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王冈波巴大师又曾这样教诲说:
总的来讲,“大印”是没有什么分类不分类的,只是为了让瑜伽行者们,能够真正通晓“大印”的真实义趣,或者说,是为了让(那些虽已通晓“大印”之义,但)尚未证悟的人来证悟它,而暂时权且地将“大印”,划分为“俱生心性”与“俱生显境”这两方面来加以表述。
◆ “俱生心性”,即是法身;
◆ “俱生显境”,即是法身之光。
另外,之所以叫做“俱生心性即是法身”,是因为“俱生心性”,远离一切有为戏论、远离一切颜色和形状,本性上就是无所造作更改啊!同时,“俱生心性”,其体性又是远离认知的,犹如虚空一般,周遍一切、没有心念、无所变迁,以“自性空而空”。
所谓“俱生显境即是法身之光”,是指远离因缘和合的、自自然然的,远离了犹如波浪般的“了知之光”,但却具有了忽尔的善、不善、无记等缤纷的心念这种情形本身。
那么,“俱生心性”与“俱生显境”二者,是一回事,还是有所不同呢?
对于尚未证悟究竟实相者而言,二者虽然看似不同,但是,对于依师教诲,已经证悟了究竟实相的人来说,却是一回事。这就如同檀木及其香味、太阳及其光芒、水与波一样,纵然香味飘遍诸处,却也不能超离檀木;纵然阳光遍照十方,却也不能超离太阳;纵是惊涛骇浪,却也不能超离水的本性。与此同理,“俱生显境”,也同样不能超离“俱生心性”。
能够证悟如上所说的方法,共有三个:
一、应该了解,从“什么都不是”这种本基,显现出森罗万象;
二、应该了解,虽然显现为森罗万象,实际上却什么都不是;
三、应该了解,在证悟的时候,无二、不能言语表达。
那所谓的“‘什么都不是’这种本基”,即是俱生心性;
所谓的“虽然显现为森罗万象,实际上却什么都不是”,是指应该了解(显现出的森罗万象,都是源于众多的分别心念,而)众多的分别心念,实际上什么也不是地不真实;
所谓的“在证悟的时候,无二、不能言语表达”,是指(由于)“境界”与“证悟”证成了不二,(所以)其义无法言说。
对于这种“俱生本然之知”[俱生智]{58},应该理解为像哑巴或婴儿做过的梦一样,虽自了知,但却无法向人言说。
因为我们需要实修这种“俱生本然之知”,所以,下面提供三种实修的方法:
一、最初,应该从远离刻意与勤苦而放松身心;
二、其次,应该从远离狐疑不信而在(心识)无所更动改变的本原状态之中,安然地放下;
三、最后,对于在这样修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觉受体验,又都应该了知为无生啊!
◆ 在“加行”这个阶段,应以“远离刻意勤苦”,来使我们的身心,在本原处放松;
◆ 在“正行”这个阶段,应以“远离狐疑不信”,先使自己远离过去、现在、未来的分别心念,而在无所更改的法尔实相的状态之中,安然地放下;
◆ 在“结行”阶段的识心当中,无论产生了怎样的分别心念,对于所有这些,要像遇见先前的老友故知一样,而对所产生的一切觉受体验,都应该了知为“无生”。
对于以上所述,因为需要“印定封持”{59},所以,以下也提供作为后盾支柱的三种教言:
一、因为“大印”,是属于一切众生的身心相续之中所具有的浑然天成的“俱生”,于自本有故,所以,不需他处寻求;
二、息诸苦痛的大乐法身,只是自己的这个“灵明之知”,除此之外,在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大乐法身”;
三、一切人所共见、人所共闻的“声色之法”{60},都是自心(的变现),所以,自己不要自怖其心,也因而,请您唾弃(不敢认同一切源于自心的)懦弱与羞怯吧!
◆ 所谓的“一切众生的身心相续之中,所具有的……”这一句,是说六道众生以上,不可能不被“俱生本然之知”之所周遍,所以,根本就不须踏破铁鞋般地,再从其他什么地方寻求;
◆ “息诸苦痛……”这一句,是说一切轮回的痛苦,都会在法性的状态中,因为觉醒而净化;因为大乐法身,即是自己的灵明之知,所以,除了心性而外,在其他什么地方,也没有这个“大乐法身”;
◆ 因为一切现象界的万事万物都是“自心”,所以,我们将一切万事万物,都应认知为“自心”,“自心”认知为“光明”,“光明”认知为“自然法性”。
如果心处于法性的状态之中{61},纵然一切有情都变成了“天子魔”,纵然一切“天子魔”,也都想危害这个修行人,但也找不到可以危害的地方。
因为那能做损害的魔罗本身,即是法性,(心处于法性状态之中的修行人,也是法性,)所以,法性找不到法性的可乘之机,也因而,请您把不能将一切认知为自心的懦弱与羞怯,在法性的状态之中,毫不留情地唾弃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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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吉祥荟萃》之中,所收录的法王冈波巴大师的教诲,是由侍者效功·将丘益西笔记,我[指本书藏文编者]进行编辑一处的,共九则。
善哉!愿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