,要研究印度文化,既觉得支离驳杂,也感到丰实博大。

本章的标题所指,应该是由古到今的印度各宗教;然而,限于本书的篇幅,只好做浓缩和重点的介绍,将着重于印度的传统宗教,也就是雅利安民族的婆罗门教。印度文化的开展,主要是婆罗门教的几部圣典。《吠陀》(Veda)是一切根源的根源,故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介绍它;其次出现的有《梵书》(Bra─hman.a)、《奥义书》(Upanis.ad)、《经书》(Su─tda);再次是两大史诗的鼓荡而有改革的印度教。佛教是印度文化的一大主流,除以另章介绍之外,它与婆罗门教及印度教的相互关涉之处,本章也将指出。

印度宗教的分期 根据日本比屋根安定的《世界宗教史》,印度宗教的历史过程,大致可分如下的七个时期:

第一期为神话时代:西元前一千五百年至一千年间之时,是将自然现象做神格化的时代,此以《梨俱吠陀》为代表。

第二期为婆罗门教时代:西元前一千年至五百年间,有专职于宗教事业的婆罗门族,从事于《夜柔吠陀》及诸种《梵书》的着作,并将宗教的祭仪做了条理的组织;《奥义书》也在此时发生,对于宇宙的问题,做了哲学的解释。

第三期为印度哲学兴起时代:西元前五百年至二百五十年间,在保守派方面,有《经书》的编成;在神话方面有毘纽笯及湿婆的崇拜;在哲学方面有《新奥义书》的编出;其他尚有主张物心二元论的数论派,说禅观之法的瑜伽派,倡物理原子论的胜论派,站在论理学立场的正理派;在宗教方面,则有反婆罗门教的教团起,佛教与耆那教即是其代表。

第四期为佛教兴隆时代:西元前二百五十年至西元后五百年间,佛陀的人格及其教义,由于印度史上最伟大的明君──阿育王的外护而流传至四方,使佛教成为世界史上第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第五期为婆罗门教复兴时代:西元五百年至一千年,婆罗门教成为诸种印度 民间的普遍信仰,此即为印度教的产生。

第六期为印度教分派时代:例如,毘纽笯派、湿婆派、性力派、信念派、萨乌拉派的分别独立。又由于回教之入侵,而有综合了印回二教所产生的锡克教。

第七期为宗教混合时代:西元一千五百年至现代,由于基督教的入侵,造成混合的局面。

以上七期,大致上本章的重点是放在前面的三期及第六期;有关佛教部分,另在第十章中介绍。

印度的环境印度位于山海之间:自西北至东北,由兴都库斯山、喜马拉雅山、喀喇崑仑山为屏障;东南为孟加拉湾,西南为阿拉伯海,南为科末林岬及印度洋。自南向北看,与中国及阿富汗相接,乃是大陆国家;自西向南看,与锡兰岛对望,却是一个半岛。

向来介绍印度的地形,皆称为一个大三角形,北方广阔而南方尖狭。德国的梵文学家多伊森氏(Paul Deusen 西元一八四五─?年),着眼于印度文化史的迁移,而以印度是个四方形:由兴都库斯山为顶端,画一线至印度河出口处,又画一线至恒河出口处,再自印度河口及恒河口各画一线至科末林岬,即成了一个不等边的四方形。若就其文化史的过程而言,又可将此四方形再割为三个三角形: 先由印度河出口处画一线至恒河出口处,再由兴都库斯山垂一直线至两河之间的横线。如此,则西北为第一个三角形,是印度河流域及拘罗平原(Kuruksetra)的婆罗门教发源地;东北为第二个三角形,是恒河流域的佛教发源地;南方为第三个三角形,是德干高原的土民族文化的发展地。印度文化的开展,即是顺着这三个区域的次第而出现。

本章第四节以前的内容,将以日本学者高楠顺次郎及木村泰贤合着的《印度哲学宗教史》为主要的参考书。现据该书绪论,略介上述的三个区域的大要如下:

第一个三角形区:此即由于印度河的灌溉而造成的肥沃土地,气候温和而适合于农牧。印度河发源于中国的西藏,沿印度西境而下,两岸汇引许多河流而入阿拉伯海。印度国名实由此河而来。由北方初到的移民见此河水,声势雄大,故称信度(Sindhu水或海的意思)。此在古代波斯语中读作Hindhu,后与希腊语化合而称为印度。在中国史书中的「身毒」、「贤豆」、「印度」,皆为此字各方语音的转译,本为古代波斯人呼其对岸地方的称呼,希腊人也因袭而利用它。但在印度人自己,原来未尝自称为印度,而是以「阎浮提」(Jambu-dvipa)或「婆罗多」 (Bha─rata)称全印度的。

第二个三角形区:此为恒河平原,由此向南,渐入热带。然除东北境的雪山 之外,地势开阔,沃野千里,均适合于农作。但由于水旱时至,人民多乐于悄退山林,静默沈思,对宗教的发展极为有利。此一区域的文明,是拜恒河(Gan‧ga─ 竞伽河)所赐,其价值尤胜于印度河。若无恒河上游的最大支流阎牟那河(Yamuna),婆罗门教也不会以拘罗平原为其文化的中心(中国);若无恒河中游摩揭陀国一带地方,佛教文化也不会发生,佛教的「中国」(Madhyades、a)也不会出现。

第三个三角形区:此为频闍耶山(Vindhya)以南的半岛地方,大部为山岳的高原,仅于两边海岸处有平地。因此住于山间的诸民族,由于交通不便而各自开发其独特的文明。加之此一区域属于热带,隐遁山林者,可藉天然的果实维生,实为沈思默想者的好环境。故也产生了具有特色的一般文明和伟大思想。

印度的民族 印度的人种很多,现在我们要介绍的是雅利安人。但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以前,已经有了先到该地的达罗维荼(Dravidian)等的人种,后来南印度的文化,即是这一等的人种所创。

雅利安人的最早发源地究在何处?尚不得知。但据近世学者的想像,他们曾在中央亚细亚一带过团体生活,其后分向东方及西方移动。当西元前三、四千年以前,有一支西向欧洲移民,此即为后代大部分欧洲人的祖先;又有一支东向波 斯及印度移民,其到波斯者成为伊朗人种,到印度者成为雅利安人种。合起来则总称为印度欧罗巴人种。追溯其根本及分支的时代,则可分为印度欧罗巴共住时代,和印度伊朗共住时代,简称之则为印欧时代及印伊时代。

这是从比较语言学、比较神话学、人类学、考古学等的考察而证明出来的结果。 第二节吠陀时代的宗教

四《吠陀》《吠陀》是印度宗教的原始圣典,尤其是《梨俱吠陀》,乃是世界最古的诗篇,比诸中国的《诗经》及希腊的荷马史诗,它是早得多了。

《吠陀》共有四种:

(一)《梨俱吠陀》(R.g-veda):是祈请者所用。它的编成年代,约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其中的大部分是印度雅利安诗人,居住于东迦布尔地方及五河地方时,对大自然歌出的诗句。它保有印度欧罗巴共住时代及印度伊朗共住时代的人类思想。所以这书在研究宗教学及神话学上,被视为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料。

(二)《莎摩吠陀》(Sa─ma-veda):歌咏者所用。

(三)《夜柔吠陀》(Yajur-veda):祭供者所用。

(四)《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祈祷者所用。

实际上,此四《吠陀》的内容,皆是以祭祀为中心。不过,早期的《吠陀》圣歌,均为诗人所撰。后来的《吠陀》祭仪,则为职业的僧侣增补。然在四《吠陀》中各有特色:例如,《梨俱吠陀》代表古代雅利安民族之上流思想家(诗人)的信仰;《阿闼婆吠陀》,是诗人们故意继承下流社会如达罗维荼族的信仰,加入向来上流的哲学思想而大成的。《阿闼婆吠陀》主要是重视咒法,重视招福及禳灾之超自然力的信仰,故富于民间迷信的色彩;这在其他三种《吠陀》是没有的。

《吠陀》神话此所谓的《吠陀》神话,是指《梨俱吠陀》中所说的神话。若作《吠陀》神话的研究,则当另以《夜柔》及《阿闼婆》二吠陀作为补遗的参考。

《吠陀》神界的要素,兼备万有的全体:在天界有日、月、星、辰之神;在空界有风、雨、雷、电之神;在地界有山、河、草、木之神,以及人间的诸种事象,乃至和人为敌的动物,皆在《吠陀》神话之列。但因雅利安族的进入印度,分有先后,到了印度又因地理的殊隔,以致各自发展其宗教的信仰。例如《梨俱吠陀》中就有「五种族」(Pa~nca jana)的名。种族之内又分部属,部属之内再分聚落,每聚落有好多个家庭。各家的家长,既是家业的中心,也是宗教的祭祀 人,这与希腊和罗马相似。所以各地对神只的崇拜,便不能统一。在甲地的人,特别重视甲神;乙地的人,又特别重视乙神。因此,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同时信仰着很多的神;但在诸神之间,并没有联络的系统可寻。一个人可以信仰所有的诸神,然当他们在对其中的某一神崇拜时,皆可用光明、智慧、威力、慈悲等语赞颂之;皆可用最上、最大、最美等语形容之。他们是崇拜多神的;但在崇拜某一神时,即将某一神视作宇宙的主宰。

由于上述的原因,有人将之称为「单一神教」,即是在多神之中,只崇拜某一个神的宗教。马克斯弥勒则将之称为「交换神教」,即是在多神之中,主神的主体经常交换的宗教。

《吠陀》神话中的神,分有界别。《梨俱吠陀》分为三界:1.天界(p),2.空界(antariks.a),3.地界(pr.thivi)。有时又将天、空、地界各分为二界而成六界。到《阿闼婆吠陀》,在三界之上立一光界而为四界。又有将天、空、地三界各分为三界而成九界;但其皆以天、空、地三界为基础。现在即以三界的次第,将《梨俱吠陀》的诸神之重要者,介绍如下:

