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的由来
目前建筑而称为寺者,一定是佛教的道场,但是寺之为名,并非来自印度的佛教。虽据北宋赞宁大师的僧史略卷上谓:“案灵佑法师寺话,凡有十,名寺。”他例举了佛教道场的十种名称,但其除寺以外,其他九种,都是出自佛经的汉文音译或义译。梵语毗诃罗(Vihara)可译为寺,但非中国的寺(注一)。
考寺的原义,汉代刘熙释名一书的解释:“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可见寺者,乃是官府治事的所在了。因此说文解字便说:“廷也,有法度者也。”所以在唐书百官表中便有这样的记载了:“汉以太常、光禄、卫尉、太仆、廷尉、鸿胪、宗正、司农、少府,为九卿,后魏以来,卿名虽仍旧,而所莅之局谓之寺,因名九寺。”为什么要把九卿莅的官署称为九寺,这有它的来源,因为寺字在周代可通用为侍的意思,所以周礼天官之中,有谓:“寺人,掌王之内人。”可知寺人,也就是相当于侍官了,因为寺有亲近侍候君主的意思,故将九卿,也就列为九寺了。
那么,佛教道场,怎么也称为寺了呢?这也有它的由来。据清一统志载:“汉明帝时,摩腾,竺法兰,初自西域以白马驮经而来,舍于鸿胪寺遂取寺为名,创置白马寺,此僧寺之始也。”另有罗璧志余的记载:“汉设鸿胪寺待四方宾客,永平中,佛法入中国,馆摩腾法兰于鸿胪寺。次年洛阳城西雍门外,立白马寺,以鸿胪非久居之馆,故别建处之,其仍以寺名者,以僧为西方之客,若待以宾礼也。此中国有僧寺之始。”
以此看来,中华民族,虽重夷夏之辨,但对外来的佛教僧侣,仍以贵宾之礼接待,谅其固为重人,尤其是为崇尚佛教文化的精神。其中尊重的程度,竟以九卿等列的寺舍为之别馆,实是佛教的一大殊荣。但也因此,寺之为名,成了佛教道场的专称。
唯于寺之称号,曾在后魏太武帝始光元年建僧舍为招提(Caturdesa),这倒是梵文的音译,意思是四方,四方僧人所居者,称为招提;到了隋炀帝大业年间,又令所有的寺院,改名为道场,至唐朝以后,才将佛教道场,重称为寺,直到现在,未有大的变更。
院的名目
在中国佛教的传统,寺院二字,往往是连贯称呼的,寺是道场的总称,院是寺内的部分,但是也有以院独称的例子。本来,院的意思,凡是宫室而有墙垣所围绕起来的,便称为院,但在唐朝的时候,也有以院为府门官署者,例如御史台所隶的台院、殿院、察院等;唐玄宗时设丽正书院,安置文学之士,此与翰林院,自有密切的连带关系了。因其所居者皆为文学之士,后人因此也就以讲学之舍,称为书院了。
但是为何又变成佛教的道场了呢?佛陀初度五比丘的鹿苑,可能是其根据,但鹿苑亦作鹿园。一方面当然由于国人对佛教的尊敬,故以官府之名而名僧舍,又以佛寺乃在宣扬文化,故以院名;另一方面佛教道场在印度,原名为僧伽蓝,意为众园,故以园与院谐音而称。同时园是有范围的,院也是有范围的 。
僧伽蓝
上面说过,僧伽蓝的意思是众园,它的本音应该是僧伽蓝摩(S amghrma),乃指僧众所处的园林。但此园林有好几种含义:第一,比丘多靠园林而住;第二,比丘和合同住的人数之多,正像园中的林木那样的茂盛;第三,园中的林木,大材与小料,共同生长,僧团中的比丘,也是凡圣同居;第四,园为生植之所,比丘住在僧园之中,便能生出道芽圣果,并能以僧园为基础,使所有的佛弟子,都能生出道芽圣果,因此僧伽蓝中亦有五戒净人居住。中国禅宗的禅林丛林,源于此了。
什么叫做精舍?
