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的问题

从佛教史上看,似乎佛教是轻女重男的宗教,自从佛灭之后,比丘尼中,未尝出过一位大思想家。但是,这个症结并不全在女众本身,乃在于受了上座部小乘佛教的钳制,尤其是迦叶尊者所领导传承下来的佛教学系,重男轻女的色彩,比较强烈,这是因为头陀行的迦叶尊者的厌离女性而形成。以致把女众之中的人才,高压得抬不起头来,并且流沿迄今,女众也总是甘心雌伏而不敢有所创建。

其实,佛陀当世,乃是主张男女平等的。当然,女性的本质,偏近于优柔寡断,依赖羞涩,也是事实,从生理到心理,她们有着许多男人所没有的先天的缺陷,所以,任便佛陀倡导男女平等,女众的人才,在比例上,仍不及男众,比如增一阿含卷三所列的四众大弟子,各个皆有一门第一的特长,比丘一百位,比丘尼五十位,清信士四十位,清信女三十位。又在阿含部的佛说阿罗汉具德经中,声闻比丘九十九位,大声闻比丘十位,大比丘尼十五位,大信士二十三位,大信女十七位,都是女的少于男的。

但是,不论在阿含部也好,律部也好,记载佛世女众的活动,可谓不一而足,她们除了由于生理方面的缺陷而在戒律上给她们基于保护而制的规定,不同于比丘之外,说法、行化、度众、修证,根本和男众一样。当然,由于印度的原有风俗观念,也使女众在心理上感到有些不如男众的地方。但是,佛陀极力保障女权的平等,乃是无可怀疑的。圣比丘尼之中,比如大爱道、莲华色、妙贤、法与等,都是杰出的人才;圣优婆夷中,比如鹿子母、末利夫人、修摩提女等,也都是对于佛教教团极有贡献的人才。当然,女人有“五障”的遗教 ,使得女众姊妹们自惭形秽。特别以为女人之身是不洁的中国古老迷信,也使得女人不敢抛头露面。

所谓女人的五障,便是:不能以女人之身作转轮王、作帝释、作梵王、作 魔王、作佛(增一阿含卷三八·四三·二)。在法华经卷四提婆达多品,也有如此的记载,可是,法华经的目的,倒是否定了呆板的女人五障说的观念,因为年始八岁的龙女,事实上是在“忽然之间,变成男子,具菩萨行,即往南方无垢世界,坐宝莲华成等正觉”去了。这是告诉我们, 不要看不起女人,只要她的福智资量够了的时候,成起佛来,与男子汉同样快速。

另有大乘经中说到伟大的佛教女性之处,也是很多:“如宝积经中的胜鬘会、妙慧童女会、恒河上优婆夷会等;大集经中的宝女品;华严经中善财童子所参访的善知识中,有休舍优婆夷、慈行童女、师子呻比丘尼等;法华经的龙女;维摩诘经的天女等。大乘经中的女性,是从来与男性平等的。”(印顺法师的“胜鬘夫人 师子吼经讲记”)

小乘阿含部及律部中虽可见到一些批女人的文字,比如说女人是:“臭处不净行,嗔恚好妄语,嫉女石心不正,如来之所说。”(增一阿含三五·一○)又说:“夫为女人,有九恶法。”(增一阿含四五·一)但是,我们应当明白,这是教诫比丘的话,同时也确是女人犯的通病,是借此希望比丘们对女人生起不可乐不可爱想,以期不对女人生起染心而破净戒 ,这种教训的性质,跟“不净观”的作用一样,并非轻贱女人的意思。如果硬要歪曲它的宗旨而说是轻贱女人,那是很不当的。

在大乘经中,不唯男女平等,往往还有现了女身的大菩萨捉弄声闻的比丘罗汉,比如维摩诘经的天女,就捉弄了舍利弗尊者,并且以此而显出了大乘精神的伟大处。站在佛的立足点上看,根本是平等平等,男女差别的执着,不过是出于凡夫的愚妄之见而已,何必把它看得如此的严重。大菩萨为了化度有缘,往往随类应化,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三身之中,即有比丘尼身、优婆夷身,以及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家的妇女身、童女身等。我们怎可轻贱女人?

八敬法的问题

当然,比丘尼的永远抬不起头来,还有一个重大的约束,那就是比丘尼的八敬法。我曾说过:“在此八法之中,即使最最知律持律的比丘尼,在中国佛教的环境内,充其量,只能做到前面的一、二、三条,其余的就没法实践了”第四条“比丘尼在二部僧中受戒的法统,早就失传了……至于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的四条,因为中国佛教殊少实行羯磨法,也殊少遵制安居,故也无从做到了。”(本书第十七篇“比丘尼与八敬法”。)

因为我对未来的中国佛教,抱有很大的愿心,所以对于女众的力量也特别关切,并寄于殷重的期望,但是一想到八敬法,就使我感到困惑,因为八敬法的规定,使尼众失去了独立性,变成了男众的附属品,比如受戒、出僧残罪、安居毕求作见闻疑罪的三自恣,均要向比丘僧中作,把女众的一切行事作法,全部纳之于男众的安排之下。这从佛陀本不许女人出家的观点上看,是有理由的,若从佛法的根本精神上看,似乎是不太相符的,因为那等于是否定了女人的独立人格,如果这是佛世早就盛行的规制,佛世的尼僧之中,就不可能产生那么多伟大的圣比丘尼了,正像小乘佛教以后的女众一样,尽管佛灭之后,有着许多的伟大的比丘罗汉及比丘菩萨,但是伟大的比丘尼就太少了, 尤其是在佛教思想的开发工作上,尼众的功绩是出奇之少!