天界的神在《梨俱吠陀》及《阿闼婆吠陀》,常常说到三十三天,又称三界各十一天。到佛教则以欲界第二天的忉、利天称为三十三天,说在忉、利天即须弥山 的顶上,有三十三个宫殿,故名三十三天。《吠陀》则以三界为三十三天。骤观之,似有三十三个神格,实则此三十三之数字,在印度只是一个泛数,而非表示神之定数者。

现在介绍主要的天神:

(一)特尤斯(Dyaus):这在《吠陀》的诸神中,是最有原始形迹的一个神,约在印欧共住时代已有了他,故与希腊的宙斯(Zeus)、罗马的朱彼得(Jupiter)为同一语。是由「发光」(dyu)之语根而成之神名,乃由光明而神化的。对于地母而言,此神被称为天父。此神又被想像作牛的形状,称之为牡牛,故与称降雨之云为牡牛者有关。

(二)婆楼那(Varuna):这是《吠陀》神界最有力的神,被信为非常有威信的司法神,起源甚古,与教的阿诃罗莫他(Ahura Mazdah)的性质相似,故知至迟是印伊共住时代的产物。这是由「包容」(var)之语根而来,是苍空自身的神化。故他以天为座,以阿耆尼(火神)为面,以苏尔耶(太阳女神)为眼,以洼尤(风神)为呼吸,着金色之衣。故为宇宙之大王,为规律之保护者。此神为古印度在道德上理想的最高表现者。到了佛陀时代,由于众多新兴的小国分裂,彼此争战,遂有霸主思想产生,欲以道德及威信而将印度统一,那就是转轮王 (Cakravartin)之理想。到了阿育王世,也就真的实现了此一理想。推究此一轮王思想之根由,实即是以司法神婆楼那的性质,移于武神因陀罗,而在地上的人间出现者。

(三)蜜多罗(Mitra):此神与教的蜜德罗(Mithra)相当,是「友人」之意。是表示太阳之(昼间)恩惠方面的神。

(四)苏尔耶(Su─rya):这是代表太阳之具体的女神。相当于希腊的赫里奥斯(Helios)。

(五)沙维特(Savitr.):这是代表太阳之活动方面的神。此神似为印度的特产。他使人人由睡眠中起来,能使神与人不死,能驱除恶鬼魔物及恶梦,并导死者之灵升天。

(六)布咸(Pu─s.an):这是表示太阳在养物方面的神。又为引道神、牧畜之保护神。能为旅行者驱除猛兽贼盗,能导死者之灵达于天国。

(七)毘纽笯(Vaishn.ava):此神到了后来的印度教中,与湿婆神同等地位(又译作维修那或毘湿纽);但在《梨俱吠陀》中的地位并不高。其特质为三步可以跨越全世界,故为太阳出于东、达于中、再没于西的神格化者。

(八)阿提致(A─diti):此为女神,她的功德在于给人类以无缚的自由。此女 神所生的各神,称为阿提底耶(A─ditya)。

(九)乌舍(Us.as):此为黎明之女神,是《吠陀》神中最美的女神,性格与希腊女神雅典娜有相似处。这是天父特尤斯之女,是夜之女神拉脱丽(Ra─tri)之妹,是日神苏尔耶之母。其年纪虽已很老,但日日新生,永如少女。

(一○)阿须云(As、vin):此为耦生神,能给老男人以妻,能给老女人以夫,给盲目者以眼,给折胫者以脚。此神对人类做广泛的救济,有人漂流于黑暗的海洋,手攀木片而念此神,即得大船来救。故被视为海路之神及医药之神。

空界的神现再介绍主要的空界之神:

(一)因陀罗(Indra):这是《吠陀》神界最雄大、最威武、最被重视的印度国民的保护神。是由印伊时代传来,在教视此为恶神。至佛教则视为忉、利天的天主释提桓因(S、akra-deva─na─m-indra),为皈依佛教的神。在后来的印度教又视为喜见城(Sudarsana)之主,为永受崇拜的豪华奢侈的最高地位的天部。此神乃为雷霆的神格化者,他的母亲是「牡牛」(gr.s.t.i 云),裂破其母之胁而生,生后即为一个勇者,跳舞震动天地,手中常执金刚杵(vajra)为武器,故又名为金刚手。佛世的印度,产生转轮王思想。佛传的作者多以为佛陀若不出家成佛,必为转轮圣王。轮王思想是由婆楼那及因陀罗两个神格的化合而成,所以,因陀罗既是裂 破其母之胁而生,亦附会佛陀是由摩耶夫人的右胁降生。其实,根据《异部宗轮论》等考察,以佛由右胁而生之说,仅是大众部的主张,在有部的《施设论》中,便未说到此事。大众部总喜欢把人间的佛陀,描绘成为理想化的佛陀。雷神因陀罗裂破其母亲云之胁而生,是不难解释的;佛教的大众部主张:「一切菩萨,从母胎出,皆从右胁生。」(《异部宗轮论》),就未免是附会神话而生的神话了。更可笑的是中国的道教,受了佛经的影响,也来东施效颦一番,说他们的老子也是破其母亲的左胁而生的。因陀罗神给佛教的影响,可谓极多。又如印度后期大乘密教的本尊,称为金刚萨埵或金刚手,本尊佛现出忿怒相,手执金刚杵以为降魔器,这不就是由于因陀罗神的观念而来的吗?

(二)罗特罗(Rudra):此神自《梨俱吠陀》经《夜柔吠陀》至《阿闼婆吠陀》而逐渐发达,到了后来的印度教,即变成为湿婆神(s、a─iva)。此神怒时,每以其霹雳之矢,普杀人畜以及损伤草木。此神的天然基础,则与山岚有关,也有学者以为与瘴疠之气、雷电之力有关。

(三)马尔殊(Maruts):此为暴风的神格化,通常成为一群(Gana-S、ardha),其数或谓二十一,或谓百八十,以罗特罗为父。牡牛(云)为母。

(四)洼尤(Va─yn):此为风之神格化者,其行速为诸神之第一,是雷神因陀 罗的同盟。

(五)巴尔加鲁耶(Parjanya):此为云的神格化,是降雨之神。

地界的神再把地界的主要诸神介绍如下:

(一)阿耆尼(Agni):此为火之神格化者,因火有不可思议之力,未开化的人类即以神格视之,乃为祭坛之神。与希腊罗马的圣火,有类似处。

(二)祈祷主(Br.haspati):此亦为地上的祭坛之神。

(三)苏摩(Soma):此为酒神。是从印伊时代继承而来的神。他的功能与阿耆尼有相似处,即是自身为神,同时又是神人之间的媒介。苏摩本为草名,后因用此草制酒祭神,故转为酒神之名。在《梨俱吠陀》中,有苏摩与太阳女神苏尔耶结婚的神话。以日月相对的联想,到了《阿闼婆吠陀》以后,便将苏摩与月同视了。因为苏摩草茎之名为安休(am. s、u),与「月光」同名;又因苏摩草液之名为英独(indu),有「月」的意思。所以就把酒神转成为月神了。

(四)萨罗婆伐底(Sarasvati):此为以上的三大祭坛之神之外的地界最着名的神,是河川女神。此究为河精或为河的自身,不能明了。《梨俱吠陀》以此神能除人之秽,并给人以富,且给人之勇敢及子孙。到梵书时代,此神又兼为「语」 (Va─e)神。后来的梵天之妻、吉祥天女、辩才天,亦皆为此神发展于人格方面的 结果。

动物神与植物神等除了如上的三界之神,尚有许多的神。动物之中,崇拜马神,牵引三界诸神之车的,大抵是马神。其次为牛神,《梨俱吠陀》以天父特尤斯是牡牛形,《阿闼婆吠陀》呼牡牛为因陀罗,《夜柔吠陀》称牡牛为「不可杀者」(Aghnya)。后来的印度教即以牡牛为毘纽笯的化身而加以崇拜。最初只是将天空的云层形容为牡牛而想像为神的形状,后来竟以真牛为神的表征了。此外有野羊(aja)、犬、野猪、鸟、蛇等的动物神。蛇神崇拜则与后来龙的信仰有关。

植物神之中,有苏摩草,有药草奥萨提(os.adhi),有大树为森林之主,有森林全体之女神。

庶物神之中,有祭柱、祭筵、捣苏摩之石、犁头、犁;有战时用的甲、胄、弓、矢等神。

更有微妙的,竟以某些语句的本身,也当作神来崇拜。例如丰满、神灵、死、信心、信仰、爱、贫乏、灭亡等语。在《阿闼婆吠陀》中,皆呼之为神,而向之祈祷。此与咒术有关。

魔神魔神又另成一系,其主要者有三类:

(一)阿修罗(Asura):此本与波斯教的最高神阿诃罗(Ahura)同语,但 在《吠陀》神界,渐变成为恶神。《吠陀》中的阿修罗,初为称有力诸神如蜜多罗、婆楼那、阿耆尼、因陀罗等之号,以表示诸神之有可畏的魔力者。后来由于罪恶观的进步,便以魔力成为魔神之特性,终于成为独立的神格。《阿闼婆吠陀》及《夜柔吠陀》,以阿修罗为一魔群,全然与天神反对。到了奥义书时代,遂发展以苏罗(Sura)为天,以阿修罗为非天之说。

(二)罗刹(Rakshasa):此为恶鬼的一种,始于《梨俱吠陀》,至《阿闼婆吠陀》而越盛。阿修罗与天为敌,罗刹则与人为敌,化作种种形相来害人。例如犬状、秃鹫状、枭状,以及化作人的兄弟、爱人、丈夫之形,来接近之而加害之。这也是一魔群,他们又常随饮食而进入人腹,吃人内部之肉而使人发病。