以目前的情形而言,凡以精舍为名的道场,总是规模较小的,似乎精舍之义,含有精简或者是具体而微的意思了。其实不然,精舍的本义,以佛教的解释乃是精练勤修的行者所居之处,称为精舍,精舍中的住众,没有一个是粗暴恶劣的,粗暴恶劣者的住所,也就不得称为精舍。所以精舍并无大小之分。佛陀时代几个闻名的道场,也都称为精舍,比如舍卫国的祗树给孤独园,摩羯陀国的迦兰竹园与鹫岑,毗耶离国的猕猴江与罗树园,波罗奈斯国的鹿苑,鸠弥国的劬师罗园等,都是称为精舍的,最早的该是竹园与园精舍了。可见精舍与僧伽蓝,是可以并称不悖的(注二)。
但是考察精舍一词的来源,并非印度的产物,只是以精舍来表达印度僧伽蓝的另一种意义而已。
后汉书包咸传中,有这样的记载:“咸往东海,立精舍讲授”。因此,精舍又是学舍的另一名称了,在汉代又以学舍名为精庐的,但其精舍精庐,都是精研学术的处所。中国佛教道场,以精舍为名的,是从晋代开始,晋书孝武帝纪:“帝初奉佛法,立精舍于殿内,引诸沙门以居之。”另以学林新编则说:“晋孝武幼奉佛法,立静舍于殿门,引沙门居之,因此俗谓佛寺曰静舍。”考 其原因,乃以沙门皆以翻译经论为要务,故此凡为沙门所居之处,必能群贤毕集,儒士接踵,所以佛寺也就成了精研学术的处所了。
说到这里,我们这些后世的僧徒是应该惭愧的,佛法初来之际,佛寺皆为中印文化交流的中心,亦为社会教学的重心,试问今日中国的佛寺,究竟都在做些什么?
如何称为阿兰若?
因为近代很少有中国比丘行头陀法,阿兰若的名称,也不为大家之所熟悉,即使有人知道,也多似是而非,以为住在深山穷谷里,人迹不到之处的树下墓间或洞中的比丘,才能称为阿兰若比丘。
其实阿兰若(rinya)是闲静处或寂静处的意思,离开人间五百弓之外,便是阿兰若处,五百弓等于多少?大约是牛鸣不闻的距离。凡是爱好闲静的参禅习定者,都可以往阿兰若处住,或是单独一人,或是约同二三同道比丘;或者住于树下洞中,但也多半许有房屋,私人房屋的限度是“长佛十二磔手,内广七磔手”,佛的一磔手,约为常人的三磔手。但是阿兰若处,虽属寂静,并不意味着是深山穷谷,离人间太远,不便乞食,入山区太深 ,有野兽的危险,都是戒律不许可的。
最要紧的,阿兰若处的比丘,固然非常清苦,但并非凡是出家人,都够资格去住的。律摄中说:“非愚痴人堪住阿兰若处,设非多闻,但明戒相,亦得住。”十诵律中说:“阿兰若比丘……应诵解经律论,应知四禅四果,若未得者,应知读诵。”因为若非已有单独自修的能力,单独去住阿兰若处,往往便会退道,或者遭魔。
由于女人的身心脆弱,所以比丘尼众,佛陀不听许她们受阿兰若处法。
塔与庙的区别
法华经方便品中说:“若人散乱心,入于塔庙中,一称南无佛, 皆已成佛道。”这好像是说塔与庙,都是佛教原始就有的道场了。
其实不然,现在分别说明如下:
塔之为物,纯为佛教的首创,佛教未入中国以前,连“塔”之一字,在汉文中也是没有的,中国造塔(注三),有史可据的,最初是唐太宗贞观三年,在长安大慈恩寺所建的雁塔。
塔是梵语的译音塔婆的略称,塔的中译名称很多,例如浮图、兜婆、偷婆等,但此等均为窣堵波(Stpa)的讹译。另有称为支提或制底(Chaitya)者,也是塔的别名。
塔在印度,佛陀尚未入灭之时,就有了的,最初是因为弟子们想念佛陀,当佛陀要离开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时,便将头发和指甲取下来,交给弟子们供养,弟子们便做了塔来贮藏供养。塔的大小是不限制的,有的比房舍还要高大,有的则可以捧在手上行动。后来有比丘亡故了,佛陀允许作塔供养,并且对于作塔的方式,也有了规定,以其证果的高下,层级也就不同,但在佛经中的记载,已有一些出入,如十二因缘经与涅槃经的规定,是并不相同的。