迦叶尊者之后的上座部佛教,确是呆板而不活泼的,所以学者以为印度大乘佛教的振兴,乃是佛世精神的复活,所以大乘经中对于女人的地位,跟男人是平等一般的。虽然在伦理上——在佛法住世的形态上,男女七众,必须各有分际,并且应以比丘僧为中心,但从八敬法的限制而言,总觉有点勉强。

恨我自己的智慧不够,我对整个佛法的探究,也尚说不上“深入”二字, 今日中国的佛教界中,真能深入佛法核心的,并且真能从佛法的根本精神及历史线索上作考察分析的人,印顺长老算是一人。所以我将我对八敬法的困惑感触,写信请教印老,非常欣喜的,他老人家的看法竟与我的想法相近,而且他的看法比我明朗深切得多,他的回信中说:

“座下为今后建僧计,提及八敬法,印以为不必过分重视。从好处说,八敬法为对女众之严加管教,从坏处说,反使真心为道之女众,自惭形秽而雌伏。佛世多有善说法要,神通之女众,佛后殆不闻于印度,得非此耶?……考释尊律制,因事而制,从不预拟规章,而八敬法则与此原则相背。依经律说:初由佛自教诫尼,后乃今僧差次教诫,乃有半月请僧教授之制。有比丘尼出家生子,乃有二年学法女之制。试思当女众将出家时,释尊如何能预定半月求教授,及二年学法女于比丘僧中受戒之制耶?……此等事,印固不欲深论,为日后计,当重视平等性。”

可见,八敬法的成立或出现,似乎是在佛灭之后的事了。因为这与佛法的精神相背,也与佛陀制戒的原则相背,我们在阿含部及律部之中看到,佛陀制戒是因事而制,乃至说法也是因了时机而说,遇到什么样的事见到什么样的人,就给他们说什么样的法,何况五分律卷一也明白地告诉我们:“诸佛如来,不以未有漏法而为弟子结戒。”释尊怎么偏偏又给比丘尼们一上来就规定了一个八敬法呢?从戒律性质的要求上说,八敬法乃是比丘尼在具足戒之上的特别戒,因为传说大爱道及五百释女出家时,就是由于八敬法而得戒的。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主张废除八敬法,它虽使我困惑并觉得它的来历有些问题,但我只能存疑而不敢确信它是出于后来上座长老们的编造,因为八敬法在原始经律中,都有记载,虽其内容不尽相同,它的出现之早,当可想见。如今的我们,既然无法要求比丘尼们全部实践它,那又何必再去强调它呢? 所以我现在主张保留它而不必强调它,否则,对于今后女众才能的展望,将是一大障碍。

不过,我的意思,更不是否定了男女的界限,打破了男女的位次,因为男女的次第,乃是人间的习惯法,也是伦理法,何况尼众请上座比丘作半月一教诫的规定,乃是绝对可靠的佛制,女众在许多方面,也确必须接受男众的扶助,如果以为八敬法不用重视了,比丘尼就可以狂妄得坐到比丘的头上去了,那就不成体统了!所以,比丘尼应礼敬比丘,正像沙弥应礼敬比丘尼一样,也像在家众应礼敬出家众一样。

至于八敬法第一条“不骂”“不谤”比丘,那是应该守的,事实上,比丘也是不得“骂”“谤”比丘尼的,否则便犯波逸提罪或僧残罪了。至于“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那是所学律典范围的不同之故,比丘如果不通二部大律,他也照样不够资格举比丘尼的过失。

八敬法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就该研究女众姊妹的态度问题了。

一般而言,女性的意志力普遍地较男性薄弱,往往不能拿定自己的主张,弄成半途而废,我也看到好几位颇有希望的比丘尼,结果并没有成就。

对女众的希望

女性的忍耐性是够的,但在意志力的磨炼上,却是不够刚毅的。

女性的自卑感是与生俱来的,但她们的优越感也比较男性更容易满足。

因此,世上的男女数字是几乎相等,成功的伟大女性,比较起来,总是太少了!纵然在今日的西方,高唱男女平等,提高女权,叫喊女人走出厨房的口号,可是,女人的成就,仍然不多。

不过,出家的尼众要比在家的女人多一个优点,在家妇女的黄金岁月,差不多是花在生儿育女的工夫上了,出家尼众,既无儿女之累,复无家事之烦,应该是能够用出功来的。

因此,当我展望到未来佛教的时候,就想到了尼众的潜力。希望将来的中国比丘尼众,至少能够组成属于尼众自己的僧团。(觉世二九三 期)

附考:比丘尼出家,一般说是由于阿难尊者的请求,佛陀始以八敬法使比丘尼得戒。但是这有年代上的问题。据中阿含第八侍者经及大论第三,均说阿难随佛二十余年。可知阿难为佛当侍者,已在释尊成道后二十至二十多年,因为佛成道后,说法的时间是四十五至四十九年。可是佛陀座下之有尼众出家,据五分律及佛本行集经说,佛父逝于佛成道后第四年,佛陀回祖国而有诸释子出家从佛,大爱道亦因而求佛出家,当时虽未获得佛的认可,但也不致于再等二十年或十六年之后,才由阿难代求而获准出家。又在毗奈耶杂事卷廿六、四分律卷五十一、大论卷十一说,佛陀于去忉利天为母说法之后还来人间之时,莲华色比丘尼欲先见佛而化作轮王的记载,据说此事发生于佛成道后第七年,可见此时即已有了比丘尼僧,由此证明尼众出家,似与阿难尊者无关了。不过,佛典的记载,往往疏忽年代的考察性,因为印度民族的历史观念极淡,现存的佛典又多是先由口传而后记录成文。所以我们仅可供作参考,不能取作确证。阿难及八敬法与尼众出家的关系,纵不能确信为事实,其间也必有其背景存在,凭空捏造的事,佛典中是不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