(三)毕舍遮(Pis、a─ca):此为无人祭祀的幽鬼群。在《梨俱吠陀》中只见一处,《阿闼婆吠陀》及《夜柔吠陀》中则屡见之。一名为餐尸者(Kravya─d),他们与人们的祖先为敌,饿鬼之名称,殆为由此而来。

以上三种魔鬼,在佛经中屡见不鲜,可见《吠陀》诸神给佛教摄受的程度之深了。佛教为了摄化传统的人群,所以也方便接纳传统信仰中的诸神,置于外护的地位。

低级群神这是小神,是天空地神之外的别属群神,主要者有如下数类:

(一)梨布斯(R. bhus):此为由人而成的巧匠神。他们本来不是神,因蒙诸神之宠而上天,因努力而达于神位,得以不死。

(二)干闼婆(Gandharva):此与教的干闼列瓦(Gandharewa)为同语,起源于印伊时代。《梨俱吠陀》对此神兼用单复两数,《夜柔吠陀》谓此神有二十七,《阿闼婆吠陀》谓有六千三百三十三。有说此神住在天上,有说常与水中的天女阿布沙罗斯同住于水中。有说此神是半兽半人状,《百段梵书》则说此神颇美。此神好女色,除以天女阿布沙罗斯为其恋人外,《梨俱吠陀》谓未嫁的处女皆属于干闼婆。佛教及印度教以干闼婆为天音乐神,在《吠陀》中尚无此说。

(三)阿布沙罗斯(Apsaras):此为水中的天女,虽常住于河沿,却时游于榕树及菩提树等的大木之下。在树下吹笛、跳舞、歌唱。又好赌博而使赌博者好运。此为干闼婆之妻,但亦与人间的男子有关系。曾与世人铺尔拿发斯(Puru─- ravas)同居四年而生下了诗人发息西陀(Vasis.t.ha)。然此女神善于惑乱人心,世人亦对之有几分畏惧。

神与人的关系在犹太教,以神为主(lord),人为仆,神人之间是主奴关系,所以人当绝对地服从神命。在《吠陀》中的神人关系,大体上是亲族关系。印欧时代的雅利安人,已称天为父,至吠陀时代,遂常以我等之父(Pita─nah.)一 语呼神。犹太教虽也在〈以赛亚书〉第六十四章第七节中呼神为「我父」,但此种例子很少。到了基督教,才常用天父呼上帝。

《吠陀》以人类皆为神之子孙。例如生界的祖先摩(Manu)及先界之人的祖先耶摩(Yama)及耶弥(Yami),为人间最初之兄妹,是最先的死者,同为遍照神(Vivasvat)的子女。人类的祖先是摩,摩是由遍照神与工巧神之女沙罗尼尤(Saranyu─)所生,人类也即是神的子孙。可知《吠陀》的宗教思想,远较犹太教灵妙得多。同时,在人类本皆具有神性的前提下,后来即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伟大思想,先后接通。

《吠陀》的实际生活此所谓实际生活,是指人神交接的生活,人要与神交接,便得借用如下的几种方法:

(一)祭典:原始人类为了买取神的欢心而赐予恩惠,必有祈祷及供物的祭典。在《梨俱吠陀》时代,尚没有神殿,祭典多在各自的家中举行,祭场的中心是火炉,火炉旁边设一用草蓆盖起的祭坛,作为神座及供养之所,但无偶像。祭典时则赞美和祈祷于祭坛,以供物投于火中,相信神即摄取其气。动物的牺牲,通常是用牛、马、羊、野羊。太古时代似曾用人来作牺牲的,后来改进了。例如《百段梵书》中说:「其初原以人为牺牲;其精逃去而入于马,更以马为牺牲;其 精逃去而入于牛,次经羊、野羊,而入于地,由地引出而得米麦;于是尔后,捧米麦以代人。」由此也可以看出,自太古之蛮风而渐次进入文明的历程了。然到后期的印度教性力派,又恢复了以人作牺牲的祭典。

(二)咒法:印度的咒法,起源于《夜柔吠陀》。祭典为表面的行事,咒法乃是内面的行事。咒法以行于下等社会为主。《阿闼婆吠陀》中的咒法基础有两个思想:1.信一定咒文之自身有神秘之力;2.信表征能代表实在之物。也就是说:诵一定的成句而利用表征的物,其力即能策动一切的神灵。咒法的种类则可分为四项:1.息灾,2.咒诅,3.开运,4.幻术。

人死之后的命运许多学者以为印度的宗教是厌世主义的,其实在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却是抱的现实主义及乐天主义的态度,对于死后的未来是不大考虑的。但皆深信其人虽死,死后尚有一种个人人格的存在,类似后世俗称的灵魂之说。在《阿闼婆吠陀》,说明此死后之灵,住于天、空、地之三界。其所理想之地,即是生于死国之王的耶摩天国。《梨俱吠陀》中说:凡是对神行苦行的圣者、战场丧生的勇士、不惜财物而作供祀的人,皆入此天国。

在此天国,有无限的光明,有急流的水,称为最高的光明界,人间所见的星宿,即是入此国之圣者的光明。一般亡者住入这个天界,一切愿望皆可遂心:无 衰老、无病痛、身相具足、无有富贵与贫贱的差别,与圣者同享一样的安乐。天国有音乐歌唱,有父母妻子团聚之乐,有百味饮食自然涌出而蓄之于池,有如意牛使人满足一切的欲望。诸神在此以耶摩为中心,在菩提树下大开宴会。

耶摩与地狱耶摩的字义有二:一为俱生,一为向导。由后者之意至后世即化为制御恶人的神,最初住于最高的天上,故必与太阳神话有关。《梨俱吠陀》说亡者至天界,第一当面谒耶摩及婆楼那,至《阿闼婆吠陀》,即对耶摩有了恐怖思想。说耶摩司理死亡,并且有死后的裁判权。到了佛教时代,又将此神一分为二:天上为耶摩天,地下为地狱的阎罗王。

在梨俱吠陀时代,是否已经有了地狱(Na─rakaloka)思想?学者之间颇有争论:西方学者有以为在《奥义书》以前,印度没有地狱思想;有的以为善有善报,恶也必有恶报。据日本的高楠顺次郎及木村泰贤的意见说:「以予观之,《梨俱吠陀》之赞歌,皆隐恶而扬善,舍黑暗而言光明。地狱之说虽不现于表面,但不可即判定为无此思想;虽不完全,亦未尝无萌芽之可见。」例如《吠陀》中所说的「深处」、「无底之黑暗」、「无底之渊」、「地之下室」、「地之下底」、「最低之黑暗」等。不过,详言地狱的苦患,置罪人于天秤以定罪的轻重等之思想,是起于梵书时代了。耶摩成为阎罗大王以做地狱之主的思想,乃是起于史诗时代。

第三节梵书及奥义书时代的宗教

《梵书》的时代《梵书》的年代中,包含了《夜柔吠陀》。约为西元前一千年至五、六百年之间,此为雅利安人由五河地方移住于拘罗地方时代。这是思想沈滞而宗教保守的时期。宗教家们专以传教为宗旨,抑制进步思想,自闭于传统的仪式生活之中。所以,《梵书》的主要成就,即是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吠陀》天启主义、祭祀万能主义、婆罗门至上主义。《梵书》的性质,不过是在发挥《夜柔吠陀》的特质。对四《吠陀》中关联于祭典的事项,一一附于因缘、故事、来历。即以散文解释《吠陀》中供祭者所用的赞歌。

若要作一个比喻,那么,四《吠陀》相当于佛教的经典,《梵书》则相当于佛教学者根据经典而撰之论部。所以,《梵书》也就是附属于四《吠陀》本典的神学书。

现存的《梵书》只有十四、五部。属于《梨俱吠陀》的有两部;属于《莎摩吠陀》的有九部;属于《夜柔吠陀》的分为《白夜柔吠陀》(《百段梵书》)及《黑夜柔吠陀》。《黑夜柔吠陀》所属的又分为四部;属于《阿闼婆吠陀》的有一部。

《梵书》时时说神话,述故事,论琐细的仪礼,傍及宇宙的本源,故其内容很 杂。

《梵书》的神话此时期将古代重要的自然神,渐失其自然色彩而隶属新起的抽象(原理)神之下,又将古代不显着的下级神的地位抬高,同样隶属于抽象神之下。

此期的诸神,皆带有人格的色彩,品格则颇下落。在故事中,司法神婆楼那为了捕食幼童,竟向阿耆尼及因陀罗行贿;阿耆尼本为清净的神,竟与其师婆楼那的妻子犯奸淫。

《梵书》中的洪水神话,与犹太教的挪亚洪水神话极相似。说有一个遍照神之子叫作摩的人,因为在洗身时在水中得到一条小鱼。鱼说:「救我,我亦当救你。」摩便蓄鱼于瓶,继置于池,再放入大海。临别时,鱼说:「今夏有大洪水来,将灭一切有情,我将救你,你当做船待我至。」夏天果然大水,鱼来将船缚于角,引往北方的高山。待水退后,摩即徐徐下山。因为生物皆已淹死了,摩为了再得子孙,便行祭祀及苦行达一年,忽在水中生出一个妇人,对他说:「我即幸福也,因为你的祭祀,故得子孙及家畜,其身幸福。」因此,后世的人类,都是摩的子孙了。