自佛陀入灭之后,由于舍利的分布,所有的佛塔,也多是佛的舍利塔了。后来虽无佛的舍利,但有佛法,也为之建塔,由于佛塔建筑,可以供养法宝经卷,也可供人参拜读诵,渐渐地佛塔所在之处,也就成了佛教的修习道场。但是我们应知道,十二因缘经中说,只有八种人死后,可以为之起塔供养,那便是如来、菩萨、缘觉、罗汉、阿那含、斯陀含、须陀洹、轮王(注四),依僧祇律称:凡僧亦应起塔,谓持律法师,营事比丘,德望比丘,但其因非圣人,他们的塔就不许有露盘了。至于近世以俗人的骨灰,纳于塔中供奉的时尚,是没有根据的。
在此,我们可以指出,法华经所称的塔庙,实即塔婆的另一种翻译,是指的一样东西,不可将塔庙二字分开来解的。塔庙的庙字,不能当做单独的庙字解释。事实上,如今确有许多佛教的道场称为庙的,庙却不是佛教的产物。庙的意思,说文解字的解释“尊祖先貌也。”也就是说尊敬祖先的状貌。所以古代王家祀祖的宫室,称为宗庙,后世的士大夫阶级,也都仿效王室而立家庙以祀祖先。
佛教未来中国之先,早就有了庙的名称,同时凡为庙者,也不一定便是祀祖之所,尔雅释宫称:“室有东西厢曰庙。”因为祀祖之所多用有东西厢之宫室,后来唯有宗庙传世不废,所以凡提起庙字,便连带到宗庙的观念了。
另据史记封禅书的记载:“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可见庙之为物,不但可以祀祖,也可用来奉神了。
佛教道场之称为庙者,史无可考,也许最初有少数比丘接受信施的恭请,去住王家的宫室,恰巧是有东西厢的建筑,后来比丘所居者,也就称为庙了; 或者比丘受请,住在王室的宗庙之中及士大夫的家庙之内,或者便是住到外道的神庙去了;慢慢地又把那些宗庙家庙神庙改成佛教的道场,以致沿用庙的名称,迄至于今吧!但是佛教道场而称为庙者,总是不够十分理想的事。
刹、宇、庵、堂怎么讲?
刹、宇、庵、堂四个字,常在大 家的嘴边说与耳边听,但是真正明白其中意义及来源的人、则又并不太多,然而普通人不懂没有关系,佛教徒不懂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如今且把他们分别介绍如下:
(一)常常有人问起出家人:“请问宝刹在那里?”这很容易理会,这是问你的道场你的寺院在那里。那么,宝刹的意思,便是寺院的别名了?其实不然 ,宝刹并不即是寺院。在佛典之中,刹(K,setra)是土地的意思,世界由土地而成,刹又可以当世界解释,所谓“百千刹土”,亦即百千世界的意思,又谓“尘尘刹刹”,便是微尘之数的无量世界,因此,所谓宝刹者,即是众宝所成的国土或世界了,唯有诸佛的国土世界,才是众宝所成的,所以宝刹一词,亦即诸佛国土的尊称了。故在庄严经中,有“遍覆如来宝刹中”之句。
另外,宝刹也是宝塔的异名,依照杂事律中的造塔规定,凡为如来造塔,必须要在塔中安置宝瓶,所以称为宝塔。同时,凡是造塔,多为供养三宝安置三宝而设,故也称为宝塔。宝塔而称为宝刹者,最初见于史册记载的,是南史虞愿传:“帝以故宅起湘宫寺,费极奢侈,以孝武庄严刹七层,帝(宋明帝)欲起十层,不可,立分为两刹,各五层。”这可能又是塔——窣堵波的另一讹传了。
至于以僧舍而称为刹的,乃有宋史危稹传的记载:“漳俗视不葬亲为常,往往栖寄僧刹。”同时,佛弟子亦有以梵刹来称僧舍的,为什么要以刹来作为佛教道场的名称?不外是对佛教道场的一种尊敬,视每一僧舍即为一个佛国净土。因为住在僧舍中的人,将来必定成佛,僧舍中的清净庄严,亦如佛国净土。
(二)宇的意思,是四方上下,也就是一种世界观。但是俗称“庙宇”者 ,是指的寺院,又称“梵宇”者,更是显明指出佛教的清净寺院了,但以四方上下,而称寺院者,究竟怎么讲呢?