轮回说及业说的起源轮回(sam.sa─ra)是流转的意思,此在印度是由奥义书 时代以下的共通思想。大体言之,梨俱吠陀时代并未见有轮回思想,据学者的考察,此一思想起于梵书时代,而圆熟于奥义书时代。因在《梵书》中虽说到轮回问题,只是片段的。故关于轮回境界的种类、业的赏罚期间、灵魂往返的状况,及与轮回说不可分离的解脱问题,皆不明了,到了《奥义书》,始将此等问题补充起来。所谓解脱(moks.a)、涅槃(nirva─na)、不死(amr.ta)、无上界 (nih.s、reyasas),皆为欲脱离此轮回之境而达于永久不动的状态。所以轮回之说与解脱思想是不可分离的。

轮回之说的起源以革尔拜氏(Garba)继承格夫氏(Gaugh)之意见,谓系由原始的土人信仰,移于雅利安人的。因为此一思想在雅利安人的同一血脉的欧罗巴人并未产生,其他各地也未产生,独产于印度。

至于业说,学者以为也是起源于下层信仰,业的思想起于《阿闼婆吠陀》。《阿闼婆吠陀》认为人之有意或无意而犯罪,必有相当的罚,故有除罪的咒文。因此,罪这样东西,就像是一种物质(如佛教说一切有部主张的无表色),甚至罪也可以使他人感染而犯罪。更进一步说,一切的善恶之业,必有各各个人应负的责任。此责任感之及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便是业说的成立。然而,《阿闼婆吠陀》,乃为印度社会下层信仰的代表,其中混入有不少土着的信仰,故对业说的根 源,或即本于土人的信仰,亦未可知。到了佛教,即以佛的智慧,对轮回及业,作了净化并肯定的界说。

《奥义书》《奥义书》的梵语为优钵尼沙昙(upanis.ad),为肝胆相照的对坐之意,其目的在于教人以不知的秘密教义。此系由于时代思潮的影响,祭祀至上的思想已不能满足当时智者的要求,于是将祭祀的说明(如《梵书》)降为第二位,将哲理的考察成为第一位,此即《奥义书》的任务。

《奥义书》是承《梵书》而来,是《梵书》的一部分,它的本身并不是独立的文书。因在各《梵书》的最后部分,通例皆称为《阿兰若书》(a─ran.yaka《森林书》)之章,即由网罗《梵书》前部分中深入于哲学方面的思想而成。《奥义书》实即属于《森林书》的最后部分。因此,《奥义书》的最古部分,大约出于西元前七百年至五百年代。

多伊森氏将此与希伯来的宗教作比较,谓《奥义书》以前的文书如《旧约》,《奥义书》如《新约》。《新约》脱化了《旧约》的律法精神而向伦理方面发展;《奥义书》则脱化了《梵书》的祭式味道而向哲学方面发展。

《奥义书》的分类及译本在原则上,《奥义书》的总数应与《梵书》相同。《吠陀》的各支学派,当各有一本。但到后世,有的已湮没,又有的是后人拟作, 所以无从确知其总数了。巴特氏(Barth)说有二百五十种,韦柏氏(Weber)说有二百三十五种,此外又有近世新发现的。因此,研究《奥义书》时,必须分为两条线索:

(一)《古奥义书》:此系隶属于《梨俱吠陀》、《莎摩吠陀》、《夜柔吠陀》,现存者有十一种。因其属于较古的支派,故称为古,又称为正系。

(二)《新奥义书》:此系隶属于《阿闼婆吠陀》,年代较晚,故称为新,可疑者多,故又称为旁系。此皆个人或小团体所行的学说,不是继承《梵书》而来的产物;只是为了推尊此等学说为神圣,所以用了《奥义书》之名,实则与《阿闼婆吠陀》自身,也无直接的关系。除了《古奥义书》的十一种之外,余皆属于此系。故在研究正统《奥义书》上,此亦无大价值,其特色则为带了学派的色彩,主张组织的教义。

印度可称为「奥义书全集」的有两种:1.集五十二种而成的,为《乌普赖克特集》(oupnek’nat);2.集一百零八种而成的,为《慕库地克集》(muktika)。

《奥义书》译本之完善者,有四种:

(一)叔本华门派的多伊森氏之《六十优钵尼沙昙》之德文译本。

(二)马克斯弥勒的《东方圣书》中的英文译本。

(三)美国的汉米氏(Robert Ernst Hume)译有The Thirteen Principal Upanishads.

(四)日本由高楠顺次郎监修,翻译《慕库地克集》的全部,即是一百零八种的全集,共分九卷。

《奥义书》之能受到世界学者的重视,乃是它的哲学的价值。在《奥义书》中,可以见出与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等相为呼应的思想。无怪乎叔本华要说:「余得是书,生前可以安慰,死后亦可以安慰」了。

《奥义书》的宗教思想 印度的思想,宗教与哲学是不能分的。《奥义书》的内容,可分作本体论、现象论、终局论的三部分。本体论及现象论是纯哲学问题。所谓本体,即是宇宙的原理。《奥义书》以「自我」(a─tman)作为此一原理。据《布利哈德奥义书》四‧四,五称:「此我,实彼梵也。」梵即是宇宙的本体。实在之梵,显现于世,即为现象论。《奥义书》说梵之成为现象者,共有三态:

(一)世界的支配神:此称为梵天(Brahman)或自在天(I─s、vara)之人格神。相当于柏拉图所说的造化神。

(二)物器世界:此即有情轮回的舞台。在空间的位置上,分为天、空、地之三界;在时间的过程上,有「劫说」(kalpa va─da)。谓世界于某时期依「梵」而 发展,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再归入于「梵」,世界常以同样的情形而循环不已。

(三)有情的成立:据《奥义书》的思想,有情的范围极广,上自天人(Deva),下至植物皆是;然其经常考察的中心是人类。有情的种类有四:1.胎生,2.卵生,3.湿生,4.芽生。

以上的梵之三态,除了支配神的观念之外,几乎多为佛教所吸收,加以改良之后,成为佛教的观念。

轮回与解脱轮回思想起于梵书时代,成熟于奥义书时代。根据业说而以为有情本体之我是常住;由此常住之我,因其行为的余势(业力)而连贯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三世因果的观念,也就随着成立。由三世因果而发动常住之我的轮回流转。

在《奥义书》中,有情轮回的范围也很广,包括天、人、鬼神及一般生类,乃至遍及植物在内。

《奥义书》的最终目的在于解脱。这个解脱,在于离去一切假现的系缚而安于本性的梵,不在于向往从来未有的天国,是在发现有情本具的真性。从《奥义书》的立场看,一切现象界的经验和知识,均与解脱的工夫无助;解脱是在离言语、绝思虑后的智慧(vidya─)。凡为宗教上的祭祀及世间的道德,乃是相对的善行, 不是解脱的正道,仅为助成解脱的初步或辅业。因此,《奥义书》中所谓的「知梵拜梵」,不是世间所称的知和拜,实与佛教禅宗的「大悟彻底」相同。

解脱的境界,也绝不是躐等的工夫。在达此境界之前,必须经过相当顺序的修行。故将人生过程分为四个时期:

(一)青年期的独身研究生活:入师门学《吠陀》及祭法。

(二)治理家庭的生活:结婚生子,供神祀祖。

(三)森林苦修的生活:中年过后,修道习定。

(四)隐者羽士的生活:晚年时期,云游弘化。

修行解脱道的方法,即是襌定、瑜伽。将身心结合于一处,离动住静而做内观,此为《奥义书》中期以后的重要修行法:即在远离人迹的林间、河边、洞穴等处,端坐调息,将心集于一境,念「梵」之表征「唵」(om.)字密语,达于恍惚的状态,便以为近于「梵」我的真性了。

第四节经书及学派时代的宗教

《经书》《经书》的梵语叫作修多罗(Su─tra)。系由「织」(siv)字而来,意为在用简单的语句,总括教义之大纲,好像以线穿花或穿珠那样。

《经书》的年代,马克斯弥勒说:大约自西元前六世纪至西元前二世纪之间。其内容虽混有古书中所没有的信仰及思想,但在大体上仍为祖述梵书时代的制度及仪式。故其虽为学派时代的产物,仍是形成广义的《吠陀》之一部分。《奥义书》是《吠陀》理想方面的发展;《经书》则是《吠陀》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记述。所以,若不研究《经书》,便不能完全了解婆罗门教。

《经书》属于《吠陀》的,又被称为《劫波经》(Kalpa Sut─ra),是由三类合成。所谓三类,即是:

(一)《法经》(Dharma Sut─ra):搜集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而成。

(二)《天启经》(S、ruti Sut─ra):说明祭官所司的大祭。

(三)《家庭经》(Gr.hya):说明家庭中,由家长所司祭的仪式。

合以上三经,便完成了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说明。

四姓四姓即是婆罗门教的阶级制度。四姓的渊源是在《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谓由原人(梵)的头生婆罗门,由肩生王族,由腿生吠舍,由足生首陀罗;经夜柔吠陀至梵书时代,四姓即成为社会的制度。但在《梵书》及《经书》中,对于婆罗门的要求也很高。例如祭典中若有一个婆罗门有罪即不成就;作为 婆罗门的资格,必须音声好,形相正,年老有知识,道德而有善行;若不学《吠陀》也不教《吠陀》,便等于首陀罗。

婆罗门有六项职责:1.学习《吠陀》;2.为自己司祭;3.为他人司祭;4.教授《吠陀》;5.自行施舍;6.接受布施。

刹帝利王族的职责,在于用武器保护有情之财产,并且施行善政。政治是以人民为本位,税收用作保护人民,给俸官吏,供养沙门,保护残废,养战死者之遗族;仅以其余,用作国王宫廷的开支。

吠舍即是百姓,其职责在于农、商、牧畜等。要纳税金,要供养婆罗门。

以上三姓有信仰宗教及死后生天的权利,故称再生族;首陀罗没有信仰宗教的权利,故称一生族。首陀罗是奴隶阶级,毫无公民的权益。据《法经》中规定,此一种姓,唯一职责是在以劳动来服事以上的三姓,不许经营独立的生活。乃为宗教所不救的贱民。