原来,宇字也可当做房屋讲的,易经系辞有“上栋下宇”之句,是说屋上为栋,屋下为宇,宇者屋的边缘也。说文解字释为:“宇,屋边也。”刘熙的释名,解释宇字是这样的:“宇,羽也,如鸟羽翼自覆蔽也。”可见,宇者又可当做屋盖屋檐或飞檐解释了。但是,如称“宇内”者,一定是指的天下,而不是屋檐内。
以此以僧舍而称为宇者,有两种原因:第一,佛法之大,无所不包,佛法之妙,无微不藏,佛法之奥,奥在大小无碍,广狭兼容,所谓“须弥纳芥子, 芥子纳须弥”,因此凡有僧舍之处,即有佛法存在,僧舍虽小,佛法无边,故以四方上下,而来名称僧舍了。第二,中国佛教寺院的建筑,多效宫殿规模,所以画栋飞檐,也是佛教寺院一大特色,故以清净的画栋飞檐——梵宇来区别王家五欲享受的画栋飞檐。
(三)庵者,本来是一种草的名字,原名闾,形似蒿叶,闾老了以后,可以用来盖屋。以僧舍称庵,佛典中无考,但有一个根据:四分比丘戒单堕法第二十条,有谓比丘作大房舍,指授覆,齐二三节。也就是说比丘起大房舍, 教人以草盖屋,不得超过二到三层。所谓者,便是以草盖屋的意思。因为中 国古人盖小房子,多用草覆,并以闾为主,故称草寮为,中国比丘在山野静居,也以草寮栖止,这与所称的“茅棚”有密切的关系,渐渐习以为常,便将小形的僧舍,称之为了。又因有的小型僧舍,并不用草覆盖,而是用的砖瓦,于是,字又变成了庵字。
在佛典中,以为道场的,只有一个罗树园,但罗(m rapli)不是草名而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献出了一座园林 ,供养佛陀。维摩经佛国品说:“佛在毗耶离罗树园,与大比丘众,八千人俱。”此一罗树园,虽是佛时道场,但与中国所称的,并无瓜葛。
(四)堂者,庙堂,公堂,明堂,都是中国王臣所居或官署之处。但据说文解字称:“殿也,正寝曰堂。”那么,凡是正殿,便可称之为堂。事实上官署办公,主管所在,总是以正殿为准(这与现代的机关,没有殿堂,只有厅室,是不同的)。唯有一个原则,古代所称的堂,只是一片建筑物的中心或重心,不会有单独存在的堂,这与现代的教堂,有所不同。
佛教之有佛堂,也是僧园之中的一个建筑,不是单独存在的。丛林中以接待客比丘处为客堂,禅修之处为禅堂,吃饭之处为斋堂,但是供奉释尊及诸菩萨圣像之处不名为堂,而名为殿,殿的位置要比堂的位置为高。这是根据中国王室的观念而来,因为王者临朝之处乃是金鸾宝殿,臣属断事之所称为公堂。
佛堂的来源,佛典中可以找到好多,比如四分律中,有几处提到,佛在旷野城的讲堂,以及毗舍离猕猴江边的楼阁讲堂。据维摩经中说,维摩居士,曾以他的神力将罗树园变成一座大讲堂。还有梵网经心地法门品中,千百亿化身的释迦佛,现身十处说法,第一处便是金刚座及妙光堂(亦名普光明殿)。
然而,丁福保的佛学大辞典,对于“佛堂”的解释是这样的:“ 佛堂,安置佛之殿堂也。梵名设怛缚矩里然。直指称佛者非,宜乎为香堂。毗奈耶杂事二十六曰:‘西方名佛所住堂,为健陀俱知,健陀是香,俱知是室,此是香室、香台、香殿之义。不可亲触尊颜,故但唤其所住之处,即如此方玉阶陛下之类。然名为佛堂佛殿者,斯乃不顺西方之意也。’”
以此可见,佛陀在世之时,讲堂早就有了,讲堂是供佛陀说法,尤其是说戒时用的(说戒不许外众偷听,故以室内为宜),讲堂之中供养佛塔,是次要的事,唯有佛堂,才是安置佛的所在。可是依照毗奈耶杂事而言,佛的处所,只能称为香室香堂与香殿,却又不得直呼之为佛堂。同时,这也说明了室、堂、殿三者,在印度并不严格区别它们的高下等第。
一九六二年二月五日于朝元寺(香港佛教二十三期)
注一:增一阿含经常有“神寺”的记载,比如卷二八“听法品”之二,卷三五“莫畏品”之四,卷三二“力品”之十等, 唯其均为带有纪念性的建筑物,在卷三五“莫畏品”四一·五,有“圣众已减 少,如来神寺后当毁坏,如来神寺已毁坏故,经法复当凋落。”卷三九亦有阿阇世王愿造神寺的记载,参考增一阿含经所用“神寺”之处,有系他经用“塔婆”之处。然在增一阿含经卷四九“非常品”五一·三,又将供辟支佛舍利处称为偷婆(同塔婆)。可见其在印度,也非无本。
注二:外道也有精舍(杂含二七·七一三、七四三)。
注三:(一)佛祖统纪卷三四述曰:摩腾谓汉明帝曰:阿育王塔震旦有十九处。大士告刘萨诃:洛阳、建邺、阴、临淄、成都五处有阿育王塔,今十九处不可备知。而考之五处,独阴(玉几)之塔,显示世间,可获瞻礼。 (二)又见统记卷三六所引浙江阿育王寺条。
注四:增一阿含经卷四九“非常品”五一·三,有四种人的舍利应起偷婆供养,那就是转轮圣王、阿罗汉、辟支佛、如来。