妇女与婚姻妇女在梨俱吠陀时代,有与男人相同的地位,并且很可能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夜柔吠陀时代,妇女地位下降,以「女子为不信」、「女子为污浊」,但仍不失太古之美风,夫妇同住,同司祭场的重要仪式。至经书时代,妇女地位仅是男子的附属,丧失独立的权利,如同中国古代的「三从」之风;且在 《法经》中公认多妻主义:1.婆罗门种姓可有三妻,娶本姓一个,刹帝利姓及吠舍姓的各一个。2.刹帝利种姓可有二妻,娶本姓及吠舍姓各一个。3.吠舍种姓及首陀罗种姓,各娶本姓的一个。妇女的地位,全与首陀罗相彷佛,规定杀死妇人之罪与杀死首陀罗的罪相同。因为男子结婚是求子嗣,「婚后十年不孕,或二十年只生女孩,或十五年生子皆不育,则当出其妻」(《包达耶那法典》二‧二,四,六)。

但是,《法经》对妇女也有宽大的地方,《科多马法典》中说:「若女子已达妙龄,其父不为其定配偶者,经三月后,女子得自从其意择夫。」这是自由的婚姻。

《包达耶那法典》对于妇女的贞操尺度也很宽大:「妇女有特有之拂秽法,每月之经水,能去其自犯之罪。」即是说:妻女与他人通奸,只要没有因此受孕,便算无罪。

对于寡妇的要求也不严格,《科多马法典》及《包达耶那法典》均说:于丈夫死后的一年之间,要断酒、肉、蜜、盐等物,伏于土室。一年后若欲求子,可与亡夫的兄弟或亲族,生两个儿子。《科多马法典》又说:若丈夫他往,过六年而仍无音讯者,其妻与他人通奸,无罪。

生活即是祭祀根据《经书》的规定,人之一生,不过是依照祭祀的预定次 第而行的历程而已。每日有每日的祭祀,每月有新月及满月祭,每年有例行的年祭,其间又有种种临时祭,又有数年一次的祭,一生之中又有数次特定的祭。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之一,即是「祭祀万能主义」,离开祭祀,他们就无生活可言了!但要给它分类来说,可分作家庭祭及天启祭的两大类:

在家庭祭之中,包括从人之托胎而至下葬的仪式,试举如下:

(一)受胎礼:夫妇婚后,欲怀孕而行的祭。

(二)成男礼:怀孕三月,希望生男孩而行的祭。

(三)分发礼:成男礼后一个月行之。

(四)出胎礼:临盆时,生产时,生下后,断脐带时,由父母共行之。

(五)命名礼:一般在生后十日行之。

(六)出游礼:初出门时,为生后四月行之,与父母外游。

(七)养哺礼:初进食物时,为生后六个月行之。

(八)结发礼:婴儿终期入童子期时行之。

(九)薙发礼:剃除头发的四边,表示童子期终入成年期时行之。

(一○)入法礼:此为人生四个时期的第一期开始──婆罗门八岁至十六岁,刹帝利十一岁至二十二岁,吠舍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之间为入法时期。若此时期中不 行入法礼,即失去宗教的权利,也失去再生族的特权。

(一一)归家礼:由师家学成返其自家之前所行之礼。

(一二)结婚礼:归家后,行人生在家的大礼。

此外要行新满月祭,要行好几个月的定期祭,要行祖先祭。

对于死人的葬法,分有火葬、水葬、埋葬、投弃、曝弃等五种。

又由专门的祭官所司的天启祭祀。家庭祭是以家长为司祭者,天启祭的司祭者是专门的祭官;家庭祭只用一火,天启祭则用家主火、供养火、祖先祭火的三火。

在天启祭中又分为供养祭及苏摩祭。

(一)供养祭:此包括有置火祭、火祭、新满月祭、祖先奉饼祭、初穗祭、四月祭、供兽祭等。

(二)苏摩祭:凡供养祭以外的大祭,皆称为苏摩祭。例如力饮祭、即位礼、马祠、奉乳茶、火坛祭、人祠、一切祠等。其中的马祠,是婆罗门教的大祭,若有野心的国王,想要征服四方,便行此祭。先选取一匹供作牺牲的马,洗净作法后,派贵族少年武士,放马于东、南、西、北方各一年,任由马的心意到各邻国的领土上吃草。马所经之国,该国若自知无力抵抗放马之国者,即当以精兵加入 卫马的队伍,以示承认了马祠之国的宗主权,否则即以兵力相抗,发生战争。至于人祠,太古时可能曾用人作牺牲的。但到梵书时代,已改用米麦等物代替了。所谓一切祠,是将财产、妻子、眷属等奉施于神及人,自己隐居于山中的祭祠。事实上,凡为隐遁之士,多作一切祠的祭式。

学派的兴起及其开展在《奥义书》的终期,由于内外双重的原因,开出非婆罗门主义的好多学派。此等学派思想的兴起,由内观之,固以《奥义书》为其原动力,但也因了潜伏在民间的信仰之抬头;由外观之,乃因随着各地方而生出的种种思潮之独立而成。

据多伊森氏等的研究,当时继《新奥义书》而开出的学派,可分为五大潮流:1.纯吠檀多主义;2.瑜伽主义;3.湿婆主义;4.毘纽笯主义;5.遁世主义。其中的湿婆主义及毘纽笯主义,是在《古奥义书》之外发展而迎合有神思想的学派。在此五大潮流之外,尚有佛教、耆那教、正理派等,与《新奥义书》的思想也无甚联络。

在原始的佛教圣典中,对于佛世的时代思想虽曾详述,对于当时的大思潮却未提到,乃至连《奥义书》的名字也未发现;但研究《古奥义书》的年代,确在佛世之前。即使为中国及日本佛教学者认定较佛教为早的几个学派,例如数论 派、胜论派、正理派等,在原始佛教的史料中,亦难证明它们的存在。这是颇难解释的问题。

学派时代之初的四大思潮事实上,在佛世前后,也即是学派时代之初的二、三百年之间,印度思想极为混乱,大致可分为四大流派:

(一)正统的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在此期间,一面遭受学派分化的气运所逼,一面则促成其在对抗新教派的必要上,编成了几部有组织的宗教书,例如《家庭经》、《天启经》、《法经》,即是此时的产物。

(二)习俗信仰的有神思想:有神的潮流之中,具有代表性的文书,便是《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大战书》),特别是《大战书》中的《薄伽梵歌》(Bhagavad-g1─ta─),为此思潮的顶点。在此时期,将吠陀时代的神做了改变。例如把雷神因陀罗变为帝释天(S、akra-deva─na─m-indra),变为勇武而多妻妾享受的天神;酒神苏摩变成了月神。又增加了吠陀时代所未有的神。例如财富之神毘沙门天,女神吉祥天。此时的中心神格有三位:1.毘纽笯(Vaish.nava),即是那罗延(Na─ra─yan.a),2.湿婆(S、aiva),即是大自在天(Mahes、vara),3.中性之梵及男性化的梵天(Brahma─)。在此三神之中,尤其崇拜毘纽笯及湿婆二神;在梵书时代,原以那罗延天、摩酰首罗天(大自在天的音译)、梵天,是一体三身的造物主。

(三)哲学的潮流:以上所举《新奥义书》开出的五大潮流行于此时;六派哲学中的数论派、瑜伽派、胜论派、尼夜耶派的兴起,也在此时。

(四)反《吠陀》的沙门团:由佛典中知道,这些反对婆罗门主义的教派,是活跃在恒河东岸及下游的摩揭陀国一带。佛经中常见的六师外道,就是指的这些教派,分别主张现世主义、唯物主义、快乐主义、苦行主义。不过,婆罗门教固有足以反对之处,六师外道的极端反对婆罗门教,也未必就是众生之福,遂有释迦世尊起而宣扬中道主义的佛教。

学派时代的共通思想从出发点上说,一切学派无不以离苦而得解脱为目的。解脱的中心,即是由「我」之生命的问题而发展出来。

对于器世间(物质的宇宙)的看法,自《推提利耶奥义书》(《古奥义书》之一种)以来,认为组成器世间的元素有五种:地、水、火、风、空。除空之外的「四大」说,乃诸派共通的见解。

就世界的种类及形状而言,《推提利耶奥义书》即说:宇宙上下皆围以水,其中有三界,三界之旁有日月等的守护神。学派时代仍保存此三界的名而加以各种说明,佛教也不例外。

世界的中心何在?据《大战书》中说:世界如一莲花,中心有高达天界的迷 卢山,梵天座于山上而造作万有。佛教的学者,则以须弥山(Sumeru 须弥卢,妙高山)为世界的中心。山在八海之中,四方有四洲,日月旁绕须弥山,人类住于东、南、西、北的四洲之上。须弥山实即是由于学派时代的印度人,对于地理考察所产生的神话解说。因为印度的北方有喜马拉雅山,他们即以为是世界的中心。又因印度的地理是个大半岛形,海洋的水将它三面包围,所以认为世界是在水中。又因印度位在喜马拉雅山之南,他们便以南洲自居,而自称印度为南阎浮提。其实,这种地理知识是很幼稚的,唯在当时的人类,也只能作如此的半神话解释。

在时间的看法上,《摩那法典》(婆罗门教的法律书,成于学派时代)及《大战书》,将人间的一个循环,由道德及寿命的关系而分为四期,称为:1.四点,人寿四百岁;2.三点,人寿三百岁;3.二点,人寿二百岁;4.一点,人寿一百岁;每期时间的延续,依四点的次序为四千年、三千年、二千年、一千年;如此循环四千回,即相当于梵神的一日。梵神睡了,世界便破坏。再等同样的时间,梵神醒来,世界又成立。佛教的学者,则将之分为:成、住、坏、空的四劫。以四劫为一大劫,即一个循环,观念虽略异外道,但也大同于外道。因为这种时空组织的思想,是完成于部派佛教时代,所以我称为佛教学者的意见,而不称为佛的知 见。

两大史诗我们知道,当雅利安人进到印度之后,征服了先住的土着民族,为了保持雅利安人既得的优越权益,所以创始了阶级制度。因为当时的雅利安人,是以祭司为社会的领导阶层,便唱出了一个神话:「梵天口中生婆罗门(祭司),肩膀生刹帝利(武士),腿部生吠舍(平民),脚上生首陀罗(贱民)。」故在《吠陀》文学中,均以婆罗门阶级为最高。

但在雅利安人移住到恒河流域之后,与土着达罗维荼族的文化接触交流之下,便对《吠陀》思想产生了审查的态度,他们是将刹帝利阶级提高至婆罗门以上,至少是看为平等。于是,就产生了两部以王者武士阶级为中心的史诗,那便是《摩诃婆罗多》及《罗摩耶那》(Ra─ma─yan.a)。这两部书是接受《吠陀》思想的根柢加上民间信仰的素材,镕铸起来,用叙事诗的体裁,叙述了古代印度的社会状态。正如两大史诗的英译者洛美斯达德(Romesh C. Dutt)所说:「两大史诗显示给我们以古印度所存在的文明与文化、政治与社会生活、宗教与思想的最明了而生动的图画。」它是代表当时王者武士们的思想模式,也代表了当时印度一般宗教信仰的倾向。而此时代正好是佛陀化世的前后。

《摩诃婆罗多》译为《大战诗》或《大战书》,照字意解应是「大印度」。摩诃 是大,婆罗多则为印度人自称他们的全境。这是世界第一长诗,共十八卷十万颂二十万行;若把希腊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合并起来,也不过《摩诃婆罗多》的七分之一。全书故事是以阶级歧视而引起:有两位武艺相埒的英雄迦那和有修,本为同母所生。迦那为车夫的儿子,有修则为国王的儿子。在一次比武大会上,迦那因为是车夫的儿子而被拒绝比赛,有修则顺利地取得了冠军;又一次在女主角德珞帕娣的选婿大会上,迦那虽有合格的绝技,德珞帕娣竟当场宣布不愿嫁给这样一个车夫的儿子,结果又是有修中选。因此而使两位亲兄弟成为生死怨家,兴起了一场动员全印度大小数十国的大战。在拘罗地方大战十八天的结果,迦那仍死于有修之手。

大战发生的时期,据欧洲的东方学者麦克唐纳(Prof. Mac Donell)等说:是在西元前一千年顷。有些印度学者,则谓在西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传说此书的作者是广博尊者,口口相传而到最后,始用梵文记录。实则此书是经过长时间及很多人的努力而完成。在西元前五世纪时,可能尚是一些口唱的短歌,多半是不连贯的战歌或战史。到西元前三百年左右,才由僧侣们把各自所信的诸神及神话插进去,用以抬高其宗教的地位。到西元三百五十年为止时,已在诗中加进道德的教训,使之成为雅俗共赏而获得「第五吠陀」的美称。书中的可利休那 (Krishna)智慧卓越,有人把他比作《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因此也被印度教视为毘纽笯的化身。

《罗摩耶那》译作《罗摩所行传》,共有七卷二万四千颂四万八千行。此书的基础早于《摩诃婆罗多》。在西元前五百年时,已完成了简单的故事,但到亚历山大于西元前三二六年攻略印度后,此书仍在增加之中。

这是叙述憍萨罗国罗摩王子的一生行事:他为遵守父王诺言而放逐于南印度森林中十四年,忠心的妻子息妲随行,却被锡兰国王诱拐而去,因而引起战争。后得猴神哈纽曼的帮助,渡海攻陷锡兰而救回息妲。此在佛教文献中也有消息。例如巴利文《十车王生经》及汉文《十奢王缘》中,同样记载着罗摩放逐的故事;又在汉文佛典《未名王生经》中,说有一位国王被逐,王妃被邪龙抢去海岛,因得小猴之助而负石填海,天药治病,屠龙得妃。这两种记载,可说是《罗摩耶那》最初的本事。

可利休那与罗摩,同被印度教视为毘纽笯的化身;但可利休那的教训和灵异,究不如罗摩人格的故事感人之深。所以迄今在印度民间,罗摩崇拜的势力大于可利休那。印度政府也每年要主持罗摩节的典礼。(本目内容多半采自糜文开的《印度两大史诗》)

第五节 印度教的内容

印度教的历史 印度教(Hinduism),即是新的婆罗门教。在佛陀时代的前后,由于新兴思想及民间信仰的刺激,有神派的婆罗门教,即渐变而成了印度教。

印度教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作六个时期:

第一期:自西元前二世纪至西元后二世纪之间,是有神论复兴转机的时代。此系由于《罗摩所行传》及《大战书》的两大史诗的力量,将梵天、毘纽笯、湿婆的地位提高。又有《奥义书》将梵我与湿婆、神与英雄可利休那,视为一体,树立了唯一绝对人格神的崇拜。

第二期:西元二百年至五百年时,有毘纽笯派、湿婆派、梵天派等的产生。由佛教方面的资料,知道毘纽笯派及湿婆派,在龙树时代(西元一五○─二五○ 年)已经出现,因在《中论》及提婆的《百论》中,已提到了这两派的信仰。

第三期:西元五百五十年至九百年间,由商羯罗阿闍梨,自吠檀多派的哲学基础上,大成了印度教;湿婆派及毘纽笯派在此期间极盛。从《大唐西域记》中知道,玄奘留印期间,印度诸国多有信奉大自在天及那罗延天;唐玄宗开元年间 (西元七一三─七四一年)来华的金刚智及不空所传的密教,亦有降伏大自在天之说。湿婆派的异流铄乞多派(S、a─kta)的女神崇拜,也在此期中兴起。

第四期:西元九百年至一千三百年顷,为怛密耳(Tamil)宗教诗人歌咏其宗教信仰中心的时期。

第五期:回教影响印度教的时代。

第六期:西元一千八百年之后,基督教影响印度教的时代。

本书不能将印度教的各派各期,详细介绍,只能将印度教与佛教先后互关以及重要的部分,作扼要的说明。以下所用的参考资料,则系取自A崎正治的《印度宗教史》,阪井尚夫的《印度之宗教》,糜文开的《印度历史故事》及《印度两大史诗》。

印度教的三位大神印度教是《吠陀》信仰的革新,也是婆罗门教的复活。因在阿育王时代之前,佛教的崛起,取代了婆罗门教的地位。此后,婆罗门教吸收了佛教的优点,以及民间信仰的要素,便起而复兴成为印度教。

取自佛教的有哲学理论、宗教仪节、寺院建筑、圣像雕刻和绘画,以及圣迹的巡礼及培植。此在佛教以前的婆罗门教,特别是艺术方面,非常贫乏。

取自民间信仰的,则为《罗摩所行传》及《大战书》中的英雄人物,被印度 教融和成为神的化身而加以崇拜。由于民间英雄崇拜及佛教化身观念的输入婆罗门教,结果便出现了一神而现三身的信仰,将婆罗门教的梵天,演为三种身分:

(一)婆罗摩(梵天)为宇宙的创造神。

(二)毘纽笯(那罗延天)为宇宙的保护神。

(三)湿婆(大自在天)为宇宙的破坏神。

此三大神的性能各异,本体则一,是由一元之本体而作三种不同的显现。吠陀时代以来的诸神,均降为三位大神的下属。这种三位一体的信仰,略似基督教的圣灵、圣子、圣父;梵天居于圣父的位置,毘纽笯与湿婆居于圣灵的位置,化现的英雄人物居于圣子的位置。但到后来,印度教徒对于毘纽笯及湿婆起了个别独立的崇拜,印度教也就因此分派再分派。

梵天,本为古来印度的最高神。到了印度教,又对他构成了新神话,将他置于宇宙的中心位上,而把另外二神当作人格崇拜的对象。加上民间英雄崇拜的故事,此二神的神话也就越来越与人间接近。由于英雄的恋爱故事,故也构成了神之配偶的女神崇拜。《罗摩所行传》中的罗摩,《摩诃婆罗多》中的可利休那,既被视为保护神毘纽笯的化身,书中的女主角息妲和萨维德丽,黛玛英娣和德珞帕娣,自然也成了被崇拜的女神。由于两大史诗均极重视夫妇的爱情,妇人的忠贞 和贤淑,青年男女的相爱。例如牧童可利休那与少女相恋,罗摩与息妲的蜜月,或则悱恻动人,或则风光旖丽,都是一种恋世思想的表达。故在此后的印度教各派,固仍有修苦行的人,多半教派的教师却是有家有室的人。

这种化身的思想,原出于佛教。佛的「本生谭」中,说他在往昔生中行菩萨道时,曾现种种身分及种种类形,此为印度教吸取之后,即有毘纽笯化种种身的传说。例如《大战书》卷一四,便说曾化野猪、人狮子、倭子、鱼、罗摩、可利休那。其他地方的记载,乃至连佛陀也被说成了毘纽笯的化身之一,佛像也成了被他们崇拜的对象。因此,佛教中慈悲、宽容、平等的观念,也被印度教吸收过去,终使佛教混入印度教中而消失。

《富兰那》文学及印度教的诸神印度教的教理及神话,自佛教之后,即渐次形成。至西元二、三世纪之际,即有新的圣典编成,称为《富兰那》(Puran.a)文学,系由二大史诗的神话、印度教的法典以及其他的传说与习惯的总合与大成。它的内容在四世纪的一位学者,将之分为五部:

(一)世界创造之宇宙论(sarga)。

(二)世界之维持、破坏,及其年代(prati-sarga)。

(三)诸神及教主之系统(vam.sa)。

(四)摩拏之历代(manvantara)。

(五)日、月两个种族之历史及其子孙(vam.sanucarita)。

现在的《富兰那》已经后世改窜不少,故其只就关于梵天、毘纽笯、湿婆三神的记载而分作三类。

在《富兰那》中,以为世界之创造,是由于梵天或毘纽笯受了婆薮天(Vasudeva)的迷妄,故造出梵天的世界,并使其子七人为教主,主持人类的繁殖和世界的成坏。这个世界的中心是须弥卢山。在我们所住的阎浮提波(Jamabu- dvipa)的周围,尚有八山相隔,外面又有盐海、糖海。这个宇宙便是以这样的七陆七海围绕而成。往空中数,有七层天,最上一层毘孔陀天(Vaikuntha),为宇宙保护神毘纽笯的居处;往下有七层地下世界。地下世界之下,则为二十一个地狱。

天上有无数的神,或做人形,或做禽兽形,步行于空中,各以各的果报而享天乐。他们多手多腕,有身体但没有阴影。他们的眼睛永远不瞬,天衣花鬘,华丽而永不衰坏。能以一身而作种种形态的自在变化。

天上诸神的最高地位,是喜见城主因陀罗,又名帝释天,与他的妻子因陀罗尼(Indrani)共住于最上天宫。柱楹均系珠玉镂成,七宝行树连接成林,微妙音 乐及美好饮食充盈其间,万千美女以及紧那罗(Kim.nara)、干闼婆、迦楼罗(Garud.a)等天神围绕。

紧那罗是人身马首的天部,能歌,乃为天上的歌神。女的称为紧那罗女(Kim.nar1─),在佛典中说她们极美。

干闼婆也是音乐神,是天上的乐手。能嗅香、善奏乐、精舞伎。其妻阿布沙罗斯(天女),美而善舞。

迦楼罗是半人半鸟的神,通称金翅鸟。常受因陀罗及毘纽笯的役使,飞行各处,与敌战斗,杀龙是他的特技。同时又能吹笛,常在空中奏乐。

另有龙王(Na─gara─jah.)、龙女(Nagakanya)住于地下之龙宫。德叉迦(Taks.aka)龙王及和修吉(Va─suki)龙王,是龙王中的大龙王。龙是半人半蛇的神,其宫殿称为薄迦伐帝(Bhogavati),处于海中之下界。龙王舍夏是支撑宇宙的神,又是毘纽笯的侍从,共有千头;同时又以五头的龙表征湿婆而加以崇拜。

尚有夜叉(Yaksha),是人形的空行神,虽其有时对人不利,但却经常是人类的保护者。女的称为夜叉尼(Yakshani)。

此外有常与天神作战的阿修罗,与人为敌的罗刹、毕舍遮,此皆属于恶神、恶鬼、幽鬼之类。

从以上诸神看来,大致仍是吠陀时期的产物,不过加入了民间信仰及佛教的成分。这些神鬼均被佛教承认,大都成为佛教的护法神;一转又被印度教吸取,成了毘纽笯及湿婆的天部。

商羯罗与印度教印度教的图谋复兴,固然为时很早,印度教的思想统一及独立分派,则有待于商羯罗(西元七○○─七五○年)的出世。商羯罗阿闍梨之前,虽已有了《富兰那书》及《薄伽梵歌》,前者重于宗教信仰,后者重于宗教哲学,但其仍为混乱驳杂的局面。历千年之后,始由商羯罗将之组织统一。当他死时,他对印度教的贡献之大,却可与亚历山大对希腊王业的功勋相比。他首先站在吠檀多派知识宗教的立场,注释了许多的古代哲学书。以他自己的意见,主张用印度传统的婆罗门哲学为主干,总合印度的一切哲学。因其吸收佛教的思想极多,故在后世的学者,把他称为「伪装佛教」。但他这种吸收新知而汇集印度哲学之大成的胸襟,立时风靡了全印度的思想界。他又亲自游历四方,教化人民。同时派遣英俊弟子多人,多赴各地,他们均以奔放的热情及滔滔的辩才,高倡破邪显正。他们选择的主要对手,便是已在走向下坡的佛教。商羯罗尝至藩伽罗找佛教辩,竟无一人是他敌手。因此而有二十五寺被焚掠,五百比丘受迫改宗。他们对于上流社会,是用哲学思想来说服,对下层社会,则用通俗信仰来教化。

当商羯罗去世之前,已在印度四方创立了四座大修道院,死时即指派其高弟分别主持。可是,凡事无常,当印度教统一之后,接着来的便是派系的分裂,但他仍为诸派的共祖。后来的毘纽笯派,把他祀为毘纽笯的化身,湿婆派又视他为湿婆的化身。当时的佛教,正在闹了自家门内的思想纠纷之后,中观派与瑜伽派诤论,中观派中也分作两系来互诤。但到此时,人才凋零,已无一位大师。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结果是印度教大获全胜。

印度教的支派分裂,是从西元第九世纪开始。同由商羯罗的及门弟子开出的,据说有湿婆派(S、aiva)、毘纽笯派(Vaishn.ava)、性力派(S、a─kta)、伽那钵提派(Ga─n.apatya)、太阳派(Sa─ura)、波输钵多派(Pa─s、upata)。分派的原因,系由于崇拜对象的不同而起。因为印度教的源头是婆罗门教,那是交换神教,可以随崇拜时的不同对象,而予此对象以最高神的地位。到了印度教中,则以唯一绝对的最上之神以外,容许另有各种性格的大神存在。如前面所举的三位大神,本系一体的三相,后来却把他们分开,各派仅拜其中的一位。

最初出现的分派,主要是毘纽笯派及湿婆派。从形式上看,有两种不同点:1. 是额前的记号:湿婆派用白色画三条横线;毘纽笯派则用红、黄、白三色画三条纵线。2.是持用的数珠:湿婆派系用坚果做菱形的数珠三十二粒;毘纽笯派则用 木质的数珠一百零八粒(后来传入佛教的念珠也用此数,值得留意)。

再从意趣上看,湿婆是威严破坏之神,所以有时用死人骨骼做数珠,以三叉之枪作表记,以男性生殖器怜伽(Lin.ga)为其表象。湿婆的偶像也极恐怖森严,又用牡牛表征其威力。因此,这派的修行者,重视冥想、禁欲、苦行,与古婆罗门教的厌世派相当。至于毘纽笯乃是人情之神,富有温和快活的风趣,故以英雄罗摩及可利休那之像为其偶像。此派信徒,多属恋世,故有流于肉欲放逸的颓风,但他却为一般人民所支持。此派的僧侣多有家室,一如世间的俗人。

湿婆派湿婆神在吠陀时代,乃是空界的群神之一,名为罗特罗。由于他有忿怒杀伤之威力,故到印度教中,就成了宇宙的破坏神,与破坏相对者,他又是再生之神。所以,此神的性格很复杂,大抵可分如下的五类:

(一)一切众生的破坏者:当一劫终期,他便杀尽一切众生,乃至梵天与毘纽笯,然后用火烧毁。他将天神的骸骨缠于颈间,把余灰涂上他的身体。因此,湿婆派的信徒,也均用灰涂身,作为崇拜的表征之一。

(二)再造者:他在破灭之后,又常加惠众生,给予再造及守护。在此种观念的崇拜下,多半是用男性生殖器怜伽为其表征。

(三)苦行者的模范:因其有沈思冥想及苦行禁欲的性格,所以又被称为大苦 行者(Maha─-Tapa─h)。修持者以坐于榕树下,裸体、涂灰、冥想作为崇拜的表征。所以湿婆派的厌世倾向与毘纽笯派的恋世倾向,适巧相反。

(四)一切圣知之泉源:因其禁欲冥想,所以是学者及思想家的模范。

(五)欢乐的神:有时湿婆又与其妻同住山中,狩猎、饮酒、有扈从的小神围绕,并与其妻共舞嬉乐。由于这一性格,后来产生了女神崇拜。因为湿婆与妻拥抱交合,本系用以表征再生的威力,也就是天地造化合一而使万物得以生生不息之意,但到后来却演为用性交作为崇拜的仪式了!

由于湿婆的性格复杂,故其名称也极多,据说共有千八个异名。例如大自在天、大天、火神、施惠、母、父、众生现出者、一切构成者、寂灭、造岁者、大幻、夜行者、马面、大怒、根本、畸形等等。

由湿婆派分出的,又有好多派,主要者有复认派、波输钵多派、水银派。

复认派(Pratyabhijn~a─),是绝对的唯心论者,以为世界系因迷妄而成,世界及众生均属于唯一的大自在天,所以是湿婆之奴。站在人的立场,视一切万物,亦不出乎自己心中的观念之外。吾人认识万物,亦即是大自在天之观念藉吾人自己的观念而重新认识,所以称为复认。因为吾人与湿婆同一体,亦能同其观念来认识事物。由此恩宠,故知自己的神,即存乎自己之中;所以,离去迷妄,即可回 复神力而得解脱。所谓解脱,乃是完全地与大自在天成为同一的实在。

波输钵多派(Pa─s、upata),此在汉译佛典中称为牛主外道,或兽主外道。在商羯罗之前的世亲菩萨的着作中,即已见到此名。此派以为世界及人类之存在,是受苦界的系缚,若盼解脱此苦,首先要靠智力和思想之与湿婆神结合,由之进入停止一切的活动,摆除一切的苦恼,与绝对的宇宙原理合而为一,便是解脱之境。若想解脱,需要依止师,修戒行,常远不净,除迷误,常冥想湿婆;一日三次举行沙浴,坐于烧热的沙上;奉供物,诵经文,巡礼圣地;以歌赞、欠身、振颤、跛行等动作向神献媚;乞食、破衣、粗食,严厉地自制克己。可见此亦苦行的一派。

水银派(Rases、vara),此与中国道教的丹鼎派类似,是以链金术而使肉体不坏不死,故以健身养生为目的。此派的不死之法,是用云母及水银配制混合,由其质的变化而生不思议的神力。他们认为水银与云母的配合,即是湿婆与女神威力的合一,所以能藉此种神化的精力而使服食的人从必死达于不死,并且得大自在,飞行无碍,彻见宇宙原理,远离一切苦厄,解脱一切系缚,获致永恒的幸福。这是求取现世幸福的一派,所以也是由苦行派过渡到性力派的中间派。

女神崇拜

湿婆神是破坏者,也是再生者与繁殖者。原是一种宇宙观的理论 或解释,所以初期的湿婆派是属于知识阶层的宗教。后来与民间信仰结合,既有求取现世幸福的教派出现,也就自然地引生了肉欲放纵的信仰。认为湿婆也是幸福及财富的来源,他能赐人以子女,并使家畜繁殖。又从生殖的威力,转移到女神崇拜。湿婆与妻交抱,本来表示宇宙的合一而生万物,后来却将生殖的威力转变为湿婆之妻的表征,以为生育之力,是出于女性的特长。

女神崇拜既由湿婆的派生,女神的性格也与湿婆相同,她有威烈和温和的两种面貌。在威烈方面,她是死亡女神。名叫卡利(Ka─li),黑面、乱发、獠牙咧嘴、提剑杀人、用血润喉、以枯骨环颈。故在祭祀之时,常以血食供奉。虎血可获女神百年的满足,人血可买女神千年的满足。在过去常用活人作牺牲,后为英国的殖民政府禁绝。

此一女神的另一个名称叫作杜尔嘉(Durga─ 意为难近母)。全身金色,共有十手,各持兵器,追杀恶魔。据考察此一女神,本为住于频闍耶山中的处女神,是水牛魔(Mahisa)的杀戮者,喜酒肉、好牺供。到了《摩诃婆罗多》中,把她写为英雄可利休那的恋人。这个原始山地人民的处女神,由于和可利休那神话的结合,便一变而成了湿婆之妻,又改换一个名字,叫作乌摩(Uma)。

这有一个生动的神话:天上诸神被水牛魔阿修罗打败驱逐,去向梵天求救, 梵天要诸神去找湿婆的儿子。当时的湿婆却还没有结婚,独在山中静修,正好山神派他的女儿乌摩在做湿婆的侍者,诸神就派爱神(Kamadeva)去用法术使这两神相爱,结果就使他们二神成了一对夫妇,并且生了二男二女。战神迦帝凯约(Kartikega)和智慧神迦蓝司(Ganesh)是他们的儿子;文艺女神娑罗扫阿帝(Sarasuati)和吉祥女神拉克辛蜜(Lakshmi)是他们的女儿。乌摩带了她的儿子战神,出阵连战三日三夜,最后战胜了骑在水牛背上的阿修罗。

印度教本以牡牛是湿婆的表征,但在每年祭祀杜尔嘉女神的连续十天之中,每天必杀水牛奉祀,把杀水牛作为杀败魔神阿修罗的象征。

但在另一方面,这位配偶女神,又是温和柔情的。她与湿婆恩爱欢乐地住在山中,度着享受五欲的夫妻生活,因此,她又叫作爱欲女神(Ka─mes、vari);她也是贞洁的清净女神(Vimala─)。另外尚有很多的名,例如大智女神、生育女神、大母神、恋爱女神、行法修验女神等等,总数约有一千个。

这个女神既有爱欲及生育等方面的威力,乃至宇宙间的任何威力无不集其一身,所以此派信徒即对女神产生至尊无上的信念。万物均由女性而生,万物无不含于女性之中。结果,便是性力的崇拜。

性力派

性力从何而来?初为生殖器崇拜。此在印度《吠陀经》中尚未发 现,或系出于非雅利安人的土着之间。亦有人说是由外来民族的输入,唯其在印度文献之中出现,乃为《富兰那》圣书。

将宇宙的破坏及再生,以湿婆及其妻作为表征。又用男性生殖器怜伽(Lin.ga)及女性生殖器优尼(yoni),象征男女二神。即以男女阴阳的崇拜,作为信仰破坏力与再造力的对象。

本来,仅对生殖器的崇拜,不致激起放逸的淫风,因在后来又产生了一种理论,认为人体机能,有无数的脉管,共分六大部分,分属六个中心轮(cakra),各轮均如莲花状,由上而下分六个位置。最下部最重要,那便是生殖器,称为木拉陀罗(mu─la─dha─ra)轮。即以此轮而修(男女)相应(瑜伽)之术,可将此一相应产生的力,由最下轮而升至最上轮。上下之轮相通相接,便可产生超自然的奇迹。(此可注意者,中国亦有一派术士,把修定运气称为转*轮,气脉接通称为破关,也同于此了。)

于是,由女神的性格,导向女性的生殖器;又把女性生殖器,视作修行瑜伽术的曼怛罗(mudra─ 印契)。现将性力派的祭祀仪节,略述如下:

(一)神殿礼拜:对女神供献谷物、家畜,乃至以人为牺牲。

(二)轮坐礼拜:以同等数目的男女各半,进入密室,在夜间围绕一个作为本 尊(女神)象征的裸体女人而坐,唱五摩字真言,即是酒(madya)、肉 (ma─m.sa)、鱼(matsya)、印契(mudra─)、谷粒(maithuna)。

(三)行悉檀:悉檀(siddham.),是成就的意思,即以修瑜伽术而获成就。

(四)最上秘密法:依照怛特罗(tantra)仪轨,接受教师指导,行男女秘密之术。

这四个阶段,主要是在吃了鱼肉喝了酒,各就「印契」而行交接。这样的集会,他们称为圣轮(s、ri-cakra)会。性力之名,即是由其圣轮会的重心,在于最上秘密法。

秘密法与咒印性力派发展后,印度晚期佛教的秘密乘,也就接受了它的理论。故在尼泊尔及西藏的喇嘛教,也有无上瑜伽法,并将无上瑜伽的经典仪轨,也称为怛特罗。

所谓怛特罗,乃为性力派圣书的总称,通常所用者六十四种,共计则有一百九十二种。以内容的性质而言,可分四类:1.教义的理论;2.瑜伽;3.建立神殿及神像的规定;4.宗教仪轨的行法。大多是记载女神与湿婆的对话,并非全部是讲的最上秘密。因为其中有数种怛特罗,名为瑜摩拉(yamaa),有「双」字的意味,而且此也正是性力派的特征,那即是指的男女二神的拥抱之状。于是,密教 无上瑜伽部的「上乐轮」,便名之为怛特罗。

性力派尚有一项特征,也为佛教的密乘接受或相近,那便是咒印。其内容可分六点:1.咒文(mantra),是指某些不必解释其义理而专供念诵的文句。2.咒字(bija),是指以某些个字,代表某些个神,例如「唵」字代表宇宙神的三位一元。其他各神均有特定的字,诵每一咒字即能借得某一神的神力。3.咒符(yantra),是以种种符号代表种种神,用血书写的符号所得的神力最大。4.咒札(kavaca),在石片、木板或纸上记下咒文、咒字、咒符,随身携带,有避凶趋吉的功用。5. 咒念(nyasa),口诵咒文之时,用指摩触身体各部,便可获致神力加持。6.印契(mudra),是用手指所作各种姿势表达各种神意,其目的是在求取相应。口诵咒、心观字、手结印,便是三密相应。故将最上秘密的相应,也视为印契之一,而且是大印契。

可见性力派的信仰,有取于婆罗门教的咒法巫术;最上秘密,则又类于中国道教的房中术或御女术。此为尼泊尔及西藏的喇嘛教所吸收。但是,喇嘛教毕竟是以佛法为中心的。欲知喇嘛教的教理及教仪,则请参阅另一拙着《西藏佛教史》。本书限于篇幅,已不能介绍了。

印度教的思想家在商羯罗之后,到了西元十二世纪,毘纽笯派出了一位罗 摩那耆(Ra─ma─nuja),主张限制的一元论,与商羯罗的思想抗衡。十三世纪时,又有摩陀婆(Madhva)主张人神二元论,开出摩陀婆派。十四世纪则有罗摩难陀(Ra─ma─nanda)出世,他以史诗中的英雄罗摩为毘纽笯的十大化身之一,故以罗摩为崇拜的对象,并且主张四姓平等,向贱民阶级传布他的信仰。至十五世纪,又有基于罗摩难陀的立场,采纳回教的优长,开出一个改进派,后在此派之下,便出现了印回杂的锡克教(Sikha)。

这种贵贱平等的思想,原出于佛教,此时再度兴起,影响很大,故在十五世纪的难提夫(Na─mdev)以及十七世纪的吐迦龙(Tuka─ra─m),均系贱民出身的宗教家。他们两位排斥偶像崇拜,主张道德生活,诚心皈依毘纽笯。这又是接受了回教影响的思想。

自十九世纪以下,由于西方殖民主义的国家,为印度带进了基督教信仰,基督教未能吞灭印度教,却使印度教的内部又起了一次改革性的变化。例如朗摩罕拉(Ra─m Mohan Roy)所创的婆罗门萨摩杰(Bra─hma-Sa─ma─j),以及陀耶难陀萨罗斯薄底(Daya─nanda Sarasvati)所创的雅利安萨摩杰(A─rya-Sa─ma─j),都是受了基督教的刺激,起而鼓吹复古思想;主张站于《吠陀》的立场,强固纯印度传统宗教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